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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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拌合站检查验收表

混凝土拌合站检查验收表
搅拌机操作手是否掌握误差调整方法
设备要求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计量设备是否标定,是否在标定期内
搅拌机组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是否配置匹配的发电机
骨料是否设置冲洗设备,循环用水必须过滤沉淀
自动计量设备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试验站试验仪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日常检测及计量系统校验)
水泥和粉煤灰料仓是否封闭
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是否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拖泵或汽车泵
污水、污物存放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安全用电是否规范
场区道路标识牌是否清晰、准确
搅拌机
外观整洁,各部零、附件、防护装置、工作装置应完整良好,固定牢靠
传动系统
各传动部位应润滑良好,运转灵活,无卡塞、漏油现象,输送带无破损
微机室
对电子控制器的控制单元,称量定值、打印等进行调试,并符合要求
电气
零部件
设备仪表、零、部件齐全完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性能良好;钢丝绳、安全销符合要求,基础平坦坚实
清洁
外观整洁:无锈蚀、油污,无漏油、漏水现象
润滑
润滑部位润滑油脂饱满。润滑油、液压油型号和油面符合说明书要求
紧固
各连接部件应紧固、牢靠,螺栓、销轴不得缺损
调整
传动部分运转平稳,无异响,皮带松紧适宜;调整各部位相对工作参数,使之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运输车辆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是否有专人对设备定期或不定期维护保养检查记录
拌合站现场要求及文明生产
拌合站占地能否满足生产要求
砂石料仓及水池是否设置遮阳棚,其他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砂、石料仓分区是否合理,标识是否清楚
料仓储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场地是否硬化、整洁、无扬尘

混凝土施工工序验收标准

混凝土施工工序验收标准

混凝土施工工序验收标准混凝土施工工序验收标准一、前期准备1. 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混凝土强度等级,按照规范要求选用适宜的混凝土配合比,确保混凝土的质量。

2. 施工前,应检查模板的尺寸、位置、平整度、垂直度等,确保模板的质量符合要求。

3.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进行检查,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脱模处理。

同时,应对浇筑位置进行检查,确保混凝土浇筑的位置、高度等符合要求。

4.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钢筋进行检查,确保钢筋的数量、位置、直径、间距等符合规范要求。

5. 施工前,应对施工机具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性能良好,且设备的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二、混凝土浇筑1.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混凝土浇筑区域进行湿润处理,确保混凝土与模板表面之间没有空隙。

2.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混凝土的拌合物进行检查,确保拌合物的均匀性、流动性等符合规范要求。

3.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混凝土流失和分层。

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混凝土中的空气被困在混凝土中,导致混凝土中出现空洞。

4.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混凝土表面进行养护处理,确保混凝土的表面质量符合要求。

三、混凝土强度检验1.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

检验应符合规范要求,并由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 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四、施工安全1.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周围的工人和物品不会受到影响。

3. 施工机具和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并由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

五、施工质量验收1.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检查,确保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无松散等问题。

2. 混凝土强度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3.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

4. 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周围的工人和物品不会受到影响。

5. 检验结果应由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混凝土拌合站质量管理规定

混凝土拌合站质量管理规定

拌合站质量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铁道部现行的施工技术指南和验收标准,制定本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混凝土是指由水泥胶凝材料、粗集料、细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拌合站经计量、拌制后采用运输车输送、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第三条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且应建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以此来保证拌合站有效动作,并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第四条生产操作人员、材料员、试验员、技术负责人等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节原材料的质量管理第五条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施工技术指南、耐久性混凝土原材料有关规定、验收标准的规定要求;拌合站必须按验收标准的验收批次和验收频率对原材料进行质量验收,并查对质量证明材料,拒收质量证明材料不全的原材料;严格按照原材料验收有关规定取样、检验,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不得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拌合站应对进场材料实施分类管理,建立材料验收检验制度使用台帐;并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水泥、水泥掺合料、集料、外加剂检验应符合普通混凝土质量标准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标准的规定;2、拌合用水检验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水质试验非饮用水应根据水质变化情况确定,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禁止使用检验不合格的拌合用水;第六条拌合站和原材料生产供应单位必须在材料进场时共同取样封存,封存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条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样品由拌合站和所供材料生产方的管理代表或生产方书面委托的人员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封存;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破损或揭换;封存样品存放时间:水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粉煤灰、矿粉、外加剂不少于30天;第七条原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或贮存,并标有醒目的标志,避免混杂;1、水泥筒仓必须有醒目的指示牌,标明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等,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水泥严禁混仓;水泥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2、砂、石必须按不同品种、规格、产地分别堆放,有防止混用的措施或设施;堆场应采用硬地坪,有可靠排水措施;应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规格、产地;3、掺合料必须设置专用筒仓,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品种和等级,不同生产企业或不同品种的掺合料严禁混仓;掺合料贮存时保持密封、干燥、防止受潮;4、外加剂必须按不同生产企业、品种、牌号分别存放,有醒目的指示铭牌,标明外加剂生产企业、品种等;对在保质期内存放期限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前应重新检验,并按检验结果使用;液体外加剂更换生产企业或品种时,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清洗;第三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质量管理第八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9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和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1、合同有要求时;2、原材料的产地、品种、规格有显着变化时;3、生产大方量混凝土时一次性浇捣数量>3000m3;4、根据统计资料反映的信息,混凝土质量出现异常时;5、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6、其它技术指标有变化时;第九条生产用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室试配,并有试配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发;拌合站应将设计完成的混凝土配合比统一编号,汇编成册,每年应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生产情况和统计资料结果表明,对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进行统计,并建立统计曲线;第十条生产人员将混凝土配合比输入搅拌楼电脑时应严格按照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执行,并经试验室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共同确认签字后方可进行生产,其生产记录应存盘备案;第四节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拌制混凝土必须严格执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有关要求;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应包括生产日期、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坍落度、混凝土配合比编号、原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配合比和每立方米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实际用量等内容;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种变化需要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时,应经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确认,由试验室负责人重新签发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或配合比调整记录;按第十二条要求输入拌合站电脑;第十二条生产混凝土的主要设备必须符合混凝土搅拌机技术重要条件GB91420和混凝土拌合站楼技术条件GB10172—88的规定;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检定或校准,当计量器具经过中修、大修或搬迁等工作应重新检定;第十三条混凝土计量、搅拌、坍落度抽检记录齐全;应包括日期、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编号原材料名称、品种、规格、每盘混凝土用原材料秤量的标准值、实际数量、偏差、搅拌时间、坍落度;第十四条计量器具在下列情况下,由企业进行静态计量校验,并做好记录;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1次;2、停产1个月以上含1个月,重新生产前;3、生产大方量混凝土前一次性浇捣数量>3000m3;4、发生异常情况时;第十五条拌合站技术负责人和驻站试验员应加强计量器具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每一工作班秤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并做好记录;第十六条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数量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的规定,原材料的计量允许误差符合下表规定,生产过程中应加强计量误差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生产材料允许偏差范围注:1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混凝土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该项指标仅适用于采用微机控制计量的拌合站;2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第十七条拌制混凝土所用各种原材料的实际秤重应逐盘记录;第五节出站砼的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出拌合站混凝土质量必须按相关的标准严格检验和控制,经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出混凝土发货单;第十九条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TB10425—94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混凝土拌和物的稠度偏差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混凝土拌和物的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7号的规定,其检验频率满足铁路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应进行抗渗试验;第二十四条混凝土的运输应按有关混凝土运输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拌合站应明确产品的验收方法,包括取样方法和频率、试样制作和养护、产品技术指标等;拌合站应当设置专人,根据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对出厂的混凝土的坍落度、拌和物性能和强度等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作记录并存档备查;坍落度、拌和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出厂;第二十六条不合格混凝土的处理;1、混凝土的运输时间拌和后至进场止超过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时不得使用;2、混凝土的坍落度不能满足规范及合同要求时不得使用;3、当对混凝土强度有怀疑时,可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的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也可采用钻芯取样进行检测;第六节拌合站试验质量管理第二十七条拌合站应专职驻站试验员,负责原材料、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成品质量的检验工作;第二十八条驻站试验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管理上岗证;拌合站计量仪器、检验设备应能满足所需试验需要;第二十九条应建立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采购、使用、保养、维修做到一机一档;计量仪器、检验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在国家有关标准的给定周期内由法定鉴定期并出具有关鉴定证书;第三十条质量记录、档案、资料、报表管理及上报的要求;1、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要求,做好质量技术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原始记录和台帐的表格或电子表格,各项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技术质量文件应由专人保管,分类定期保存;企业创造条件,使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企业质量管理数据库;2、各项检验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的填写,必须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误笔时,须在笔误数据中央划两横杠,在其上方书写更正后的数据并签名,涉及出厂产品的检验记录更正应有试验室主任签字;检测报告应按照标准编写,并保证内容完整;3、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有分析小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全年应有专题总结;4、应按管理部门要求,定期上报质量报表;各类规范和标准以及上级发布的有关质量方面的通报和文件,必须认真学习,除及时归档外,质量及相关部门应有相应的复印件,以便使用;。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1 总则1.1为落实《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2 本意见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混凝土的拌和站,应参照执行。

2 基本规定2.1拌和站应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或工区组织实施。

2.2 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2.3 设计单位应对拌和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并将相关费用足额纳入概算。

2.4 建设单位应根据专项设计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拌和站建设要求,并在拌和站建成后组织验收。

2.5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做好拌和站日常监管工作,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控原材料进场验收、签认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质量等工作。

2.6 施工单位应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2.7 拌和站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3 建站与验收3.1 拌和站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

3.2 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或站址布置改变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3.3 施工单位应在建站前组织现场调查,并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确保建站安全,保证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4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过程进行监控,确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5 拌和站建成后应经过试生产,生产数据可正常上传至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后报请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生产。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oc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oc

新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详细解读一、新规范内容本规范共分 10 章、6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主要脉络与上一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 版)】没有太大区别。

二、新规范适用范围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配套使用, GB50300为基础标准,各类验收规范均在本标准的框架下制定。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同样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结构及特殊混凝土的施工质量验收(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标准的有关规定)。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应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配套使用,GB50204为验收标准,仅对混凝土结构施工的结果进行验收和评定,而 GB50666为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的国家标准,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前提。

且本次修订更进一步弱化了GB50204关于施工方面的内容,因此,混凝土结构施工应按照GB50666实施。

三、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与 GB50204-2002(2011 版)相比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与GB50300-2013的修订相符, GB50300-2013关于验收的相关规定上改动量较大);2、与相关规范进行协调,删除了部分施工过程控制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配套使用);3、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放大规定;4、加强了对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的验收要求5、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应与相关施工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 B50666-2011 配套使用);6、增加了成型钢筋等钢筋应用新技术的验收规定;7、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8、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9、完善了预制构件进场验收规定;10、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要求;11、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中增加了回弹- 取芯法。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1 总则1.1为落实《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应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2 本意见适用于铁路建设项目自建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的管理,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混凝土的拌和站,应参照执行。

2 基本规定2.1拌和站应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或工区组织实施。

2.2 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2.3 设计单位应对拌和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并将相关费用足额纳入概算。

2.4 建设单位应根据专项设计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拌和站建设要求,并在拌和站建成后组织验收。

2.5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做好拌和站日常监管工作,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控原材料进场验收、签认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控制拌合物质量等工作。

2.6 施工单位应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

2.7 拌和站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3 建站与验收3.1 拌和站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

3.2 拌和站建设标准、数量或站址布置改变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3.3 施工单位应在建站前组织现场调查,并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确保建站安全,保证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建站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4 监理单位应对拌和站建设过程进行监控,确认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5 拌和站建成后应经过试生产,生产数据可正常上传至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后报请监理单位初验;监理单位初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生产。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范本一: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要求,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1. 混凝土工程:指使用水泥、砂、石和适量水拌合而成的工程,如建筑、桥梁等。

2. 施工质量验收:对混凝土工程施工的质量进行评价和确认。

3. 验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所需满足的技术要求。

三:验收准则1. 施工前准备1.1 混凝土材料:包括水泥、砂、石、外加剂等,需要在施工前进行检验和确认。

1.2 设备和工具:施工所需的设备和工具要经过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作。

2. 模板和支撑系统2.1 模板的搭设:按照设计要求搭设模板,保证结构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2.2 支撑系统的安装:支撑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承受工程荷载。

3. 混凝土浇筑3.1 混凝土配合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配合比,并进行材料比例和试块强度的检测。

3.2 浇筑方式和工艺:根据具体工程要求选择合适的浇筑方式和工艺。

4. 表面处理和固化4.1 表面养护:在混凝土硬化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湿养护和防护措施。

4.2 表面处理:根据工程要求采取不同的表面处理方式,如打磨、抛光等。

5. 维护与保养5.1 提交验收报告:工程完工后,验收单位需要提交验收报告。

5.2 维护和保养:在验收合格后,准备收尾工作并制定维护保养计划。

四:附件1.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报告表2. 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记录表3. 混凝土材料检验报告样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混凝土工程施工合同:指混凝土工程施工双方达成的法律约定文件。

2. 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指国家或地方发布的关于混凝土工程施工的技术规定。

3. 混凝土工程验收标准:指对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所需满足的技术要求。

范本二: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步骤和要求,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1. 混凝土工程:指使用水泥、砂、石和适量水拌合而成的工程,如建筑、桥梁等。

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规范作为建筑工程中常见的结构材料之一,混凝土的质量验收对于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至关重要。

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指导建筑工程中对混凝土材料、施工工艺和结构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测和评估的标准和要求。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深入探讨,并分享我们的观点和理解。

一、混凝土材料的验收标准1. 混凝土的原材料混凝土的原材料包括水泥、骨料、矿粉、掺合料等,其质量直接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对于混凝土材料的验收,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和评估。

2. 混凝土的配合比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试验验证。

验收时应对配合比进行复核,确保混凝土性能的稳定和可靠。

3. 混凝土的拌合过程和质量控制混凝土的拌合过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拌合时间、拌合强度、拌合均匀度等。

在拌合过程中应进行取样和检测,确保混凝土的质量。

二、混凝土结构的施工验收标准1. 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过程混凝土的浇筑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浇筑不均匀、渗漏、偏差过大等问题。

在混凝土养护过程中,应注意控制温度、湿度和养护时间,保证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和耐久性。

2. 混凝土结构的尺寸和几何形状混凝土结构的尺寸和几何形状应与设计要求一致,符合相关规范的允许偏差范围。

验收时应对混凝土结构的尺寸进行测量和检查,确保其满足设计要求。

3. 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和耐久性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和耐久性是进行质量验收的关键指标。

针对混凝土结构的强度和耐久性,可以通过取样试验、无损检测等方法进行评估。

还应对混凝土的抗裂性、耐久性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总结与回顾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规范是保证建筑物安全可靠的重要保障。

在进行混凝土结构的质量验收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对混凝土材料、施工工艺和结构性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验收标准的执行,可以有效避免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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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吉图珲铁路客专工程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图珲铁路客专工程承包单位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和评价。

第二章拌合站验收第三条验收程序(一)拌合站建设前,承包单位应先将拌合站建设方案上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吉图珲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核备后实施。

(二)拌合站建设后,达到相关规范和文件标准要求时,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上报监理部初验。

(三)拌合站初验合格后,初验结果报吉图珲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吉图珲客专公司工管部、安质部将适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正式验收流程:由拌合站负责人简短汇报拌合站建设情况,验收组对拌合站所有人员进行资质认证考核,对设备及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确定结论评价。

对可以使用的,监理部负责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报吉图珲铁路客专公司核准使用;对结论为不可以使用的,问题整改后由承包单位自验,再走初验程序。

第四条验收标准(一)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

施工单位按照场地设施建设、人员设备配置、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及环境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自评验收,具体详见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附件2)。

验收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满足验收标准要求,一般项目采用百分制,经验收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方可评定合格。

(二)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主控)和一般项目(一般),每个拌合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合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见附件3: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检查表)。

合格标准为: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

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不合格项目应注明存在问题,出现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并按照要求组织复检。

第五条验收项目(一)自控体系1.拌合站必须制定质保、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

2. 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落实到人,对相关责任人要有明确的惩罚条例。

3.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混凝土的供应不因突发事件而中断。

4. 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检验台帐。

5. 拌合站必须设立明显标识标牌及材料标识,标识牌内容要详细、填写规范。

6. 建立不合格产品及材料控制程序,处理记录齐全。

7. 根据冬、夏季热工计算,制定相应的温控措施,保证混凝土出机、入模温度在规范标准范围之内。

8.要有生产搅拌记录,包括浇筑单位工程具体部位的编号、混凝土标号、生产时间、生产是否正常,在出现问题后可以追溯。

9.混凝土出站要有运输单,单内注明车号、出站时间、混凝土标号、使用部位、坍落度等。

10.封闭式料场及待检区必须完善。

11.拌合站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鉴定。

(二)人员要求1.明确行政、设备管理、试验人员等主要责任人的岗位职责,人员分工,实行站长负责制。

2. 拌合站必须配备设备管理人员不少于一名,要求精通设备的维修保养,具备相应的机械知识。

3.搅拌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确保计量误差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搅拌工艺参数要有详细的技术交底。

4. 拌合站必须配备电工一名,要求持证上岗,精通电务知识,保证施工用电线路布设符合有关规定,对施工中突发的电力问题能够及时处理,保证电力供应。

5. 运输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三)拌合站场地及文明生产1. 拌合站的场地应根据拌合站的产量确定规模,确保原材料的储备量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2.为保证夏季混凝土入模温度,砂子、碎石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

3. 为保证冬季施工,骨料仓和外加剂存储地必须设置采暖保温设施。

保证粗细骨料棚内温度大于5℃,外加剂棚内温度大于10℃。

4. 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

现场实地查看,整洁、无扬尘,配备消防、安全用电设施,安全警示标牌齐全。

5. 料仓分区合理,规范,料仓储备应满足连续两个生产高峰的需要。

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并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

6.为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拌合站应合理布局,将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设置。

7.应设立污水池、垃圾池并满足环保要求。

(四)设备要求1. 混凝土搅拌站设备的配置以满足生产需要,保证混凝土连续供应;搅拌机组生产能力、搅拌车运输能力应满足生产高峰需求(混凝土搅拌站实际生产能力应以其理论生产能力的60%的计算,如HZS120搅拌站,理论生产能力每小时120m3,实际生产能力为每小时72 m3为参考),搅拌站必须设立自动计量的拌和系统,使用散装水泥和粉状掺合料,机组规格应选择HZS90型及以上规格;每个配料系统必须满足三种以上粗细骨料配料要求。

2.为保证混凝土出机、入模温度,满足冬、夏季施工要求,应配备相应的取暖锅炉和制冷设备。

3. 拌合站应配备与生产能力匹配的备用发电机,确保电力供应。

4. 为防止车辆将泥带入拌合站,影响文明生产,入口处宜设置车辆清洗池,规格应满足运输车辆清洗,排水通畅。

5.配备砂石清洗设备及沉淀池,以便在砂石含泥、石粉超标时进行清洗,避免影响正常施工。

6.为防止粉煤灰与水泥打错仓,料仓应设标识牌并加锁。

7.为防止混凝土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热量损失,造成入模温度达不到标准要求,搅拌楼和混凝土车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

(五)冬季施工对确定需要进行冬施的拌合站,须上报拌合站冬施措施和设备(可编入冬施方案中),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公司安质部审核批准。

(六)试运行情况正式验收应提交试运行(混凝土试配)记录,验证生产能力的满足性和过程可控制性。

第六条验收资料(一)申请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待审查合格后,吉图珲铁路客专公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二)提交材料项目1.申请表(附件1)。

2.拌合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

3.设备检定证书,现场查看证件和实地标签。

4.混凝土试拌。

在报审前必须进行混凝土试拌,报监理工程师旁站并形成记录和签认,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

5.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

6.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

附件:1、混凝土拌合站验收申请表2、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3、拌合站验收检查表4、拌合站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5、拌合站验收登记表附件1混凝土拌合站验收申请表申请单位:(项目部名称及公章)拌合站名称:施工里程:填表说明一、“申请单位”为标段合同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分部或作业队的拌合站须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名义提出,不得单行提出。

二、验收项目和标准1.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拌合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合站为合格,并同意投入使用。

2.合格条件(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和要求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

不合格的项目,应注明存在的问题。

3.对存在的问题应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

三、有关附件材料另行单独装定成册。

四、此表和附件材料均采用A4纸(如有大型图表,应折迭成A4纸大小),由申请单位按此格式自行编制、打印和装订。

拌合站验收报审表(TA1)工程项目名称:吉图珲客专铁路工程施工合同段:标编号:致: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完成并自检合格,报请验收。

附:混凝土拌合站验收申请表承包单位(章):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项目监理机构意见:项目监理机构(章):总监理工程师: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章):总工程师:日期:年月日注:本表一式3份,承包单位1份,监理、建设单位各1份;混凝土拌合站基本情况工程标段名称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所承担工程项目区段及内容混凝土拌合站名称和地点占地面积搅拌设备规格型号生产能力拌合站负责人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职称电话本拌合站所承担工程混凝土数量、混凝土类型和等级,以及其它情况:附件2: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一)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一场地设施建设1. 拌合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

2. 拌合站内拌合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应实行分区设置。

3. 拌合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拌合区、原材存放区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

4.原材料存放应按待检区与使用区分开设置。

5. 拌合站内排水系统设置齐全,拌合站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6. 拌合站内变配电站等固定电力设施(备)应设置网栅围栏等安全防护屏障;动力和照明线应分开架设;用电应做到“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设照明设施应能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求。

7. 拌合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站或试验分室。

8. 拌合站内应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合站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公示牌、生产工艺流程牌、拌合站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和消防保卫卫生牌。

□ 1. 拌合站内拌合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已分区设置,但分区无明显的区位标志牌,每区扣1分。

□ 2. 拌合站内场地硬化处理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破损、起灰较重,每处扣1分;场地偏小,道路过窄,上料坡过陡,不能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扣2分。

□ 3. 拌合站场地不平整,造成站内局部积水,每处扣1分。

□ 4. 拌合站内用电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每处扣1分;触电保护器无效,每个扣0.5分;其他用电违章情况,每项扣0.5~1分。

□ 5. 散装水泥、掺和料储存罐未按规定要求安装避雷设施或安装的避雷设施失效,扣2分。

□ 6. 拌合站内未设置宣传栏(牌)扣1分;设置位置不醒目,扣1分。

□7.拌合站所设置安全文明标志的制作与安装与《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不符的,每处扣0.5分。

□8. 拌合站的设施、标志损坏、污染未更换、修复或清洗,每处扣0.5分。

结论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二)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二人员设备配置1. 拌合站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应是本企业职工。

2.站长应具有二年以上拌合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助理试验工程师资质,且具有二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

3. 拌合站内应设置骨料清洗设备。

拌合站应配有自动计量装置,强制式搅拌机,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4.搅拌机总装机能力应满足施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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