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动物防疫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关于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探讨

、
基层防疫工作的现状
1 . 畜产 品以及动物类产品的建设起步晚、 底子差 例如 兽医站 、 专业兽医队伍 、 基层防疫机制 、 法律体 系等等 。 由于基层防疫工作环境差 、 条件艰苦。都让基层的防疫工作长期 处于停滞 的状态 。 基层防疫工作工资待遇差 , 用人机制和竞争机 制不完善 。 导 致没有大量专业的高学历兽医医师 。 且从业人员的 年龄结 构与知识结构差 异悬殊 , 医疗器械 、 仪器落后 , 基层机构 难以正常运行 。 2 . 基层防疫机制不健 全 没有形成一条完整 的产业链条 。 生产与消费相脱 离 , 市场化 需求得不到满足。国外先进 的基层防疫机制管理包括了饲养 、 加 工、 运输 、 储存 、 销售 等一系列过程 , 而我 国的基 层防疫 、 卫生监 督 机构却是分离 的, 在工作 中经常发 生互相 推脱 、 打 关系牌等问 题 。导致效率低 、 成本高。基层 防疫工作无法展开。当地政府也 没 有建立健全完善 的疫情公布制度 ,基层 的防疫部 门管理透明 度低 , 对特大动物疫情 与防范都没有进行 宣传 , 市民群 众对于动 物痰 睛 状况处于一种空 白的状态。由于没有健全 的体制 , 部 门间 过于分离 。影响了疫情的早期发现与防治 ,常常使得 疫情 扩大 化、 严重化 。 3 . 基层疫情法律体系不完善 关 于畜 产品 的饲料和 饲料 添加 剂管理 没有 明确 的法规 说 明, 导致化学催熟剂的使用。速生鸡等产品问题屡遭曝光 。虽然 我国在法律 法规方 面制 定了《 动物防疫法》 、 《 进 出境动植物检 疫 法》 等相 关条例 , 但 存在 着很多 的漏洞 , 不 少无 良商 家和企业 利 用法律漏洞 , 侵 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国家应该完善畜产品的卫 生质量法 、 兽医从业人 员资格 、 重 大疫情防 疫等等相关 法规 , 建 立健全法律法规明确 国家动物基层疫情 防治 工作。建立完善 的 法律体系 , 使 得基层防疫工 作的有效进 行 , 让 制度更好 的落实 , 加强对防疫工作 的监管力度 。
浅谈如何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体系建设

量和 结合 当地牛活 水平 合理确 定,确保村防疫员
~
竺 :
~ …
12 ~ 个村 的动物 强制免 疫等 项职 责 的丁作 。工 步工 作 的同 时 ,对 村 防疫 员 进 行有 关 法律 法 训 ,提升业 务素质 。推广 建 县通过 为基层 人 员 ‘ 作任 务量大 ,特别是 春季 、秋季重 大动物疫病 集 规 、政 策 、业 务 、 专 业 知 识 、专 业 技 能方 面 的 培
15 业 务水 平参差 不齐 .
村级 动物 防 疫 员直接 2 4 明确 村 防疫 员补 贴标 准 .
资金 来源 除 省级
从事疫苗接种 、投 药 、环境 消毒等具 体工作 ,工 则政 转移支付外 ,市 、县、乡、村 也应按 一 比 定 作质 量 的好坏直接 决定 了免疫质量 的好 坏 、免疫 例 予 以 一定 数 额 的 补 贴 ,至 少 不低 于 当地 农 民平 率 的高低 、畜禽 的健 康 状况 和环 境 的安全程 度 。 均 收入水平 ,并应 依据 所辖地域 范围 、畜禽饲养
1 3 工 作危 险性 大 .
村级 动物 防疫 员足给 畜 禽 任 务 ,实行 目标 管理 、量化考核 ,增强责任意识 免疫 的直接接 触者 ,在 疫苗注射免疫 的时 候很 容 推 J 港 市 孤 山 所 对 村 防 疫 员 实 施 日标 考 核 管 尔
易 受 到 畜 禽 的 袭 击 ,特 别 是 大 家 畜, 直 接 关 糸 到 理 ,将 财 政 补 贴 与工 作 完 成 情 况 挂 钩 ,对 不胜 任
差 ”来 概 括 ,即 工 作 任 务 多 、工 资 待 遇 少 、工 作 志 人 数 远 超 过 年 轻 同志 人 数 。
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思考

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思考[摘要]介绍村级动物防疫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现状建议一、村级动物防疫体系现状1 我国现行防疫体制不完善我国动物防疫管理机构最基层是乡镇,村级防疫管理基本为零。
对我国95个乡镇兽医站的办公条件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基层防疫站办公条件差,没有办公室等基本办公硬件设施的防疫站比例为37~44%;财政对基层防疫站支持力度不够。
基层兽医站主要依靠防疫、检疫、诊疗、兽药销售的收入维持运作,其收入占兽医站总收入的85.8%。
财政拨款仅占总收入的8.7%。
大部分乡镇站基本上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维持运转并承担着防疫等政府职能。
缺乏财政拨款支持,兽医站工作人员无法安心工作,村级防疫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达不到动物疫病防治和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目的。
2 基层防疫意识较差受农村经济条件较差和普遍存在“重防轻养,重治轻防”思想影响,养殖户对防疫缺乏科学认识,忽视潜在的发病危险性,普遍存在侥幸心理。
一般在家禽未发病的情况下,不愿意增加对动物防疫的投入,给家禽注射疫苗。
一旦疫病暴发,往往会造成巨大损失。
3 动物防疫补贴不到位,趋小利而不顾大局在疫病暴发后,对于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由政府对养殖户进行补贴,以减少养殖户的损失。
但是在实际的防疫过程中,由于政府的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养殖户为了自身利益,未将患病动物进行掩埋和焚烧等无公害处理,而是尽快出售。
患病动物被出售后,一旦进入食品市场,将给食品安全留下隐患。
患病动物在贩卖的过程中还作为污染源,传播疫病,导致疫情大面积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4 村级动物防疫队伍人心不稳,年龄老化,专业基础差,素质偏低由于养殖环境的限制,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量大,工作条件艰苦。
基层防疫人员的收入水平低,国家三级政府每月仅补贴300元,没有医疗、养老等保险,防疫人员人心涣散,人才流失严重。
浅谈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防 和 控 制 了重 大 动 物 疫 病 , 确 保 了 畜 牧 业 持 续 稳 畜 禽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 维 护 畜 牧 业 生 产 者 合 法 权 定 的 发 展 。随 着 规 模 化 养 殖 场 的 增 多 , 做 好 动 物 益 。 宣 传 动 物 标 识 及 疫 病 可 追 溯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规 范动物 免疫 , 做 好免疫 接种记 录 , 免 疫 标 疫病 的 防控 、 科 学 养 殖 等 问题 尤 为 重 要 , 现 针 对 要 性 , 识 的佩 戴 , 免 疫 补针 的监 管 。 珲 春 市 动 物 疫 病 防 控 工 作 的 相 关 内容 总 结 如 下 。
原则 , 及时督促 整改 , 确 保各项 措施 的落实 完成 。
3 强 化饲 养 管理 , 提 高动物 免疫 水 平
加大 对规 模化 饲养 场 、 养殖 小 区、 农 村 散 养
户、 养 殖密 集 区域 的动物 防疫监 督管 理 , 指 导养
殖 场 户 制 定 科 学 的免 疫 、 消毒 、 无害化 处理 、 人 员 管 理 等 各 项 防疫 制 度 , 提 高养 殖 环 节 的 防 疫 水 平 。
结合 , 对 于 散养 户 的 免 疫 要 以乡 镇 为 基 础 , 开 展 逐
4 强 化 部 门职 责 , 抓 好监 管工 作
各 级 畜 牧 业 主 管 部 门要 严 把 防 疫 、 检 疫 环
节, 强 化产 地检 疫 和屠 宰检 疫 , 加 强 对 动 物 及 动 物 产 品养 殖 、 屠宰、 生产 、 经营、 运 输 等 环 节 的 监 来自。 :  ̄ i i i ! i
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思考

关于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思考[摘要] 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产业和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对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着畜牧业发展、畜产品安全、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
本文从九台市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设,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 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图分类号] s851.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5-0198-01一、前言近年来,畜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但由于基层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滞后,各种动物疫病一直威胁着畜牧业的发展。
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着畜牧业发展,完善和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
因此,必须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防控动物疫情发生和流行,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畜牧业的发展。
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现状九台市地处吉林省中部,位于长吉经济区的中心位置,是长吉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
九台市的自然资源丰富,而且气候条件适宜,属于松嫩平原和长白山余脉过渡区域,松花江、饮马河贯穿南北。
土地面积为22500平方千米,其中平原占80%,78%是黑土地和草甸土,肥力强劲,全市的秸秆年产量达到了400万吨,为畜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全市辖区有两个民族乡,12个建制镇,310个村庄。
2002年九台人口增至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70%以上。
九台的畜牧业主要以猪、牛、羊、家禽为主,2002年统计数据为:肉类总产量9.6万吨,禽蛋2.6万吨,畜牧业发展总值达到10亿元。
1.围绕吉林省中新食品区、动物无规定疫病缓冲区建设实施了防疫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和完善了稳定的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建设了疫病检测和疫情监测化验室。
浅谈加强动物疫病的预防工作

员是 疫苗贮 藏 的最 后一 道 环节 ,也 是 目前 疫苗 贮藏 管 理最 薄弱 的环节 ,保管 的好 坏 直接 影 响到疫 苗 的效 价 ,对 村级 防疫 员应该 配 备疫 苗专 用贮 藏 箱 ,在疫 苗 注射 过程 中保证
疫苗 的有效接 种 。 2防疫 器械 的管理 制度 . 重 。随着社 会 主义 市场经 济 的大 力发 展 ,畜 牧业 经营 方式 各级 动 物防 疫部 门要 建 立建 全 《 疗器 械管 理 制度》, 医 已由传统 的粗 方式 向科 学 化 、规模 化 、集 约化 方 向 转变 , 农 区畜牧业 在农 业 中所 占的 比重 日益 增 大 ,已成 为农 民增 组织供 应 防疫 器械 ,保 证 动物 防疫 工作 的正常 开 展 ,并且 收 的 一个 重要 突 破 口 。贯 彻 落 实 “ 防 为 主 ” 的 防疫 方 贮备 一定数 量 的器 械 以备 应急 。乡镇 畜牧 兽医 站对 村 级防 预 针 ,依法进 行计 划免 疫是 畜牧 业 发展 的首 要 任务 ,是 畜牧 疫 员要配 备足 够 的注射 器 、针 头和 消 毒器 械 ,并进 行 不定 业增 收的有 效措施 。通过 对我 县 近几 年动 物 防疫 工作 的调 期 检查 ,及 时更换 不能正 常使 用的器 械 ,保证 防疫质 量 。 3防 疫登 记管理 制度 . 研 ,发 现农 区畜牧业 疫病 预防应 该从 以下几 个方面 加强 。 随着 动物防 疫工 作的 深化和 工作 的需要 ,在 防疫期 间 , 提 高 思 想 认 识 。加 强 领 导 各级 畜牧兽 医 站对 各村 的 畜禽 都要 进行 详 细 的登 记 ,建立 动 物疫病 包括 动 物传 染病 和 寄生 虫病 ,它 严 重危 害 养 殖业 和人体 健康 。当发生 重 大动 物疫 病 时 ,则会 造成 巨大 防疫 登记 簿 ,实行 一 户一 卡 ,以村 成 册 ,做到 谁 防疫 、谁 的经 济损失 ,搓 伤农 民 的积极 性 ;发 生人 畜 共患 病 时还会 登记 、谁负责 ,从 而有据 可查 ,防止 弄虚 作假 。
关于西吉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思考
关于西吉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思考摘要总结了西吉县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现状,针对西吉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以期促进西吉县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宁夏西吉中图分类号 s851.7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5739(2008)19-0299-03自西吉县实施“强农稳县”战略及“百村万户养殖工程”以来,畜牧业生产得到了长足发展,养殖业已成为我县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现已成为我县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
因此,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对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长期以来,我县对动物防疫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随着国内外口蹄疫、疯牛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不断发生,县委、县政府把动物防疫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防疫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在保护畜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贡献。
但从近年来的牲畜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开展现状来看,我县的动物防疫工作不容乐观,还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
1 西吉县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现状西吉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辖3镇16乡,306个行政村,4个居委会;总人口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2万人。
县境内有天然草场4.2万公顷,人工草地面积5.84万公顷。
全年饲养动物164万头(只),其中牛饲养量20万头,存栏13万头,羊存栏16万只,猪存栏6.7万头,家禽存栏38万只。
县乡两级共有动物疫病防控机构21个,包括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及19个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现有工作人员141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0名,其中有动物防疫员102名,动物卫生监督员22名,动物检疫员39名,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一处化验室。
2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养殖户对防疫工作缺乏认识。
为了预防各类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动物一生中需要预防的疫病种类多达3~4种,且1种疫病的免疫按程序需要注射多次方能有效。
浅谈动物检疫执法
浅谈动物检疫执法众所周知,《动物防疫法》自一九九八年实施以来,已六载有余。
六年来,业已深入人心。
动物检疫执法工作者,几经各种形式的培训,又通过自学和检疫执法工作的实践,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知识不断增多,执法水平也不断提高。
但是,从五月下旬全区动物经营者座谈会上反映出的十多类问题看,充分说明了一些同志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还很肤浅;就是对动物检疫执法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执法程序的认识,也还很贫乏。
因此,很有必要对动物检疫执法队伍的历史和现状进行必须的分析和研究。
针对其薄弱环节,再对《动物防疫法》和《行政处罚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认真地学习,以增强法制观念,熟悉法律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以达提高动物检疫执法水平,当好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坚强卫士。
动物检疫执法队伍的历史与现状究竟是怎样的呢?从历史渊源上看,它主要是以基层畜牧兽医站为依托,从畜牧兽医人员中精选出来,通过动物检疫员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才持证上岗的,而基层畜牧兽医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方才定性转编为事业单位,其中部分优秀同志于一九九四年才第一批通过考试招聘为干部。
再其追溯,它是新中国诞生后的五十年代中期才组建成自收自支的集体单位性质的基层兽医站。
自从历史上出现了畜牧业,人类有了兽医,到新中国开始组建兽医站的漫长岁月中,兽医只不过是民间艺人,都是通过拜师学艺,师带徒,父传子艺的社会职业。
就是目前,很多乡镇的“师傅”还依稀可见。
以我区为例,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一些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才开始陆续进入基层兽医站。
因此,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师带徒或自学之士,接受国家专门培养的为数甚微,这就是目前队伍的人员结构现状。
从经费来源看,人员的经费主要是依靠防疫、消毒、阉割,治病等服务性收入和动物检疫收入。
这些收入既要承担人员的工资,又要承担工作经费,还要负责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和工作环境的硬件改变。
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地方,尤其是边远乡镇职工的待遇确实甚微,条件的确艰苦。
浅谈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通 讯等 必 需 的办 公 设施 。 实行 全 日制 上班 , 要时 2h有人 必 4
值班 , 为报 检 、 免疫 全方 位服 务 。
23 加 强 村 级 动 物 防 疫 队 伍 建 设 .
射针 头 . 底消 毒 和 “ 针 一 畜 ” 以 实 现 , 往 是 一 针 多 彻 一 难 往 畜, 人为 造成 交 叉感 染 。
定。 流失 现象 严 重 。 2 对策 与建 议 21 建立健 全 村级 防疫 管理 机制 .
村 级 防疫 员 由村民 担 任 , 纳入 乡村 干 部管 理 范畴 , 未 缺
乏有效 的管 理 、 束 、 约 考核 机 制 。 究其 原 因 , 外 乎 身份 、 不 编
制 问题 。 防疫 员工 作 责任 不 明 确 , 奖惩 制 度 不健 全 , 观 性 主 大、 去留 随意 , 常常 是想 干 就干 、 不想 干 就走 人 , 致 村级 动 导
11 村 级动 物 防疫员 管理 体 制不健 全 .
产业 化 水 平 较低 。 以干 家 万 户散 养 为 主 。 物基 础 免 疫 、 动 产 地检 疫量 大面 广 . 这就 提 高了 防疫 员 的劳动 强 度 , 劳动 量 但 与劳 动报 酬极 不 相符 ,造成 防疫 员积 极性 不 高 ,队 伍不 稳
村级 动物 防 疫体 系是 我国 动物 防疫 体 系 中不 可或 缺 的
治” 的原 则 不理 解 , 积极 防 疫 或 者 配合 防 疫 工作 ; 以 动 不 不
重 要组 成 部分 , 是 村级 防疫 体 系很 不健 全 , 但 只是 在理 论 上 构 建 了基 层 动 物 防疫 体 系的 框 架 , 忽 视 了在 实 践 中对 村 而
22 积 极 争 取 立 项 。 设 村 级 防 疫 员 办 公 场 所 及 冷 链 设 施 . 建
浅谈动物检疫执法
当成 了 收 费 的手 段 。 不容 质 疑 , 层 检 疫 执 法 队伍 确 实 具 有 基
扎 实 的兽 医专 业 知 识 和 丰 富 的 实践 经 验 , 由于 缺 乏 必 要 的 但 法 律 知 识 , 制 观 念 淡 薄 , 执 法 过 程 中 也 就 自觉 不 自觉 地 法 在 出现 这 样 那 样 的 问题 , 属 难 免 。 为 适 应 我 国 法 制 建 设 进 程 实
规 章不 认 为 是 违 法 , 只当 是 一般 性 的错 误 。因 此 , 检 疫执 而 对 法 的认 识 自然 就 不 足 ,进 而更 未 充分 地 认 识 列 执 法 的 性 质 、 地 位 和 作 用 , 至 有 人 简 单 地 认 为 是 行 业 的 例 行 事 务 , 与 甚 或
80 2 ) 3 0 3
明确 《 物 防疫 法 》 效 力 范 围 , 句话 说 , 是 动 物 、 物 产 动 的 换 就 动
品检 疫 的 空 间范 围 。从 宏 观 看 , 空 间 范 围 , 中华 人 民共 和 为 即 国 领 域 内 , 出境 检 疫 和 军 队 检 疫 除 外 ; 微 观 上 看 , 动 进 从 对
第 五 章 规定 了动 物 和动 物 产 品 的 检 疫 , 我 们 学 习 的重 是 点 。主 要有 以下 几 种 情 形 :
一
是 产 地 检 疫 。产 地 检疫 是 指 动 物 、 物 产 品 出售 或 调 动
运 离 开产 地 前 必 须 由 动 物检 疫 员 实 施 的 检 疫 。是整 个 检 疫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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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Legal Construction
64☆中国畜牧业
从狭义上理解,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随着社会对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不断重视,现行的动物防疫还应该包括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畜禽污染物的零排放以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等,也就是广义上的动物防疫。本文论述的是广义上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内容涵盖动物养殖、屠宰、诊疗、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等方面。一、我国动物防疫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还需完善1.立法不完善。我国畜牧业立
法起步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等畜牧发达国家相比,立法严重滞后,主要体现在:(1)没有相应配套法律法规。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因动物疫病扑杀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强制免疫应激死亡的动物,政府给予养殖户适当补偿,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但截至目前,这些办法一直未出台,导致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难以顺利开展,不少养殖户特别是农村散养户,一年就养几十只鸡,为避免免疫应激带来的死亡,拒绝免疫,给基层动物防疫带来隐患,规模场由于发生疫情扑杀产生的补助,和政府闹到法院的案件也时有发生。(2)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冲
浅谈动物防疫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突。如《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而安徽省《安徽省实施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设动物检疫员。动物检疫员经市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实施检疫。”这是由于《动物防疫法》在2007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而省级地方性法规根据1998年老版《动物防疫法》制定,至今一直未更新法规,导致基层工作陷入尴尬境地。(3)相关法律法规空白。一是牛羊家禽类定点屠宰法律空白,目前我国只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条例中只对生猪定点屠宰进行了管理规范,牛、羊、禽类等屠宰管理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该条例规定。由于屠宰场设立考虑环境评估、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等多重因素,大部分省份只对生
猪实行了定点屠宰,而对于肉牛、肉羊以及家禽行业确实难以做到集中定点屠宰,虽然农业部于2014年5月5日下发《关于征求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将猪、牛、羊、鸡纳入畜禽屠宰管理,但一直未定稿下发。因此,实行畜禽定点屠宰对加强屠宰管理,建立健全畜禽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宠物医患纠纷法律方面,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养宠物市场也逐渐繁荣起来,2008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新制定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都对该行业做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宠物诊疗机构的许可条件、执业兽医的考试和注册制度,对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对宠物医疗纠纷、宠物医疗事故鉴定等方面没有相应规定,导致宠物医疗事故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这对于日益发展壮大的动物诊疗市场是个严重的挑战。此外,在宠物诊疗行业价格定位方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标准,导致一部分宠物机构漫天要价,宠物饲养者苦不堪言。2.执法问题多、难度大。动物
防疫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完善与否,离不开执法实践,由于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较为落后,行业队
文│何建生(安徽省芜湖市畜牧兽医局)法制建设Legal Construction
65☆2015年第21期
伍执法体系建设处于发展阶段,加之一些群众不懂法,不配合,直接导致行业行政执法难度的加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动物养殖方面。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现实中,如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方村街道,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不少,由于城市规划设计,政府职能部门未给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如果因此处罚难以服众。此外,一些本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由于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城中村”现象,已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执法难度。《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拒不改正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实际上在偏远农村,散养户不免疫的情况相当多,对于这样一些群体,难以罚款,只能耐心批评教育。(2)动物屠宰方面。由于我国牛羊家禽类定点屠宰法律空白,对于牛羊家禽类私屠乱宰,注水牛羊肉等严重威胁肉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动物防疫执法人员难以进行有效取缔并进行处罚,更易助长市场上销售注水牛羊家禽肉、甚至病死肉现象的出现。此外,对于生猪集中屠宰检疫中出现的病害猪肉,执法人员在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候,由于货值大,一些屠宰户常常会阻挠执法人员,而动物防疫执法人员没有警用设备,有时不得不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处理,直接影响了执法效率。(3)动物诊疗方面。与我国牛羊家禽类定点屠宰法律空白一样,我
国动物诊疗方面医患纠纷条款空白,一些宠物诊疗机构就算误诊,宠物饲养者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投诉,执法人员也难以进行处罚。此外,由于很多临床药品兽用市场没有,而动物诊疗经常需要,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由于无相应替代产品,实践中执法人员很难处罚。(4)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方面。根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经营动物应附检疫证明、佩戴畜禽标识,经营动物产品应附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实践中,由于动物、动物产品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不附检疫证明、佩戴畜禽标识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可以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10%以上50%以下罚款,但由于涉案货值较大,日常实践中执法人员难以进行有效处罚或者处罚难以落实,只能批评教育,削弱了执法力度。二、完善我国动物防疫行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应采取的措施1.加强动物防疫行业行政法学理论体系的研究。《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动物防疫行业法律法规是我国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技术支撑为依托,《动物防疫法》为根本法,执法方式和程序受《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调整的行政技术类法学类型,应加强动物防疫行业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和研究,为我国的动物防疫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动物防疫行政法制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2.修订完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随着我国畜牧
业的快速发展,老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加强修订完善物防疫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势在必行。具体而言,首先完善法律,现
行的《动物防疫法》是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分别于2007年和2013年两次修订,现行《畜牧法》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尚未修订,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已出现相关法律条款空白、现行法律条款不健全、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建议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调研,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改意见稿,完善法律。其次加强配套法规建设,《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相关配套办法尚未颁布,省级地方性法律法规更新迟滞,建议及时出台配套法规,相关省市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适合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增强可操作性。三是与国际接轨,修订完善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一些法律配套技术规范,严控行业标准,如动物疫病扑灭规范、兽药残留标准等,提高我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3.加大执法体系建设,完善监督职能。针对当前群众关心的动物
防疫事件,一是加强宣传,要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向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具体畜牧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不按规定进行防疫、检疫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加强自身执法能力建设,深刻领悟本行业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义,熟悉涉及动物防疫的法律细则和条款,在具体实践中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依法查处各种违法案件。加强公安、林业、法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敢于碰硬攻坚,抓一批典型案例,确保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在实践中起到监督、完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作用。纵观中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具体实践中也暴露了些问题,只有不断深入实践,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动物防疫才能逐渐走向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