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中科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实践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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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中科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实践日志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指导老师:

项目成员:

所在学校:

专业年级:

2017年月日——2018年月日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各位同学好:

转眼间,“科创计划”迎来了第四期,欢迎大家。“科创计划”自设立之初,就致力于为同学们提供科研实践平台,增进同学们对科学的认识,深化同学们对科学研究的理解,为此,我们特别希望:同学们参加“科创计划”,不是为了那微不足道的补助,而是应在最该努力的年纪,多学习多提升自己。

同学们参加“参加计划”,不是被动混经历,是要积极主动学会与人交流,向导师、学长学姐虚心学习。

同学们参加“科创计划”,不能再把自己单纯当成学生看待了,要学会像成年人一样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协调问题,有付出,有包容,有担当。

研究生处:罗跃光

联系电话:2

12月总结与次月计划

1月总结与次月计划

2月总结与次月计划

3月总结与次月计划

4月总结与次月计划

5月总结与次月计划

6月总结与次月计划

科研器材采购审批表

科研器材采购审批表

科研器材采购审批表

科研器材采购审批表

科研器材采购审批表

“科创计划”最终总结报告

一、合肥研究院“科创计划”项目资助办法

2015年起,合肥研究院开始实施“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简称“科创计划”),目前已有部分项目组开始项目具体实施,现将合肥研究院对2015年科创计划的资助(补助)办法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合肥研究院科创计划资助的总体原则是:所有通过学生个人申请并由合肥研究院审查通过的科创计划项目,须在2016年9月20日前根据科创计划的总体要求,提交5000-10000字左右的项目总结报告,如在项目开展期间,有相关学术成果(发表文章、专利等),需在成果中注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创计划资助”,并需在项目总结报告中一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

项目资助的具体金额,由项目对应的合肥研究院指导教师确认学

生本人实际参与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和实施。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项目周期一般为6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学生实际启动项目工

作的时间为准,并由合肥研究院指导教师确认;

2、项目实施资助(补助)为按月进行。

3、在本通知前已开展的项目,其未资助(补助)的部分将根据教

师的确认信息进行补发。

二、科创计划学生补助

1、项目补助

项目补助为发放给学生个人的专项补助,标准为30元/天(在合肥研究院开展项目工作),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天数由指导教师确认。

如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在其学校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则补助标准按照15元/天执行。

2、餐费补助

如学生本人到合肥研究院来进行项目具体工作,则按照30元/天的标准进行餐费补助,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天数由学生实际在合肥研究院的时间确定。

如学生在其所在学校进行项目相关工作,则不予发放餐费补助。

3、差旅补助

差旅补助包括如下两项,除此之外其余差旅费用,不予报销。每位同学项目执行期间,最多只能报销两次交通费。

1)由外地来合肥研究院参加项目工作的学生,可报销的交通方式包括:

a)乘坐长途汽车硬座和卧铺;

b)火车(普快、直快、特快)硬座和硬卧;

c)动车(含高铁)的二等座;

注:任何飞机票均不予报销。

2)合肥本地的在校大学生,如在学校住宿,在项目期间往返于学校和合肥研究院,则按照实际往返天数进行市内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10元/天。如学生选择由合肥研究院安排临时住宿,则不再提供市内交通补助。

3)所有的长途票款报销必须有完整的车票等作为凭证,票据缺失不得报销。

三、科创计划指导教师补助

1、合肥研究院指导教师补助

a)一个科创计划项目中,合肥研究院最多可对应2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为学生申报书经过合肥研究院审核后正式确认

的指导教师,第二指导教师由第一指导教师指定,可以由合肥

研究院职工或在学研究生担任;

b)第一指导教师的补助时间自项目正式启动日期开始计算,按月结算,如学生在合肥研究院开展项目工作,则补助标准如下:1)第一指导教师补助标准为500元/月;

2)第二指导教师(含研究生)的补助标准为300元/月;

3)如项目未指定第二指导教师,则第一指导教师的补助标准为600元/月。

c)如学生在其所在学校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则第一指导教师的补助按照200元/月标准,第二指导教师按照100元/月标准执行。

2、学生所在高校共同指导教师补助

项目申报书中确定的学生所在高校的一名共同指导教师,其补助日期自项目正式启动后开始计算。学生所在高校共同指导教师的补助标准为300元/月。

四、科创计划科研器材购置资助

一个科创计划项目,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参与学生人数,科研器材购置资助标准如下,器材购置及费用报销要严格遵守合肥物质研究院资产入库及报销章程:

1、项目由1名学生独立承担,总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其科研器材购置最高限额为2000元;

2、项目由2名学生承担,总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2万元,其

科研器材购置最高限额为4000元;

3、项目由3名及3名以上学生共同承担,总项目经费原则上不得

超过3万元,其科研器材购置最高限额为8000元;

4、所有购置项目必须由合肥研究院第一指导教师确认,填写《科

研器材采购审批表》后,到合肥研究院研究生处办理相关转账

报销手续,不得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材料购买,需要研究院

导师以研究院公务卡形式进行支付。

注:购置的科研器材仅限于购买与项目相关的相关材料,不包

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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