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修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各车间(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保卫部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执行和监管部门。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监督检查公司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五、组织召开公司生产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管理精神,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布置今后安全工作;

六、监督检查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七、监督检查安全投入使用情况;

八、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

九、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条车间、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办公室,由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工段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车间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监督检查车间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五、监督检查车间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六、负责车间安全(防火)设施投入工作;

七、组织召开车间生产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管理精神,总结前期安全工作,布置今后安全工作;

八、负责车间员工劳动保护正确佩戴检查工作;

九、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条工段(班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工段员工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二、负责对工段员工进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教育工作;

三、负责工段新上岗员工、转岗员工、复工人员工段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召开工段班前安全(防火)会议,并及时传达车间安全(防火)会议精神工作;

五、负责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布置安全(防火)工作;

六、负责工段安全(防火)隐患检查整改工作;

七、负责工段检修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工作;

八、负责工段员工劳动保护正确佩戴检查工作。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车间、(部门)一把领导是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主任、安全员、段长、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措施条件,对安全技术措施负直接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和整改,对违反“三违”行为负直接安全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条上岗生产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系好衣扣,安全帽必须将帽带系好。

第二条上岗前八小时内禁止喝酒,并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上岗。

第三条员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并掌握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安全技能。

第四条生产作业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禁止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第五条员工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安全员检查出违章违纪行为,提出时不准有抵触情绪,虚心接受检查并改正不安全行为。

第六条检修必须执行票证书制度,做好安全度预测,制定可靠的安全预防措施,并对预防措施做到跟踪控制检查。

第七条工段长应积极配合车间安全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必须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九条车间(部门)领导做好本车间(部门)安全制度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工作,并监督检查安全员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培训教育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第二条公司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三级”培训教育(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工段(班组)级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厂级(一级)安全培训教育24学时,培训教育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知识技能、“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被伤害)、“三不违”(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应急预

案、职业健康卫生、事故案例等。

二、车间(二级)安全培训教育8学时;教育内容为: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知识和技能、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车间主要危险因素预防措施、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机械性能、劳动保护用品佩戴。

三、工段(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8学时,教育内容为: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机械性能、岗位作业环境。

第四条车间对转岗人员教育8学时,教育内容为:新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机械性能、岗位作业环境、岗位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岗前技能操作为一个月,经过车间班组级、车间级签字确认,必要时经过公司安保部考核确认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车间对复工人员培训教育8学时,培训教育内容为:岗位责任制修改内容、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修改内容、生产工艺改造后工艺流程变化、设备机械改造后性能、岗位作业环境改变、岗位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厂内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安全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对特殊工种人员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专项培训教育考试。

第七条公司每年在“安全生产活动月”期间进行全员培训教育考试考核一次,对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再培训教育,直到考试考核合格。

第八条公司每年对中级管理人员及工段长(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教育考试,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公司对专(兼)职安全员采取外出培训,参加安全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以及采取聘请教师进行培训等方式进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第十条车间每季度包括主任在内,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一次,并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再教育,直到考试考核合格。

第五章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

第一条公司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车间级、工段(班组)级。

第二条公司每月26日—30日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和安全员进行联合检

查一次。

第三条公司安全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安全情况,组织车间安全员进行互检、互查,互相学习,提高安全检查质量。

第四条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危险因素及时通知被检查部门整改。

第五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特种设备、起重工具、特种车辆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季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防雷、防迅、防冻、防高温、防火等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因季节变化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公司根据生产和季节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要害部位和部门进行检查,确保重点要害部位安全。

第八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对节假日安全生产进行节前、节日期间跟踪检查,消除和控制因节假日给生产安全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