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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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4.21•【字号】冀建法〔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法制工作正文关于印发《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公用局、行政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保定市园林局:现将《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21日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法规体系,突出抓好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为实现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为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1. 推进立法。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立法任务;开展立法调研,为修订《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制订《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奠定基础。

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河北省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办法》立法任务,适时启动《河北省物业管理规定》立法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08.21•【文号】建办厅〔2020〕40号•【施行日期】2020.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厅〔2020〕40号部机关各司局、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经部领导同意,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用权公开(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以2020年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年为契机,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我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

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的留痕、查询、追溯机制,推动用权公开。

(二)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市政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督促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公共企业事业单位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黑建房字[1986]第23号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黑建房字[1986]第23号

黑龙江省《关于加强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黑龙江省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几个问题的通知(1986年8月27日黑建房字(1986)第23号)各市、行政公署、县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提出逐步推行住宅商品化政策的推动下,我省商品房建设近几年有了很大的发展,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同时在发展中也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为了使住宅商品化工作逐步展开、健康发展,并对经营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加强统一管理,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加强商品房建设及管理等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商品房建设计划管理。

根据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城住115号《关于建商品房住宅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建商品住宅,采取先建后买的办法。

建造时,不列入投资计划规模;建成后,全民所有制单位购买商品住宅的,则必须列入各部门、各地区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投资计划规模。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购买商品住宅的也要列入各地区的集体所有制和个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规模。

”的精神,各级计委、建委和建行要认真贯彻上述要求,密切配合,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从计划管理上加强宏观控制。

今后各级开发企业建设商品房的计划必须报地、市建委,由建委会同建行审查。

审查后将生产商品房的总计划报同级计委批准,并分别报省计经委、建委、建行备案。

各地、市在安排商品房生产计划时,必须做好充分的社会调查和市场预测,根据地方财政和各部门大配套资金供应能力以及各部门、单位当年用于购买商品房资金的购买能力和建行贷款供应能力,进行综合平衡,坚持“计划生产、以销定产”。

陈加元副省长在全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要点(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陈加元副省长在全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要点(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陈加元副省长在全省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要点(二
○○三年十一月七日)
佚名
【期刊名称】《浙江房地产》
【年(卷),期】2003(000)006
【摘要】近年来,我省一些大中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特别是房价过高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议论,也引起了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召开这次会议,就是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分析我省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发展态势,进一步研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措施。

【总页数】6页(P4-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9.233.5
【相关文献】
1.沿着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卢克俭同志在全省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十周年理论讨论会上的讲话(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七日) [J],
2.刘春茂副省长在全省工交生产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要点 [J], ;
3.陈加元副省长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J],
4.陈加元副省长在全省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J],
5.做好“四个把握”实现四大目标——全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陈加元副省长、陈继松厅长讲话 [J], 刘叶冲;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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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8.03.13•【字号】晋建标函〔2018〕277号•【施行日期】201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标准定额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标函〔2018〕277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现将《2018年标准定额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3月13日2018年标准定额工作要点2018年,全省标准定额工作基本思路:认真落实王蒙徽等住建部领导提出的“工程建设标准改革要从抓过程转变为抓结果,把工程建设标准变成城市管理工作的抓手”等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标准化工作定位,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完善工程造价监管机制,提升工程造价监管水平,转变标准定额被动承担为主动引领,更好服务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一、深化标准化改革,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化作用(一)完善标准体系框架,助力建筑业转型升级。

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需要,制订实施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城市综合管廊等技术标准以及租赁住房、母婴设施、老年人服务设施等建设标准,有效补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满足我省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转变标准制订性质,切实提高编制质量。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从由注重设计、施工、生产环节,向强调最终产品性能条件下的材料、技术、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过程的转变。

按照有关要求,组建“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标准研究、制定、宣传、培训、实施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三)构建新型标准体系,引领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部分龙头企业为试点,鼓励我省行业龙头企业或社会团体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高水平标准对品牌建设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城管〔2016〕89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城管〔2016〕89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城管〔2016〕89号各省辖市城市管理(市容市政)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城市管理局:现将《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3月14日附件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要点2016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总体目标,接续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切实破解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试点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着力规范数字化城管系统运行,提高城市管理长效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大力实行环卫作业机械化,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创优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

一、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1、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开展调研,组织起草并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2、开展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选择部分城市在优化城管机构设置,推进综合执法,推行执法重心下移,以及强化队伍建设,创新治理方式,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试点。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6•【字号】皖政办[2007]44号•【施行日期】2007.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07〕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七月十六日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根据《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精神,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实现我省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净化市场安全环境(一)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种植养殖监管,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

加强生产加工监管。

重点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

强化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监管,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

加强流通监管。

认真贯彻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推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三绿工程”。

积极开展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商品流通秩序。

加强消费监管。

推进对餐饮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房地产项目运作流程及各环节管理重点

房地产项目运作流程及各环节管理重点

论文摘要自中国1998年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中国的房地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居民投资消费的热点,中国现在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市场,各类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项目运作过程越来越复杂,商业、住宅、旅游各种房地产项目应运而生,各个环节建立起全面计划管理成为房地产项目成功运作不可缺失的手段。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流程、项目管理、重点控制。

目录一、房地产项目流程 (1)(一)项目决策阶段 (1)1、房地产项目开拓 (1)2、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 (2)3、房地产项目决策 (2)(二)房地产前期开发阶段 (2)1、获取土地使用权 (3)2、开发项目立项与报批 (3)3、建设工程招标 (3)4、办理施工许可证 (3)(三)工程建设阶段 (3)(四)项目销售阶段 (4)(五)交付使用阶段 (4)二、房地产开发流程环节管理重点 (4)(一)时间进度 (4)(二)合同 (4)(三)成本 (5)(四)企业资源 (5)(五)项目绩效 (5)三、房地产项目开发管理的具体措施 (5)(一)范围管理 (5)(二)计划管理 (6)(三)质量管理 (6)(四)成本管理 (6)(五)组织管理 (7)(六)采购管理 (8)四、房地产项目进行重点环节管理后的优化成效 (8)五、结论 (10)主要参考文献 (10)房地产项目运作流程及各环节管理重点自中国1998年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中国的房地产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居民投资消费的热点,现在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房地产市场,各类房地产项目的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项目运作过程越来越复杂,商业、住宅、旅游各种房地产项目应运而生。

房地产项目开发从项目决策到前期开发策划,再到工程建设阶段直至项目竣工完成,进入销售及最后交付使用需经过一个漫长的时间历程,其中往往伴随着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众多因素对项目的开发造成影响,这些因素关系到到整个项目的成败,所以开发过程中实施项目管理是房地产企业必须要关注的工作重点,也是有效提升房地产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效益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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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
作要点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省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攻坚之年,做好2010年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要求,突出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一条主线,坚持拆建结合,以建为主,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小区改善和回迁安置房建设三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抓好房地产市场交易登记效能提高和规范拆迁管理两项重点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监测分析,营造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和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提升旧住宅小区改善质量,完成140万平方米改善任务,每个设区市推出至少2个旧住宅小区改善精品项目,全面完成三年改善任务。

——设区市建成区(2008年初)范围内,80%的城中村完成房屋拆迁、村民安置任务,已拆迁的城中村土地全部实现收储。

——设区市市区房屋登记办证受理后实现“立等可取”(大宗件、疑难件除外)。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旧住宅小区改善推进力度。

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投入,使旧住宅小区改善工作与城市容貌治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适时召开推进会议,确保完成“三年大变样”工作确定的旧住宅小区改善目标任务。

二是进一
步加大政府投入,提升旧住宅小区改善质量,按照房屋住用安全、配套设施齐备、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优美的目标,每个市至少推出2个精品示范项目。

三是开展“回头看”活动,针对个别已改善旧住宅小区“改善内容不全、改善质量不高”问题,继续完善提升,保质保量完成改善任务。

(二)狠抓城中村改造工作。

继续按照现代化城市建设理念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一是建立城中村改造项目库,实现一村一帐,完善月表制度,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强力推进。

二是印发《关于确保完成2010年城中村改造任务目标的通知》,推行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挥政府在拆迁安置、土地收储、规划控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提高改造质量和品位,确保完成“三年大变样”工作确定的城中村改造目标。

三是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空间形态改造和社会形态的同步转变。

(三)加强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房建设。

坚持拆建并举,依法拆迁,加强拆迁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拆迁行政管理和拆迁行为,创新完善拆迁方法,维护拆迁市场秩序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快速、平稳地推进拆迁。

一是抓好拆迁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工作,举办拆迁企业房地产估价人员培训班。

二是学习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推行货币补偿、异地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拆迁安置方式。

三是继续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

规范拆迁行为,开展诚信拆迁活动,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及时处理拆迁信访案件,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四是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回迁安置房建设的督导,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督促拆迁人认真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确保被拆迁群众按时回迁。

(四)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省政策措施,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
性需求和房价过快上涨。

一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控和分析。

加强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体系,及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增加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的房地产投资和住房消费。

二是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强化房地产开发监管,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监管。

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三是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违规开发预售、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五)强化房屋登记与交易管理。

继续深入贯彻《房屋登记办法》,完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支持鼓励房屋登记机构申报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二是优化房屋登记办证服务。

推广邢台市经验,印发《关于提高房屋登记办证效能推行“立等可取”做法的通知》,优化流程,精减环节,提高效率,在全省推行房屋登记办证“立等可取”,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

三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六)继续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发展。

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着力完善和落实好业主大会制度、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承接验收制度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一是制发《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二是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划分和管理工作。

三是开展一次全省物业管理工作检查活动,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四是继续做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证房屋使用安全。

(七)继续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继续以推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为目标,促进住宅科技含量和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以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和“绿色建筑”为目标,每个市至少建成一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色建筑示范小区。

组织实施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项目、住宅性能认定项目,以示范工程、性能认定项目为载体,推动全省住宅建设总体水平提高,带动全省住宅产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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