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省级工法推荐表
申报地市(盖章):年月日
填报人(必填):电话:
邮箱:
(备注:工法名称应为全称、完成单位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主要完成人员应与申报书认真核对并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