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工伤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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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工伤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行风建设大学习大讨论

工伤保险科

工伤保险科在行风建设大讨论中,不仅涉及科室作风建设的方方面面,更重要的是涉及受伤职工权益保障的方方面面,核心问题是把受伤职工的维权放在首位,落在实处,才能达到《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才能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否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无论多豪壮的语言,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工伤保险工作是关乎每个受伤职工权益的工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只有把这项工作落在实处,才能真正保障受伤职工得到救治和享受相关待遇,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受伤职工拥有幸福感。

为此,工伤保险科在开展行风建设大讨论中,将把行风建设落在实处,努力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一站式”服务、微笑服务,把受伤职工安顿好,服务好,让怨气而来的百姓满意而归。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1、团结协作,借助外力

工伤保险工作,是环环相扣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业务,可以说是“一损俱损”,比如“立案”中的10多项信息一旦错误,将会导致工伤认定结论的错误,必将导致伤残级别的错误,影响到仲裁判决的错误,最终影响到职工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享受。所以,必须加强团结协作,才能把工作做得圆满,因此在具体业务上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相互之间谁也不推诿,谁也不落后,科室人员心往一处想,劲总

往一处使,全体工作人员和各个工作环节中,杜绝徇私越权,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杜绝慵懒散漫行。同时,还与劳动监察、社保、劳动仲裁、劳动关系、等科室(中心、大队)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借助他们的长处,弥补我们工作中的缺失;另外,大力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帮助。遇到大案、特案时,一方面及时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另一方面,争取得到支持,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对案件进行调查和落实,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案件性质,为后期的认定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做好上访职工或家属的安抚工作

工伤保险科每年接待2000来人次的来访者,访者中,年龄、文化、素养等差距大,有70多岁的高龄老人,有10多岁的孩子,有高层领导,有下层普通百姓,有法律知识深厚的律师,有目不识丁的法盲,有彬彬有礼的职工,有胡搅蛮缠的人员。这些庞杂的人员队伍,我们采用多种方法给予答复:层次高者则依法依规给予解答,层次低者依情依理给予分析,对于胡搅蛮缠的人员,则沉着冷静,先让他发泄完毕,再对他进行安抚,循循善诱,指出其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此方法,许多问题都迎刃而解,化解了来访者不满与怨恨。

3、全力做好工伤备案工作,加强与企业沟通

开展工伤工作的基础是做好备案工作,只有做好备案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因此,一个方面,我科室认真做好24小时电话报告备案业务,定时、不定时到医疗机构查验企业受伤职工的信息。经过实地落实,杜绝虚假案件。另一个方面,积极登记来访人员受伤信息,积极与企业与沟通,落实受伤事实和劳动关系。经过沟通,有效帮助受

伤职工处理认定或待遇问题。今年以来,帮助解决了十多起个人申报的案件,敦促企业申报4起,帮助个人申报14起。敦促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11起,其中4起为工伤死亡事故的赔付。这些举措,有效维护了职工权益,发挥了工伤保险科的职能作用,真正改变行业作风——把职工的权益放在首位,落实到位。

4、简化办案流程,做到“一站式”服务

我县的工伤认定工作多、繁、杂,但是在审核过程中,去繁就简,便利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回避、不拖延、不推诿、不敷衍,努力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比如,职工反映受伤情况之后,科室业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申报工伤需要的资料;如果劳动关系不明确,主动帮助职工,协调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方便职工申报工伤,减少职工劳动关系裁决的步骤,大大为职工节约了维权运行成本,缩短维权所需时间。

5、提供微笑服务,提高服务理念

为受伤职工服务是工伤科的应尽的职责之一,所以提高服务理念,成为工伤业务第一要务。经过行业建设大讨论,工伤科的人员都不断提升自己,以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接待时,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咄咄逼人,杜绝在受伤职工伤口上撒盐,让职工生气而来,愤恨而归。一定要做到:无论来访者态度如何恶劣,都做到不生气、不发火,以微笑服务作为自己行业的标杆;无论服务对象权位高低,年纪大小,都一视同仁,对服务对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让怒气冲冲而来的职工高高兴兴离去。

6、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工伤认定工作需要秉公执法,一方面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一方面确保受伤职工的权益,两者均重要,两者均不可掉以轻心,忽略任何一个环节,都属于作风问题,执法问题。所以在工伤认定工作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依法作为,深入调查,深入落实,不忽略任何一个细小的情节,把该认定的案子绝不拒之门外,不该认定的案子,一律依法查处,不让骗保的行为得逞。

7、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法规宣传

工伤保险工作尽管已经实施15年了,但是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个别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却置若罔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胡乱作为——要么真案不报,要么假案乱报,导致工伤职工的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增加了诸多运行成本。要把工伤认定工作落到实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刻认识工伤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初步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条款。宣传《工伤保险条例》的任务也就落在了工伤科所有人员的身上,凡涉及到的部门,工伤保险科的人员,首先联系主要领导,讲解《条例》涉及的法律法规,然后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宣传,进一步调查落实案件的真伪,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会义不容辞给予认定,对单位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全县通报处理。

总之,工伤认定工作,是一项关注受伤职工权益的工作,具有诸多艰巨性、复杂性、隐藏性,需要工伤认定工作者忘我的工作态度,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牢记树立百姓之事非小事的作风理念,本着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方可把工伤认定工作落在实处,保障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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