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深圳生育保险报销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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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1、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②、单胎顺产:2700元;

③、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④、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②、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③、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④、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⑤、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⑥、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⑦、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⑧、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⑨、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⑩、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

第 1 次检查:(13周之前)

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

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更多内容可搜索:查查吧

第 2 次检查:(16-18周)

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甲功三项(备选)。

第 3 次检查:(20-2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 4 次检查:(24-28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抗D滴度检查(备选)。

第 5 次检查:(28-30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 6 次检查:(30-32周)

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 7 次检查:(32-34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 8 次检查:(34-36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 9 次检查:(37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 10 次检查:(38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 11 次检查:(39周)

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 12 次检查:(40周)

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另外,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等检查根据需要备选。更多内容可搜索:查查吧

生育保险去哪报销?

受理单位:深圳人才园办事服务大厅

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

受理单位:直属分局

地址: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综合大厦13楼

受理单位:福田分局

地址: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3楼

受理单位:罗湖分局

地址:罗湖区人民北路3092号物资大厦

受理单位:南山分局

地址:南山区南新路3032号

受理单位:盐田分局

地址: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大楼活动中心

受理单位:龙岗分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受理单位:龙岗分局布吉管理站

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深惠路知春里大厦3楼

受理单位:光明分局

地址:光明新区光明大街社保大楼

受理单位:坪山分局

地址: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中路23号

受理单位:龙华分局

地址:龙华区观澜街道碧澜路大布巷路口(原泗黎路大布巷路口) 受理单位:龙华分局龙华管理站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与油松路交汇处天汇大厦1-2楼受理单位:龙华分局大浪管理站

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工业西路龙华中学斜对面

受理单位:龙华分局民治管理站

地址: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和民宝路交汇处新景大厦6、7楼(民治交警中队)

受理单位:大鹏分局

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葵新北路86号

受理单位:宝安分局

地址:宝安2区湖滨路5号社保大楼(区武装部旁)

受理单位: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

地址: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

受理单位:宝安分局沙井管理站

地址:宝安区沙井街道企安路4号企业大厦A栋1-4楼

受理单位:宝安分局石岩管理站

地址:宝安区石岩街道北环路坑尾路口社保大楼

受理单位:宝安分局松岗管理站

地址:宝安区松岗街道松罗路30号(基督教教堂对面)

受理单位:宝安分局西乡管理站

地址:宝安区西乡流塘新村路4号西乡村委旁

受理单位:宝安分局新安管理站

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34区雅然居一栋二楼

报销材料

(一)、报销参保人本人生育医疗费用所需资料:

1、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

3.《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原件)。

4、加盖医院公章的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5、加盖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出院小结(验原件,收复印件),(注:住院的一定要提供出院小结)。

7、参保人的银行账户(验原件,收复印件)。

(1)、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社保金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

(2)、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只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用无法提供该项资料,可不提供)。

9、计划生育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报销产前检查及分娩费用的提供)。

(1)、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2)、非深户籍长期派异地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同时需提供参保单位出具的“单位外派证明”。

(3)、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

10、参保单位的外派证明(原件)(注:非深户籍长期外派无法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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