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本科版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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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

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

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实践能力,根据2013版《渤海大学本科生培养方案》《渤海大学完全学分制实施细则》《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大学生赛事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是指本科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各类科技学术活动、竞赛、发明创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经审核取得的学分。

具体包括:1. 已结题的国家、省、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 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活动;3. 作为正式代表受邀参加国内外科技、学术交流活动;4. 出版著作或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杂志、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学术论文;5. 发明创造获得专利,编写软件获得著作权;6. 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或者开展创业实践活动;7. 参加学校认定的文体赛事活动、国家职能部门组织的水平考试或职业技能考试等素质提升项目,暂参照创新创业活动进行认定;8. 经学校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

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创新创业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创新创业与实践学院、科技处、团委、学生发展与事务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创新创业与实践学院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主管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初审并签署意见,报创新创业与实践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学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批。

第三章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及管理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要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方可毕业。

第七条根据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活动的层级和效果差异,创新创业学分分为A类学分和B类学分。

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桂教高教〔2012〕20号),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其尽早接触临床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严格遵循“兴趣激发、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教师指导、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以学生为主体,注重研究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得到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成立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工处、科技处、财务处及主要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制度,审定年度经费分配方案、资助计划、经费使用方法,组织立项、检查和结题验收、宣传与交流等工作。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是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以及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的需要。

第三条为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学院2017年“大创计划”项目资金支持不低于2000元/项,并在学院“董事长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基础上扩大支持力度及广度,使其惠及更多学生。

在获批学院立项目基础上,择优推荐1/3优秀项目参加辽宁省“大创计划”项目遴选;再从省级“大创计划”项目中遴选1/3优秀项目参加国家级计划申报。

获评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将按比例增加经费匹配力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和配套支持政策。

第五条领导小组聘请治学严谨、教学科研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专家等组成“创新创业活动”专家组,确定活动项目指南,审核申报项目可行性,并负责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评价,对创新活动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各院、系成立以院、系负责人、教学秘书和辅导员为成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选题申报第七条“大创计划”面向全院在籍在读大学生。

四年制以2至3年级学生为主,五年制以2至4年级学生为主。

申请者应为学业成绩优秀、善于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上海海关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上海海关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上海海关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深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的开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在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的经历和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本科日常教学管理体系,教务处与系(部)共同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和实施(一)教务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创新学分的最后审核认定、记载工作。

(二)系(部)全面负责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开展学分的宣传、申报、初审、汇总、公示、上报等工作。

(三)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院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认定标准第四条凡是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创新意识、提出新见解、有新发现、或获得奖励,均可获得创新学分。

(一)个人自主参加国家和学院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达到一定时间,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认可者。

(二)参加自主立项或参与教师科研的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的实验技术创新项目,参加小发明、小科研等创新实验活动。

(三)参加国际、国家、省部级及区域级各类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实验技能竞赛。

(四)获得计算机、外语等级证书,获得国际或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或职业技能(水平)证书或资格认证考试证书。

(五)获得科技成果、科技发明专利。

(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

(七)学院批准或认可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名次者、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吉林动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吉林动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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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学工处、团委、招生就业处、 科研处、资产采购管理中心、财务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产 业公司相关领导为主要成员,共同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实施工作。
第七条 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计划 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 关规定的拟定,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学 生成绩管理、教师工作量核定、经费管理等。
第四章 项目评审
第十五条 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 院组织从院级申报项目中遴选。
第十六条 学院评审主要分书面评议和答辩环节,专家组主 要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应用性及训练计划等, 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院级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 项目。
第十七条 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家组评审结果汇总,报 领导小组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由领导小 组办公室报学院发文下达立项通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领导 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复议。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以转变教育思想、更 新教育观念、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 能力为核心,搭建平台、提供条件、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注重 成果转化,深化学研产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学 院创新创业训练工作,强化创意创新思维训练,切实增强学生的 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托产业公司支持学生 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探索建立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创业实 践的有效机制。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 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 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 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 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 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活动。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规范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实施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于教育部和财政部“本科教学工程”经费和学校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及创业训练与实践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协调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持项目的实施,为学生参与项目研究与实践和教师参与项目指导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科学技术发展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资产经营公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教授和企业专家组成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项目可行性、指导项目开展、检查项目进度、评价项目绩效、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条各学院(部)成立以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办公室主任、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与职责(一)教务处: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将训练计划纳入选修环节,设立一定数量的学生创新创业学分;鼓励教师开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选修课,开设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类选修课程;组织项目申请、评审、立项,监督项目实施,按项目进行经费管理,认定指导教师工作量;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在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学籍管理等方面对参与项目的学生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质量工程本科类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培育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管理的能力。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立足兴趣、鼓励创新、交叉联合、突出重点、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管理、自主实践”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开展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财务处、实验中心等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各项工作,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制定和调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主要政策措施。

第五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评选出优秀项目,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金的使用情况;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等事宜。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项目申报、项目的初选、导师配备、项目进展情况跟踪、业务指导等工作,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资料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暂行办法资料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自主创新创业学习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相应的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总表。

学校统一安排的课内实践考核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项目只记最高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分值,得分不累加;集体项目与个人项目有重复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算。

第五条集体项目计算学分提高到个人项目计算学分的120%。

集体项目中科研学分的计算比例:两人合作8:4,三人合作7:3:2,四人合作7:3:1:1,五人合作6:3:1:1:1。

六人以上合作,主持为6,其余参与人总计6并平均计分。

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按项目人数平均计算。

第六条一次取得5个学分以上的,绩点记4.5;3-4.9学分的,绩点记3.5;2.9学分以下的,绩点记2.0。

第二章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构成第七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实践学分和创业学分四部分构成(认定标准见附件1)。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或主持主研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学术论著或研究成果获奖或获国家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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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本章的学习,谈谈你对创业概念的理解,并举出一些成功案例。
参考答案:
“创业”这一概念在创业界有不同的意见。一些专家认为:“创业是一个发现和捕捉机
会并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或服务和实现其潜在价值的复杂过程。”创业必须要投入时间和
付出努力,承担相应精神、财务和社会的风险,并获得金钱的回报、个人的满足和独立自主。
对创业概念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创业是一个复杂的创造过程——它创造出某种有价值的新事物。
(2)创业必须要贡献必要的时间和大量的精力,付出极大的努力。
(3)创业要承担必然的风险。
(4)创业将给创业者带来回报。

举例:(略)

2创业的特征有哪些?
参考答案:
总体来说,创业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创业是创造具有更多价值的新事物的过程
(2)创业需要贡献必要的时间,付出极大的努力
(3)承担必然存在的风险
(4)创业是一种实现自我的过程

3创业的类型有哪些?
参考答案:
根据创业者创业动机的差异,可以把创业行为分为以下三类。
(1)机会拉动型创业
(2)贫穷推动型创业(生存型创业)
(3)混合型创业
就创业过程来看,根据创业者对市场的不同认识,人们多会采用以下四种创业模式进行创业。
(1)复制型创业
(2)模仿型创业
(3)安定型创业
(4)冒险型创业

4谈谈你对大学生创业模式的认识。
参考答案:
创业模式指的是创业者为保障自身的创业理想与权益,而对各种创业要素的合理搭配,
即创业的组织形式、创业的方式确定、创业的行业选择组成了创业模式。在创业之初,第一
个重要选择就是寻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创业模式。对一个创业者来说,一个真正好的模式,应
该是适合自己的,即有能力操作而且能把现有的资源有效整合的。一个适合的创业模式,未
必需要投入一大笔资金,未必需要具有很大的规模,甚至未必需要一间办公场所或店面。有
志于创业的人没有必要被一些所谓的理论束缚住自己的手脚。只有勇于创新开拓才能有所突
破,形成质的飞跃。
按照其组织形式,我们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模式进行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
个人独资(个体经营)和合伙制开个小店面是指大学生个人或者两三人的“办公室型小企
业”从事创业活动的创业组织模式。同时代理加盟创业,选择一些企业,凭借他们的品牌和
质量开展业务。
法人股份制的小型公司是指大学生以股份形式合资从事创业活动。这种创业模式也是我
国高校就业的一条途径,它广泛分布在大学高年级或者刚刚毕业的学生创业团队中。
依托其他公司进行创业,即依托一些公司,凭借庞大的公司客户关系网进行创业,借助
公司客源作为自己创业企业的客户,壮大自己的业务量,建立协作关系,拓展自身市场。
一些高新技术专业的大学生或者创业计划进驻创业园,以技术创业。

5简述大学生创业的现实意义。
参考答案:
在校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增强了大学生进入社会之前必要的技能,培养了积极的人生态度,有助于其确立
正确的人生目标
(2)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学生的家庭负担,也使其心理负担有所减轻
(3)创业是充实大学生生活的一种有效方法
(4)在校大学生创业符合当前素质教育的大方向
大学毕业生创业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2)有利于大学生自我价值的实现
(3)有利于大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
(4)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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