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
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海关)

5个关键词看懂长三角通关一体化改革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路线图出炉。
按海关总署公布的时间表, 9月22日起, 首先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下称长三角地区海关)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的通关方式;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 适时在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启用该通关方式。
这意味着, 长三角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的企业, 在长三角地区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 均适用区域通关一体化的通关方式。
长三角地区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 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
海关总署发布的文件称,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 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那么, 区域通关一体化到底意味着什么, 会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9月12日上海报关协会召开的长江流域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宣讲会上, 上海海关监管通关处官员进行了阐述。
自贸区邮报根据这名官员的阐述, 总结出了这么几个关键词:【与传统通关模式的区别】传统的通关模式, 货物在上海, 就在上海报关, 如果我企业是内地的, 可选择另一种方式, 就是转关: 把货物从上海转关到武汉, 或者从武汉出口的话, 把货物转关到上海、宁波, 从口岸再进境或出境。
区域通关一体化之后, 这个通关模式上在原来属地申报属地放行的模式上, 进行了优化。
区域通关一体化的作业流程, 很好理解, 就是一句话: 属地申报、属地放行, 而且没有企业资格限制。
原来做属地申报, 都要到主管地海关去申请一个资格, 以后没有这个资格限制, 只要你是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的企业, 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属地办理报关、放行手续。
当然, 这是指没有查验的情况。
有查验的, 企业有几种选择: 可以口岸、货物所在地, 把查验完成, 再把货运回去;也可以通过转关的方式, 把货物运回属地去查验。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pdf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China International Trade Single Window (Standard)水空运输工具查检合一2018-09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1总体介绍3水空运输工具查检合一系统简介2功能要点#1总体介绍#1总体介绍——运输工具查检合一运输工具监管新模式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根据《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和《全国海关“查检合一”工作方案》对现有的进出境运输工具系统进行修改、适应关检业务全面融合后的监管新要求#1总体介绍——运输工具特色运输工具业务功能与数据传输特色•协同各部委、对申报单据进行整合•“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各部委自动转换参数•简化原有申报项、有效提升数据复用可能性海事检验检疫民航总局运输工具海关边检请务必以海关总署发布的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相关公告为准!!#2功能要点#2功能要点——主要功能模块向监管部门申报各类单位/运输工具基本备案信息作为后续业务的基础数据备案信息动态申报向监管部门申报移泊动态供退物料/卫生证向监管部门申报供退物料船舶卫生证信息等在港申报动态申报向监管部门申报预报确报或抵港报单证申报向监管部门申报总申报单船员名单以及货物信息等进境/港申报动态申报向监管部门申报预报确报等动态信息单证申报向监管部门申报总申报单船员名单以及货物信息等出境/港申报#2功能要点——(例)船舶运输工具业务边检(移民局)海事(交通部)卫检海关进境/港/口岸申报/申请/手续在港申报出境/港/口岸申报/申请/手续#2功能要点——(原)船舶运输工具主要业务申报环节海事进口岸申请海事进口岸手续海关进境/港预报海关进境/港确报海关进境/港抵港报、海关进境/港单证申报边检入境/港申报检验检疫入境/港申报#2功能要点——船舶运输工具船舶运输工具系统功能(海关)船舶运营单位船舶备案船舶代理单位进境/港预报进境/港确报进境/港抵港报离境/港预报离境/港确报进境预申报进境报进港报出境报出港报供船物料单据退船物料单据船舶卫生证书在港动态(移泊)备案管理动态管理单证管理在港申报项目申报历史查询删改申请海关删改申请动态申报历史移泊申报历史供退物料申报历史海关删改申请历史证书申请历史优化新增不变#2功能要点——航空器运输工具航空器运输工具(海关)进境/港单证单证管理供船物料单据退船物料单据在港动态在港申报项目申报历史查询动态申报历史单证申报历史供退物料申报历史在港申报历史备案管理航空器企业航班信息航空器信息当日飞行计划动态管理进境/港预报进境/港确报出境/港预报出境/港确报航班取消优化不变#2功能要点——(例)船舶运输工具进/出港单证申报举例青岛宁波深圳进境进境/港预报进境预申报单证进境/港确报进境单证抵港报出港(境内续驶)离境/港预报出港单证离境/港确报进/出行为性质动态申报单证申报进港(境内续驶)进境/港预报进港单证进境/港确报抵港报出港(境内续驶)离境/港预报出港单证离境/港确报进港(境内续驶)进境/港预报进港单证进境/港确报抵港报出境离境/港预报出境单证新增#3系统简介#3系统简介——船舶运输工具(新进境/港单证-总申报单)↘去掉检验检疫申报选项↘优化海关进境/港单证选项↘去掉检验检疫备注系统简介——船舶运输工具(新进境/港单证-船员物品清单)#3增加检务字段#3系统简介——船舶运输工具(新进境/港单证-压舱水等)↘去掉船供物品申报单信息页签↘去掉附件管理中检验检疫部分↘优化压舱水报告单信息↘优化航海健康申报单信息#3系统简介——船舶运输工具(新在港申报-船舶卫生证)增加船舶卫生证#3系统简介——航空器运输工具(航空器信息备案)增加检务所需附件#3系统简介——航空器运输工具(新单证申报)增加检务字段谢谢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背景下 新版报关单结构分析及新增项目填报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背景下新版报关单结构分析及新增项目填报作者:童百利殷宝为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8年第09期摘要:文章对比分析了近年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修订前后报关单项目的变化情况,并根据项目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相互联系从结构上对新版报关单项目进行了分组,最后重点对新版报关单部分新增项目如何填报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有助于报关人员从整体上对新版报关单各项目进行准确把握和正确填报。
关键词:海关通关一体化;报关单;填报技巧2016年3月至2018年6月,海关总署为适应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以及关检融合需要,着力解决“严密海关监管和简化企业申报”以及“原有报关单指标固定僵化和海关业务快速发展”两个突出问题,海关总署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进行了三次修订,从2018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新版报关单经过三次修订后,对旧版报关单相关申报项目进行了重构,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申报和海关监管的矛盾。
从企业角度看简化和便利了申报,从海关角度看加强了对报关单核心指标的监管,提高了通关作业和后续管理效率。
一、新版报关单项目变化情况结合海关总署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近三次修订情况,新版报关单与旧版报关单在表头和表体项目设置上相比主要“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删除部分项目。
将报关单中失去法律依据或不具备监管意义的项目删除,具体而言,进口报关单表头中删除“批准文号”、“征税比例”和“用途”三个项目;出口报关单表头中删除“批准文号”、“结汇方式”和“生产厂家”三个项目。
(二)新增部分项目。
出于完整掌握贸易流向和打击虚假进出口贸易行为目的,进口报关单表体中新增“最终目的国(地区)”和“贸易国(地区)”项目,出口报关单表体中新增“原产国(地区)”和“贸易国(地区)”项目;为完税价格审核前置和加强税收征管及海关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表体中同时新增“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和“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三个项目,但出口货物、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货物(内销保税货物除外)免予填报。
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方案

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方案近年来,国家海关在加强海关监管和服务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改革。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国家海关于2017年出台了《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方案》。
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国家海关进一步加强了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海关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同时,海关肩负着保障国家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国际贸易的重要任务。
面对快速发展的社会和经济形势,国家海关认为,只有深化改革,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海关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而《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方案》正是国家海关为了适应新时代和信息化、全球化的要求而出台的一个全面改革方案。
该方案覆盖了海关方方面面的工作,包括海关监管体系、控制风险的能力、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和服务水平等。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1、优化监管措施国家海关将加强对进出口流程的监管和控制。
通过开展海关智能监管,并将现有电子口岸通过改造升级成集成式电子口岸,大幅提高海关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也将通过加强对跨境电商等的监管,并实现实时纳税、实时查验等操作来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监管。
2、深化自贸区改革国家海关将加强与自贸区的联系和合作,推动自贸区的全面发展和改革。
在贸易、服务业、投资、金融等方面逐步扩大开放程度,降低行政审批的门槛和成本,加快自贸区建设的步伐。
3、促进通关便利国家海关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为企业打造更加方便快捷的通关环境。
为此,国家海关将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便利通关模式,实现更加高效的监管。
同时,海关将优化通关流程和流程管理,建立绿色通道,加强出入境监管的信息化,让企业的运营成本得到大幅度降低。
4、促进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成为了各国海关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提高海关员工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能力,国家海关将加强专业技能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
另外,也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管和打假。
5、加强国际合作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枢纽,国家海关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国海关的合作。
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及报关单版式_报关单填制规范介绍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名称与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
货物所在地的城市名称及代码
修改栏目名称
• 三、“收发货人”改为“境内收发货人” • 四、“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改为“进出境关别” • 二十一、“装货港/指运港” 改为“经停港/指运
港” • 三十一、“随附单证”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修改填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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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标准,严要求,安全第一。2020年11月16日星期 一11时7分28秒 11:07:2816 November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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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11时7分28秒 上午11时7分11:07:28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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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是美好的一天,新的一天开启 。20.11.1620.11.1611:0711:07:2811:07:28Nov-20
• 一、预录入编号
一是删除“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的表述,改为“由系统自动生 成”。二是新增赋号规则与编号构成的表述。
• 二、海关编号
增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表述。
• 七、备案号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将“征、减、免税备案审批”的表述修改为“征、减、免税审核确 认”;二是适用情形补充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账册”;三是对 “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结转的适用情形补充了“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 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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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0年11月16日 上午11时7分20.11.16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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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至善凭技术开拓市场,凭管理增 创效益 ,凭服 务树立 形象。2020年11月16日星期 一上午11时7分 28秒11:07:28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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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控质量关,让生产更加有保障 。2020年11月 上午11时7分20.11.1611:07November 16, 2020
7月起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正式实施

求, 明确了制造企业产品设计、 材 统 一 的供 应 链 系 统 。《 导 则 》指 体的健康 危害, 促进资源的回收 料选 用 、 生产、 采购、 回收利用 、 出, 绿 色供 应 链 管 理 目的是 将 绿 和 循 环 利用 , 实 现 企 业 绿 色采 购 废弃 物 无害 化处 置 等全 生命周期 色制造 、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和生 和 可持 续发 展 。
7 月 起 全 国海 关 通 关 一 体 化 正 式 实 施
本刊讯 7 月1 日起 , 海 关 通 海 关 都 是 同一 执 法 口径 和 监 管
海 关 开展税 收 后续 管理 。 税 收 征 管 方 式 也 发 生 不 小
关 一 体 化在 全 同 实 施 , 企 业可 以 标 准 , 为 企 业 提 供 统 一 的 通 关 变 化 。 在 货物通关环 节, 由过 去
设 立 了风 险 防 控 中 心 和 税 收 在 货 物通 关 时一 次 申报 , 海 关 在 计算并缴纳税款、 海关 受理后放 征 管 中心 , 实 现 全 国 海 关 风 险 货 物放 行 前 、 放 行 后分 步 处 置 ,
行货物, 实 施 全 过程 抽查 审核 。
防控、 税 收 征管 等关 键 业 务集 即在 口岸 处 置 安 全 准入 风 险 , 完 这 项 改革 措 施 将大 幅 压 缩 货 物
中 、统 一 、 智 能 处 置 。对 广 大 企 成 对 货 物 的 安全 准入 甄 别后 , 先 通关 时间 , 减 少 企 业 通关 成 本 , 业而言, 无 论在哪里通关 , 全 国 予放 行 ; 货物放 行后 , 再 由属 地 提 升通 关 效率 。
1 0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 0 1 7 . 7
资 讯
通关一体化、单一窗口、跨境电子商务
通关一体化(长三角)共享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红利2014-12-05 03:16:00 来源:浙江日报(杭州)日前,国家海关总署批准长江中上游的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7个海关参加区域通关一体化,继9月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五海关率先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之后。
至此,长江经济带“十二海关如一关”新格局正式形成。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与人口规模最大、发展回旋空间与潜力最大、一体化发展条件与态势最好、国际化推进需求与能力最强的战略区域,其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区域通关一体化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基础,将有助于带动各海关打破管理区域界限,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建构形成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实现各海关统一的高效执法与无缝的对接服务,实现企业自主选择报关纳税和货物验放地点带来的运营成本降低与国际贸易发展的便利化。
浙江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是外贸大省、港航强省,新时期需积极加强长江经济带龙头作用发挥,主动参与区域通关一体化创新,营造更便利、更富吸引力的通关环境,更好共享一体化红利,以有利形成浙江新的竞合发展优势,增强服务长江经济带能力。
就此,笔者认为浙江近期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通关一体化战略认识与内涵拓展。
现代经济发展是建立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汇集与有机衍生基础上的。
区域通关一体化将不仅可加快长江经济带集散、中转、储备、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的便利化,也将带来并促进区内批发、零售、电商、大宗交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期货交割等商流服务的发展,并衍生带来信息、信用、金融、仲裁等现代商务的发展。
为此,浙江需从战略高度,立足全省、面向长江经济带,认真研究区域通关一体化的战略影响,更好整合发挥浙江区位、港航、市场、外贸等优势,吸引更多的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到浙江汇聚,并由此培育形成富有区域影响力、国际竞争力的港航服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现代贸易、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集群,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信易+”创新应用实施方案
“信易+”创新应用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部署要求,在上一阶段“信易+”创新应用的基础上,市将持续推进“信易+”探索创新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易+”应用场景,丰富守信激励内容,增加服务供给,深化服务层次,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
一、推进甬舟一体化信用应用场景探索建立“信易+”服务联盟,建立信用记录、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等公共信用产品和个人信用分异地互认机制,研究两地“信易游”“信易租”“信易行”“信易购”等守信激励服务,不断丰富“信易+”社会化场景。
(一)“信易行”。
将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或本地区的个人信用分,供两地交通出行企业为个人提供公共交通、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出行服务时参考使用,让诚信主体享受更优惠的出行服务价格、更低的押金或免押金、最新的出行服务、优先参与出行的优惠活动等,实现“信用越好,出行越容易”。
推行诚信主体“信易泊”“信易检”“信易洗”“信易修”等车类诚信服务,在专段号牌申请、车辆维修、车辆救援、车辆保险、车辆年检、驾照报考、加油充电、停车洗车等方面享受折扣优惠或便利。
诚信个人乘坐公交、轨道交通充值享受优惠;乘坐长途客车、出租车、包车享受优惠;在客运场站开通“诚信优先售票窗口”,享受优先购票、安检免排队、进入VIP候车室等服务。
(二)“信易游”。
加大两地旅游信息公开力度,以可共享的信用信息或本地区的个人信用分为基础,引导旅游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跨区域合作,围绕“诚信畅游”发展理念,着力打造两地可复制、可落地的“互联网+信用+旅游”新场景,让诚信主体享受更优惠的旅游服务价格,享受更便利的购票、检票通道,享受折扣购票,优惠乘坐摆渡车,折扣成团出游,折扣餐饮购物,享受优先预约、免押金、免查房、免排队快捷退房的住宿服务等,推行诚信主体购买旅游年卡享受优惠政策,实现“信用越好,旅游越容易”。
(三)“信易购”。
积极推进两市“诚信示范街区”“诚信商圈”“诚信示范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创建,鼓励引导诚信商家、诚信单位或单元组成跨区域联盟,在自愿原则下,联盟成员通过签署“信易购”惠民活动协议,为诚信状况良好的两地市民提供“线上+线下”满减、折扣优惠、先行赔付、无理由退货等福利,让诚信个人真正享受到信用红利。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7月1日正式启动
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7月1日正式启动作者:任冬雪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27期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海关总署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海关通关一体化,启用全国海关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所有运输方式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全部章节商品。
全国海关实施“一次申报、分步处置”,企业可以在任意一个海关完成申报、缴税等海关手续,申报更自由、手续更简便、通关更顺畅。
从上海试点到全国推广2016年6月1日,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在上海启动试点。
一年来,上海海关对照改革“效果图”,努力建成“样板间”,一体化通关正在成为全国普遍适用的常规通关模式。
上海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是海关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海关监管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
2016年6月1日,海关总署在上海成立了风险防控中心和税收征管中心,并选取13家企业,正式在上海启动通关一体化改革,通关一体化改革让通关环节瘦身。
企业在货物通关时一次申报,海关对货物安全准入、合法进出口等要素完成甄别后,先予放行,其他手续在货物放行后完成。
在持续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试点范围不断扩大。
到今年4月份,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模式报关单已占到同期全国进口报关单总量的50%,通关速度和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今年6月,上海海关对上海关区试点货物进口额前200位的企业开展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试点企业对改革总体感受“很好”或“较好”的达到92.7%,认为改革提升通关效率、简化通关手续、减少通关成本、关企沟通协调顺畅的分别达到94.4%、95.5%、88.3%、96.1%。
与2016年9月开展的抽样问卷调查结果相比,试点企业对改革总体感受的好评度提高了30%,其他四项指标的正面评价比例均上升了15%以上。
7月1日,通关一体化扩大到进口领域全口岸、全运输方式、全章节商品,全国4万多家企业受益,贸易便利化水平和海关监管效能得到同步提升。
AEO认证培训海关178号文件-JBQAEO016
四、除《信用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认 证企业还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 抽批比例的5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海关有特殊要求 的除外);
(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 抽查比例的50%以下;
(三)优先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以及相关业务手续,除 首次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以及有特殊要求外,海关可以实行容缺受理 或者采信企业自主声明,免于实地验核或者评审。
五、除《信用办法》第二 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高 级认证企业还适用下列管 理措施::
(一)
(二)
(三)
六
除《信用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 形外,失信企业还适用进出口货物平 均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在80%以上的管 理措施。
八、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非企业性质 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其相关人员信用信 息的采集、公示,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 等比照《信用办法》实施。
一、除《信用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海关还可以 采集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状况下列信息:
(一)
(二)
二、除《信用办法》第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企 业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进 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 品化妆品安全、进出口商品 检验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三、除《信用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企业在申请认证 期间,涉嫌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 品安全、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被刑事立案的,海关应当终止认证。
谢谢
2020年2月
博中求专
-解读海关总署178号令-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 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JBQAEO016
公告〔2018〕17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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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建设,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国家有关部委近日
印发《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明确了未来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
务全面融合的目标、原则、具体工作任务等内容。
一、框架方案的目标
框架方案旨在实现关检一体化,构建一体化的通关监管体系,促进简政放权、深化改革,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贸易便利化和跨境经济合作提
供支撑。
二、融合原则和方法
方案明确,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的融合要坚持“充分沟通、协同配合、简洁
高效、依法依规”的原则,采取“先尝试、充分论证、逐步推进”的方法,让运作、管理、监管更为高效精准。
三、具体工作任务
1、统一标准规范体系。
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关监管管
理规范一致。
2、优化通关流程。
强化信息共享,提高通关效率,推行“一网通办”,打造便捷高
效的通关服务。
3、推行一次申报制度。
实现申报一次即可完成海关监管、商检监管和其他监管部门
的相关手续,实现简化办事、提高效率的目标。
4、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心。
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促进各个关口间的数据交换,提高信息化程度和紧密度;推进现代技术的应用,实现数据
的自动化处理和分析,提高监管执行效率。
5、改革关检机构管理。
实现关检机构管理标准的统一,建立与全国通关一体化一致
的机构管理体系,推进机构职能协调、信息共享,在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效果上不断取得
新的成果。
总的来说,国家此次公布的《全国通关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加快构
建全国范围内通关监管体系、完善营商环境和推动贸易便利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
历史意义。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通力合作下,这一框架方案将会有效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
建设,为中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