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与建筑相关问题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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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新增管井
2、解决措施:增加管井。
序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号
3.1.5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
示例
1
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 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新增前室加压送风 楼梯间加压送风
3.3.2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
2
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
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顶部固定窗 固定窗管井 地下楼梯间加压送风
1
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 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3.2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
2
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
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首层wk.baidu.com面
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
地下楼梯间平面
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
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 m²的固定窗。
3、严格执行消防规范,规避审批与验收意见不一致的风险。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 3. 固定窗宜按每个防烟分区在屋顶或建筑
3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
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4 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总结与提示
1、预留机房管井的面积指标不适用高层商业项目
2、建筑专业在深化设计阶段应与设备专业密切沟通,优化机房管井布置
设置区域 第4.1.4条: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 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4.14 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 固定窗: 1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 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娱 乐、放映、游艺场所; 建筑中长度大于60m的走道; 4 靠外墙或贯通至建筑屋顶的中庭。 面积指标(4.4.14~4.4.16) 1. 设置在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 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 2 %。 2. 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顶层区域的固定 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 1 ㎡,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面积不计入 固定窗面积,但可组合布置。 应小于中庭楼地面面积的 5 %。 带有温控功能的可开启设施应按开启时 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 设置在中庭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
设置区域 示例 1. 第3.1.6条: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 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 地下楼梯 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的 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不用设置固定窗)
地上楼梯 2. 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地下楼梯间,同“面积”部分
开窗 —— 楼梯间固定窗
规范要求:第3.3.11条: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 1 m² 的固定窗。
设置区域 示例
固定窗
固定窗
固定窗
地下楼梯
地上楼梯
屋顶开窗示意1 屋顶开窗示意2 外墙开窗示意
开窗 —— 室内空间固定窗
规范要求:第4.1.4 4.4.14~16条规定了设置固定窗的设置区域、面积、位置。
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
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
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 m²的固定窗。
新规后楼梯间管井 原楼梯间管井
面积 —— 新增管井
2、解决措施:增加管井。
序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号
3.1.5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
示例
地下室楼梯间顶部不靠外墙,必须通过管井升到 屋面后设置顶部固定窗。
2)为人员疏散提供安全环境,防止建筑物在高温下出现倒塌等恶劣情况; 3)为消防队员扑救是提供较好的内攻条件。 3、分类:楼梯间固定窗、室内空间固定窗
开窗 —— 楼梯间固定窗
规范要求:第3.3.11条: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 1 m² 的固定窗。(规范强条)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与建筑相关问题简介
2019年2月25日
面积 —— 新增管井
1、规范要求:明确了楼梯间及前室的防烟技术措施。
序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原常规做法 号
3.1.5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 8.5.1 建筑的下列场所 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 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 避难层(间) 楼梯间送风 每个前室增 加管井净面 积0.5m²
3 商店建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 4. 固定玻璃窗应按可破拆的玻璃面积计算,
开窗 —— 室内空间固定窗
规范要求:第4.1.4 4.4.14~16条规定了设置固定窗的设置区域、面积、位置。
设置区域 第4.1.4条:下列地上建筑或部位,当设置 机械排烟系统时,尚应按本标准第4.4.14 条〜第4.4.16条的要求在外墙或屋顶设置 固定窗: 筑、展览建筑及类似功能的公共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歌舞、娱乐、 放映、游艺场所; 布置位置(4.4.14~4.4.16) 1. 非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每层的外 墙上; 2. 固定窗间距不宜大于20m,其下沿距 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层高的1/2; 外墙上均匀布置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面积变化
1
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 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3.3.2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
前室不送风
2
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送风
井(管)道,送风口(阀)和送风机
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
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
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 m²的固定窗。


地下室楼梯 增加直通屋 面的管井净 面积 1.0m²
地上楼梯间平面 剖面示意
新规后新增管井 原楼梯间管井
目录
面积 开窗
1. 屋面机房 2. 新增管井
1. 楼梯间固定窗 2. 室内空间固定窗
开窗 ——固定窗简介
1、定义:
设置在设有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的场所中,窗扇固定、平时不可开启,
仅在火灾时便于人工破拆以排出火场中的烟和热的外窗。 2、作用:
1)在火灾初期不影响机械排烟,又能在火灾规模较大后及时排出烟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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