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员撰写安全体系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全员撰写安全体系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的通
知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4年元月6日第一期安全办公会精神,找准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矿开展全员撰写安全体系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的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矿所有在册人员
二、撰写内容
1、副总以上领导干部撰写自身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自身在体系建设中承担的要素建设责任,列出工作计划,明确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取得怎样效果。并重点查找本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列出时间、列出计划、责任到人开展专题研究,解决瓶颈问题。
2、机关职能部门全体人员撰写自身在体系工作中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抓好落实。
3、基层单位管技人员撰写自身在体系工作中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班队长和职工撰写个人如何落实上级要求,如何排查自身思想上、入井行走路线上、操作行为上的隐患,明确个人岗位工作内容、操作程序和存在的风险,杜绝违章,实现安全生产。
三、几点要求
1、副总以上领导撰写的安全体系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电子版于元月28日前发给矿主要领导审阅。
2、全矿正科级管理人员撰写的安全体系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于元月28日前(纸质),上报系统分管领导审阅,并上交安监处(体系办)备案,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3、机关职能部门副科及以下人员撰写的安全体系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纸质)于元月28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审阅,并上交安监处(体系办)备案,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4、基层单位副科及以下人员撰写的安全体系工作定位和工作计划(纸质),必须于元月28日前交到单位负责人审阅把关,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整理、装订、保管,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
5、各级人员都必须根据自身在体系工作中的位置和职责,结合实际亲自撰写,按期完成。如发现有雷同的,抄袭的和被抄的或不按期完成的各罚200元。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