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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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

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I、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参数要求满足或相当于本次招标的需求。

II、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升级改造技术需求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实施要求和部署,并彻底解决韶关市当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压力和未来日益增长的考试需求,经主管部门同意对现有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科目二考试系统按照公安部123号考试,方便新增驾驶人的考试申请和业务正常开展。

(二)项目升级改造总体原则

科目二考试系统升级改造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运行都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考试车辆和考试场地要求》、《科目二考试项目和操作要求》、《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等有关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执行。

(三)项目升级改造技术需求

3.1、控制中心设备升级改造

1)控制中心的升级改造本着务实、节约原则,能够满足公安部123号要求。

2)重建无线传输网络系统,设备要符合802.11n标准,要求能够实现全部考试专用车视频图像上传及双向语音,分配每台考车带宽不低于1M,图像质量不低于D1格式。配备视频解码服务器1台,要求对车载视频图像的解码不低于16路(最大可以扩容到24路)。

3)建立GPS差分校准基站,满足新车载设备采用高精度双卫星天线定位定向技术,实现车辆全姿态轮廓跟踪检测,车辆位置精度<2cm。

4)考试和评判软件严格按照公安部123号进行升级。

5)为了实现考场设备和考试车辆智能调度功能,增加电子地图管理软件。

3.2、场地项目升级改造

1)现有场地选项项目,严格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要求完成场地改造。

2)每个项目前设置标准标牌,指引学员顺利完成考试。

3) 小车倒车入库项目场地无需安装检测,采用车辆全姿态轮廓跟踪检测,使用维护简单。

4)侧方停车位、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上坡停车和起步等位置检测项目,无需安装电子检测设备,采用车辆全姿态轮廓跟踪检测,位置检测精度高。

5)场地满足密集发车考试,提高考试效率。

3.3、智能车载系统

1)智能考试车载升级改造考车。要求考试智能车载系统采用高精度双卫星定位定向系统,实现车辆全姿态轮廓跟踪检测,能够实现与考试相关的考车状态信息采集、处理及传输;能够显示考生信息、选项项目、在考项目、下一个考试项目、扣分原因及当期成绩等;具备语音提示功能;能够实现双向语音通讯;具备视频监控功能。

2)智能考试车载系统的车载主机要求自主开发,能够在-20到70温区范围内正常工作。

3)车载显示屏要求采用不小于10英寸的工业级液晶屏,在阳光充足条件下在考车内部能够清晰显示各种信息。

4)车载传感器安装简便,稳定可靠、对考车不产生结构性影响;具备自检功能。

5)车载语音提示清晰,双向通话可靠。

6)车载视频能够实现对正副驾驶位置的视频监视,并通过无线网络实现图像及声音实时上传。

(四)设备清单

1、控制中心设备升级改造

2、智能小车车载考试系统

3、场地项目升级改造

III、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售后服务和培训要求说明

1、本地化服务

供应人应承诺成交后在韶关市设立售后服务点,派驻1名以上工程技术维修人员,为用户提供本地化服务。

2、质保期

供应人所有硬件设备及产品均需免费提供不少于2年的保修服务。

3、设备保修响应及到场时间

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期间(包括节假日),在接到采购人保修电话后2 小时内到达现场,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12小时内排除故障。

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12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应人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项目单位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4、技术人员跟班服务

在项目试运行3个月内,供应人应配备技术人员常驻现场提供技术保障,对采购人在考试期间出现任何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在这3个月内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熟悉和使用整个系统,并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有一定数量的备件,用于及时更换损坏设备。

5、定期巡检服务

无论采购人是否有报修记录,供应人必须提供定期回访巡检服务,巡检后要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每年不少于4次,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护。

6、系统扩充、升级服务

供应人须为采购人免费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在不影响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必须提供数据库结构、数据流程图和软件框架结构等资料),包括新技术的替代使用、新增功能的开发设计、政策性修改而作的软件升级等相关事宜。其中,硬件设备的增加只收取相关材料的成本费,软件免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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