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报销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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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报销的“温馨提示”

各系:

为了便于我校参保大学生医疗费报销,掌握报销流程,我们做了温馨提示。

1、安徽大学校医院为学院指定的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的定点首诊医院,参保大学生须凭本人病历在校医院就诊;如因病情需要转诊,经首诊医生签字后,方可转至学院指定的校外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急诊除外)。

2、市医保中心对参保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销更趋规范,请参保大学生注意:在校期间住院一律在合肥市医保定点医院(寒暑假、节假日除外)。如所患疾病在合肥市三级定点医院难以诊断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凭疾病诊断书、住院通知书在学校医保咨询点(电话:65171916)办理转院备案手续。未办理转院手续的,在异地住院(包括家庭所在地),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参保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可在任意一家合肥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向所住医院强调,本人为“参保大学生”。医疗费用在出院时实时结算,参保大学生只需支付个人承担和自费。

4、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参保大学生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异地住院按新农合结算后,办理补充报销除提供必须材料外,如住院发票为复印件,还需新农合结算部门在住院发票复印件上注明“发票原件留存我处”,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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