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自我控制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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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自我控制研究述评

陈伟民桑标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 (上海 200062) 

摘 要 儿童自我控制指的是儿童对优势反应的抑制和劣势反应的唤起的能力。文章概述了近年来国外该领域研究的一些主要成果及研究动态,包括自控涵义上的争论、早期发生的认知基础及其表现、稳定性与性别差异上的表现、注意及语言与自控的关系、父母抚养方式对自控形成的影响等。最后,对该领域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了展望。

关键词自我控制,服从,延迟满足。

分类号B844.1

1自我控制的定义问题

关于自我控制,国内外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甚至于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用词。除了用的较多的“self-control”外,“impulse control”、“inhibitory control”、“effortful control”、“ego-control”、“self-regulation”等也都有一定的使用率,其含义也大致相近。总的来说,代表性的定义有三类;

1.1 从道德与亲社会行为的角度

自我控制(self-regulation或self-control),指对违反社会道德标准的冲动的抑制[1,2]。这是由Kopp等人提出的,Berk、Vaughn等人也采用了这一定义。就这一定义来说,与自我控制相反的特征就是攻击性(Aggression)。

1.2 从气质的角度

努力控制(effortful control),指克制一个优势反应而执行一个劣势反应的能力[3]。这是由Rothbart等人提出来的,Kochanska、Murray等人也采用了这一定义。

1.3 从心理分析的角度⋅ 

Block等人认为,自我控制(self-control)由控制(ego-control)和弹性(ego-resilience)两个维度构成。控制指个体认知、情绪冲动、行为和动机表达的阈限。弹性指个体能动的调节控制(ego-control)水平,以适应环境的限制与可能性,或为了取得能量(viability)并达到长期目标的能力[4]。

我们不难看出,虽然各个研究者的用词和定义多种多样、不尽相同,但他们都包含着一个共同的含义——对优势反应的抑制和劣势反应的唤起。正是这一共同的含义,构成了对各个研究进行整合的基础。

收稿日期:2001―04―05 

2自控的早期发生

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自控最早发生于出生后12―18个月之间[2-5],也有一些研究者认为更早一些。如Rothbart、Derrbery、Posner(1994)认为,努力控制(effortful control)最早可出现于幼儿6―12个月大时,是伴随着注意机制的成熟而出现的[3]。

2.1 自控发生的认知基础 

注意机制的成熟是自控发生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基础[3]。Krawkow、Kopp、Vaughn发现,12―30个月时维持注意的能力可以预测24个月时的自控水平[6]。

Kopp指出,儿童自控的发生是以出生后第二年中的一些认知成就为基础的。首先,儿童必须有将自己视为独立的、具备自主性的个体的能力,这是儿童控制自己行动的基础;第二,必须具备一定的表征与记忆能力,能够将抚养者的指示与要求内化到自己的行为中[1,2]。2.2 自控的早期表现 

早期儿童自控的最典型的表现是对母亲指示的服从(compliance)和延迟满足(delay of gratification)。对早期自控的研究,研究者通常都是根据这两个方面,设计一些典型的实验情境,对儿童这两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借以测定儿童的自控水平。在不同的研究中,各研究者所采用的具体情境设计也不尽相同,难度也有差别。

就服从而言,Power, Chapieski采用不碰家中易碎或危险的物品为指标[5]。Mates等人设计了整理程序(cleanup procedure)来测量儿童的服从行为。即在实验情境中,给儿童许多符合其年龄特征的玩具让他玩,一段时间后,让其母亲指示他将散放在地板上的玩具收拾到一个篮子中。对儿童这时的反应进行录像分析。Vaughn, Kopp采用整理程序对18―30个月的儿童进行分析后发现,儿童对于母亲指示的反应可分为三类——服从、反抗和逃避。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服从和反抗的反应都在增长,但只有服从的增长达到了统计学上的显著水平,并且,只是在18个月和30个月之间的差异显著[7]。

延迟满足的研究,可分为两个阶段。70年代Mischel提出的延迟满足含义是,为了以后获得更大的报偿而延迟立即就可得到的满足。在80年代初,Karniol, Miller指出,在现实情境中儿童极少会面临这样的选择情境,即一个小的立即就可以获得的满足与一个较大的但需要忍耐一段时间的奖赏。更多时候,是因为父母的要求而延迟满足。因此,Karniol, Miller 提出了延迟满足的EID(externally imposed delayed reward)范式,即儿童因外界的要求而延迟满足[8]。这种研究范式很快就得到了大多发展心理学研究者的认可。

Vaughn,Kopp等人在一项研究中,采用了三个延迟满足任务。这三个任务都是采用的EID范式。第一个为电话任务(Telephone task),要求孩子不去碰他们伸手就能拿到的一个有趣的玩具电话,等到下一个游戏时再玩;第二个称为葡萄干—杯子任务(Raisin-cup task),将孩子喜欢吃的葡萄干(或其它孩子喜欢吃的食物)放在一个杯子下面,要求孩子在实验者允许之前不去碰那个杯子;第三个任务称为礼物任务(Gift task),要求孩子在实验者完成一项工作之前不要打开装着礼物的包裹。在这三项任务中,以孩子所能坚持的时间长短来记分[7]。Kochanska、Murry等人所做的一个研究中采用了类似的实验任务,但记分方法更为细致。如有一项任务称为在包裹中的礼物(Gift―in―bag),与礼物任务基本相同,Kochanska等人采用了两种记分方法,一是根据儿童的动作反应程度,即将礼物从包中取出记为1分,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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