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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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2007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继续围绕科学基金中心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然科学基金委新时期"二十四字"工作方针,以推动源头创新为主题,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开展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资助工作。2007年度拟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予以强化:

1.通过政策研究、专家咨询、发布指南等措施发挥引领作用,在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中体现为我所需、为我所用;

2.拓宽合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规范审批流程,使基础研究国际(地区)合作的环境与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在严格执行预算制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类项目的资助工作;

3.在更高层次上筹划和组织实质性、高水平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充分发挥协议渠道的重要作用,注重从协议项目中发现和培育实质性合作研究项目;

5.重视吸引海外优秀科学家进入国内研究团队,支持国内研究单位吸引外国优秀科学家长期来华工作,带动国内相关领域研究的进展和人才的培养;

6.进一步推动基金项目的国际评审,保证研究工作的高起点,促进科学基金制的完善。

关于对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国际合作局的主要职责、组织机构分工、协议概况、协议名录等,请查阅自然科学基金委国际合作局网页及《指南》。

自然科学基金委从2005年5月11日起已经取消"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这一项目类型,今后不再受理此类项目。

2007年集中受理期间只受理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其他类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请在集中受理期外提交申请。

一、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类型简介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

为顺应科学研究国际化趋势,最大限度地利用国际科学资源,增强我国基础研究的国际竞争能力,推动我国基础研究若干领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于2001年起设立了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类项目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体现有限目标、重点突出和重视学科交叉的原则,以我为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将合作的战略目标定位在促进我国科学研究自主创新能力上。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主要资助必须通过国际合作才能进行的研究,其范围包括:(1)研究内容属于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的合作研究;(2)我国有迫切需求、亟待发展领域里的合作研究;(3)我国科学家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和计划;(4)利用国外大型科学设施开展的重大研究项目;(5)属于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国外科学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推荐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合作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采取集中受理、集中评审的方

式受理和评议该类项目,依托单位对项目申请材料审核后,按受理申请通告规定的期限提交申请材料。与国外对口协议单位共同组织的重大合作研究项目,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受理申请,请参阅《指南》并随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2006年,集中受理的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126份,申请经费1.7亿元。经过严格的函评、会评,20个项目得到资助,资助率为15.9%,资助经费1906万元,占申请总经费的11.2%。其中数理2项、化学3项、生命5项、地学4项、工程材料4项、信息和管理各1项。合作国别为美国8项、德国3项、英国2项、日本、韩国、法国、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俄罗斯各1项。这些项目均符合基金委的重点资助方向,具有很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长期的合作基础、很强的合作必要性和互补性,并都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共享。

从对2006年的项目申请情况分析中可以看出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注意:一些申请不符合重大合作研究项目的优先资助领域;部分申请填写不符合规定,因各种原因(如中级职称、无合作协议、无依托课题、无英文申请书等)有17项申请被初筛,初筛率为13.5%,一些申请创新性较差,无坚实的合作基础,合作必要性不足,缺乏互补性,合作伙伴不强。希望今后申请者认真阅读《指南》,按照对项目的创新性、强强合作、合作必要性、互补性、双方实质性投入、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中英文填写等方面的要求,仔细填写申请书。

合作研究

自然科学基金委鼓励承担科学基金项目的科学家在平等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则指导下,通过与外国科学家之间的信息资料交换、人员交流及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等途径,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课题进行合作研究。此类项目资助我国科学家赴国外进行合作研究的国际旅费以及外方合作者来华开展合作研究期间的生活费及城市间交通费。

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是在研科学基金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所开展的合作研究应有利于学术思想交流、有利于利用对方研究条件加快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进度,提高研究水平和促进科研人才培养。合作研究所依托的基金项目应是对外不保密的项目。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

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可以使更多国内科学家了解相关领域前沿动态并与同行建立广泛联系,促进共同合作。同时,在华国际会议可以向世界展示我国最新科学成就和进展,扩大我国基础研究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

根据“控制规模、提高强度、拉开档次、支持创新”的资助方针,注重提高会议的质量,

该类项目优先资助重要国际科学组织的系列学术会议以及针对青年学者和学生举办的在华学术讲习班;重要的全球性、区域性国际会议;与科学基金的优先资助领域、新兴热点学科紧密相关的国际会议;有世界知名科学家作特邀报告的国际会议;就某些前沿、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的小规模、高水平的双边、多边研讨会等。

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含“两个基地”专项)

留学人员是我国宝贵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2年8月起设立了以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为目的的专项基金,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一批留学人员已在国内形成了稳定的工作基地,实现了国内和国外“两个基地”的科研工作模式,有的还通过短期回国工作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岗位,实现了从国外到国内的“软着陆”。

在2007年,将不断完善“两个基地”的工作模式,精心组织和引导,使留学人员把他们在国内外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内的重点科研项目、青年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结合起来。“两个基地”项目申请请参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2007年继续支持和资助留学人员以各种有效的形式短期回国工作和讲学。同时,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积极探索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新模式,继续邀请部分海外留学人员参加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直接听取海外留学人员的评审意见,更好地遴选出具有创新性的项目,提高科学基金项目的评审质量。还将有重点地主办或与有关部委和单位共同举办有海外留学人员参与的学术活动。

二、国别(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

亚洲、非洲地区、国际组织

自然科学基金委与亚洲、非洲国家的科学基金组织或研究理事会签订了9个双边科技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6个研究型的国际组织签署了科技合作协议。根据2006年与日本JSPS所达成的一致,从2007年起双方共同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将由5项增加为10项。

与JSPS和KOSEF共同设立的A3前瞻计划联合资助中、日、韩三国科学家在选定的战略领域共同开展世界一流水平的合作研究,目的是使亚洲在该领域成为世界有影响的研究中心之一。另外通过这个计划的实施,达到青年杰出人才的培养和共同解决区域问题的目的。每年的合作领域将与前一年NSFC、JSPS、KOSEF共同举办的东北亚会议主题一致。2007年的主题已确定为气候变化。A3前瞻计划作为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实施。三方于12月1日网上同时公开征集项目,每年资助两项,每个项目的中方经费为2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从2004年开始开展“建设环境友好和环境低负荷型社会的科学技术研究”的合作。每年双方协商确定具体的合作领域,并围绕当年确定的合作领域共同轮流在中国和日本举办一次双边研讨会。2006年的合作领域是:流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保护技术。双方于每年4月网上公布当年具体合作领域并公开征集项目,合作项目数为5个以内。每个项目中方经费为100万元以内,作为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

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签署的学术交流备忘录规定:双方每年共同资助10项合作研究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共同资助4项由中日科学家共同组织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其中2项在中国召开,2项在日本召开。双方于每年7月网上公开征集项目,截止日期是9月份第一个完整周的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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