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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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个人修养的毕生追求,为组织工作特别是干部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中,“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权力是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这是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用权不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中得出的沉痛教训。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四点:

一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在权力行使问题上搞小集团主义、特权主义,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腐败的深渊。

二要把权力当成负担。苏联解体不久,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就说过一句话,他说权力应该成为一种负担,当权力是负担的时候,政权就稳如泰山了,权力一旦变成乐趣,一切就完了。这个话如果不是因为苏联解体苏联共产党丢掉政权,雷日克夫是说不出来的。国家解体了,丢掉政权了,他就体会出来了。权力成为负担,就是我们的各级领导、掌权者要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为人民工作,生怕我们的工作出毛病、人民的利益受损失,这样我们党才能稳如泰山。如果把权力当做乐趣,拿着权力吃喝玩乐,甚至贪污腐败,那一切就差不多了。雷日科夫的话可谓入木三分,对于我们有着很强的警示意义。

三要依规用权。用权为公,可以赢得人民赞誉和尊重;用权谋私,很难避免身败名裂的下场。正是因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法依规用权,严格遵守规范和制约权力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无私地行使权力,

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这样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我们一定要正确认识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特别要时时刻刻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二)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用权”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古代封建士大夫尚有如此忧民的朴素情怀,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不僭越,守规矩,从里里外外规范权力运行,让领导干部掌权不迷失,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以过硬作风,担改革重担,增进人民福祉。

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材料(三)

同志们:

中央决定,从今年4月底开始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严以用权”专题教育。今天,我在这里讲一次专题党课,这既是中央要求的规定动作,也是对集团公司“严以用权”专题教育的动员和部署。

相信大家感觉到了,今年以来,集团公司党委抓党建的力度非常大,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很多人对此不理解,有的人甚至说怪话;有的同志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把党建工作当成了包袱,认为企业只要把经济效益搞上去就可以了。即便今天这个会议,可能仍然有人是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来充样子的。在中央狠抓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下,仍然存在这样的错误思想,是典型的不讲政治、不守纪律,是十分危险的!在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总书记提出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他说,“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态度之坚决、言辞之峻切,可谓振聋发聩。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过去,集团公司各级普遍对党建工作认识不够、抓的不实,企业党建工作薄弱,严重制约了发展,股份公司的巡视反馈意见也指出了这一问题。可以说,加强党建工作,既是中央精神,也是企业需要。大家要深刻领会党建工作之于国有企业的极端重要性,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端正态度,主动实践,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好“十个结合”。

下面,联系集团公司干部队伍实际,谈谈我个人对“严以用权”的认识和体会,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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