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
地名命名备案承诺书

地名命名备案承诺书
尊敬的地名管理机构:
兹有我公司/个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在进行地名命名活动时,特此向贵机构提交以下承诺书:
一、承诺人已充分了解并遵守《地名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命名的地名符合国家地名命名的规范和要求。
二、承诺人保证所提交的地名命名方案,不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承诺人承诺所命名的地名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个人或企业的名誉权。
四、承诺人承诺在地名命名过程中,尊重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不破坏地名的历史连续性和文化特色。
五、承诺人承诺在地名命名过程中,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确保地名命名的合理性和公众接受度。
六、承诺人承诺在地名命名备案过程中,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材料,不隐瞒、不伪造、不篡改。
七、承诺人承诺在地名命名备案后,严格按照备案的地名进行使用和宣传,不擅自更改地名。
八、承诺人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
九、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地名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本承诺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创新建议

地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创新建议地名管理工作是一个重要的领域,它涉及到城市规划、文化保护、交通导航、国土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地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和创新措施,以期能够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的效能和质量。
一、问题分析1.标准缺失地名的确定与标准的制定密切相关。
然而,目前地名管理中存在着标准缺失的问题。
地名的确定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同一地名在不同部门或地区的记录与使用存在差异,给信息交流和管理带来了困难。
另地名标准的更新不及时,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和人们对地名管理的需求,需要加强标准的修订和更新。
2.信息不完整在地名数据库中,有些地名的信息存在不完整的情况。
这主要是因为地名命名的标准和规范未能严格执行,或者是由于历史发展和变迁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丢失。
缺乏完整的地名信息对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带来了困难,也影响了地名的准确度和实用性。
3.重名现象严重由于历史和地域因素,一些地名存在重复的情况,给地名管理带来了困扰。
重名现象不仅导致了地名的混淆和冲突,而且也给交通导航和地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带来了不便。
解决重名问题是地名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4.缺乏公众参与地名管理应该是一个公众参与的过程,但目前很多地名的确定和更名并没有得到广大公众的参与和意见。
这不仅让公众对地名的命名和变更过程感到不了解,也可能引发舆论和争议。
加强公众参与是提高地名管理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
二、创新建议1.建立统一的地名标准为了消除地名管理中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建议建立统一的地名标准和规范,明确地名的命名原则和程序。
标准应该体现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地域特色,同时也要符合信息化和现代化管理的需求。
地名标准的修订和更新应该定期进行,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地名管理的新要求。
2.完善地名信息系统为了解决地名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建议完善地名信息系统,确保地名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可以通过与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整合,建立一个统一的地名数据库,提供全面的地名信息查询和管理功能。
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17•【文号】民发[2005]65号•【施行日期】2005.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2005年5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建设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级城市中新的居民区、街巷、桥梁和自然景观不断涌现。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许多城市的地名管理与城市规划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以致出现城市地名重复、无序等问题,不仅给城市管理、人民生活带来不便,而且降低了城市的文化品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为加强城市地名的规范化管理,各地要积极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地名规划是在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基础上,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有关规范,对城市新生地名作出的科学规划。
编制城市地名规划,有利于加强城市地名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优化城市地名环境,对城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地名管理部门要从建设现代化城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城市地名规划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二、城市地名规划的范围主要是各级建制市及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推广到乡、镇人民政府驻地。
地名规划要考虑居民区、街(路)巷、桥梁、标志性建筑物、自然景观等内容。
城市地名规划工作从2005年开始实施,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
三、地名管理是城市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各级地名管理和城乡规划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合作。
地名管理部门要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为依据,会同城乡规划部门制订好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的城市地名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城市地名规划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8•【字号】成办发[2011]91号•【施行日期】201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11〕9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推进地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地名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地名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立足城乡规划,突出地域特色,统筹抓好城乡地名管理。
进一步做好地名规划编制和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建立完善地名管理协同机制,不断增强地名管理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二、工作重点(一)进一步做好地名规划。
按照地名规划与城乡规划同步、局部与整体相衔接、新区规划与老区优化相结合、规范通名与优化专名相协调、传承地名文脉与创新文化理念并举的原则,做好地名规划工作。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以下统称中心城区)地名规划由市地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市地名主管部门应依据城乡规划,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规划草案,经专家评审、公示后,报市政府审批。
其他区(市)县的地名规划由当地地名主管部门比照上述程序报区(市)县政府审批后,报市地名主管部门备案。
由中心城区向外延伸,跨区(市)县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地名规划,由市地名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协调有关区(市)县联动编制,并按规划管理权限分别报批。
(二)统筹抓好城乡地名管理。
地名命名和更名要遵循名副其实、规范有序、雅俗共赏、彰显文化、好找易记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4.03.01•【文号】民政部令第71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1号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地名方案应当以地名命名为重点,统筹规划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内容。
经依法批准的地名方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报送批准。
第三条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人名应当包括:(一)本名以及其别名、化名等;(二)文艺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名称。
但是地名命名所用的字、词与人名不存在特定联系的除外。
第四条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但是地名命名所用的字、词与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不存在特定联系的除外。
第五条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综合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地名命名、更名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风险以及应对措施等内容;专家论证报告应当包括地名命名、更名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对地名命名、更名方案以及组织实施的意见建议等内容;征求意见报告应当包括征求意见的过程和范围,主要意见建议及处理情况等内容。
地名命名、更名由地名批准机关在批准其他事项时一并批准的,相关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应当通过国家地名信息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的电子文本:(一)备案报告;(二)地名命名、更名批复文件;(三)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书以及相关报告。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对备案主体和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备案主体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指导地名批准机关重新报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指导地名批准机关补正。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0•【字号】•【施行日期】2015.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推动地名管理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地名是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最广泛使用的媒介之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加强和规范地名命名与管理,推广使用标准地名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我区地名命名与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升地名命名与管理工作水平。
二、明确要求(一)地名命名、更名原则1.应遵循《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审批。
2.应用词规范,含义健康,要广泛征求当地(村)居民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地名设置密度应适当、合理,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
3.应尊重历史、民俗文化和地理特征。
原则上不以中国、中华、中央、环球、世界、国际、宇宙等名词或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名称以及数字作地名专名。
4.应便民使用,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街、巷、居民住宅区、建筑物名称分层命名,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二)各类通用地名的使用规范道路、住宅区、建筑物等地名的命名应当根据具体建设情况,分别使用大道、路、街、巷、小区、花园(苑、园、花苑)、山庄、大楼(大厦)、广场、城等通用地名。
1.大道:路面宽度在40米以上的城市主要干道,具有交通功能,大街还应具备商贸功能。
2.路:宽度在25—40米的区域干道或次干道,具有交通功能或商贸功能。
校园道路、建筑、景观等统一命名方案

校园道路、建筑、景观等统一命名方案(征求意见稿)一、命名更名基本原则1.遵循国家和地方等关于命名、更名的法律法规。
2.已有名称并被广泛认同的继续保留,对确需修改和尚无名字的予以命名。
3.遵循整体化、序列化、规范化通则。
4.避免重名、谐音、同音、歧义和有时代局限的名称。
5.体现武汉大学历史、地理特点,弘扬文化传统,彰显人文底蕴。
6.中英文同步推进。
二、命名更名范围1. 校园园区(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2. 道路(教学、科研和生活等公共区域)3. 典型建筑物4. 校门5. 文体活动场馆6. 人文自然景观三、命名更名依据和方法(一)专名的依据和办法1. 以植物命名2. 以山水命名3. 以功能命名4. 以方位命名5. 以格言、典故等命名(二)通名的依据和方法1.点状地名的通名分为6类:馆、山庄(酒店)、楼、舍、栋、校门。
2.线状地名的通名不分类别:通称路。
3.面状地名的通名分为5类:园、苑(邨)、场、湖、山(岭)。
四、命名更名具体建议(一)园区名称按照办学资源相对集中、地标位置固定、师生员工联络方便的原则,对全校集中的典型园区进行命名。
文理学部:樱园、桂园、梅园、枫园、湖滨、杨园工学部:栎园(栎树为工学部典型树木之一,“栎”音同“力”)信息学部:星园医学部:杏园(二)道路名称所有的道路,以“路”命名;除主干道路外,一般道路依园区名称加方位取名;直接贯通的道路,不能有2个名称;校训进入道路命名。
(三)公用房屋对建筑体量较大、使用期限较长、建筑设计优美的教学、科研、办公楼房取名;体量小、质量差、临时性的公用房屋不命名;已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公用建筑沿用原名称。
(四)校门名称我校的校门大都分布在沿湖、沿路地带。
为便于识记,按校门所处自然环境、区位和方位命名。
(五)体育场馆名称命名原则:1. 依所在园区名称取名。
2. 保留历史上已定的名称。
(六)人造景观名称1. 广场2. 塑像及其它(七)自然景观名称。
常州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

常州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第一条为了规范常州市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工作,维护地名的优良传统和地名文化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条例》和《江苏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常州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常州市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历史观、文化观,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反映地方历史、民俗、物产等特点,避免盲目模仿和剽窃。
(二)听取专家意见,注重科学规划和具体情况分析,依据地理空间信息系统数据和规划建设要求确定。
(三)重视地名的语文文化、审美效益和宣传作用,避免语言粗俗、歧义、荒诞,并力求恰当、规范、易记、富有诗意和音律美。
(四)配合民族地区自治和边疆边防建设,保护和维护民族传统风俗、文化和历史遗迹,特别是并往外地同名、同音的地名予以更名。
第三条常州市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提出申请。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命名、更名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审核意见。
市地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出具审核意见。
(三)公示。
市地名管理部门将审核意见公示三十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四)确定名称。
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地名管理部门确定地名。
(五)公布。
市地名管理部门将确定的地名向社会公布,报国家或者省地名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市地名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地名管理制度,对城市规划中的地名命名进行定期评估,对不合理、不规范、不易辨识的地名及时进行更名,并对地名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市地名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对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权益的地名行为,将依法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市地名管理部门。
第七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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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地名命名方案征求意见一、地名规划的指导思想以“突出XX特色、提升文化品位”为总体思路,按照体现前瞻性、规范性、系统性的原则,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对规划的街道予以先命名,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按规命名街道名称,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地名的出现;对地名进行整体规划,使地名更富文化底蕴,更具地方特色,实现艺术性、特色性和整体性的有机统一。
二、地名规划的基本原则(一)地名专名命名原则。
一是符合法定性。
所命地名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做到不与现有街道重名,不用生僻字,不用现在的人名,不用外国地名,不损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是体现整体性。
所命地名在字义、偏旁、思想涵义等某一方面存在统一性,形成一个富有文化内涵,具备独特魅力的有机整体。
三是体现特色性。
所命地名与规划区地域、功能融为一体,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与广安的风土人情融为一体,体现广安独具的地方特色。
(二)地名通名命名原则。
根据街道的规模和功能,将命名的街道通名分为“大道、路、街、巷”四个层次,做到层次分明、名符其实,对于将来可能规划修建延伸段的,以一段、二段、三段、东段、西段、南段、北段、中段区分:一是街道宽度在30米以上,长度在800米以上的,可命名为“大道”;二是街道宽度在20至30米,长度在300米以上的,可命名为“路”;三是街道宽度在10至20米,长度在300米以下的,可命名为“街”;本次不命名巷。
三、规划命名区的概况(一)关于街道名称规划中的思路。
街道名称是城市文化的重要内容。
我们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围绕“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这条主线,采取“实地调查摸底、回忆广安历史、梳理重要历史事件”等办法,按照城市规划功能分区,把广安历史上的重要人物特别是把小平同志理论的有关内容作为了街道名称规划的重点思路。
把“崇先仰圣”作为广安城市精神重要内容,体现了广安人“饮水思源”的感恩美德,丰富了广安城市文化内涵,以“崇先仰圣”思路进一步打造好广安城市名片。
(二)关于道路街道名称的层次问题。
广安区枣山片区城区面积约5平方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目前规划了44条街道。
其中宽40米的道路有5条,他们分别是“改革大道、崇先大道、仰圣大道、广南路和广武路”,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干道,是突出这5条道路的地位和作用。
宽32米的路、街有7条,他们分别是“南巡路、春风路、德完路、秦炳路、三合路、何鲁街和三利街”。
他们是该片区的骨架次干道。
对在30米以下10米以上宽的街道分别被取为“路和街”两个层次;枣山片区街道名称规划暂时没有取“巷”层次的名称。
(三)关于各类街道名称的组成问题1、以体现“名人效应”取街道名称的有10条,占总数的22.7%,他们是“崇先大道、仰圣大道、改革大道、南巡路、春风路、三利街、德完路、秦炳路、何鲁街和殿俊街”。
用广安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人物的名字取街名,既可提高广安的知名度,也可增加广安人的光荣感和自豪感,也是引导广安人向善向上的一个重要内容。
2、以“历史地名”取街道名称有3条,占6.8%,他们是“丰乐街、元府街和明州街”。
把广安几个重要时期的名字处理后置入枣山片区街道名称中,旨在增强大家对广安地域的认同感和亲和力。
3、以“片区功能”取街道名称的有2条,占4.5%,他们是“四海街、三江街”。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规划目标是把广安市建设成为具有特色的物流中心,成为全国重要的物流基地。
为了突出这一目标的特点,我们选择了“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名句取名,体现出该片区“人和物聚散”的重要功能,4、以“镇和村名”取街道名称的有7条,占15.9%,他们是“枣山街、天城街、金峰街、银峰街、黎明街、三合路和木桥街”。
这些名字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且词语属中性,含义健康,采集这些名字作街名,既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也可增加群众特别是当地群众对该片区街名的认同感。
5、以“自然村名字”取街道名称的有9条,占21%,他们是“大观街、五通街、岳门街、南峰街、望子街、马石街、长石街、白鹤街和严家街”;这些自然村名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像“南峰寺、望子山,岳门铺和马石梯”几个地名都是当地着名的地名,且词语属中性,含义健康,采集这些自然村名作街名,既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也增加群众特别是当地群众对该片区街名的认同感。
6、以“寓托思想情感”取街道名称的有11条,占25%,他们是“向阳街、向荣街、惠民街、益民街、育才街、金童街、万福街、福源街和如家街”。
作为现实生活的人都会对自己未来有一个善良而美好的愿望,就能给大家以希望和力量,给群众精神层面以积极的影响。
7、以“习惯性名字”取街道名称的有2条,占4.5%,他们是“广南路和广武路”。
广南路和广武路名称是历史形成的,街道名称规划时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采用原名。
四、规划命名具体方案1、改革大道--此街宽40米,长约1000米。
此路是广安城区的重要入口,为歌颂邓小平同志一生坚持“改革开放”的功绩,纪念一代伟人-邓小平,取名改革大道。
以作为广安精神和城市名片。
2、崇先大道--此街宽40米,长约2000米,呈东西走向,分东、西两段。
3、仰圣大道--此街宽40米,长约4000米,呈南北走向,含义同上。
分“北、中、南”三段。
“崇先大道、仰圣大道”构成了广安区枣山片区的骨架干道。
先圣,是邓小平儿时上学时所用名字,现拆字取街名。
小平同志为新中国的建立特别是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值得中国人民特别的广安人民的敬仰,建议把“崇先仰圣”作为广安城市的重要精神内容之一,故名。
4、南巡路--此街宽32米,长约1500米,呈南北走向。
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重要之行的事件取名。
5、春风路--此街宽32米,长约1500米,分东西、两段路。
以歌颂邓小平同志坚持改革开放的“春天故事”取名。
“南巡路、春风路”构成了广安区枣山片区骨架次干道。
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行动,其重要作用就是确立、坚定了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方向和地位。
“南巡讲话”似一股和煦的春风吹拂了神州大地,人民精神振奋,祖国再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此事值得人们纪念,故名。
6、三利街--此街宽32米,长约1500米。
以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三个有利于”的意思取名。
7、四海街--此街宽20米,长约2500米。
呈东西走向,分东、中、西三段街。
以“生意兴隆通四海”之语取名。
8、三江街--此街宽20米,长约2000米,分东、南两段街。
以“财源茂盛达三江”之语取名。
“四海街、三江街”构成了广安区枣山片区的骨架次干道。
枣山片区是我市火车站所在地,用“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两名句取街名,可体现“人和物聚散”的重要功能,同时也是衷心和美好的祝福。
9、德完路(或者征集企业有偿命名)--此街宽32米,长约2000米。
以广安历史名人“王德完”取名,王德完是我市广安区观塘镇人,明朝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他的职位曾至户部右侍郎,后被明朝庭赠封为户部尚书。
因“一身清廉、刚正不阿、声震天下”而十分令人敬仰,用他的名字取一条街道名字,对人们崇尚清廉和正气具有一定的引领作用。
10、秦炳路(或者征集企业有偿命名)--此街宽32米,长约1000米。
以广安历史名人秦炳取名。
秦炳是我市广安区龙台镇人。
1882年出生,1910年3月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广州起义。
同年的4月27日因左眼中弹牺牲,时年29岁,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
用他的名字取一条街名,含“不忘先烈”之意。
11、何鲁街--此街宽32米,长约1800米。
以广安历史名人何鲁取名。
何鲁是广安城南何家山人,1894年3月23日生,数学家,被誉为“数学大师”,曾任重大校长等职务,一身爱才、重才并擅长书法,在我国特别是在广安很有影响力。
12、殿俊街--此街宽20米,长约1000米。
以广安历史名人蒲殿俊取名,蒲殿俊1875年出生在广安区浓洄镇北苍路。
辛亥革命的导火线起于四川保路运动,蒲殿俊是四川保路运动的领袖人。
1899年曾在广安老家开办“紫金精舍”书院,聘请胡峻、张澜等进行新学教法,后来成立了官办学堂,是广安最早的新式学堂,有较高的书法造诣,他是广安的知名人物。
13、三合路--分三合北路、三合西路。
此路宽32米,长约2500米。
以广安区广门乡的三合村取名。
该村名是以历史上三人合伙置铺(三合铺)取名,为天地人三和和齐心协力之意,“三合铺”当地很有名气,采集村名作街名,既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也增加群众对“三合路”名的认同感。
14、丰乐街--此街宽24米,长约800米。
以广安区历史上的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析宕渠县部分地方置丰乐县的历史名字取名。
采集本地历史行政区划名字作街名,既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也增加群众对“丰乐街”名的认同感。
15、元府街--此街宽24米,长约900米。
以公元1283年顺庆路置广安府的历史名字取名,原因同上。
16、明州路--此街宽24米,长约1000米。
以明朝(公元1371年),广安府改为广安州之意取名,原因同上。
17、广南路--此街宽40米,长约3000米。
以现有的广南路取名,分东、西两段。
此路系广安到南充的老路,群众已习惯该路名。
18、广武路--此街宽40米,长约3000米。
以现有的广武路取名,分东、南两段。
此路系广安到武胜的老路,群众已习惯该路名。
19、福源街--此街宽28米,长约1200米。
以“幸福之源”取名。
因此街位于火车站出站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既是人和物的聚散地,也喻广安和外界联系、沟通及发展地方经济的幸福之源。
20、南峰街--此街宽20米,长约3500米,分东、中、西三段。
广门乡镇府驻地北有望子山,南有南峰寺,两山对峙形成一个天然门户。
南峰寺是该处着名的自然地名,采集作街名,既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也增加群众对“南峰街”名的认同感。
21、望子街--此街宽20米,长约1500米。
以广门乡政府驻地旁的着名地名“望子山”取名,取名原因同上。
22、岳门街--此街宽20米,长约2300米。
以广门乡政府驻地的老地名“岳门铺”取名。
因此处有三条街大体呈并排形式,取为“岳门一街、岳门二街和岳门三街”,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增加群众认同感。
23、金峰街--此街宽20米,长约750米。
以广门乡金峰村取名。
“金峰”两字含意健康,采集村名作街名,既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增加群众认同感。
24、银峰街--此街宽20米,长约750米。
以广门乡银峰村取名,“银峰”两字含意健康,采集村名作街名,既体现“尊重历史”的地名命名原则,也可增加群众认同感。
25、黎明街--此街宽20米,长约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