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教育局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教育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1. 教育局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执行、监督和检查财务预算;(2)负责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3)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和财务档案管理;(4)负责开展财务分析和内部审计;(5)负责办理各项财务手续,提供财务咨询和服务。
三、预算管理1. 教育局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2. 预算编制:(1)各科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部门预算,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审批;(2)局长办公会审批后,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局长办公会决定,编制教育局年度总预算;(3)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障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经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和压缩非必要支出。
3. 预算执行:(1)各科室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2)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3)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各科室向财务管理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四、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合理确定收费标准;(2)收入来源包括财政拨款、非税收入、捐赠收入等;(3)收入核算应当准确、及时,确保收入来源真实、合规。
2. 支出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政策,合理确定支出范围和标准;(2)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3)支出核算应当准确、及时,确保支出用途合规、效益明显。
五、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1. 会计核算:(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3)定期进行财务盘点,确保财务资产安全。
教育培训机构——校区财务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校区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组织机构(一)成立校区财务部门,负责校区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设立财务岗位,包括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明确各岗位职责。
(三)财务部门应与校区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协调财务工作。
(一)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政策、制度和流程。
(二)校区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三)全面财务规划,包括预算编制、费用控制、资金管理等。
(四)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三、资金管理(一)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和监管的流程。
(二)合理编制资金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三)建立资金监控机制,及时跟踪资金的流动情况,避免资金的滞留和浪费。
(四)建立健全的票据管理制度,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四、收入管理(一)建立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和透明。
(二)建立收费流程,包括收费登记、发票开具、收款和账务处理等。
(三)建立学员收费档案,记录学员的收费情况和资料。
(四)建立收费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收费问题。
五、支出管理(一)建立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二)建立合理的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审批、招标采购、供应商评估和合同管理等。
(三)建立报销管理制度,明确报销政策和流程。
(四)加强对支出的监控和审核,避免浪费和虚报。
六、财务报告和分析(一)按照规定时间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建立财务报告分析制度,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估。
(三)发现问题和风险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风险防控。
七、财务监督和审计(一)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对校区的财务运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和风险后,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定期进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以上是教育培训机构校区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可以有效的规范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确保校区的财务安全和合规性。
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一)培训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二)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培训机构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财务部门在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定期向机构负责人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预算管理(一)预算编制1、每年末,各部门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
2、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审核和平衡,编制培训机构的年度预算草案。
3、年度预算草案经机构负责人审批后,报董事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预算执行1、各部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不得超预算支出。
2、财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执行。
(三)预算考核1、定期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2、对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四、收入管理(一)收入分类1、培训收入:包括各类培训课程的学费收入。
2、其他收入:包括租赁收入、赞助收入、捐赠收入等。
(二)收入确认1、培训收入在提供培训服务,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
2、其他收入在实际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
(三)收入核算1、财务部门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对各项收入进行准确核算。
2、建立健全收入台账,详细记录各项收入的来源、金额、时间等信息。
五、支出管理(一)支出分类1、教学支出:包括教师薪酬、教材费、教学设备购置和维护费等。
2、管理支出: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3、营销支出:包括广告宣传费、市场推广费等。
4、其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税费等。
培训机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及下属分支机构,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合规、勤俭节约、公开透明、责任明确。 第二章 财务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3. 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和筹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4.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 5.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申报工作。 6. 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章 财务预算管理 第五条 公司财务预算应按照年度进行编制,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成本预算等。
第六条 预算编制程序如下: 1.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编制部门预算。 2. 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公司整体预算。 3. 公司管理层审核批准预算。 4. 财务部根据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资金安全: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2. 资金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3. 资金透明:确保资金运作的公开透明。 第八条 公司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资金筹集: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资金需求。 2. 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支付资金。 3. 资金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第五章 财务核算与分析 第九条 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公司财务分析应定期进行,主要包括: 1. 财务状况分析: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2. 经营成果分析:分析公司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成本、利润等。 3. 资金流量分析:分析公司的资金流量情况。 第六章 内部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程序。 2. 财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流程和方法。 3. 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筹集、支付和使用。 4. 财务报告制度: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外培训机构财务制度(2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机构及职责1. 校外培训机构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2)建立健全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财务工作流程;(3)负责编制、执行和监督预算,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4)负责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5)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税务申报等工作;(6)负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财务风险;(7)负责财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机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收支管理1. 资金来源:(1)学费收入;(2)培训项目收入;(3)政府补贴;(4)其他合法收入。
2. 资金支出:(1)人员工资及福利;(2)办公及教学设备购置;(3)教学及培训活动费用;(4)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支出;(5)其他合法支出。
3. 财务收支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2)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的合法性、合规性;(3)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1)根据机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2)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可控性的原则;(3)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各项支出需求,确保预算的合理性。
2. 预算执行:(1)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2)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3)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预算资金的合规使用。
3. 预算决算:(1)年度结束后,及时编制决算报告;(2)决算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机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3)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_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条例

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_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条例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篇1为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财经纪律、财会制度,确保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资金支出行为,保证资金安全,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计财科负责局机关预算的编制工作。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拟出次年项目经费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计财科,计财科编制方案,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报财政局,区财政局下达预算通知后,经费使用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现金、收入及票据管理1.备用金管理。
局机关备用金按区会计核算中心核定的标准持有。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小额经费报销从备用金中支出,超出备用金金额的经费支出,必须向区会计核算中心借款,不得从现金收入中坐支。
备用金由报账会计妥善保管,不得公私混杂。
2.报账会计负责局机关的收费工作,与科室相关的收费,相关业务结束后,收费清单需经业务科室审核确认,报账会计将收费清单、银行交款单、票据记账联交主办会计入账备查,主办会计做好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备查账。
现金收入原则上日结日清,最迟在第二工作日送交银行。
3.票据管理。
票据管理按区财政局有关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各项收入和往来款,必须统一使用合法的票据,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
按规定向财政报结票据,及时核对已开票据的入账、未到账情况。
三、几项经费支出的规定1.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章制,发票报销一律要有经办人签名,注明用途,计划财务科审核(另有规定的除外),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单笔经费支出元(含)以上的(不含工资发放),执行科室需事前填写《经费预算方案审批表》(附表一),报计财科、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经局长审批后执行。
0元(含)以上的大笔支出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执行(报销时附党组会议记录)。
3.对下属单位经费的补助:下属单位要求经费补助的申请报告送办公室,由领导批署意见后送计财科,计财科制定补助方案,5万元以下的经费补助,经局长同意,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执行;5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交局党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附党组会议记录)。
校外培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校外培训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及学生、家长、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体制1.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对校长负责。
2. 学校财务部门设立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学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资金筹集1. 学校举办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 学校不得接受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对外提供担保。
3. 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四、资金营运1.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明确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要求。
2. 学校收入归口管理,包括培训服务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3. 学校应建立预收费监管制度,合理确定预收费比例,并按规定时间将预收费存入指定账户。
4. 学校应与学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培训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款等。
5. 学校应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决策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的程序、方式、规则。
五、资产和负债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
2. 学校应合理使用贷款,明确贷款使用方向,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3. 学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确保负债安全。
六、收益分配1. 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分配净资产(利润)。
2. 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举办者不得分红或取得其他投资收益。
七、财务清算1. 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清算制度。
2. 学校清算情形、清算主体、清算程序等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八、财务监督1.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2. 学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校长汇报财务工作情况。
3. 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学校的资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产和财务活动,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
第三条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控制预算执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2. 节约原则:合理配置资源,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 安全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章资产管理第四条学校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购置、维修、报废等事项,需经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2. 固定资产登记、使用、维护、报废等环节,应建立健全台账,实行责任到人。
3. 学校固定资产的处置,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依法办理资产转让手续。
第六条流动资产管理:1. 学校流动资产购置、使用、报废等事项,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2. 学校流动资产应建立健全台账,实行责任到人。
3. 学校流动资产的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依法办理资产转让手续。
第三章负债管理第七条学校负债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八条学校负债的借入、使用、偿还等事项,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九条学校负债应建立健全台账,实行责任到人。
第十条学校负债的偿还,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第十二条学校收入的取得、使用、上缴等事项,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收入应建立健全台账,实行责任到人。
第十四条学校收入的上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五条学校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
第十六条学校支出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事项,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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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
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
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
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
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
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
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
金。 2.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
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董事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
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六、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
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
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保管。 三、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四、财务人员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资金管理审批制度 一、日常管理费用的管理 业务审批流程:经办人提出申请——→分校执行校长核准——→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付款
业务范围: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 1.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规定: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大修须经行政部认
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报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汽油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办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领导同意
后方可办理报销。 2.学校办公用品、学校聚餐费用等由各分校采购管理,学校制定预算。 办理标准 1.经办人要求财务开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凡是支付现金,必须取得收款方现金收据,如果收款方是个人,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条。
2.涉及采购、应酬等费用,须提前作预算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无审批单财务
不予报销。 3.所有关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超过会计年度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进行报销 5.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月25日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
间限制。 6.一般费用报销小于1000元可以现金结算,大于1000元通过银行结算。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现金支付,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后才能报销。
7.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所有原始单据不得丢弃。复
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取得对方有经税务同意的证明以及学校领导的批准。
8.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 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须正确无误。办公费用和劳保用品报销发票后面必须附送货清单或明细。
9.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用款申请单”,所有单据要
按性质和部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并具体填写摘要,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二、员工借款的管理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 “借支单”。“借支单”分备用金借款和专项借款。 1.“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借款人,备用金借款
员工原则上在每年年底25日前须还清备用金借款。 2.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学校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凡学校购入的运输设备、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其余作为低值易耗品。
1.学校财务部负责学校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监督。 2.学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学校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3.行政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学校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学校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4.财产的清查、盘点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盘点一次,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
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2022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