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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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落实部党组新时期的治水思路,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水利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于2001年9月成立了水利部水资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规划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001年l0月19-20日,水利部在京召开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项目任务书》审查会,就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任务,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内容、规划的组织和协调等方面提出了审查意见,建议经适当修改后,作为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的依据。

2002年3月18日,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并以水规计[2002]83号文批复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标志着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2002年4月1~2日,水利部在浙江省东阳市召开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为全面启动和部署规划编制工作,落实规划任务召开的工作会议。

2002年6月14日,国家计委刘江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宣布成立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刘江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水利部张基尧副部长任常务副组长,索丽生副部长、高安泽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国家计委、水利部和国家经贸委、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等有关司局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2002年8月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330号文印发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印发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试行)》、《全国水资源分区》、《全国水资源分区与水功能区划对照表》等。

2001年12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了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有长江委设计院负责编制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技术细则。

2002年6月27日至28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主持召开《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会上对《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初稿)、《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调查评价技术细则》(初稿)、《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技术细则》(初稿)、《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分区》(初稿)进行了审议。

2002年7月20至21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主持召开了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会议。正式启动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2002年8月18日至20日,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在武汉主持召开了《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暨水资源分区工作会议》。会上对《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

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技术细则》(征求意见稿)、《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分区》(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

2002年9月在长江水利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相继编制完成了《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送审稿)、《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送审稿)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2002年10月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对全国七大流域的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和技术细则进行了审查,根据审查意见,长江水利委员会对工作大纲进行修改,提出了《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澜沧江以西)、西北诸河(西藏境内)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目录

一、任务由来 (1)

二、项目基本情况 (1)

(一)流域概况 (1)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5)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三、规划指导思想 (10)

四、规划编制依据 (11)

五、规划范围 (11)

(一)长江流域 (11)

(二)西南诸河 (12)

(三)西北诸河(西藏境内) (12)

六、规划水平年 (12)

七、规划目标 (12)

(一)总体目标 (13)

(二)各项规划工作的基本目标 (13)

八、规划工作主要内容 (15)

(一)水资源规划分区 (15)

(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6)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18)

(四)需水预测 (23)

(五)节约用水 (25)

(六)水资源保护 (27)

(七)供水预测 (31)

(八)水资源配置 (34)

(九)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37)

(十)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40)

(十一)水资源综合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41)

(十二)国际河流水资源综合规划 (41)

(十三)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41)

(十四)规划专题研究 (41)

九、规划主要成果 (48)

(一)报告 (48)

(二)附件 (49)

十、组织管理和工作方式 (50)

(一)工作组织 (50)

(二)工作方式 (51)

(三)工作分工 (52)

十一、规划工作控制进度 (54)

十二、规划工作经费 (56)

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澜沧江以西)、西北诸河(西藏境内)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2002年11月

一、任务由来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求状况的变化,水资源短缺日益成为国家发展中的严重制约因素,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报告和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全面深刻地阐述了党中央、国务院新时期的治水方针。这一方针将水资源列为国家发展中的三大战略资源之一,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供求状况的变化,着力解决新时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治理等重大问题,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社会,有重点、分层次地制定事关国家可持续发展大局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综合规划,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水规计[2002]83号文“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并下达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任务书》。水利部以水规计[2002]83号文“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的通知”,下达了《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

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长江流域、西南诸河(澜沧江以西)、西北诸河(西藏境内)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组织本省的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工作时间为三年左右。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流域概况

1、长江流域

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主峰各拉丹东雪山西南侧,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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