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

XX学校学生请销假制度
小学生请销假制度是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和质量,以及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小学生请销假制度示例:
一、请假规定
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到校上课时,需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请假条应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由家长签字确认。
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情况需请假,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并补办请假手续。
学生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的,需经班主任老师审核后,报学校教导处批准。
二、销假规定
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销假,并说明返校时间。
若学生因病请假,返校时需携带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以便班主任老师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
三、注意事项
学生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得随意旷课或请假。
班主任老师应认真审核学生的请假条,了解学生的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确保学生请假合理、规范。
学生在请假期间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参加任何
违法、违规活动。
四、请假与考勤管理
班主任老师应随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经常请假或旷课的学生,应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学校教导处应定期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于出勤率较低的学生,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帮扶和督促。
五、其他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小学生。
对于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以上就是一个基本的小学生请销假制度,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可以有效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学生请假销假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对学生的请假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规定。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旨在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权益。
一、请假范围和条件1. 学生请假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不得伪造请假理由。
2. 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等类别。
事假是指学生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课程学习,需要请假的情况;病假是指学生因病需要请假的情况;婚假是指学生结婚需要请假的情况;丧假是指学生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的情况。
3. 学生请假应当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时间、请假原因及联系方式。
4. 学生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周。
二、请假审批流程1. 学生请假申请经班主任审批同意后,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2. 学生请假期间,应当委托同学或家人代为请假,并告知班主任。
3. 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向班主任汇报请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4. 学生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长。
三、请假期间的学习和纪律要求1. 学生请假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2. 学生请假期间,应保持与同学的联系,及时了解课程进度和学习要求,尽量弥补请假期间的学习损失。
3. 学生请假期间,应保持与班主任的联系,定期汇报请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4. 学生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返校,应提前与班主任联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四、请假销假的管理和监督1.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2.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请假销假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请假销假的考核,对违反请假销假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请假销假情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
1、学生因事、因病缺勤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应事先请假,没有充分理由不得由他人代替请假,没有特殊原因不得事后补假。
2、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提出意见,经年级组长批准;三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出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
凡请假离校者必须学生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并签字。
因故不能参加大型考试,不论请假时间多少必须由学生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家长签字,经年级组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审批。
3、学生因病请假,在校内必须由学校门诊出示证明;需回家休养或住院治疗者,必须持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历证明,并由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要通过班主任填写规定请假条,详细说明请假理由、去往何处、起止时间,并征得家长同意。
每张请假条仅限一人使用有效。
5、请假需履行以下程序:个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开具假条,年级组登记盖章。
外出学生请假条必须经过年级组或学校
审核,理由充分得到认可,由年级组长或分管校长签字后方可生效。
6、学生凭有效请假条出入教学区、校门,接受执勤人员、保卫处门卫或后勤管理人员的询问并做好登记,不得以任何借口与门卫值班人员或后勤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二、续假
请假后,请假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学校,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不准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续假。
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应补办相关手续,并由家长亲自办理。
学生在校内必须本人或由班主任办理续假手续;在校外必须由家长到校办理续假手续。
不履行手续者以旷课论。
三、销假
请假期限到不归者或请假期限到应持假条及时到所属年级组销假。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现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填写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学生处统一印制为准。
一式两份,班主任留一份,班级存档,学生交给门卫一份(门卫处的请假条须按日按周按月按学期存档)。
2、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
3、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4、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必须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学生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5、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学生考勤,如实填写班级日志,并及时反馈情况。
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班主任,问清事由。
因履职不到位的科任教师,若学生发生意外,由相应科任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6、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级部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严禁将学生私自放行,因履职不到位的当班门卫人员,若学生发生意外,由当班门卫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7、如有特殊情况,经说明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
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既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照学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8、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级部主任审批。
9、在校园内,到医务室和宿舍或上课期间到其他地方要填写“校园活动通知单”,由班主任审批,级部领导盖章。
二、请假程序1、请假由学生处、级部、班主任负责管理。
学生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级部到学生处领取。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销假作如下规定:一、批假权限学生请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政教处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及宿管老师。
二、请假程序学生家长(本人或打电话)到班主任处确认学生请假,学生本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制作的请假条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时间,学生本人签字班主任核实签字并作记录政教处登记盖章将一份请假条交宿舍生活老师并填写离校登记将另一份请假条交门卫填写离校登记离校。
三、请假规定1、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
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
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县级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3、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使用政教处统一印刷的请假条,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
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
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5、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
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按照旷课论处。
6、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处销假,不销假者作缺勤处理(三天以内到班主任处销假,三天以上到政教处销假)。
8、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撒谎伪造,在假条上涂改请假时间、伪造班主任签字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_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应遵守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请假管理第四条学生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事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探亲假等。
第五条请假程序:1. 学生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后报辅导员批准。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探亲假等,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请假期限:1. 事假:一般不超过三天,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2. 病假:根据病情和医院建议确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 婚假:男员工七天,女员工七天至一个月。
4.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可请假三天至一个月。
5. 产假:女员工产假一般为九十天。
6. 陪护假:直系亲属住院治疗,可请假七天至一个月。
7. 探亲假:每两年一次,可请假七天至一个月。
第七条请假期间,学生应关注班级动态,了解课程安排,尽量与任课教师沟通,确保不影响学业。
第三章销假管理第八条学生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班主任销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生销假程序:1. 学生销假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后报辅导员备案。
2. 病假销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
3. 其他请假销假,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处理:1. 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请假后擅自离校的,按旷课处理。
2. 请假弄虚作假的,取消请假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 请假结束后未按时销假的,给予警告处分。
4. 违反请假规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请销假制度(精选7篇)

学校请销假制度学校请销假制度(精选7篇)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请销假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请销假制度篇1为了加强学生管理,有效预防学生随意进出校园、随意不到校上课,防止学生流失,提高巩固率,降低学生辍学率。
根据市教育局内部传真电报“关于加强学校请假、销假制度工作的通知”精神。
制定本制度,望遵照执行,出现违反本制度情形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学校要严格日常学生请假管理,每日每课清查学生到校到班上课情况,对未按时到校到班上课的学生,及时追踪清查,及时上报,直至有结果为止。
二、学生请假离开校园的,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字认可后,班主任教师方可签字同意请假。
三、学生请假离校期间,班主任要随时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动向。
四、请假离校学生属于留守儿童的,由对口包保教师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保持联系,要确保请假学生离校期间处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监护之下,包保教师要随时掌握请假学生动向。
五、学前班、幼儿园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学校要召开好家长会,明确学校和家庭职责,制定好相关制度,签订好各类安全责任书,在供餐、接送过程中要有细致安全的措施和交接手续。
六、有寄宿学生的学校,学生课外时间需离开校园的,必须严格请假、销假制度,严禁管理人员未经许可随意放学生外出,学校要严格巡查制度,防止学生不假外出,若发现有不假外出的学生,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及时追踪,直到有结果为止。
学校追踪无结果的,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七、学生上课期间或在校住宿因病请假的,如没有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到场,学校应安排班主任教师、寄宿管理人员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联系,同时安排专人及时陪同学生到医院就诊。
八、学生请假期满,回校上课,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要有交接手续,保证学生按时返校。
九、各学校要实行课间巡查,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逃学,及时报告,由班主任及时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联系,追踪学生去向。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请假销假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以下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申请流程.学生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原因等信息。
.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校规定初步审核请假申请,同意后学生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完成请假手续后,需将请假条交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存档备案。
二、病假证明要求.学生因病请假需提供校医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证明需注明学生姓名、请假起止时间、病情及建议休息时间等信息。
.病假证明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三、请假期间学业要求.学生请假期间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作业、预习、复习等学业任务。
.请假期间学生应主动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了解学业进度和作业要求。
.学生应遵守学校考试安排,确保在请假结束后的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四、请假期间行为规范.学生请假期间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秩序。
.学生应尊重他人文化传统,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与宗教、帮派等相关的活动。
.学生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五、请假时长与频率限制.请假时长:学生请假最长时限为一个学期,特殊情况需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请假频率:学生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连假规定:学生请假连续不超过三天者,无需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审批;超过三天者,需报请教务处审批。
六、请假销假时间规定.请假起止时间:学生请假开始时间为请假当天上午8:00,结束时间为请假当天下午5:00。
.请假补办手续:学生销假需在请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需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情况并补办手续。
七、请假补办手续学生销假需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交销假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等)。
班主任或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销假。
学生销假后,需及时向任课老师报到,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应的学业任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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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
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
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
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第一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
第二条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
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三条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
请假一天的由班
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
第四条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
如未办理销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
第五条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
第六条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病事假。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
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
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学生请假2 天以上的,在教导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
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
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