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整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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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整改记录

单位名称: 苏州雷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 0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

1、主席令第51号《刑法修正案(六)》;

2、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法》第91条;

3、国务院令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二、有关规定:

1、企业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1 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2、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应设警戒线。

3、事故调查和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

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管理措施。3、培训教育措施;2 、工程技术措施;1 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事故)类别:(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

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

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1)直接原因(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2)间接原因; (3)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6、事故性质:一般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1986。

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

表09-1

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表

发生时事故损事故责任发生地事故类上报时事故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处理情

表09-2

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议记录

会议时会议地主持

参加人员签事故次事故主事故损事故地事故发生时责任责任

采取意范措施见

表09-3

事故管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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