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第4-12章重点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复习资料及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1、劳动P1(是指生产性劳动,人们运用自己的劳动能力。
利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创造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
2、劳动关系(所谓劳动关系,其实质就是指在生产关系中,直接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那部分社会关系。
)P33、劳资关系(指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
4、雇佣关系(关系强调劳动关系是雇主和雇员双方的关系。
5、劳工关系(更加强调作为劳动关系其中一方的劳动者。
6、劳使关系(日本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而使用的称谓。
7、产业关系(称劳动-----管理关系,源于美国。
8、员工(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利的工作者。
9、员工团体P6(因共同的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员工组织,包括工会组织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员工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10、管理方P7(由于法律所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或一般称产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的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11、利益冲突型的劳资关系P46(强调和注重劳资关系的各自利益和不同立场,劳资矛盾和冲突较为明显。
12、利益协调型的劳资关系P47(不仅劳资双方的关系比较和谐稳定,而且使得社会和经济也稳定地发展。
13、劳动关系理论P58(通过调整劳动关系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达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已经经历了几世纪的探索和改进,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和发展了现代的劳动关系理论。
14、人的需要P82(需要是个人、社会集团和整个社会对于维持和发展其自身活动条件的各种要求的总和)利益是人的外显追求,需要是人的内显追求。
15、劳动问题P104就是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和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有关的社会经济问题。
16、事业单位P127(直接从事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产条件,为社会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服务,不以为国家积累资金为直接目的,不以赢利为生存、发展条件的单位。
17、劳务关系P134(指当事人之间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民事关系。
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

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一、劳动关系的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不同的称谓是从不同角度对于特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把握和表述: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其主体明确、关系清晰,含有对立的意味劳工关系在英文与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名词。
在中文中,劳工关系则更强调以劳动为中心所展开,着重于劳动力,以劳动者为本位进行思考,强调劳工组成的团体,比较强调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尤其是集体谈判的过程。
劳雇关系又称为雇佣关系,它以雇佣法律关系为基础,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日本,主要是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力图排除其价值判断,替代劳资关系这个具有对抗意味的概念。
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美国。
狭义指劳资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广义则指产业及社会中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了雇佣关系的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
产业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了劳资双方,还包括了政府一方。
3、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个要素结合为前提。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的内涵: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它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
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主要包括:⑴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⑵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即为获取报酬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而相对固定在一定劳动岗位上所从事的劳动。
⑶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也就是说,它是为了向用人单位(雇主)履行以法定形式确定的义务的劳动。
劳动关系学优选自考复习资料

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称。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劳动关系双方要进行生产,就要共同合作,遵守一套既定的制度规则。
同时,由于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常常会出现分歧,产生冲突,甚至背道而驰,因而冲突也在所难免。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是互相冲突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决定因素。
在劳动关系中,管理方享有决策权力。
决策权力是管理方拥有的权威,即对劳动者进行指挥和安排,以及影响劳动者行为和表现的各种方式。
拥有决策权力,使管理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主导优势地位,但这种优势地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某些时间和场合,也可能会发生逆转。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
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
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2、平等性与隶属性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 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对“劳动”的理解: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劳动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 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及其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个别劳动关系有以下两个特点:1、人格上的从属性,主要体现为:一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
【2019年整理】第12章劳动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 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 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 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劳动者的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科学文化素质。
11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明确了工会的组织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பைடு நூலகம்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 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 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 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对我国的启示 企业内谈判
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
调解和及时处理原则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原则,即:
合法原则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即:公
正原则
18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和方法
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通过人民法院处理
7
劳资关系的管理意义
企业实现其使命,完成其社会责任 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 有利于管理者的职业生涯发展 帮助避免纠纷 有助于处理日常管理中的很多问题 发展专业化的管理
8
劳动者的组织
劳动关系学重点考点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称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雇员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雇员团体指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
包括工会、雇员协会、职业协会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雇主组织是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合作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经济民主的一种形式。
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成立一个专门的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基金会由企业全面担保,贷款认购企业的股票。
员工持股制度的普遍推行,使员工与企业利益融为一体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的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发展质量圈也叫质量改善小组,是指从事相关工作的志愿人员组成小组,在训练有素的领导者领导下定时聚会讨论和提出改善工作方法或安排共同协商指资方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制定决策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伹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劳资合作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工会的内涵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工会的组织结构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体制、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其中心问题是如何把效率与民主相结合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无效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补充或废止劳动合同解除指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或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解除双方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及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即行消灭的制度劳动合同的续订指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集体谈判是工会和资方确定就业条件和待遇的交涉过程,它是雇员以工会这种团体形式所进行的交涉配谈判劳资双方由于资源有限需要分配而进行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不赢即输的情景整合谈判双方都能从解决方案中获取潜在利益的谈判,把谈判当作是一种双赢的情景,追求双方均有所得不当劳动行为是指工会在组建过程之中或组建之后,任何一方采取不法手段试图对抗对方的措施或行为诚信谈判的责任工会一旦获得承认,赢得选举,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务诚信谈判的责任工会一旦获得承认,赢得选举,无论工人是否签字,都取得代表所有工人的“排他代理权”,雇主负有“诚实”谈判的法律义务罢工是劳动者为改善工作条件而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暂时停止工作的行为集体协议是个人劳动合同的对称,是指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有关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集体协议的变更因订立集体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法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集体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集体协议的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协议效力的消灭三方协商机制是指政府(通常以劳动部门为代表),雇主和工人之间,就制定和实施经济与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雇主组织是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和增进雇主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工会是由工人自愿组织起来的团体或联合体劳动争议也称劳资争议,是指劳资关系当事人之间因为对薪酬、工作时间、福利、解雇及其他待遇等工作条件的主张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协商是争议双方采取自治的方法解决纠纷,根据双方韵合意或团体协议,相互磋商,和平解决纷争。
劳动关系复习资料书本

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论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基本特征1、概念:是重要的社会关系。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使用劳动力的过程中的社会关系。
受劳动法调整而形成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4个特征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的状态下从事劳动。
具体表现为:A、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义务;B、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需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挥、管理;C、劳动者在劳动过程接受中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条件。
3、劳动者从事的属于职业性的有偿劳动。
二、劳动关系的主体(一)、用人单位主体1、用人单位主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作为用人单位。
但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中国企业需要招用外国人的,需要经政府许可,未经许可的,不能直接招用。
(二)劳动者主体:就业年龄内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照常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第三方主体:劳务公司派遣员工。
(向实际使用单位履行,形成劳动关系之外的相对劳动者的第三方主体)三、劳动关系分类(一)、全日制劳动关系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1、全日制劳动关系:实践中一般可以称为标准劳动关系,为最为普遍的劳动关系形成。
全日制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的全部规定,包括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规定。
2、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小时工):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形式。
用人单位的每日、每周、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使用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结算,可以与工资一并支付,并由劳动者办理缴纳手续。
劳动关系学优选自考复习资料
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称。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劳动关系双方要进行生产,就要共同合作,遵守一套既定的制度规则。
同时,由于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常常会出现分歧,产生冲突,甚至背道而驰,因而冲突也在所难免。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是互相冲突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决定因素。
在劳动关系中,管理方享有决策权力。
决策权力是管理方拥有的权威,即对劳动者进行指挥和安排,以及影响劳动者行为和表现的各种方式。
拥有决策权力,使管理方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主导优势地位,但这种优势地位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某些时间和场合,也可能会发生逆转。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
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
劳动关系的特点:1、个别性与集体性2、平等性与隶属性3、对等性与非对等性4、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对“劳动”的理解: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
劳动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 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及其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
个别劳动关系有以下两个特点:1、人格上的从属性,主要体现为:一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
劳动关系学自学考试复习资料
劳动关系学自学考试复习资料劳动关系学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门学科,它涉及到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工资福利等方面,对企业和员工都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劳动关系学的自学考试复习资料。
一、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雇主和被雇佣者之间就劳动条件达成的合意取得的协议。
2.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劳动合同订立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正原则、诚信原则。
3.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写明劳动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签订时间、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二、劳动争议1.劳动争议的定义劳动争议是由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或解除而引起的双方之间的争议。
2.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司法审判等方式进行处理。
协商调解是最基本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司法审判。
3.劳动仲裁的程序劳动仲裁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仲裁、立案、调解、仲裁庭组成和听证、仲裁裁决和履行等。
三、工资福利1.工资的构成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福利等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是最为重要的部分,是员工的生活保障。
2.休假制度休假制度是员工福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病假、年假等。
员工需要注意休假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3.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社会福利而实施的制度。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以上是关于劳动关系学的自学考试复习资料,自学考试需要自己认真学习,积累经验以及多做模拟题来提高自己的考试水平。
(员工管理)劳动关系学资料
劳动关系学复习资料(定)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1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总称。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2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3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
从广义上讲,劳动关系的主体还包括政府。
4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5 对“劳动”的理解: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劳动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过程中的体力和脑力的支出,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7 雇员:是指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利并从属于这种决策权利的工作者劳动关系中的雇员,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雇主雇佣并在其管理下从事劳动以获取工资收入的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
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8 雇主:也称为“管理方”或资方,是指雇佣他人为其工作,并需支付工作或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9 雇主组织:雇主组织的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他们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一般不直接介入雇员与雇主的具体劳动关系事务之中10 政府: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一是劳动关系立法的制定者。
二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三是公共部门的雇主。
四是提供有效的服务11 劳动关系的实质:合作与冲突12 合作的含义: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的行为。
13 合作的根源:合作的根源主要由两方面组成,即“被迫”和“获得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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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部门第 4 章 雇 主 一、识记 1. 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2. 我国的雇主涵义:雇主是经营者、雇主所属的单位是企业、雇主范围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 3. 雇主组织:是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4. 管理模式:是雇主对待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 5. 根据职权结构,可以管理模式分类:独裁型、权威型、自主型 根据管理理念,可以把管理模式分类:剥削型、宽容型、合作型 6. 雇员参与管理的目的: (1) 增进员工的独立创造性和思考能力,使所有雇员对企业及其成功有强烈的责任心。 (2) 提供员工自我训练的机会,为所有雇员提供参与可能影响他们利益的决策的机会。 (3) 协助管理者集思广益,作出明智决策,帮助企业提高绩效和生产力,采纳新的工作方法来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利用所有雇员的知识和实际技能。 (4) 促进劳资关系的沟通,使企业更好地满足顾客的需要,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并使企业前景以及为之工作的人获得最好的发展。 (5) 提高员工忠诚度,提高雇员对工作的满意度。★ 7. 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 8. 劳资合作的特征: (1) 企业组织经营的整体责任属于资方与劳方共同承担。 (2) 劳资合作须借助员工参与才能实现。 ★ (3) 劳资双方将对抗的相对力量,转化为组织的总力量。 (4) 劳资合作所带来的成果应公平分享。
9. 劳资合作的条件: (1) 建立互助互信,具有荣辱与共的观念,重视企业长期营运目标。 最高级形态 (2) 人性的相互尊重。 (3) 建立良好的沟通管道。 ★ (4) 利润分享及符合国家劳动法律。 二、领会 1. 雇主组织的角色和作用:主要作用是在集体中支持会员组织,维护雇主利益,并积极游说政府和议会。具体讲,雇主组织主要从事:参与谈判、解决纠纷、提供帮助和建议、代表和维护 2. 新古典经济理论 主要内容: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管理方作为企业所有者的代理人,通过提高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力, 实现企业利润与所有者财富最大化。要达到这一目标,管理者必须投入劳动力、资金、设备、 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并进行优化组合,使单位产品的成本最小化,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成 本优势。在劳动关系上,管理者以苛刻的就业条件招聘工人,并努力提高他们的生产率。 评 价:主要强调企业效率以及生产率在管理决策中的重要性。对该理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1) 该理论没有指出使企业效率最大化的内部工作模式 (2) 该理论将生产效率等同于盈利,从而忽视了劳动关系中的“政治”方面 (3) 该理论建立在把管理人员视为所有者利益的代理人之样一种过于简单的管理思想之上 (4) 该理论没有意识到管理者理性的局限性 (5) 该理论没有解释管理者自身价值观在决策过程的作用 3. 权变管理理论 主要内容:强调在管理中要根据组织所处的内外部条件随机应变,针对不同的具体条件寻求最合适的 管理模式、方案或方法。 评 价:该理论的价值在于,它为解释企业职权结构以及雇主的劳动关系政策与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 该理论主要关注管理过程的技术方面,强调在设计最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过程中各种权变 因素的重要性,但没有指出雇主的政策如何导致劳资冲突公开化。 4. 劳动过程理论 主要内容:劳动过程理论关注组织的政治动作。该理论假定企业的利润通过以最小成本榨取工人的最 大产出获得。 评 价:(1) 降低生产所需技能受到普遍质疑。 (2) 只考虑管理方对工人的直接控制,而忽视管理方对工人的间接控制。 5. 利益相关者理论 主要内容:投资者向企业提供资本,并获得股息、红利与股票升值;消费者在给企业带来经营资本的 同时,享受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工人则根据劳动合同中订立的就业条件向企业提供劳 动,以此获得报酬。 评 价:利润最大化是管理方政策与实践的首要目的。 6. 独裁/剥削管理模式 (1) 主要特征:强制性、专断性、独裁性、有限的忠诚性 (2) 对待工会的措施:技术变革、灵活的就业安排、在集体谈判中采取强硬立场和破坏罢工、停工和迁厂 7. 权威/宽容管理模式 (1) 主要特征:专业化、职位阶梯、忠诚感 (2) 对待工会的措施:工会的存在使企业成本增加、工会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的程序与规则 8. 自主/合作管理模式 ★ (1) 主要内容:包括雇员年金计划、公司住房计划、公司工会、鹟中组织的娱乐活动、建议机制、利 润分享计划以及其它提高员工忠诚度与献身精神、防止企业工会化的策略。 (2) 主要特征:自主型组织设计(工作扩大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自主性工作团队)雇员参与计 划、人事与就业政策 (3) 对待工会的措施:为共同订立集体协议而互相合作 9. 雇员参与管理的主要形式:员工持股计划、质量圈、共同磋商、工人董事、工作理事会、建议方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国) 10. 斯坎隆计划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具备条件 (1) 主要内容:工资总额与销售总额的比例、与降低成本相联系的奖金、生产委员会、审查委员会 (2) 主要特点:组织有明确的生产率目标、奖励分配以团体以单位、鼓励员工提建议,消减生产成本, 提高生产率、奖金计发公式直接与生产率的提高挂钩 (3) 具备条件:适用于人数较少的企业(1000人以下)、适用于产量与成本稳定的企业、管理方积极参 与该计划,尤其在计划的实施阶段 11. 收益分享计划与利润分享计划的区别: 首先,收益分享计划均为现期支付,而利润分享计划则包括现期分配计划、组合计划与延迟支付计划。 其次,收益分享计划的报酬支付比利润分享计划更频繁,通常按月或季度分发奖金,而利润分享计划 通常按年分配盈余或红利。 最后,收益分享计划根据生产率是否提高确定奖励分配,而利润分享计划中盈余分配的基础是企业的 利润,显然,雇员更容易控制生产率指针。 第 5 章 工 会 一、识记 1. 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2. 工会的结构分类: (1) 职业工会(具有横向特征) 细分为:同行工会、半技术与非技术工人工会、白领工会 (2) 行业工会(具有纵向特征) 细分为:垄断性行业工会、单一性行业工会 (3) 总工会 3. 工会的职能分类:经济职能、民主职能、整合职能、社会民主职能、阶级革命职能 4. 企业工会性:是指在不做出意识形态判断的条件下,工会在工具主义和局部利益驱动下,为改善成员的就业条件在工作场所采取集体运动。 5. 社会工会性:是指工会在工作环境以外寻找与其利益相关的群体或组织,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集体行动来实现希望的变革。 6. 工会的组织结构:是指工会借以安排其内部管理体制、代表制度及职权体系的机构与过程,其中心问题是如何把效率与民主相结合。 7. 工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二、领会 1. 工会的产生和发展:职业工业时期、行业工会时期、总工会时期 2. 工会化的原因:(1) 对资方的不满 (2) 工会的有效性 (3) 雇员对待工会的态度 (4) 雇员的集体凝聚力 (5) 一種社會化途徑 (6) 提供获取领导权的机会 (7) 强迫加入工会或来自同事的压力 3. 我国工会的社会职能:维护职能、建设职能、参与职能、教育职能 4. 工会的民主职能: (1) 当管理方违反集体协议确立的就业条件或滥用职权时,工会可以为会员提供准法律代表。 (2) 工会代表雇员与雇员进行集体谈判。 (3) 工会有助于确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获得自由。 (4) 与企业组织相比,工会组织的一个显着特点在于其职权的指向是自下而上而不是自上而下。 (5) 工会作为一个民主机构,有自己的章程、代表大会及领导选举制度,从而保证雇员享有各种民主权利。 5. 工会的组织体系:基层工会组织;乡镇、城市街道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全国 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6. 工会的组织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7. 工会干部的设置:<>规定职工2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8. 对工会干部任职资格的限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9. 不得随意调动、罢免工会主席:<>第17条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三、运用 1. <>对工会干部的工作岗位及劳动关系保护的规定,分析实际案例。 2. 结合<>对工会的组织保障、法律保障等的相关规定,理解分析具体案例。 第 6 章 政 府 一、识记 1. 政府的作用: (1) 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 (2) 为劳动关系的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3) 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制度环境 2. 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我国的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3. 缩短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我国实行缩短工作日的情况主要有: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夜班工作;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4. 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主要适用于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 5. 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应履行审批手续) 6. 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7. 计件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 8. 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1)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生产或工作。 (2) 加点:是指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劳动或工作。 9. 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10.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必须以货币形式) 11.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领会 1. 5P角色:保护者、促进者、调停者、规划者、雇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