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开挖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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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拉乡35kv输电线路工程I标段

青海宏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娘拉乡35kv输电线路工程I标施工项目部

一、编制依据

1.1《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1.2《青海110kV输电线路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1.3《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1-2015];

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5;

1.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工艺标准库》(2013版);

1.7《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

1.8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基建质量[2010]19号;

1.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送电线路部分)》(DL 5009.2-2013);

1.10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 248-2008)

1.11《关于开展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基建安全〔2010〕270号);

1.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1.13《输电线路施工机具设计、试验基本要求》(DL/T 875-2004)1.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6-2015;

1.15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及相关设计变更

二、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2.1编制目的

娘拉乡35KV输电线路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尺寸,部分基础为掏挖式基础,部分为台阶式基础,而且部分基础坑深全部在3米以上,并且地形条件复杂给基坑开挖增加了施工难度,同时提高了的安全风险、增加了安全隐患。在进行基坑开挖时,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保证工程的总体质量,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机械设

备的安全运行;保证基础工程的顺利完工,防止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缺氧窒息、坑深坠落以及坑塌伤人等事故,我项目部特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5制定本专项施工方案。

2.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娘拉乡35KV输电线工程全部基坑土方开挖。

掏挖式基础39基,大开挖基础57基。

三、工程概况

本标线路全长约28.74km。海波高度在3600m-4400m左右,地型复杂,大部分塔位在半坡或山脊,运输困难。表层地质为中密碎石混粉土,底部为风化砂板石,局部地面风化岩裸露,岩石工程性良好。

主要参建单位:

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玉树电网灾后重建筹建分公司,

设计单位:西宁夏光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海智鑫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海宏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四、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针对深坑基础的开挖施工,项目部成立了实施小组,组织安排管理、落实方案的执行等,施工前组织人员做好岗前培训工作。该实施小组以项目部经理王存定为组长,项目总工史志发、项目部安全巨万吉、项目部施工员毛怀山、质检员刘文源等担任主要成员。通过该小组工作的开展,从安全和质量等方面对深坑基础开挖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础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五、施工方案

5.1普通土基坑的开挖

5.1.1、施工准备

(1)、人员准备,成立施工组。

(2)、材料准备,按施工图纸所需材料按施工进度计划调入施工现场。

(3)、施工机具准备,按施工组织方案所需机械按施工进度组织调配施工所需机具。

(4)、施工现场准备,按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现场放样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放样。

(5)、技术准备,施工前需编制施工方案并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5.1.2、预留工作面

基坑开挖时,除按设计要求开挖预定宽度,应注意留出工作面,为以后的支模提供工作面。

基础施工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塔位原始地貌,且保持边坡稳定的要求及保证塔位排水畅通。施工基面土方及基坑回填后产生的余土,在塔位归方处理后(在塔基范围内整齐堆砌),应运到指定位置。

铁塔周围有滚石危及塔材时,必须予以清除;塔位附近有冲沟、采石厂、采矿区、基岩有裂缝等情况时及时通知设计代表。

5.1.3、基坑开挖

5.1.3.1 深基坑开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4)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超过1m。

(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6)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7)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

(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9)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被开挖基础的施工图。

(10)对于软塑等地质条件较差的基坑,开挖时应采取妥善措施,不可扰动原状土,以防地耐力降低。

(11)掏挖桩基础,施工时务必做好安全教育,对成孔施工采取有力安全措施,以防侧壁塌方等,确保人身安全。

(12)孔口安装提升设备,布置好出渣道路、合理堆放材料和机具,使其不增加孔壁压力,不影响施工。

(13)孔口周围不得堆放砂、石、土方及杂物,防止砂、石、土方及杂物流入孔内伤人。如孔口地基松软,为防止孔口坍塌,应在孔口用混凝土护壁,高约1.5m。

(14)要注意基面开挖和基础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令和法规,在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施工时,如发现基坑土质与原设计不符时,或者坑底发现空洞、管道等,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妥善解决后方可继续施工。

(15)基坑开挖后应及时施工,防止长时间暴晒、风干、充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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