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分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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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操作规程

标题:水分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生效日期年月日页次: 1/5

编号:SOP-QC-181-01 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新订□修订□原文件号:

编制:部门审核:QA审核:批准:

分发部门:QC。

目的:建立一个水分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QC。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标准引自:中国药典2000年版附录。

1 费休氏法:

原理及操作方法见《费休氏水分测定法》。

2甲苯法

本法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

2.1仪器、试剂

(1)500ml的短颈圆底烧瓶;

(2)水分测定管;

(3)为直形冷凝管,外管长40cm;

(4)电热套;

使用前,全部仪器应清洁,并置烘箱中烘干。

2.1.2 甲苯(CR;要求见本法后附注)

2.2 测定

2.2.1 检查仪器完整性重点检查各仪器有无裂缝、磨口处有无破损;仪器各部分是否洁净并经充分干燥。

,精密称定,置500ml烧瓶中,加甲苯约200ml,必要时加入玻璃珠数粒。

,再自冷凝管顶端加入甲苯,至充满水分测定管的狭细部分。将烧瓶置电热套中或用其他适宜方法缓缓加热,待甲苯开始沸腾时,调节温度,使每秒钟蒸馏出2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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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待水分完全馏出,即测定管刻度部分的水量不再增加时,将冷凝管内部先用甲苯冲洗,再用饱蘸甲苯的长刷或其他适宜的方法,将管壁上附着的甲苯推下,继续蒸馏5分钟。

2.2.5 放冷至室温,拆卸装置,如有水黏附在水分测定管的管壁上,可用蘸甲苯的铜丝推下,放置,使水分与甲苯完全分离(可加亚甲蓝粉末少量,使水染成蓝色,以便分离观察)。

2.2.6 检读水量,并计算供试品中的含水量(%)。

【附注】用化学纯甲苯直接测定,必要时甲苯可先加水少量,充分振摇后放置,将水层分离弃去,经蒸馏后使用。

3气相色谱法

3.1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直径为0.25-0.18mm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作为载体,柱温为140-150℃,热导检测器检测。注入无水乙醇,照气相色谱法测定(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附录VIE)测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峰计算的理论板数应大于1000;用乙醇峰计算的理论板数应大于150。

(2)水和乙醇两峰的分离度应大于2。

(3)将无水乙醇进样5次,水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得大于3.0%。

3.2 标准溶液的制备取纯化水约0.2g,精密称定,置25ml量瓶中,加无水乙醇至刻度,摇匀,即得。

3.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供试品适量(含水量约0.2g),粉碎或研细,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无水乙醇50ml,密塞,混匀,超声处理20分钟,放置12小时,再超声处理20分钟,离心,取上清液,即得。

3.4 测定法取无水乙醇、标准溶液及供试品溶液各1~5μl ,注入气相色谱仪,计算,即得。

【附注】(1)无水乙醇含水量约3%,标准溶液与供试品溶液的配制需用同一批号试剂。无水乙醇中的含水量需要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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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编号SOP-QC-181-01 页次:3/5 (2)含水量的计算采用外标法。但无水乙醇作为溶剂,其含水量

扣除方法如下:

对照溶液中实际加入水的峰面积=对照溶液中总水峰面积-K×对照溶液中乙醇峰面积

供试品溶液中水的峰面积=供试品溶液中总水峰面积-K×供试品溶液中乙醇峰面积

K=无水乙醇中水峰面积÷无水乙醇中乙醇峰面积

4 烘干法

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

4.1仪器

(1)恒温干燥箱

(2)干燥器

(3)扁形称量瓶

(4)镊子

(5)瓷盘

4.2 测定

4.2.1 根据样品数量选取扁形称量瓶的数量,每份样品需扁形称量瓶2套(进行平等对照检验操作),对扁形称量瓶进行标记,置瓷盘中。

4.2.2 将选定的扁形称量瓶及瓷盘置于100~105℃恒温干燥箱中进行干燥,5h后,将瓶盖盖好,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精密称重。再在同温度下干燥至恒重,记录重量值。

4.2.3 取供试品2~5g,均匀地平辅于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厚度不超过5mm,疏松供试品不超过10mm,精确称重,移于恒温干燥箱中,打开瓶盖于100~105℃干燥5h,将瓶盖盖好,移置干燥器中,冷却30分钟,精密称重;再在上述温度干燥1小时,冷却,称重,至连续两次重量的差异不超过±5mg为止,根据减失的重量,计算供试品中含水量(%)。

4.2.4 计算

按下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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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1 -W2

样品中水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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