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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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摘要】法治和德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二者可以相互补充,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法治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而德治强调道德规范,塑造公民良好品德和社会风气。

二者相结合,可以有效弥补法律的不足,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在实践中,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可以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同时也能强化社会共识和公民意识。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举措。

政府和公民应共同努力,促进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为构建法治社会和文明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法治、德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意义、互补性、实践、必要性1. 引言1.1 背景介绍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治理难度不断增加。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治理社会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我国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理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旨在通过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和和谐发展。

历史上,我国曾经有过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种不同的治理模式,但都未能完全解决社会问题。

依照《法治》杂志网站的一篇文章,“法治是对社会秩序和规则进行规范的一种手段,但单纯的法治往往无法完全解决社会问题,德治是通过道德、良知、诚信等传统美德来约束和引导人们行为的一种方式,但仅仅依靠道德规范也难以制约人们的行为。

”综合运用法治和德治两种方式,才能更好地治理社会,并实现社会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2. 正文2.1 法治与德治的意义法治与德治的意义在于确保国家的秩序和稳定,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法治是国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保障人民权利的重要保障。

法治使政府和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不得违法乱纪,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而德治则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治理方式,强调个体的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促使人们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两种不同的治国理念,前者强调法律的权威和规范性,后者则主张以道德和人文精神为基础来治理社会。

在当代中国,党中央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理念,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和创新。

下文将探讨这一理念的重要性及其原因。

其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是公平正义的保障,通过法律可以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对民众的保护,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治社会中享有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而道德则能够弥补法律的不足,在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互助合作的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每个人都有尊严和幸福感。

第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能够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和治理能力。

法治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只有有法可依、有法必行,才能确保政府的权威和社会的稳定。

而道德是国家软实力和文化自信的基石,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准往往决定了它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可以提升国家的整体治理水平,树立国家良好形象,赢得世界的尊重和信任。

最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体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它既继承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传统,又吸取了国外先进文明的精华。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体现了法治国家的现代化要求,又坚持了以德为先的传统价值观念。

这种治国理念既符合中国国情,又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中国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

在今后的国家建设和社会管理中,我们应该继续坚持这一治国理念,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弘扬道德风尚,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随着世界的发展,中国的经济、科技、军事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

但是,在现代社会中,一个国家的稳定、繁荣不仅仅取决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更在于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因此,坚持依法治国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

同时,以德治国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国家和谐发展的必要手段。

本文旨在探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以及其重要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操守。

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在于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权力分权,并且每个分支相互制衡。

通过规定,法律增加了公民的权利、保障了人权、加强了弱势群体的保护等,从而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因此,当一个国家建立了一个有序的法律体系,公民才能够感到安全和尊重,社会才会稳定且正义。

而以德治国则与制定法律规范不同,它表现在它着重于人类的本性和道德,旨在培养和保持良好的个人行为。

以德治国要求政府和官员以身作则,以正确的行为引导公民,并鼓励公民自愿遵从道德准则。

在以德治国的情况下,公民会自愿按照国家要求做出正确的决策,而不是被法律规定所限制。

首先,各种正式规定的制定和实施仅仅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防控行为,而以德治国则更涉及精神因素的调控。

人类往往是根据人类的本性和道德来行动的。

只有当道德和法律被当作两个相互依存的事情时,才能形成规范,从而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

其次,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联系是紧密相连的。

即时法律有前瞻性的制定和严格的执行,但也需要道德内在推动。

因为正义的制度需要公民的崇高精神支持,而道德规范则可以成为其理论基础,既能够影响人们文化中的内在道德观念,又可以强调个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最后,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实现国家稳定、繁荣和谐发展的必要手段。

当规律严谨、维护公正时,人们感受到公正和公平,就能够增强人们的信心和积极性,推动国家不断发展。

而在以德治国的情况下,人民能够拥有意识到自身国家的责任感和热情,促进的国家和平、稳定和繁荣。

浅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浅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浅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治国方略的确立,不仅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治国方略的探索上走向成熟,同时,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也是对古今中外一切治国经验的深刻而全面的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治国,从它的基本含义来看,指的是通过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引导公民有序、有控、有规范地进行各种活动,以便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治国既需要强制,又需要协调;既要加强法律建设,又要加强道德建设,前者的功能主要是法治,后者的功能主要是德治,二者结合越紧,就越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一、以德治国思想是对传统德治思想的批判吸收以德治国思想是21世纪之初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提出的,是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结合当代中国的国情和发展趋势,重新认识中国丰厚的道德文化遗产,重新评价西方伦理道德思想,批判吸收传统德治思想中在今天仍然有积极现实意义的内容,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建立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新型的思想道德体系。

(1)批判吸收中国传统德治思想我们中华民族有着5千年的文化积淀,其中关于人的道德修养的智慧比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都要丰富和全面。

道德历来就是人们修身养性,完善自我乃至治国安邦的重要工具。

传统道德观念固然带有明显的封建色彩,但数千年来,它们又的确充当了维系整个中华民族精神纽带的作用。

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德治传统,从原始社会一直到封建社会末期,传统的德治思想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形成了相当完善的伦理道德体系,为我国传统治国实践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今天我国讲以德治国,讲的是社会主义道德,是无产阶级道德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有机结合的产物,是反映和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道德,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规范,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新型道德,而不是反映和代表封建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道德,不是儒家宣扬的那一套‘三纲五常’、‘三从四德’。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依法治国是一国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针,而以德治国则是在法治基础上强调德治的重要性。

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种组合不仅有利于提高法治效果,还能够弥补法治的不足,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探究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有利于守望相助、互为补充。

依法治国强调法律的公平公正,是处理社会事务的准则。

但是法律无法涵盖一切,也无法约束所有行为,而且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往往是显得不够灵活和及时的,这就需要以德治国来弥补法律的不足。

以德治国通过道德的力量来规范个人行为,让每个公民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乐于扶助他人,有利社会和谐。

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就能够形成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增强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能够更好地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价值基础,它包含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一系列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

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

依法治国通过法律实现对社会行为的规范,以德治国则通过道德引导人们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者相结合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有利于形成更为完善的社会治理模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单纯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已经显得力不从心,这就需要加强以德治国的力度。

在现代社会,以德治国不再是简单的道德劝导,而应该是一种全方位的社会治理方式,它需要借助法律、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等多种手段,通过道德引导、教育培训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共同发展。

这就需要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形成既有法治约束又有道德引导的综合治理模式,以此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有利于守望相助、互为补充,有利于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形成更为完善的社会治理模式。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探析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强调规定与程序,以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而以德治国则更加强调品德与道德,侧重于学习和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建设良好的社会风气。

两者结合,能够实现法律规范与道德约束的相互协调,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中国梦。

首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在于,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和道德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道德良心而存在的,彼此具有相通与互斥的关系。

如果仅仅依靠法律,社会缺乏道德的约束,人们往往会利用法律漏洞而逃避法律责任,甚至会形成灰色地带,导致社会失去公正和道德。

同样,如果把整个社会的规范都寄托在道德上,那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便缺少了一些具体的法律细则和有效的执行机制,难以有效地约束那些违反道德的行为。

所以说,将法律与道德相结合,就可以使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正和道德。

其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是因为它可以推进法制和道德的协同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法律刚性规定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具体的途径来明确自身应尽的义务,且对于那些犯规的人,还能依据法律来进行惩罚和责任追究。

这样,就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然而,单纯依靠法律并不能完全避免矛盾和冲突的产生。

而道德则起到了引导和调和的作用,可以引导人们在遇到问题时,选择最适合大多数人的行为,提升人们的公德心和社会责任感。

通过加强道德约束和教育,人们更能够自觉遵守规则、模范尊重他人,从而使得社会治理更加高效、协调。

最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因是因为,它可以推进国家整体价值观念的提升。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权威,而道德则是人们行为准则的重要标准。

在实践中,这二者经常相互交织与影响,相互推动。

当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合一时,就能够形成更为合适和有效的制度框架,并致力于逐渐树立一个以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敬人爱民为核心价值的文化体系。

谈谈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理解

谈谈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理解

谈谈对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理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中国国家治理的两大原则。

依法治国强调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法治的手段来规范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而以德治国则是强调以道德为基础,通过德治的方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提高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这两者既有共性又有区别,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依法治国是指在国家建设和社会管理中,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和社会实行管理和维护秩序。

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依法治国体现了法治精神,体现了国家法制建设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国家在治理问题时注重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通过法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

以德治国强调道德对国家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性。

道德是国家法律制度之上更高的准则,是人们内心深处的追求和信念。

以德治国注重培养公民的良好道德品质,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的提高。

在以德治国的理念下,国家注重培养公民道德素质,推崇社会正气,建设和谐文明社会。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

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而以德治国则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法治之上的精神追求。

法律是制度的保障,道德是灵魂的底色。

依法治国需要以道德为基础,以道德来弥补法律的不足,提升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以德治国需要以法律为保障,以法律来约束道德的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现代社会,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理念被进一步强调和提倡。

法治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国家治理的需要;德治是社会文明的根基,是社会和谐发展的保证。

只有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社会才能获得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中国国家治理的两大原则,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方向。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在实践中,国家需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优势,不断完善法律建设,推动社会文明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

浅议“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以德治国”

浅议“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以德治国”

浅议“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以德治国”浅议“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以德治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线,同时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如果做到了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使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必然会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早日建成,必然会有效提高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进而提出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的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在这个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中,“以德治国”的概念进入了必须坚持的五项原则之中,可见中共中央的重视程度。

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决定》采用的是一种并列关系,而非主从关系,这就使“以德治国”拥有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拥有了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据,这是中国优秀历史文化的传承,也是当前中国社会现实的需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国家治理中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相互不能取代、不能偏废,其内在原因是两者不同的功能:法律是保障国家有序、社会公平的底线,是硬手段、硬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就是红线。

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在这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里,“以德治国”是特别重要的一环。

纵观历史,法律惩治的永远只是极少部分人群,法律规定的也只是道德的底线,仅仅靠法律,难以真正管理好国家,这就需要“以德治国”融合进来、结合进去。

孔子提出“宽猛相济”,荀子提出“隆礼而重法”,董仲舒提出“阳为德,阴为刑”,都是两者并重兼施来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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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摘要】:把属于精神文明的道德建设和属于政治文明的法制建设都放
到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高度来论述,并强调两者的结合,是第三代中央领导
集体治国思想的新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贡献。两个治国
方略的提出完全植根于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现实,它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
康较快发展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要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的含义,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全面领会依法治国与以德治
国相结合的重要意义,并且要积极探索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
途径。

提纲: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含义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区别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联系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重要意义
(一)、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具体
体现
(二)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
1


(三)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党对社会主义治国方略的
科学认识
(四)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五)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内在需要
四、积极探索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一)发动群众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法律对这一活动给予一定
支持
(二)运用立法、执法、法制宣传等手段,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
结合
(三)必须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遵守法律和讲
究道德的表率

浅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从古至今,对一个国家来说,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从来都是相辅相成,
2

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更不能偏废。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重申了依
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
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它
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目标,是新世纪新阶段全面推进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立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客观要求。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我
们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
起来。把属于精神文明的道德建设和属于政治文明的法制建设都放到治理国
家基本方略的高度来论述,并强调两者的结合,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
一次,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思想的新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的丰富和贡献。两个治国方略的提出完全植根于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现实,
它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要深刻
理解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含义,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全
面领会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意义,并且要积极探索把依法治国
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一、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含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
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
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
种制度和法制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
改变。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第一,立法机关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制定
法律,并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第二,政府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
3

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第三,
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司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才究;第四,全体公民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
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以德治国,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为指导,以为人民
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爱社会
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
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德治国
通过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为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的建设奠定坚实的伦理道德基础。道德强调人的自觉自律,具有非强制
性的特点。道德对于维护社会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协调
社会生活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可见,以德治国是具有鲜明时代
特征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德治。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区别
1、治国方略上的差异
“法治”与“德治”的最终归宿都在治国上,但二者在治国的侧重点上
却截然不同。换言之,前者主要侧重于先“治法”,后者则主要侧重于先“治
人”。理论上,就“治人”与“治法”的轻重而言,“治人”应重于“治法”。
这是因为:首先,“治人”在内容上实际已包含有“治法”的要求,“治法”
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治人”,在本末顺序上,应当是“治人”为本,而“治
4

法”为末。其次,“治人”是“治法”的依托,“治人”有助于更好地“治法”。
作为一种规范,法只能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对人的内心世界则无法涉足;
要涉足人们的内心世界还需要人本身。而且,“徒法不足以自行”,再良好的
法制,假如没有具备应有素质的人去执行,仍无异于一纸具文。因此,单纯
“治法”不足以“治人”,要实现法治的理想目标,还必须要把最终的依赖
点放在“治人”上。否则,即便将完善至极的法律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
也仍难以实现我们最初设想用法制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现代社会之所以更
加强调“治法”,并不是基于“治法”比“治人”重要,而是在策略上所不
得不采取的一种“末端治理模式”。现阶段,由于对人的本性问题在认识上
难以得出共论,“治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还存在较多障碍,难以真正实现
科学地“治人”;相反,对于法,由于人们在许多实质或重要方面都已经达
成共识,且这些共识在很大程度上已日渐成熟化和科学化,因而无论在理论
上还是在实践中,“治法”都更较为容易地得到实现。
2、法治是他律之治,而德治则是自律之治
从“法治”与“德治”所涉足的领域来看,“法治”是他律之治,即它
仅仅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实现治人,它对人们的内
心世界无从干预,属于治外之治;而“德治”则是自律之治,它不仅可以约
束人们的行为,还可以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并通过约束人们的思想意识来
达到约束人们行为的目的,属于治内之治。由于人们的行为总是受一定思想
意识所支配的,因而从这一点上来说,“德治”是更高层次的治国模式,是
治本之治;而“法治”则是最终实现“德治”的一个必经阶段,是治标之治。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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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与德治相互配合和支持
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控制、促进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两种手段,
他们密切联系、相互支持,共同推促着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他律,法律的
主要功能在于“惩恶”,而“扬善”则主要应依靠道德的自律来进行,因而
在“劝善”方面,法律有着自身先天的缺欠与不足,需要道德来加以支持。
同时,法律的创制和运作也必须要以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为指导。同样,“德
治”也离不开“法治”的支持与配合。道德作为一种规范,主要是依靠社会
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推动的,其软弱与苍白无力是显而易见
的。
2 、法治与德治有着共同的精神――秩序
法治与德治的联系还表现在,二者有着共同的精神――秩序。法治与德治
都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为使命。秩序是法治与德治存在的
价值基础,又是二者可以同步并举的理论依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
以说,法治与德治之所以能够存在和为人们所认同并可以成为并驾齐驱的两
种治国理论和模式,主要就在于它们能够给人们带来秩序。秩序意义在于,
它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一旦脱离了秩序这一前提,
无论是法治还是德治都将会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法治与德治都是实现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以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团结的政治
局面为前提。这两者的实现都既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法律可以利用其
背后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政治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可以合理的配置各种资
源,及时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可以有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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