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具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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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照明灯具的技术要求

近年来,国内应急照照灯具的开发有了较大的发展,灯具的型式及各种技术指标均有了很大的改进,但相应的技术规范、标准并没有很好地与此相适应,造成设计、使用管理的混乱。本文现结合实际,就典型的几种应急照明灯具的设计施工进行探讨。

应急照明灯具按其供电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1.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

即应急照明灯具本身一般采用普通灯具,而其供电电源为双路高压电源经变压后取得,并在最末段配电箱实现自动互投。采用此种供电方式,其优点是便于管理、布置灵活,不影响建筑物总体效果;缺点是由于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在双电源双回路设置方面,投资较高,所以在中小型建筑物中一般刁不广泛采用,而多应用于高层、大型建筑以及大空间场所。而且,如果线路敷设、灯具选用不当,有可能火灾状态下因喷淋系统工作,大量喷水,因某处线路短路从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适用。而且220V电源有可能会对疏散人员及消防人员生命构成威胁。

为保障应急照明系统的用电可靠性,在设计施工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为保证用电可靠性,对于疏散走道、楼梯等公共场所设置的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单独供电回路,并与日常照明严格区分开;

(2)应急照明灯具最末一级配电设施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方式,并满足自动互投。其配电设施应设置在专用房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应急照明专用回路上的开关,应有保证火灾状态下不影响应急回路正常使用的可靠措施。

(4)对于应急照明灯具的配电线路,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厚度不小于30mm,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涂防火涂料保护;引入灯具的软管,接线盒、接线头,及其灯具应进行防火处理;

(5)、对于大空间场所,应急照明灯具宜按防火分区设置供电回路,以避免火灾状态下造成不必要的惊慌。

2.独立电源供电式系统

即每个应急灯上自带备用电源,正常电源切断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此类灯具根据其接线方式又分为两线制及三线制。两线制,即应急灯直接接入零线、火线,一旦系统停电,灯具根据自身内部检测线路自动点亮灯具;三线制,即应急灯除上述零线、火线外,另外在灯具外单独设置一条检测回路,此回路直接接入供电回路的配电设施前端线路,通过判断配电设备的供电情况来实现切换功能。

以上两种方式,因其供电可靠性高、布置灵活、线路故障无影响且施工简单方便而被广泛采用,但要达到美观、适用要求,使用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是非常繁重的,而且,由于受电池寿命的影响,二次维护管理要求较高。所以,此种设计,多存在于中小型建筑物。采用此种方式,应注意采用此种方式的应急照明灯具,其供电回路应为专用供电回路,而不能与日常照明回路合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1.8.9条规定:"疏散照明采用带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正常供电电源可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配电盘的专用回路上,或者直接引自本层(或本区)的防灾专用配电盘。"但这并不是说,可以直接接入日常照明回路中。因为如果接入正常照明回路(两线制方式),尽管火灾状态下可以满足切换的目的,但给日常管理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因为通常情况下,多数建筑物(尤其大空间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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