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办法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案例三
教训
加强对外包队伍的监管和 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 技能水平。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能放 松,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 惕。
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防止事故的发生。
随着非煤矿山行业的不断发展,外包工程在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安全管理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济效益,还可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制定本暂行办法, 旨在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定义与范围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是指将非煤矿山的 采矿、选矿、尾矿处理等工程项目的 全部或部分工作,通过签订合同的方 式,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 位进行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一种生产 组织方式。
03
定期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进行考核,及时 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04
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 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违规处理与处罚
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非煤矿山 外包工程进行整改或停工处理。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进 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将违规处理和处罚情况记入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 全管理档案,作为以后合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承包商应对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 常运转。
安全检查与评估
承包商应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发包方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03
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
承包商资质与能力
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具备承接非煤矿山外 包工程所需的资质证书和许可证。
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资质, 确保具备完成工程所需的资质和能力 。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版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把煤矿工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版,欢迎大家阅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
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支持和协助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煤矿安全监察的有关情况,并可以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工会组织。
煤矿职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报告或者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本条例所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是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在大中型矿区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第九条地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负责对划定区域内的煤矿实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非煤矿山企业(露天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前言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关于构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安办[2016]23号)及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91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识别、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非煤露天矿山企业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建设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双重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提升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非煤露天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在对非煤露天矿山作业场所存在的岗位作业风险、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环境条件基础上,综合考虑非煤露天矿山企业作业岗位风险等级、安全管理风险等级、环境管理等级的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通过在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促进金属非金属露天矿企业实现信息化管控,在贵州省范围内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本指南施行后,各非煤露天矿山可参照此指南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工作。
指南所附“附件”是以盘县翰林众源石业有限公司露天矿山作为试点编制的相关表格,供其他企业参考。
本指南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贵州省安全监督管理局、贵州省非煤矿山相关专家、各非煤矿山企业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
一3.职、业病非法防煤治矿法 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行政许可法 5.行政处罚法 6.刑法
12
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 安全生产法
1.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则 1~15条(国家政策)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
第35页
《刑法》修正案(六)
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款: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 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全面规范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与责任。 ➢ 明确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调查内容和责任
追究。 ➢ 事故调查报告的管理和事故处理情况的公布。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16~43 条(企业责任)(共28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4~52条 (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共9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3~67 条 (国家职责) (共15条)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 处理 68~76条(共9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77~95条(违法及其罚 则) (共19条)
➢ 法律条款过于简化和粗化,缺乏可操作 性(无石油天然气条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组织修订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示例:1. 安全责任制度:- 矿山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目标。
- 各级所有权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矿山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矿山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 矿山应制定和实施矿山开工、停工和复工的规则,并保证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技术标准。
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矿山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 矿山应建立员工的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和安全事故记录。
4.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制度:- 矿山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矿山应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机构,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5. 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矿山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 矿山应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员工的逃生自救意识。
6.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矿山应建立、使用、维护各类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
- 矿山应按照规定进行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和维护,保证矿山的安全环境。
以上是一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可根据矿山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同时,矿山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山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矿山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二条矿山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和管理体系。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非煤矿山的建设和开采工作越来越繁重,同时矿山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矿工安全和矿山稳定运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主要介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要点,希望对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一、强化意识,提高重视程度。
安全意识、安全观念、安全文化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应通过宣传教育、安全培训等方式,提高矿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制度应健全、规范、科学,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三、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测,掌握矿山运营状态。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现代化矿山安全监控系统,对矿山内部的温度、湿度、瓦斯、通风、安全设备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矿山的生产情况和安全状况,便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切实整改。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矿山生产现场的经常性、定期性、专项性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加以整改。
同时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矿工安全技能。
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技能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提高矿工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重要岗位人员还应接受安全管理专业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加强对罐区、坑区等“重点部位”的管理。
非煤矿山中存在很多“重点部位”,如堆放物料、仓库、罐区、坑区等,这些区域一旦发生问题就容易引起严重事故。
因此,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应把重点部位作为重点关注区域,加强监管和管理。
七、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矿山安全监管的成效。
因此,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保障应急处置能力。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4. 安全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符合要求。
6. 安全生产监测:建立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对矿山企业的生产过程、环境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安全风险。
7. 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8.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行为。
9.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科学地进行应对。
10. 安全检修维护: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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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6.07•【字号】豫政[1998]28号•【施行日期】1998.06.0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1998]28号一九九八年六月七日)《河南省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乡镇企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健康发展,依据《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除煤炭以外的其他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乡镇企业(以下简称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及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乡镇企业非煤矿生产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乡镇企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镇企业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第五条县以上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乡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各类矿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技术标准;(二)指导乡镇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有关规章制度;(三)指导乡镇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四)审批乡镇非煤矿山建设工程的总体设计并负责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五)组织矿长(经理)、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六)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行为和伤亡事故。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危险源管理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应急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5、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6、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工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____,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
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____全矿性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____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____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____制度、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批准后负责____实施。
3、____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____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5、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发生事故时,负责____指挥现场事故抢救工作。
三、安全员责任1、负责对本场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生产车间班组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进行业务指导。
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手册(表格部分349-521页)
—349—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表1:安全生产许可类检查单位:年月日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无证照;检查证照。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四十二条。
证件有效;查验证照有效期。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2)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继续进行生产;〔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订)第四十五条。
—350—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违法行为违法条款处罚依据1.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查验采矿许可证。
〔部门规章〕《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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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办法(一) 附件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法检查方案 依据《矿山安全法》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在全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行为。
(一)检查时间2010年2月—3月。 (二)检查内容 非煤矿矿山企业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是否经审查批复后开工建设; 建设工程竣工后是否经验收批复后正式投产; 承担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 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履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 各地打击违规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 省局抽查六安市、巢湖市。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对辖区内的所有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全面进行 排查; 2.发现安全专篇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产的,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整改;
3.马钢罗河铁矿及付冲沟尾矿库、马钢霍邱张庄铁矿、安徽金日盛矿业公司周油坊铁矿、 安徽金德盛矿业公司重新集铁矿等5个国家审批的项目,建设单位首先进行全面自查,项目所在市重点督查。
4.各市局于3月10日前将专项督查情况材料书面报省局。 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依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专家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检查时间2010年4月—7月。 (二)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情况; 生产矿井持证生产情况; 采空区治理及防止采空区塌陷措施落实情况; 矿井及其各生产水平(中段)、各采区安全出口情况; 矿井提升系统运行管理及相关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 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及主扇风机检测检验情况; 矿井排水系统完善及水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矿井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0. 矿井顶板边帮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爆炸物品使用管理情况; 1企业安全管理及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1各地复产验收情况“回头看”。 (三)检查单位 马钢公司姑山矿业公司和睦山铁矿、马钢公司桃冲铁矿、铜陵有色冬瓜山铜矿、铜陵有色天马山铜金矿、铜化集团新桥硫铁矿、庐江龙桥铁矿、霍邱诺普矿业公司、霍邱大昌矿业公司。 (四)有关要求 各地下矿山企业组织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各县安全监管局要对辖区内地下矿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百分之百检查。市局组织对县区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地下矿山总数的一半。
为及时全面了解地下矿山安全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安全监管局每月20日向省安全监管局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通过此次大检查,全面摸清本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废弃、非法生产和已关闭的地下矿山基本情况,逐一建档,建立和完善地下矿山基本情况数据库。
各地对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发现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或未严格执行复产安全措施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附件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局将组织开展二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检查范围 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从业单位。 二、检查时间、地点及检查重点 (一)4月底至5月底 检查重点一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二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从业单位证照是否齐全;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是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控、整改及台帐、档案管理情况;五是是否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以及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六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及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措施落实情况;七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的情况;八是涉及剧毒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自动化控制、中央控制和自动连锁控制的情况,以及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九是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记录情况,以及防盗、防丢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单位及人员安排 省局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业 务处室人员参加,每组聘请1-2名专家。 第一组马钢股份公司煤焦化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气体销售分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组金隆铜业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冶炼厂、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6月上旬至7月下旬 检查重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与执行情况;三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定期专家排查隐患制度情况;五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情况;六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实施情况;七是是否根据夏季高温、多雨、潮湿、多雷电等特点,制定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检查单位及人员安排 省局成立2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每组聘请1-2名专家。
第一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能源总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能源总厂、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组铜陵金泰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冠冶化分公司、铜陵金威铜业有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检查方法 (一)企业全面自查。企业要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认真自查,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发现问题立即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办法(二) 双阳区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内业) 双阳区非煤矿山安全检查表(内业) 非煤矿山安全检查办法(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目 录 .......................................................... 1 一、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 6 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 .................................... 8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 12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 15 五、职工权益保障制度 ............................................. 16 六、文件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 ..................................... 17 七、外部联系管理制度 ............................................. 20 八、合理化建议制度 ............................................... 22 九、系统管理评审制度 ............................................. 24 十、供应商管理制度 ............................................... 27 十一、承包商管理制度 ............................................. 28 十二、安全许可与奖励制度 ......................................... 30 十三、工余管理制度 ............................................... 34 十四、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 38 十五、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 ..................................... 40 十六、强制性授权工作流程识别制度 ................................. 41 十七、任务观察制度 ............................................... 42 十八、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 44 十九、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 ......................................... 46 二十、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 ................................. 47 廿一、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 49 廿二、生产工艺系统管理制度 ....................................... 51 廿三、生产工艺系统管理制度 ....................................... 54 廿四、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 55 廿五、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 57 廿六、防灭火系统管理制度 ......................................... 61 廿七、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 ......................................... 65 廿八、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 69 廿九、变更管理制度 ............................................... 70 三十、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 72 三十一、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 74 三十二、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 76 三十三、设备异常情况报告维护管理制度 ............................. 79 三十四、照明管理制度 ............................................. 80 三十五、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 82 三十六、采空区管理制度 ........................................... 83 三十七、地表塌陷管理制度 ......................................... 84 三十八、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 85 三十九、紧急撤离管理制度 ......................................... 90 四十、井巷、硐室维护与报废管理制度 ............................... 92 四十一、支护管理制度 ............................................. 94 四十二、提升运输作业管理制度 ..................................... 97 四十三、凿岩穿孔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02 四十四、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04 四十五、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 109 四十六、交接班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