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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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为了使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养成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生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到政教处请假;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一周以上,按自动退学处理;所有请假必须是学生本人持假条或家长亲自到校当面向有关教师请假。

2、学生请假必须使用标准的请假条,假条不许一条多人。假条应由班主任亲自管理,不得把已签名或盖章的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班主任要严格控制请假,班级请假情况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

3、请假条应注明请假学生姓名、班级、原因和起止时间,学生必须在假条存根上签字。

4、学生应严格遵守请假规定,班主任不在校时,向科任教师或值周老师请假,批准学生离校的责任人(班主任、科任教师或值周教师)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当即与家长取得联系,未经批准而离校者,以旷课论处。

5、请假外出的同学,应将班主任及政教处签字的标准请假条交门卫后方可离校,无假条或签字不全者门卫不予放行。

6、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请假制度,做到无事、无病不请假。各班级应根据学校的情况反馈,及时把握班级的动态,进一步提高班级的管理水平。

7、本制度解释权归政教处。

8、本制度二零一六年八月修订,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起实行。

曹村矿区学校

2016年8月30日

曹村矿区学校学生

请假制度

曹村矿区学校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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