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模板】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是宝贵的教育人才资源,为了更好地推进和深化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名师”工程建设,激发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也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制度,优化评选管理机制,一、总体目标通过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建立优秀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形成各级各类骨干教师的人才梯队,充分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成立骨干教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优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其作用。
2.坚持面向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为评选重点的原则。
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力军,要注重从教育教学一线发现、培养、选拔骨干教师,摒弃论资排辈的成旧观念,以中青年教师为培养对象,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3.坚持分级分类评选、公正竞争择优和统一动态管理的原则。
逐步形成学校、太仓市、苏州市、江苏省四级骨干教师统一管理制度,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培养、管理等环节。
学校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流动发展。
原则上,高一层次的骨干教师评选应从相应低一层次的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申报。
本办法中所称“学校骨干教师”包括校级及以上的骨干教师。
学校骨干教师共分三种类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教改带头人。
太仓市级骨干教师共分三种类型:教坛新秀、学科教改带头人、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
太仓市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包括苏州市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苏州市教育科研学术带头人、苏州市名教师以及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名教师等。
本办法中“评选、命名、管理和考核”是指评选、命名和考核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对象则是指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太仓市级以上(含太仓市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
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评选细则

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细则根据《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周教体发〔2021〕19 号)的要求,制定区级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细则如下: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日常评选工作。
二、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评选根据《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的要求,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的评选工作。
(一)确定推荐名额各学校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名额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数的12%的比例确定;区教坛新秀推荐名额按照不超过本单位应参评人数的30%比例确定。
(二)评选分值与权重区首席教师评选分值与权重,先按照材料评审(50分)和课堂教学评比(50分),总分100分的方式确定区首席教师候选人选,候选人选再按照述职答辩、评审团评议的方式确定区首席教师人选;区学科带头人评选分值与权重,按照材料评审(50分)和课堂教学评比(50分)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区教坛新秀的评选分值与权重,按照材料评审(30分)和课堂教学评比(70分)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三)评选程序1.学校推荐。
各学校根据《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和区教体局下发的推荐名额,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选拔,并对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教体局。
2.资格审查。
区教体局组织相关评审专家对学校上报的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候选人申报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周村区教师发展性评价办法》中规定相应评选层次的条件。
3.材料评审。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计分。
业绩佐证材料须区级及以上级别,分为表彰奖励类、课堂教学类、教研科研类。
参加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每人每类证书最多提报5件,参加区教坛新秀评选,每人每类证书最多提报3件。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4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向上、不断进取,提高教学水平,我校设立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旨在发现和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业绩卓越的骨干教师,鼓励他们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来,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整体提升。
第二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包括我校全体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即可申报评选:1.连续三年以上取得优秀教学成果或取得省、市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教师;2.在国家级、省、市级教育研究活动中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著述的教师;3.担任过学校重点课程或特色课程负责人,连续三年以上教学质量好、学生反响良好的教师;4.连续三年以上教学满意度在90%以上的教师;5.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评选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四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分为材料评审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第五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第二章评选流程第六条评选流程如下:1.报名和材料准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等。
2.材料初审: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
3.面试考核:通过材料初审的教师将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评审组组织,采取面对面或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
4.评选确定:评审组根据材料初审和面试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评选结果。
5.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相关文件和奖项将在校级教学会议上进行表彰。
第三章评选指标和标准第七条评选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教育方法与手段、科研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八条评选标准如下:1.教学成果: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成果,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材料的编写等方面。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宿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办法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学历、职称达标。
小学、幼儿园具备小教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中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学历,高中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学历。
中学申报者具有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小学申报者具有小学高级职称。
具有宽厚的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扎实,勤于学习,不断进修提高。
2.师德高尚。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始终在教学、教研第一线。
教育思想端正,教学认真,富有创新精神。
热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好评。
为人正直,顾全大局,能够团结同志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
受到县级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
(所申报的材料应为近五年内)3.教学业务过硬。
能胜任所教学科的循环教学,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
在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优课评比、基本功竞赛中获奖;或者能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在省、市级学科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究课;或者经常应市级教研部门邀请参加讲学、命题活动。
(骨干教师可以放宽到县级)4.课题研究出成果。
主持市级及以上的立项课题研究,研究课题通过结果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具有阶段成果;或者参加省级课题研究,并有相关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或荣获省、市级等第奖。
5.论文发表、获奖。
注意搜集教育信息,研究教改动态,在优化课堂结构、指导学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有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报刊上发表与任教专业相关的高质量的论文,或者有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得省一、二、三等奖或市一、二等奖的论文。
发表和获奖的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6.辅导学生获奖,或者培养青年教师得奖。
辅导学生参加兴趣小组成绩显著,参加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中,所辅导的学生成绩优秀,本人获市级以上指导奖。
或者在“师徒结对”活动中,青年教师取得县级以上优课奖或基本功竞赛奖。
二、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1.年龄、对象:“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2年以上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教学能手”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鞍湖实验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量化推荐办法

盐城市鞍湖实验学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量化推荐办法(试行)为深入实施“四名”工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有效教学,根据《盐都区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盐都区中小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和《盐都区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鞍湖实验学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量化推荐办法。
一、量化推荐对象中小学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含公办人事代理教师)。
二、量化推荐原则(一)注重教学业绩;(二)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三)客观公正、严谨规范。
三、量化要素及分值(一)师德表彰,分值20分;(二)教育工作,分值18分;(三)教学工作,分值44分;(四)教科研工作,分值18分;四、量化推荐细则(一)师德表彰(20分)1.年度考核(10分)。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6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2分。
2.综合表彰(5分)。
①近五年来,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嘉奖、记功。
镇校级每次1分,区级每次2分,市级每次4分,省级及以上每次5分。
其中,镇校级累计不超过2分。
②近五年来,获得各类与教育教学工作及申报人员岗位职责有关的单项表彰。
区级每次1分,市级每次2分,省级及以上每次4分。
3.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满意度测评(5分)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估为80%—89%的4分;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估为90%及以上的5分。
(二)教育工作(18分)1.教育管理(9分)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团委(总支)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三年以上或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四年以上(其中任现职期间从事教育管理工作不少于两年)或教师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四年以上5分。
近五年来,担任上述工作两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担任毕业班班主任的每一年加0.5分。
2.教育实绩(9分)近五年来,所带班级、活动小组或辅导学生成绩显著(不包括学生参加作文比赛),获镇校级表彰每次1分(镇校级累计不超过4分),区级每次2分,市级每次3分,省级每次4分,国家级每次5分。
沭阳县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及评分细则

沭阳县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条件及评分细则一、学历与资历要求(一)学科带头人1、小学、幼儿园学历:具备小教或幼教专业大专以上;职称:小高以上。
已获称号:市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县学科带头人。
2、初中学历:具备申报学科大专以上;职称:中教一级以上。
已获称号:市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县学科带头人。
3、高中学历:具备申报学科本科以上;职称:中教一级以上。
已获称号:市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县学科带头人。
(二)教学能手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或教科研人员,原则上是市教坛新秀。
(三)教坛新秀年龄在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专任教师或教科研人员。
二、综合表彰(15分)1、获两次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的即得10分,一次县级以上表彰得5分,一次乡镇表彰3分,此项累计积分不超10分。
2、报市学科带头人的选手,上届市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县学科带头人)分别得5分、3分;报市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教师,上届是市教学能手(或县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秀(或县骨干教师)分别加5分、3分。
三、教学成绩(10分)1、因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或高考、中考、小学考试在全市全县突出而受到市、县教育局表彰分别加10分、8分。
2、在各种县统一考试中,初中、小学有市、县材料能证明在全县(或市)前五名加5分,前10名加3分。
高中在市县同类学校中第一名加8分,二、三名分别得5分、3分(少于5所学校的只鼓励第一、第二名)。
可累计加分。
3、根据在学校排名情况及同类别人数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优课评选、基本功比赛(20分)省优课或基本功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2分;市一、二、三等奖15分、12分、8分,县一、二、三等奖分别8分、6分、4分;乡镇校优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省教育学会优课评比及录相课获奖降一级计分。
演讲、声乐、器乐、舞蹈等个人项目比赛获省、市、县获分别加4分、3分、2分,市课件制作、三字一画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2分,县课件制作、三字一画比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2022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试行稿)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市、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在职、在岗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经区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1.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区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发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___月份发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赋予一次性奖励:(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 500、___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___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 600、___元。
(政府每月无津贴)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销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再也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
此外,学校还将取销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专业考核办法
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
专业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小学:
按照xx镇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三名工程”骨干人才评选活动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镇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专业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专业水平测试:笔试
1. 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8:50前报到)
2. 地点:xx小学报告厅
3. 要求:闭卷测试,请自备钢笔(签字笔),勿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草稿纸现场提供)。
(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教学录像
1. 上交时间:20xx年6月15日参加笔试报到时同时提交。
2. 要求:每名选手的说课教学录像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中要包含书写板书的镜头;说课结束后,教师朗读水平展示。
刻录成光盘,一式六份装在同一文件袋上交。
4.说课内容(在以下三个课题中任选一课)
(1)部编版教材一年级下册19《棉花姑娘》
(2)人教版教材三年级下册6《燕子专列》
(3)人教版教材五年级下册18《将相和》
5.朗读内容(在以下三个片段中任选一个)
(1)部编版教材一年级下册19《棉花姑娘》第5自然段
(2)人教版教材三年级下册6《燕子专列》第3自然段
(3)人教版教材五年级下册18《将相和》第8自然段
二、评比办法
专业水平测试占总成绩的50%,说课占总成绩的50%(朗读占10%)合成每名参评选手最后得分,依据考核分数确定拟评人员名单。
附件:寮步镇第三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参评人员名单
xx镇教育局 20xx年6月8日。
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靖边五中校级教学能手评选制度建设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是我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是我们办好强专业的需要,是我校进一步增强办学竞争能力的需要。
为了鼓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促进青年教师全面提高业务素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今后,每学年都将开展一次教学能手的评选活动。
一、参加评选的对象参加评选的对象是:全校教龄3年以上,年龄34岁以下,在岗的青年教师。
以确保教育教学过程中有示范和带头作用的青年教师,评选名额不予限制。
二、教学能手应当具备的条件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认真履行教师的职责,具有较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谦虚好学;2、刻苦钻研教学业务,有明确的专业业务发展方向,会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认真备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3、勤奋学习本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业务发展方向的相关知识,了解相关领域的新知识;4、主动钻研专业技能,在本专业业务发展方向上,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5、教龄3年以上,年龄在34周岁以下;6、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评选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重师德重业绩的原则、群众公认的原则,评选教学能手。
评选过程按以下程序进行:1、本人申请。
凡我校教龄3年以上,年龄34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均可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2、考核评选。
学校成立教学能手评审小组,对申请参加教学能手评选的教师,对照参评条件,组织综合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研究、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员,报校委会研究决定;3、公示。
教学能手推荐名单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后,在校内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当选教学能手。
四、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教学能手评审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人事、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教学能手的评选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按照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新高区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新高区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新高区教学能手评选办法新高区教学能手评选办法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苏州高新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符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
二、基本条1.热爱教育,师德高尚。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实绩显着。
对所任学科有系统的研究,有两次以上学段教学循环的经历或有两届以上毕业班工作的经历。
教学成绩列同类班级前列,无统测、调研的科目除完成日常教学工作外,还能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指导的学生获市级二等奖以上(高中奥赛科目须省二等奖以上)。
3.在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把握学科能力竞赛等教学比赛中获区级二等奖以上。
获z大市一等奖以上者可破格推荐。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任务或三年内在教研室主办、学校承办的大型教学展示活动中承担过公开课任务,反映良好。
5.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1)主持、参与苏州高新区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研究或有教研室审批、独立研究的微型课题;(2)近三年内,撰写的专业论文达到下列情况之一:①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②有3篇独立署名的论文在区级刊物发表;③由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获得区级一等奖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学历符合各学段专任教师要求。
7.进区区龄不得少于2年。
三、评选程序1.各校对照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如实详细地填写苏州高新区教学能手推荐表”;,按时上报。
2.区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学科专家组对符合基本条的对象逐一考核并按考核成绩排序后上报。
3.区教育文体局讨论审批,命名发文,颁发证书。
4.每两年评选一次。
四、相关要求及复审办法被评为教学能手的教师要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并运用于实践,经常上示范课、观摩课,发挥示范作用;积极领衔或参与课题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教学和课程改革实践中不断探索,主动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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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2010年修订)第一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对象一、昆山市“教坛新秀”:35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3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需“123工程”考核合格。
)二、昆山市“教学能手”:4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需具有2年以上的“教坛新秀”称号)。
三、昆山市“学科带头人”:45周岁以下并具有2年及以上市级“教学能手”称号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专任教师及从事教学研究的教科研人员。
(对引进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上优秀老师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中学(职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或研究生在读),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昆山市“教坛新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二)自觉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努力掌握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学习教育理论的体会文章,或在昆山市级及以上教育学会或学科专业委员会论文评比中获等级奖,不少于2篇。
(三)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六认真”常规要求》。
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教书育人能力,教学实绩好,是学校公认的青年骨干教师。
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低、中或高年级循环;中学教师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毕业班教学实绩优良。
能掌握先进的教育信息技术。
参加工作以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任务两次以上或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
在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或命题竞赛中合格。
(四)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能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有2年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团委等德育工作经历,积累了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验,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
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有指导学校兴趣小组(田径队、科技活动小组等)和舍务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有一定实绩。
(注:副班主任工作一年折合半年的班主任工作。
下同)二、昆山市“教学能手”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受到普遍好评。
(二)自觉学习教育理论,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努力应用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
近三年来,或取得“教坛新秀”称号后,在苏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000字),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教育学会或学科专业委员会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文章,不少于3篇。
(三)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六认真”常规要求》。
认真钻研教材,对所任学科的教材体系有较系统的研究,学科教学初具特色。
高中(职中)教师近3年承担过2次校级教学公开课教学,或在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奖;其他教师近3年承担过2次片级及以上教学公开课教学并获得较高评价,或在市级教学竞赛中获奖;小学教师至少完成两轮低、中或高年级循环,中学中、高考科目任课教师有2年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学科教学质量在全校名列前茅;其他任课教师能胜任本学科教学任务,是学校公认的优秀教学骨干。
在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或命题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四)教书育人,关爱学生,能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团委等德育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班主任工作经验,班主任工作实绩突出。
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所指导的学校兴趣小组(田径队、科技活动小组等),在昆山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成绩突出。
三、昆山市“学科带头人”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本校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认真执行《昆山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六认真”常规要求》。
教学业务精湛,课堂教学改革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已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
小学教师有3次以上教学段循环经历,中学(职中)教师有3届以上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实绩突出,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所带班级的各项工作在本校获得广泛好评。
(三)任昆山市“教学能手”以来,多次承担本校对外公开课教学任务,并承担3次及以上市级教学公开课或专题讲座任务,且获得较高评价;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竞赛(评比)中二等奖及以上。
在苏州市级把握学科能力或命题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所指导的学校兴趣小组(田径队、科技活动小组等),在苏州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成绩突出。
(四)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学校课题研究。
获得“教学能手”称号后,有3篇与本学科教学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累计不少于5000字),或在江苏省及以上教育学会或学科专业委员会论文评比中获奖的与本学科教学相关的文章,不少于3篇。
(说明,3篇省级论文中必须有1篇是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
)(五)指导青年教师成绩优育。
获得“教学能手”称号后,至少承担培养2名青年教师的任务,其中有1名青年教师成为昆山市“教坛新秀”。
四、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破格评审条件(一)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高质量教育教学论文的(单篇论文不少于3000字)。
(二)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组织的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三)指导学生在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信息技术、艺术和体育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的。
(四)连续两次在苏州市把握学科能力或命题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五)有其他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破格越级申报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学历、年龄不得破格)。
第三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程序和办法一、教师个人申报教师对照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认为具备基本条件的,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二、学校考核推荐各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对本校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各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专题考核。
考核时要组织“学生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测评对象所教学生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低于85%不得推荐上报),考核合格者学校推荐上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为不合格,不得推荐。
(一)反对和抵制党的基本路线,犯有政治立场错误,或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上的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等不文明活动被查实的;(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四)有乱收费行为,或向学生家长索要吃请或钱物,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五)有其他不宜被推荐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行为的。
三、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择优评选市教育局对各校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统一组织参加第一轮专业能力(所任教学科解题能力、专业技能)和教育理论考试,昆山市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或命题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免考;根据第一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第二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名单,获得省、苏州市、昆山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教研室组织的评优课一等奖获得者,分别申报昆山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第二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免考(获得省、苏州市、昆山市评优课一等奖,有效期为四年)。
市教育局根据第二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各类市级骨干教师的初步入选名单;入选名单经市教育局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
公示不受影响的,由市教育局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教改带头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评选市级骨干教师,适度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
第四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一、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较好地发挥市级骨干教师各方面的榜样和引领作用。
二、有较高的教学质量。
中小学(职中)、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必须在教学第一线任课,努力掌握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教坛新秀”每年承担的校级公开课或展示课不少于2次;“教学能手”每年承担的片级公开课或展示课不少于1次(高中与职中为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年承担的市级公开课或展示课不少于1次。
切实提高所任学科的教学质量,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三、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有明确的学习进修计划,带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科研论文。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每年分别在昆山市级、苏州市级、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教学能手”每年至少为全校教师作1次教育教学专题报告或讲座(规模较大的高中或职中学校可在学科组或年级组作专题报告);“学科带头人”每年至少在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性活动或片级教研活动中作1-2次专题报告或讲座。
四、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较好的作用。
能主动承担起指导新上岗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的责任。
“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都要担任本校新上岗教师的指导老师,并在3年内使所带新教师基本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通过“123工程”考核;“学科带头人”都要担任本校青年教师的指导老师,并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获得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后,至少在推荐单位服务满三年,才能申请调动(组织调动除外)。
第五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复评、考核与奖励:一、复评与考核办法: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的复评考核,由所在学校(完小校由镇中心校考核)按照《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复评考核细则》,市教育局对各校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组织必要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