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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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2015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第一章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节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一、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

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1.人工费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直接费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施工排水、降水费措施费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7.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2)脚手架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4)构件吊装机械费8.总承包服务费1.管理人员工资费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建 4.固定资产使用费设企业管理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工 6 .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程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费10.财务费11.税金12.其他1.安全文明施工费间接费(1)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3)文明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2.工程排污费规费 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障金、(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利润税金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
序 材料名称、 计量 基准 约定风险 号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幅度值 (元) (元) 备注
可调价材料计价(招标控制价)
• 4.2.4 .3
• 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可调价材 料基准单价和约定风险幅度的, 编制人应按“基准单价×(1+ ︱约定风险幅度值︱)”计入 综合单价。
可调价材料计价(投标报价)
政策性调整价款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9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征 收范围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 [2010]307号)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12月1 日起,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 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 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标准为“三税” 实际缴纳金额的2%。
2.0.7承包人自主控制的风险
是指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 平、管理、经营状况等能够自 主控制的影响工程造价风险。 如管理费、利润等。
2.0.6材料价格风险
是指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 (以下简称“可调价材料”)在施工 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 的风险。
材料分类
• 暂估价材料 • 可调价材料 • 其他材料
材料暂估价调整表
序 材料 计量 号 名称、 单位 规格、 型号 耗用 量 A 暂估 确认 单价差额 单价 单价 (元) (元) (元) D = C –B B C (元) 合价差额 (元) E =A×D 备注
暂估价材料计价(竣工结算)
• 4.8.4 .3(2)
• 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 后,发、承包双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时再 行扣回。承包人计取的材料保管费和检验 试验费的基价按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 目表中的取定价,价目表中没有的按照投 标价,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新材料,价目表 和投标价都没有的按照发、承包双方确认 的价格。

【2018汇编】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交底学习概算交底

【2018汇编】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交底学习概算交底
32
概算编制基本规定
经立项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编
制设计概算的投资控制额。设计概算应根
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优化设计
的基础上进行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
建设标准。
33
概算编制基本规定
设计概算投资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投
资控制额以内,设计概算批准后不得任意
修改和调增。设计概算值超过批准的投资
30
经营性铺底流动资金
经营性铺底流动资金 是指生产经营性建
设项目为保证投产后正常的生产营运所需, 在项目资本金中筹措的自有流动资金。 计算方法:
扩大指标估算法 分项详细估算法
31
概算编制基本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全部投 资的重要文件。 设计概算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方针、政策和制度,完整、准确反映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 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 条件、市场变化等影响投资的各种因素) 以及本规定的要求编制。
控制额时,需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批。如
需修改或调整时,必须修改设计或重新立
项审批。
34
35
概算编制基本规定
设计概算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
单位或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编制,编
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国
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编制单位及
其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对其编制质
量负责。
概算编制基本规定
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而发生的人员 培训费、 提前进厂费以及投产使用初期必 备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 购置费用。
联合试运转费用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生

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11020

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11020

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1 总则1.0.1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发〔2011〕3号)(以下简称《省计价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实施细则》与《省计价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实施细则》外,亦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青建管字〔2011〕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

青建管字〔2011〕3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

青建管字〔2011〕31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鲁建发〔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城乡建设造价通知
附件:。

2015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2015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第一章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节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一、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

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1.人工费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直接费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施工排水、降水费措施费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7.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2)脚手架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4)构件吊装机械费8.总承包服务费1.管理人员工资费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建 4.固定资产使用费设企业管理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工 6 .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程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费10.财务费11.税金12.其他1.安全文明施工费间接费(1)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3)文明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2.工程排污费规费 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障金、(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利润税金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工程建筑)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需打印份)精编

(工程建筑套表)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需打印份)备-9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2.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2.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2.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3.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4.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5.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6.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7.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8.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表编号:注:1.审查书用黑色、蓝黑色钢笔填写清楚;9.审查表壹式叁份,壹份由建设单位存档,壹份竣工备案部门存档;壹份造价管理部门存档。

2015青岛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第一章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节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一、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表)。

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1.人工费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夜间施工费2.二次搬运费直接费 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5.施工排水、降水费措施费 6.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7.专业工程措施项目费(1)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2)脚手架费(3)垂直运输机械费(4)构件吊装机械费8.总承包服务费1.管理人员工资费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建 4.固定资产使用费设企业管理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工 6 .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程8.职工教育经费9.财产保险费费10.财务费11.税金12.其他1.安全文明施工费间接费(1)安全施工费(2)环境保护费(3)文明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2.工程排污费规费 3.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障金、(2)失业保险费、(3)医疗保险费、(4)工伤保险费、(5)生育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利润税金一、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青建管字〔2011〕4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造价风险控制的通知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造价咨询、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公平合理地分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风险,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鲁建标字[2008]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风险控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周期较长,发、承包双方应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弄清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共同分担和合理分摊工程造价风险,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建设工程造价风险通常包括政策性调整风险、材料价格风险和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

政策性调整风险,是指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

政策发生变化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具体是指由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关于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和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等政策性调整。

材料价格风险,是指建筑材料、构(配)件、燃料(以下简称"可调价材料")在施工期间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造价的风险。

承包方自主控制的风险,是指承包方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等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等。

三、政策性调整风险分担。

承包人不承担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第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第28天为基准日,至工程竣工前期间的政策性调整风险。

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四、材料价格风险分担。

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

(一)风险范围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拟建工程可调价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材保费、检测费怎么计取

材保费、检测费怎么计取
结算时若批价单注明为落地价,则批价中不含材保费,采购保管费率主材按2.5%计算;设备价值在1000元以内(含1000),按设备价格的2.5%计取;大于1000元者,按设备价格的0.8%计取。

但材保费的计取根据采购提货方式来定。

1)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提货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可计取该笔费用的100%;
2)建设单位采购付款,供货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可计取该笔费用的40%;
3)建设单位采购付款,施工单位提货至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可计取该笔费用的60%。

材料检测费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报价时施工单位应将这部分费用含在材料的成本报价中。

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近照各行政规定对材料、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验收,不包括在上述费用中,应该放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由建设单位支付。

多数情况下,材料检验试验费不需要额外计算,如《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中关于检验试验费说明:“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材料价格取定表中的相应材料单价,已包括检验试验费”。

另外,目前省内仅有聊城地区在刊发的价目表书中说明,建筑工程定额计价预结算计算程序中,直接工程费中应计算材料检验试验费,计算方法为材料费*材料检验试验费率(或自主报价),因此软件中在封面信息里提供该费率填写,仅在使用聊城地区价目表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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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
(2010年)
关于总承包服务费规定:
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以及自行供应材料、设备、并需要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对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收、发和保管服务以及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⑴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⑵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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