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
户口迁移申请表

户口迁移申请表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原户籍信息:
原户籍地:
原户籍类型:
原户籍人口数:
目标户籍信息:
目标户籍地:
目标户籍类型:
目标户籍人口数:
迁移原因:
请简要说明户口迁移的原因和目的。
材料清单: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现住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原户籍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 目标户籍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申请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意见: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 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 申请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户籍迁移工作的进行;
4. 申请人需自行承担户籍迁移所需费用。
附件:以上是户口迁移申请表的格式,申请人在填写时应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并附上所需的材料。
户口迁移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手续,需要申请人的配合和遵守相关规定。
希望申请人能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以便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咨询当地户籍办公室。
苏州燃气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模板

苏州燃气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模板苏州燃气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模板:深度探讨一、前言在现代社会,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居民生活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而在城市居住中,燃气作为生活必需品之一,更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一户多人口的认定申请,尤为重要。
今天,本文将围绕“苏州燃气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模板”这一主题展开全面的探讨。
二、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家庭成员的增加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一户居民可能需要供应更多的燃气。
而要想申请一户多人口认定,则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这一表格不仅在程序上起到了规范和统一的作用,更是对于燃气资源进行科学、公平、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
对于该申请表的规范和标准,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三、苏州燃气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模板的具体内容1. 申请人信息部分1.1 申请人尊称1.2 与户主的关系1.3 通信方式1.4 唯一识别信息号码1.5 住宅区域址2. 家庭成员信息部分2.1 家庭成员尊称2.2 与户主的关系2.3 芳龄2.4 与户主同住时间3. 其他相关信息部分3.1 家庭人口情况介绍3.2 用气情况说明3.3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以上内容为苏州燃气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模板中的主要部分。
填写时应当注意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对于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的填写,不仅是对燃气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更是对于居民生活需求的保障和维护。
通过填写此表,可以更好地落实政府的民生政策,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居民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
希望大家在填写和审批此表时,能够充分重视,做到公平、公正,使每一户居民都能享受到优质的燃气资源。
五、总结通过本文对苏州燃气一户多人口认定申请表模板进行深入探讨,我们不仅了解了其重要性,也对其具体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在今后的生活中,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对待一户多人口的认定申请,使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1

婚育证明编号: 申 身 本 人 情 况 婚 姻 状 况 未婚□、初婚□、再婚□ 复婚□、离异□、丧偶□ 结婚时间 邮政编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办) 村(社区) 年 月 日 请 份 人 姓 证 名 号 性别 年龄
有 效 联 系 电 话 户 籍 所 在 地
流 入 地 详 细 地 址 办 配 偶 情 况 配 身 户 时 生 育 孩 状 况 性 是 否 政 策 证 偶 份 籍 所 原 姓 证 在 因 名 号 地 间 次 别 内
省(市) 市(经商□ 随同流动□ 迁移户口□ 买房□ 婚姻状况
初婚□ 再婚□ 复婚□
省(市)
市
县(市、区)
乡镇(街办)
村(社区) 备 注
落 实 节 育 措 施 记 录 征 收 社 会 抚 养 费 记 录 申请人婚育状况承诺 本人提供的婚育信息和资料真 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意承担 法律责任。 申请人所在村(社区) 意见 申请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意见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佛山市居住证申请表【模板】

宗教信仰
常住户口所在地类型
身高
CM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县(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区______________★镇(街)__________________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__________________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别
□男 □女
相片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是否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居住事由
□务工□务农□经商□服务□因公出差□借读培训□治病疗养□保姆□投靠亲友□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其他
居住方式
□单身居住□家庭居住□合伙居住 □集体居住(单位宿舍)□其他离ຫໍສະໝຸດ 日期年 月 日去向
居住证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屋编号
函调情况
备注
身份证复印件
户籍地电话
区号______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交通工具
□摩托车 □汽车 □无
车牌号码
★来本市日期
年 月 日
★婚姻状况
□未婚 □初婚 □再婚 □离婚 □丧偶□其他
结婚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数
男孩______个,女孩______个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人口信息社会查询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人口信息社会查询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8.01.25•【字号】鄂公安规〔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人口信息社会查询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公安规〔2018〕1号各市、州、县公安局:现将《湖北省公安人口信息社会查询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省公安厅。
湖北省公安厅2018年1月25日湖北省公安人口信息社会查询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人口信息管理,规范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实战、服务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部、省政府人口信息共享服务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人口信息查询服务,是指公安民警依照规定查询部、省(市、自治区)、市(州、盟)人口信息系统中本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人员、注销户口人员和办理暂住登记的流动人口相关身份信息,并根据工作需要向查询对象提供人口基础信息及变动线索的行为,不包括部门间日常业务协作和查询公民现实表现情况。
公安机关对外提供查询服务时,依据职责查询本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系统记载的人口基础信息。
未建人口信息系统的县(市、区)查询省、市人口信息系统。
因工作需要查询非本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只提供线索信息,不提供人口基础信息及变动的具体信息。
第三条人口信息查询服务遵循“属地同级为主、依法依规查询、有限项目服务、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则。
第四条人口信息查询服务按照工作岗位进行登记赋权,使用登记、配发的数字证书或移动终端设备“单点登录”查询人口信息,向有工作需要的部门和单位提供查询结果。
贫困生申请表格

贫困生申请表格
一、申请人信息
1. 姓名:
2. 学号:
3. 学院:
4. 申请时间:
二、家庭经济状况
1. 家庭人口数:
2. 家庭月收入(元):
3. 家庭年收入(元):
4. 家庭财产状况(如房产、车辆等):
5. 家庭负债情况:
6. 家庭成员工作及收入情况:
三、贫困证明材料
1.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低保证、贫困户登记证等):
2. 家庭成员疾病证明(如有):
3. 家庭成员失业证明(如有):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四、贫困状况说明
请详细描述您的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支出情况,以及您本人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支出情况。
请说明您认为自己符合贫困生的条件,并阐述希望获得资助的理由和计划。
五、辅导员意见
请辅导员对申请人的贫困状况进行评估,并给出是否同意申请资助的建议及理由。
请辅导员签字确认。
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给出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分为同意资助或不同意资助。
如果同意资助,将进一步给出资助金额等具体信息。
如果不同意资助,将给出理由及建议。
七、公示情况反馈
如果申请成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公示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等信息,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附表(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请在此处附上相关表格或材料)。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0.09.09•【字号】京公人管字[201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京公人管字〔2010〕1015号)开发区、燕山、清河分局,各分县局:现将《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保密协议书2.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及填表说明3.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北京市公安局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认真查验律师注册印章做好律师接待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政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相关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作原则对外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户籍地址服务工作应坚持促进社会管理、方便群众生活、打击违法犯罪、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则。
第三条受理机构各分县局户籍大厅、各户籍派出所户籍接待室负责受理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实行首接负责制,不得相互推诿,受理对象不受地域限制。
由被查询人现住地派出所负责与被查询人联系核实工作,由接待查询受理地派出所负责最终答复查询人查询结果。
市局人口管理处负责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被查询对象范围本市户籍人口和已经在本市公安机关办理过暂住证件的暂住人口。
第五条适用范围国家机关、部队等党政机关因“政审”等工作需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因工作公务需要;公、检、法及纪检监察部门因办案工作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因社会管理工作需要;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查询需要;公民个人因私寻亲访友需要;公民因查询新生儿姓名重名情况需要。
社会救助申请表
社会救助申请表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家庭信息: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收入总额:
家庭成员姓名及与申请人的关系:
家庭成员年龄:
家庭成员是否就业(是/否):
家庭成员是否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否):
申请事由及需求:
请简要描述您的申请事由及您的具体需求,说明您所需要的具体救助项目,并列出所需申请的金额或物品:
申请人声明:
我声明以上填写的信息均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同意社会救助机构对我的申请进行核实,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审核。
如有需要,我同意提供进一步的材料和证明以证明我所描述的情况。
申请人签名:日期:。
常住人口证明
常住人口证明是指证明个人在某个地方具有常住居住资格的证明文件。
在很多情况下,如办理户口迁移、购买房屋、就业等方面,都需要提供常住人口证明。
下面将就常住人口证明的定义、作用、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常住人口证明的定义和作用常住人口证明是指证明个人在某个地方具有常住居住资格的证明文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常住人口管理和常住人口证明的发放。
常住人口证明是公安机关为了便于管理常住人口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目的是为了防止人口流动造成的社会管理问题,并为公民提供便利的居民服务。
常住人口证明在很多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居民在某个地方居住的法律依据,证明个人在该地区有合法居住资格。
其次,常住人口证明也常常作为其他证明文件的依据,如购房、购车、就业等。
再次,常住人口证明还可以作为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的用途,方便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办理一些事务。
二、常住人口证明的办理流程办理常住人口证明一般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进行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证等证件。
如果是外地人办理,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居住证办理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2. 申请表格: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获取常住人口证明申请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
3.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格一并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并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4. 等待审批: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一般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无问题,将发放常住人口证明。
5. 领取证明:凭借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常住人口证明。
三、常住人口证明的注意事项在办理常住人口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办理时限:一般来说,办理常住人口证明的时间较短,通常在1-2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完成。
但具体时间还需根据户籍所在地的具体情况而定。
2. 材料准备:办理常住人口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证等相关材料。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2.03.29•【字号】•【施行日期】2012.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的通知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和管理工作,现将《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公安派出所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规范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户籍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以下简称“派出所”)办理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工作原则)户籍人口信息查询工作应当坚持维护国家安全、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管理、保护公民隐私的原则。
第四条(受理范围)派出所受理下列单位提出的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申请:(一)政法系统各部门因办案需要的;(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安保部门因外调需要的;(三)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因执业需要的;(四)医院、药房、邮电通信、银行等单位因操作失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需要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提供户籍人口信息的其他情形。
符合前款规定的有关单位可以到就近的派出所申请查询全市范围的户籍人口信息。
第五条(申请)申请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和证件,并按规定填写《户籍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附后);(一)政法系统各部门因办案需要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和查询申请人有效工作证件;(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安保部门因外调需要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单位党组介绍信或者本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和查询申请人有效工作证件;(三)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因执业需要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律师执业证件、司法局签发的法律工作者证件、公证员执业证件;(四)医院、药房、邮电通信、银行等单位因紧急情况需要查询户籍人口信息的,需提交本单位介绍信和查询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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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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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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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的;
二、本人保证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以欺骗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查询;
申请律师签字:
年月日
受理人签字
使用用途
仅供使用。
三、本人保证所查询到的公民个人信息仅用于本人所代理的案件需要,如有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愿承担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人知道人口信息中的住址登记信息是户籍登记地址,可能会存在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情形,应以实地核实后的信息为准。
五、本人愿意遵守《XX省公安机关律师查询人口信息工作规范》的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