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办理指南1

合集下载

户口迁移的类型及条件

户口迁移的类型及条件

户口迁移一、投靠类(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办理户口迁移公民需要持迁移申请书、《结婚证》或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接受落户证明等办理。

二、购建住房类公民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住宅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祖父母、子女)可在房产所在地落户。

需持申请书、购建住房人及随迁直系亲属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关系证明、房产相关证书、接受落户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等手续办理。

省外18周岁以上公民迁往我市需出具无刑事犯罪证明。

三、招商引资或兴办实业类公民招商引资或投资兴办实业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在实业所在地落户。

需提供申请书,户籍证明,招商投资证明,单位证明,合法居住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等手续办理。

四、机关、团体单位合法聘用人员类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聘用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需要材料:申请书,户籍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单位聘用证明,交纳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接收落户证明、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直系亲属随迁的需出具合法居住证明。

五、录用公务员或干部工人调动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或招收的职工以及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动工作的干部、工人凭以下手续办理。

[1]招工:劳动部门招工手续、《城镇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审批表》、单位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2]招录公务员:人事部门的批准手续、单位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3]干部、工人调动: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六、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类大中专(技校)学生毕业后,应及时到本人具备落户条件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落实单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派遣手续、户口迁移证、接受单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处落户的,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安康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

安康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

安康市公安局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2015-06-18一、出生。

1、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为婚后所生婴儿登记户口的(含超生子女) ,凭母亲结婚证(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可以不要结婚证)、《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出生登记。

2、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妇女,达到婚育年龄而非婚所生子女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内勤受理,经社区或驻村民警调查核实,所领导审批后办理入户登记。

3、对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妇女,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的,婴儿持我驻外使馆颁发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出生证翻译件和原件以及母亲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院(站)更换全国统一的《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登记户口。

4、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与本市妇女或外省、市妇女结婚,在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的婴儿(含超生子女),要求随父落户,凭婴儿父亲申请书、结婚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婴儿未随母亲落户的证明(生母户口系本市,可在网上查询)、《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出生登记。

5、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到达结婚年龄,与本市妇女或外省、市育龄妇女非婚于1998年7月22日以后所生子女,户口要求随父落入本市的,凭父亲申请书、《户口簿》、《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由户籍室受理,经社区或驻村民警调查核实,索取相关证明材料,所领导审批后办理入户登记。

6、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的妇女所生婴儿报出生户口可报亲戚、朋友户内,确无落户条件的也可报入父母单位集体户口(包括符合随父落户条件的男性),凭父母亲结婚证、《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登记(不包括在校集体户的大学生所生婴儿)。

二、户口注销。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凭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家属申请,社区(单位)出具证明,带居民《户口簿》,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并收回死亡人员身份证。

十堰城区派出所办理户口

十堰城区派出所办理户口

十堰城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指南作者:李熊时间:2011-02-27 查看(2273) 评论(0)城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指南十堰城区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指南一、办理户口须知(一)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下列户口,由派出所受理并当场办结。

1、出生登记(被遗弃婴儿除外);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所需手续:出生医学证明、村或居委会(单位)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卡)。

2、死亡登记;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所需手续:本人户口簿(卡)、村或居委会(单位)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3、公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姓、民族、出生日期除外);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所需手续:户主或者本人的书面申请,户口簿(卡)及相关证明材料。

4、分户和并户;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所需手续:分户凭结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的调解书、房产证、户口簿(卡);并户凭结婚证。

5、十堰城区内户口迁移;政策依据:十政办发(2003)141号文件。

所需手续:书面申请,接收单位意见,结婚证、房产证、户口簿(卡)。

6、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所需手续:凭十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出具的注销或恢复户口通知单、户口簿。

7、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国发(1977)140号文件。

所需手续:(1)注销户口凭入伍通知书和户口簿(卡)。

(2)恢复户口凭十堰市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介绍信。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政策依据:国发(1977)140号文件。

所需手续:凭刑满释放通知书或解除劳教通知书。

9、大中专院校招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或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政策依据:国发(1977)140号文件所需手续:(1)招生凭招生花名册、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2)转学凭转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3)退学凭退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4)大中专学生毕业回原籍落户凭户口迁移证、毕业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17日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户口登记工作规范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工作规范(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落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印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新生落户等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西公通〔2014〕461号)文件精神办理。

(二)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材料齐全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当场办结。

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派遣到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的,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规范(一)办理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我市户籍准入政策若干意见和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市政发〔2006〕17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52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7〕4号)。

(二)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我市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

(三)所需材料。

户籍民警应当严格审核申办人提交的以下证件证明,且所有入户人员信息均须在网上对个人身份信息进行核查,要重点核查人像、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及在逃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核查无误的,在身份证人像面复印件上加盖“个人身份信息已与网上核对”核验章及审核人名章;所有材料复印件都要与原件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核验完毕的,当场将原件退还。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4.04.11•【字号】黑公通[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黑公通〔2014〕9号)各市(地)、林业、垦区公安局,绥芬河市、抚远县公安局:为进一步解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户口登记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针对近年来在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对进一步规范我省户口登记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重复户口登记清理问题(一)无法查清真伪的。

重复户籍清理的基本原则是保留真实户籍,注销虚假户籍。

但在清理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各地人口信息系统建库前的历史遗留重复户籍,双方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困难、查询不到迁移轨迹,无法查实真伪的。

对此情况,可依据本人申请,注销一方户籍,同时通知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二)要求注销真户籍的。

对于核查出的多年前造成的虚假户籍,“假身份”已广泛使用,真实户籍多年未使用,且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保留虚假户籍对社会不会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可按照当事人意愿注销另一方户籍。

(三)重复户籍都想保留的。

对于核查出的重复户籍,当事人双方户籍都想保留,不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假户籍一方公安机关可将调查报告建档造册,注销其虚假户籍,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四)“三无”重复户籍的清理。

对于清理出的重复户籍,属“三无”(无照片、无变动、无音讯)人员的,可先行将户口注销。

如注销后造成当事人无户籍,本人回来后,可依据相关材料予以恢复。

重复户籍清理和审批流程,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制定操作细则。

二、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一)非主项变更。

对户口登记项目非主项要求变更的,当事人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后,可当场办理。

就业协议、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干部身份

就业协议、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干部身份
大学生毕业须知
大学生
你知道吗?
大学毕业后的一年
最为关键,这一年 是对其人生的基本 规划最为重要的一 年,原因涉及三项
《就业协议书》 《报到来自》国家干部身份
几个关键问题
为什么毕业前要签《就业协议书》呢?
很多毕业生朋友,都认为《就业协议书》签订,就是为了 学校方便统计就业率的。但其实最重要的一个作用是学校 办理该毕业生报到、接转行政、档案转出、户口关系的依 据。
档案原则上来讲分为三种: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和工人档案。学籍档 案记录一个人的读书生涯,记载着他何年何月在哪里读书,受过何等 处分何等表扬,一些测评表格、成绩单等归教育局管理。人事档案则 是在学籍档案中加入了派遣证、履历表、转正定级材料、婚姻变更材 料、出国材料、劳动合同等,归人事局管理。工人档案则是指没有经 过转正定级,没有获得干部身份的工人,归劳动局管理。
几个关键问题
在你初级职称评完四年后,也就是你工作的第五年,
你可以申请评定中级职称。再五年后,也就是工作 第十年,评定高级职称。这样你一辈子的职称就基 本评定完了,所以有些幸运的人10年就可以当上 “高级工程师”。 在我国,无论各行各业都会有职称评定,而且相信 任何单位都希望有那些有职称的人来工作,而且, 就算你工作的单位没有职称评定一说,那想你如果 是高级工程师,你拿的钱也绝对比别人多。而什么 人能评定职称呢?有干部身份的人。所以从此看出, 就算你不当官,你只挣钱,那干部身份对你来说还 是有用的。





几个关键问题
职称评定


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单位上岗后,必须要经过一年的见 习期(国家规定)。见习期满后,本人必须记得要签《毕 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这是你转正的鉴定表(从此你 就拿正常工资了),说明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人才了(见 习期需要在同一单位完成,也就是你的就业协议、报到证 以及你的转正证明表,这三个上面盖的要是同一单位的章, 否则视为无效)。 紧接着要记得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也就是初级职称评定表。具 体可评定的职称可以到人事部网站上查询(职称最好和自 己学的专业有联系,否则到中高级评定时比较难)。现在 我国职称评定这块要通过考试(除艺术、工艺美术、体育 教练员及广播电视播音4个系列外,申报其他初级系列都需 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最新2018】大学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word范文模板 (2页)

【最新2018】大学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word范文模板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大学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大学毕业生的户口去留问题非常引人关注,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大学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大学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证一、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本、专科学生毕业时,户口一律从学校公共集体户中迁出。

学校保卫处将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去向于6月中旬统一到昌宏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办理离校手续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直接在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凡省外、省内地州(市)的毕业生符合昆明本人购房、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条件或原籍地址有所变动的,请于6月5日前到保卫处更正户口迁移地址,逾期《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将按原籍生源地打印。

为不影响户口迁出,从即日起,按昌宏派出所要求不再受理毕业生第二代身份证遗失补办,只能办理户口证明。

二、落户注意事项: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后,须按《户口迁移证》上的落户地址和有效期限尽快办理落户,以免《户口迁移证》遗失或过期给自己造成不便。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封面为蓝色)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

(二)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云南生源本、专科毕业生,凭《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封面为粉红色)将户口迁移回原籍生源地派出所;外省生源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封面为蓝色)将户口迁移回原籍生源地派出所。

此外,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档案同时托管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指定专户上。

毕业生与“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后,户口可保留在“中心”三年,“中心”办理托管事宜具体见《关于本科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的通知》。

2019-西藏自治区户口办理指南-精选word文档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西藏自治区户口办理指南西藏自治区的户口该如何办理呢。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户口的办理指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一、受理部门各地、市公安处、局,各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

二、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户口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开展户籍登记、管理工作;户口证件的制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数据汇总、分析工作。

三、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四、落户办理程序(一)新生婴儿或未成年子女的落户办理程序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书》、《户口簿》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居住地亲属《户口簿》办理落户。

(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落户办理程序凭县以上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落户证明和《退出现役证》办理落户。

(三)随军家属子女的落户办理程序凭部队师(旅)以上随军审批表,及自治区公安厅批复,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

(四)购房者的落户办理程序凡在我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

(五)投资兴办实业者的落户办理程序凡在我区城市(城镇)投资10万元以上者和被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聘任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凭聘用单位证明,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证明,根据本人意愿,办理西藏自治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

申报户口登记表 (学生落户登记类)

申报户口登记表
(学生落户登记类)
申请
落户
类别
□大中专院校招生落户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
□大中专院校学生肄业、退学或开除学籍落户
□在校大学生跨省(市)转学落户
□【武汉】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
□【武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
□【武汉】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汉】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申请落户类别大中专院校招生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肄业退学或开除学籍落户在校大学生跨省市转学落户武汉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武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落户武汉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武汉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请在中打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地址所属派出所实际居住地址所属派出所拟落户地址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学生集体户拟落户地派出所随迁人员情况与申请人关系公民身份号码姓名原户籍地址申请填写主要事实和理由本人承诺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受理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请在□中打“√”)
申请
人员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所属派出所
实际居住地址
所属派出所
拟落户地址
□家庭户□单位集体户 □社区公共户□学生集体户
拟落户地 派出所
随迁
人员
情况
与申请人关系
公民身份号码
姓名
原户籍地址
申请
(填写
主要事实
和理由)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户口事项办理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接收函过期需重新开

接收函过期需重新开接收函过期需重新开1、该前提下,是不能再使用的: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报(到)证、过期的接(收)函等证件;2、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答复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接收函过期需重新开接收函过期能重新办理吗接收函过期能重新办理吗篇一:办理报到证、人才市场接收函的手续老师您好:我是09 级的农村教育硕士,想咨询几个关于改派的问题:1.改派申请材料里有一个就业原报道证,请问这个原就业报到证如何找回? 2.是不是只有拿到了新的报到证,才能回原来的工作单位迁走我的人事档案和户口? 3.我原来的工作单位在陕西商洛,但是我新签的单位位于新疆的一个地级市,九月一号以后,那边肯定要求我去上班了,而我这边的手续还没有办清,即使能请到假办理相关手续,路途是在太遥远了,所以鉴于这种情况,我能否申请按特殊毕业生提前办理?还麻烦您解答,谢谢您了!回复:你好!1、09 级农硕改派时不需要提供原报到证,只需要提供原签订的农硕协议、原单位解除协议的退函以及新单位接收函即可。

2、原则上,在办理改派的同时,你就可以同时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手续。

3、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你可以在规定时间里申请办理改派,在征得教育厅同意的前提下,我们会尽早帮你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祝一切顺利!二、留言:老师您好:我是13 的毕业生,由于当时毕业未找到合适工作,所以报到证是派回原籍一县城,现在同一城市不同县城找到一份工作,不知道报到证的改派是需要回到学校办理还是在当地的人事部门,如果需要回到学校需要什么材料什么时候能够办理,谢谢!回复: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原则上应该回校办理改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办理指南
一、户口“非转农”回原籍农村落户的条件
1、1995年以后毕业(肄业),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县属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前属我县农业户口。

与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可以随迁,并可以转为农业户口。

二、办理户口“非转农”回原籍农村落户的程序
1、符合办理的对象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并填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表》;
2、申请人到相关单位办理以下证明:入学前原户籍证明、就业情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生育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居住情况证明。

3、向原籍(迁入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负责调查申请对象户籍迁出前情况,以及与父母或配偶的相互关系,并签署接收意见(同类情况,必须同等对待);
4、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申请对象落户条件,并签署意见;
5、派出所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的受理,全面调查、审核申请对象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符合落户条件并签署意见;
6、县公安局根据调查事实和相关规定作出审批意见。

在审批之前,应将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在迁入地村、乡镇公示20日,广泛征求意见,报批材料附公示结果。

三、申请户口“非转农”回原籍农村落户应提供的材料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并填写;
2、入学前原户籍证明:凭身份证、毕业(肄业)证书到原籍地派出所开具;
3、就业情况证明:凭身份证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不在本县的,需到档案所在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开具后到本县人才交流中心确认;
4、婚姻状况证明:凭身份证、户口薄,携带2张2寸照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已婚的,同时携带结婚证,户口不在本县或户口未落实的,需到现户口所在地或户口迁出地办理后到本县婚姻登记处确认);
5、生育情况证明:凭身份证、户口薄、本人承诺到当地乡镇计生办开具婚育史、生养史、长效节育落实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证明,再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生局审核(户口不在本县的,需到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确认);有违法生育行为未处理到位,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暂缓办理。

6、与父母或配偶等亲属关系证明、居住情况证明:到原籍村委会开具。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