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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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依法维护本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贷款通则》和《ⅩⅩⅩⅩ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支行(部)(下称支行)所办理的各类信贷业务的担保管理。

第三条信贷业务的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本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形式。

抵押是指抵押人在不转移对特定财产占有的情况下,以该财产作为本行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本行依照有关法律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

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本行占有或依法登记,作为本行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本行依照有关法律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

第四条办理信贷业务时应根据债务人信用状况和具体情况,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为原则,确定适宜的担保形式。

一般情况下,应首先接受抵(质)押担保,在债务人无法提供抵(质)押担保时,方可接受保证担保。

第五条担保合同生效日期一般不得迟于借款合同生效日期。

特殊情况下(如借款合同执行期间变更担保条件时)担保合同生效日期迟于借款合同生效日期的,应要求担保人书面确认。

第六条本行原则上不接受已经设定其他担保形式的物或权利为本行债权担保;不接受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章贷款保证担保管理第七条贷款保证担保系指保证人同本行约定,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承担责任的贷款担保方式。

客户申请办理保证类信贷业务时,应提供符合本行要求的保证人。

第八条本行贷款保证担保方式应采用连带责任保证。

第九条贷款保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二、资产负债佶构合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生产经营正常,具备代偿债务能力,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其资产总额;三、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信誉良好,在已有贷款中,无3个月以上逾期贷款或无三次上贷款或贷款利息逾期记录。

第三部分:2、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

第三部分:2、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

2、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包括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六个阶段。

除特殊规定外,客户在村镇银行办理信贷业务,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

本流程适用于长子农商行下辖各村镇银行。

一、对公信贷业务1.受理阶段村镇银行是对公信贷业务的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信贷政策审查客户的资格及其提供的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申请。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格审查、客户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等环节。

1.1客户申请该环节可以是客户主动到村镇银行申请信贷业务,也可以是村镇银行主动向客户营销信贷业务,请客户提出信贷申请。

客户经理既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情况,又要准确介绍村镇银行的有关信贷规定(包括客户资格要求、信贷业务利率、费率、期限、用途、优惠条件及客户的违约处理等)。

1.2资格审查申请信贷业务的客户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等。

客户应当具备以下主要条件:(1)持有人民银行核发且年检合格的贷款卡;(2)信贷业务用途明确、合法;(3)生产经营合法、合规;(4)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5)信用状况良好;(6)在村镇银行开立结算账户;(7)村镇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土地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文件;(2)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3)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4)符合项目准入的相关标准。

1.3客户提交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客户应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客户基本材料、信贷业务材料、担保材料。

银行信贷基本制度

银行信贷基本制度

##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履行职能,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促进有效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信贷制度、办法、操作流程、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指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本外币贷款类信用业务和非贷款类信用业务。

第四条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围绕银行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履行政策职能,坚持信贷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坚持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开管理, 建立健全信贷管理组织体系和信贷政策制度体系,实现信贷业务的有效发展。

第二章信贷管理机制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实行审贷分离。

根据审贷分离的原则建立信贷组织体系,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分级、分权限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六条实行授权管理。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环境,结合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营运能力、管理能力、风险防控水平以及不同业务品种的风险容忍度等因素,进行统一授权和差别授权。

第七条实行独立审查和民主审议制度。

对信贷营运与管理的重大决策,应进行独立审查和民主审议。

对专业性较强的信贷事项可聘请外部专家咨询。

独立审查和民主审议结果作为有权审批人的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八条实行有权审批人制度。

各级行的行长(总经理,下同)或负责人为有权审批人。

有权审批人因合理原因不能履行审批权的,必须书面转授权其他代理人审批。

有权审批人的审批权限包括范围、种类、金额、时限等。

第九条实行部门分工合作。

按照分工协作、横向制衡、纵向制约、权责对等的原则,在各级管理行设立前、中、后台信贷部门,明确界定各级行、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前台信贷部门主要负责行业信贷指导、信贷产品营销、信贷业务调查、贷后管理、客户维系等;中台信贷部门主要负责信用评级、授信和用信的审查,信贷业务流程控制等;后台信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风险现场或非现场监督监测、授权管理、信贷资产分类及不良贷款管理与处置等信贷业务。

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分行中小企业授信机制体制,规范分行中小企业授信管理,明确中小企业授信各流程要求,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ⅩⅩ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流程规定》(ⅩⅩ银发〔2006〕621号)、《ⅩⅩ银行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审贷机制和审批流程规定》(ⅩⅩ银发〔2009〕724号)的相关精神和具体要求,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根据中国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小企业贷款的“六项机制”精神,我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将实行有别于传统公司业务以及个人业务的专营模式开展。

在中小企业业务上建立明确的以市场为导向战略,所有流程、定价、业务准入标准、授信模板、组合限额等都应服人和服务于这一战略。

第三条制定《ⅩⅩ银行长春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中小企业专营模式下授信业务的流程界定,明晰分行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中各岗位的职能,确定授信业务流程下企划、营销、风险审查、审批和信用运营的作业规范和岗位尽职要求,规范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操作。

第二章授信流程制定的基本前提第四条中小企业授信业务的管理流程应有别于大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的共性特点是:资本实力小、市场竞争力弱、财务制度不规范、公司治理缺失、客户数量多但在同一细分市场内企业具有较高的同质性、对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多为我行现有的标准化产品组合。

因此,对中小企业的授信管理应实行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差异化模式。

第五条中小业务授信强调流程管控以提高经营效率。

针对中小企业业务面广、量大的特点,分行中小企业风险管理的作业流程突出了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原则。

在保证经营效率的同时,确保全面、全流程的风险管控,确保风险管理内控制约,确保风险管理不留死角。

第三章授信客户的筛选和授信调查第六条中心企划团队、经办部门(业务部门、中心营销团队和各支行)进行客户筛选和前期营销。

某农村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批操作规程

某农村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批操作规程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审批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授信业务审批流程,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本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授信业务主要包括法人客户、个人客户办理的表内外授信业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三条本规程为本行授信评审部门开展授信业务评审环节的基本操作规程。

本行授信评审部门是指总行或支行(营业部)办理授信业务受理、审查、审议及审批各岗位综合职能的统称。

第四条授信业务审批包括业务受理、合规性审查、授信评审、授信审批和结果反馈等五个环节。

(一)受理业务受理指由专人接受申报部门/支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统称“业务申报单位”)的申报,进行业务受理台账登记,对台账登记准确性负责,并负责业务分配和业务进度跟踪。

各级行授信评审部门应建立健全授信评审业务受理台账登记制度和业务进度跟踪制度,明确合规性审查、授信评审和授信审批等各环节责任人和交接时间,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二)初审合规性审查指由审查人员从合法合规性、资料完整性等方面对申报业务进行的合规审查,签署合规性审查结论,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三)主审是指评审人员在合规性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从风险控制角度对客户授信进行全面、尽职、独立审查,分析主要风险点,拟定评审意见,提出授信方案及风险控制措施,并对评审意见负责。

(四)审批授信审批是指有权审批人根据授信客户类型和业务类型不同分别组织不同的审批组织形式对授信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进行审议,形成审批意见,并对审批意见负责。

审批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信审会审批、独产审批人审批及支行审贷小组审批。

(五)反馈审批结果反馈是指专人按照规定及时反馈授信审批意见,对反馈的及时性负责。

第五条授信业务评审流程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独立评审原则。

指授信业务审批人员不受干预,在充分了解申报业务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标准,独立分析、判断,独立发表意见。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支付与发放操作流程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支付与发放操作流程

农村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支付与发放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贷款业务的操作,根据银监会《个人贷款款管理暂行办法》、省联社《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所称个人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贷款按用途分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类贷款。

第二章贷款流程第三条办理个人贷款,支行(客户经理、行长)和总行审查、审批人员应按照总行信贷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基本流程分为:客户申请授信→授信阶段→客户申请用信→用信阶段→合同的签订→贷款发放与支付审核→柜面支付→贷款业务发生后的管理→贷款收回(无法收回的进入处置阶段)其中,授信阶段流程又分为:支行权限内:支行客户经理受理与调查→支行审查岗授信审查→会办小组会办(达到会办额度的授信)→支行行长审批支行权限外:支行客户经理受理与调查→支行审查岗授信审查→会办小组会办→支行行长确认后申报→总行授信管理部审(调)查→有权人审批用信阶段流程又分为:支行权限内:支行客户经理受理→支行审查岗用信审查→支行行长审批支行权限外:支行客户经理受理→支行审查岗用信审查→支行行长确认后申报→总行信贷管理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第三章个人贷款的发放与支付管理第四条支行在借款人提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过本行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第五条采用本行受托支付方式贷款的发放与支付本行受托支付是指支行根据客户的提款申请书,将贷款资金通过合同约定的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客户交易对象。

具体发放与支付流程:审查岗审核客户提款资料及《提款申请书》→客户经理登记信贷系统录入信息→客户经理签注《放贷通知单》(信贷系统出单)等审批材料→支行行长审批→客户经理将完结的审查审批手续递交柜面柜员→柜面柜员审核提款申请书等放贷资料及支付结算凭证的各项要素→根据《提款申请书》将贷款资金从合同约定的借款人账户支付至其交易对手账户。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农村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工作
实施细则及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完善贷后管理制度,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要求,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信用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及处置、贷款风险分类、不良贷款管理、贷款收回、责任移交和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保函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四条贷后管理应坚持职责明确、区别管理、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部门横向制约、信贷风险预警管理、信贷档案保管、责任移交与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职责
第六条贷后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

(一)支行的主要职责是:
1.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客户账户资金往来、信贷资金实际投向、信用等情况,了解客户生产、经营、销售及财务状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客户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
2.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3.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及时进行资产风险分类;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和更新;综合报表平台信贷数据补登;收集、整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4.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5.根据制定不良贷款处置方案,报信贷管理部门审批并具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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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

对公授信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试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人员的审批行为,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信贷审查审批质量和效率,防范信贷资产的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根据总行有关授信制度及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节审查审批权责第一条我行授信业务实行逐级审查审批制(特殊情况除外),即视业务授权情况先由分行审查人履行审查职责,并出具审查报告逐级报分行有权审批人审批。

如超出分行权限,则需报总行相应审批机构进行再次审查后逐级报总行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二条审查人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我行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与细则;(二)负责授信项目的审查,对授信项目审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负责;(三)审查授信(包括担保)的合法、合规性;(四)负责客观、准确揭示和评价授信风险,提出风险防控措施,独立发表审查意见;(五)负责为市场营销部门授信业务开展提供政策传导和业务咨询;(六)负责审核客户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七)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条审查人权利(一)要求营销机构和调查人员解释调查意见、补充相关资料的权利。

(二)对未按规定补齐审查资料的信贷业务,中止审查的权利。

(三)查阅调查人的调查资料、评估人的评估资料以及调阅相关信贷业务档案、资料的权利。

(四)独立审查上报的信贷业务,不受包括借款人在内的任何其他人员干预的权利。

(五)向主管领导反映审查工作情况、问题及提出建议的权利。

(六)对评审过程中有疑虑的授信项目提请实地考察的权利。

(七)本行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审批人职责(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授信政策的要求,独立审议受理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授信业务,负责审批授权权限内的授信业务;(二)对超过本人审批权限须报上一级审批人的信贷业务,提出明确的报批意见。

(三)本行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审批人权利(一)要求审查人解释审查意见,补充相关资料的权利。

(二)对未按规定补齐审批资料的信贷业务,不予审批或延缓审批的权利。

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详细介绍

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详细介绍引言: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流程中,通过建立一套高效的信贷处理流程和专业化团队,以实现信贷业务快速处理、风险控制和数据分析的一种管理模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优势。

一、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的基本概念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将信贷业务划分为多个环节,并通过标准化、集中化和流程化的方式,将各个环节分别交由专业团队负责。

这些专业团队通过高效协作和优化的信息系统支持,提高信贷业务办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的特点1. 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要求信贷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化、标准化,以确保每一笔信贷业务都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处理。

这有利于提高信贷办理的效率和一致性。

2. 集中化: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要求信贷处理流程集中在专门的信贷团队中完成。

这样可以确保专业人员的高效分工和协作,并减少因分散处理而导致的信息传递和流程协调不畅的问题。

3. 流程化: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强调信贷业务办理的流程化和自动化。

通过构建信息系统,实现信贷业务的自动化处理,提高信贷办理的速度和准确性。

三、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的优势1. 提高效率: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通过标准化、集中化和流程化的方式,能够提高信贷业务的办理效率。

各个环节的专业团队能够高效协作,减少冗余工作和信息传递的时间,从而快速处理信贷业务。

2. 加强风险控制: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将风险控制环节纳入信贷工厂中进行处理,专门设立风险管理团队进行贷前、贷中和贷后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提高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3. 改善用户体验: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通过流程化和自动化的方式,能够提高信贷申请和审批的速度,缩短客户等待时间,提高用户体验。

客户能够更快地获取贷款,并获得更好的服务体验。

4. 优化数据分析:商业银行信贷工厂模式通过构建统一的信贷信息系统,能够准确记录和提取信贷业务相关数据,并进行大数据分析。

管20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放款基本操作规程2014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贷业务放款基本操作规程(2014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部门职责与岗位设置 (2)第一节部门职责 (2)第二节岗位设置 (4)第三章公司信贷业务放款审核及放/还款操作规程 (6)第一节公司信贷业务放款审核及放款 (6)第二节公司信贷业务还款 (15)第四章个人信贷业务放/还款操作规程 (17)第一节个人信贷业务放款 (17)第二节个人信贷业务还款 (20)第五章其他交易操作规程 (22)第六章抵(质)押品管理 (23)第一节入库 (23)第二节出库 (24)第七章档案管理 (24)第八章附则 (2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各项信贷业务放/还款管理,规范各级机构放款审核、放/还款等业务操作流程,防控放/还款操作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信贷业务健康、稳定和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行信贷业务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主要规定我行本外币公司信贷和个人信贷业务放款审核及放/还款操作流程和工作重点。

本规程所称公司信贷业务,主要包括为非金融机构法人客户(含小企业)办理的各项具体的本外币表内外信贷业务。

其中,表内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一般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房地产贷款、银团贷款、福费廷、贸易融资等;表外信贷业务主要包括担保、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保函、进口代付等。

本规程所称个人信贷业务是指我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拥有其他国籍的自然人提供的各类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业务)。

按贷款用途划分,个人信贷业务分为个人消费类信贷业务(含个人房屋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教育贷款、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等)和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含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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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业务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是指商业银行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的一种信息化手段。

该系统能够对银行的信贷业务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包括贷款申请、
审批、发放、追踪、风险评估等方面。

以下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的业务操作流程:
1. 贷款申请
客户在银行分支机构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包括个人/企业基本情况、资产负债表、经营计划等。

银行柜员核实客户信息无误后,将其输入系统并生成贷款申请表。

2. 贷款审批
经过银行柜员初步审核后,贷款申请表将传输至信贷部门进行审批。

根据客户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及担保措施等因素,信贷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根
据审批结果生成审批意见。

3. 贷款发放
根据审批意见,银行工作人员可将贷款发放至客户指定账户。

同时,系统会自动更新贷款余额数据,并通知客户还款时间和方式等信息。

4. 贷款追踪
在贷款余额转入到期欠款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催收通知单并通知客户还款。

当客户还款不足或未按时还款,系统会自动启动追收措施,并根据追收记录生成催收报告。

5. 风险评估
银行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更新客户信用等级,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系统自动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风险控制,包括授信额度调整、担保措施加强等。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的业务操作流程基本涵盖了信贷业务的各个环节,从贷款申请到风险评估,自动化的操作可以有效提高审核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减少了人员
误操作的可能性,更加精确的数据标准化,使银行信贷业务能够更加规范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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