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几种融资渠道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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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

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

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

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能源服务合同费用由担保的、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中支付,概无需额外支出,特点如下:1:降低能耗2:设备更新、享受更好的能源服务3:节约运营、维护成本能源费用节省:能源合同前执行能源合同能源合同结束后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节能效益分享型●EMCo提供项目的资金(其中业主承担30%);●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融资租赁型●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B.O.T.Building Operation 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4.能源费用托管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按合同规定的标准,EMCo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系统,承包能源费用;●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5.节能量保证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项目实施完毕,经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用户一次性或分次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达不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20121129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20121129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20121129第一篇: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20121129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提要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于推进节能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比较缓慢,其中融资困难成为主要障碍。

本文总结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并在分析国外先进成熟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现状的融资模式。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节能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合同能源管理(EMC)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兴起,它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投资新机制。

EMC旨在克服制约节能的主要市场障碍,它的实质是一种企业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机制是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国内称EMCo,国外则称ESCo)与意愿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EMCo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监测及培训和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最终赢利并持续发展。

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运作的专业化能源管理公司发展速度惊人,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及地区。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对我国节能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遇到了多方障碍,其中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首当其冲。

一、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现状(一)国内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意义。

首先,EMCo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用于那些技术上具有可行性、财务上合理的节能项目上,使节能项目在经济上对客户和EMCo成为双赢,这种双赢机制形成客户和EMCo双方实施节能项目的交易意图;再者,EMCo实施节能项目的时候,承担了节能项目实施的大部分风险,可以克服目前节能项目实施的一个主要市场障碍;另外,EMCo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节能项目方面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系统管理、资金筹措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EMCo的专业化综合性管理,可以有效地节约项目运作成本,还能够通过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的节能效益,最终赢利并持续发展。

合同能源管理的全面讲解

合同能源管理的全面讲解

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多赢性:EP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o、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

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o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o 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

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风险性:EMCo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o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

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

EP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

4、潜在的EMCo企业的主要类型有哪些?主要类型有三类:(1)节能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业务是为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工程验收、节能量监测、系统维护等节能技术服务,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推广整合型的节能设备和技术。

(2)节能产品生产厂商,以生产节能产品为主,并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销售自产产品。

(3)节能产品销售公司,受节能产品生产厂商的委托,销售成熟的节能产品,在销售过程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二、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内容EMCo一般向客户提供的节能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能源审计EMCo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根据能源审计的结果,EMCo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般有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般有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般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一般有几类?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类型?请看下面: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类型(1)节能量保证支付型。

此种模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ESCo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由ESCo 公司自己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

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高、节能意识一般的企业。

(2)节能效益分享型。

此种模式是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由ESCo公司与企业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比例来分享节能效益。

例如,在5年项目合同期内,客户和EMCo双方分别分享节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须确保在项目合同期内收回其项目成本以及利润。

此外,在合同期内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比例可以变化。

例如,在合同期的头2年里,EMCo分享100%的节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户和EMCo双方各分享50%的节能效益。

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

这种模式其实是第一种模式的演进模式,制约这种模式发展最重要的是诚信问题,这也是该模式发展的最大障碍。

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

(3)能源费用托管型。

此种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设备。

EMCo公司向客户提供能源系统管理和改造服务,承包能源费用和运行费用;承诺为客户实施节能改造并规定节能效果;双方的经济利益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节能改造产生的节能效益;合同规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务标准及其检测和确认方法。

如果EMCo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节能效果,应赔偿客户的相应损失。

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有。

该模式适用于诚信度较低、没有节能意识的企业,一般不采用。

项目融资有哪些渠道

项目融资有哪些渠道

项目融资有哪些渠道推荐文章项目融资的好处有哪些热度:项目融资的好处有哪些热度:项目融资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热度:新型项目融资模式包括哪些热度:项目融资中的核心风险有哪些热度:项目融资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工具,近些年来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中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

下面是由店铺分享的项目融资有哪些渠道,希望对你有用。

项目融资有哪些渠道1.通过国内比较知名的投融资平台,比如创投圈2.熟人介绍投资人3.多参加线下路演活动、创业课堂等活动,增加曝光结识投资人。

项目融资采用的方式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

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

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

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

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

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

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

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

起码能够贴现80%。

但问题是公司账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

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

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

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

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

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

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

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

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

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账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账户。

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

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

下面是为大家的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 tContract,简称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

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工程全部本钱的节能业务方式。

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本钱;或者节能效劳公司以承诺节能工程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效劳。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工程的企业(用户)与节能效劳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工程的实施。

依照详细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节能效劳公司(EMCO--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

EMCO与愿意进展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效劳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效劳,并通过与客户分享工程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工程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效劳,并获得利润,滚动开展。

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效劳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开展,与我国附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效劳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

EMCO所开展的EM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商业性:EMCO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工程来实现赢利的目的。

整合性:EMCO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效劳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O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工程提供资金;EMCO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O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工程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工程的工程质量。

合同能源管理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介绍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内容1.能源审计节能服务公司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测定客户当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共同确定节能计算的基准,提出节能潜力所在,并对各种可供选择的节能措施的节能量进行预测。

2.节能改造方案设计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能源系统现状提出利用成熟的节能技术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议.3。

施工设计在合同签订后,一般由节能服务公司组织对节能项目进行施工设计,对项目管理、工期、资源配置、预算、设备和材料的进出协调等进行详细的规划.4.节能项目融资节能服务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有:客户自有资金、节能服务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从设备供应商处争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及其它政策性资助。

当节能服务公司采用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为节能项目融资时,节能服务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获得商业贷款,也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政策性担保资金为项目融资提供帮助.5.原材料和设备采购节能服务公司根据项目设计的要求负责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所需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筹措.6。

施工、安装和调试根据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组织项目的施工、安装和调试。

通常,由节能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进行。

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户正常运转的设备或生产线上进行,因此,施工必须尽可能不干扰客户的运营,而客户也应为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7.运行、保养和维护设备的运行效果将会影响预期的节能量,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应对改造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此外,节能服务公司还要负责组织安排好改造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检修.8。

节能量监测及效益保证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共同监测和确认节能项目在合同期内的节能效果,以确认合同中确定的节能效果是否达到。

另外,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协商确定节能量”的方式来确定节能效果,这样可以大大简化监测和确认工作.9。

节能服务公司收回节能项目投资和利润对于节能效益分享项目,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合同能源管理及银行融资

合同能源管理及银行融资

合同能源管理及银行融资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合同能源管理(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0和用能单位(项目业主)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投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

1、常见的合同类型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以及包含两种以上合同类型的混合型合同等合同类型。

厂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根据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

注:类似BOT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额投资,项目节能效益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分享。

◎ 节能量保证型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单独出资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保证承诺的节能量。

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如服务费、投资及合理利润、税费等),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由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用能单位补足或赔偿。

- 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在合同期内,用能单位按照约定的费用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或节能改造。

2、合同能源管理的优点芒、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站式能源诊断、节能改造施工、资金筹措、维护、效果验证等一系列专业服务。

4 项目业主无须资金投入,在合同期内,从节能效益中支付ESCO服务费;在合同期满后,无偿获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后续项目收益。

匕:以市场化的方式进行节能减排,以双赢为前提,为节能减排提供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新政解读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能够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因此对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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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先期投入较大、节能效益分享期以及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性,节能服务商靠自身滚动发展投入节能产业的资金额度有限,因此融资问题就成为了阻碍节能服务公司持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司做大做强的重要原因。

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模式主要基于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要求,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及特点,拟为节能服务商提供的标准化、系统化的融资服务模式,主要包括国际支持资金、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股权融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交易等。

一、国际支持资金
国际支持资金是一些国际机构资金与国内银行配套资金相结合的一种节能融资市场体系,主要包括: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开发的“中国节能融资项目”通过转贷银行配套资金开展能效项目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为合作的商业银行发放的节能减排融资贷款提供风险分担的“中国节能减排融资项目”;法国开发署提供的低于市场利率的“绿色中间信贷”等。

国际资金支持的项目对贷款企业的资信条件、财务条件、项目条件准入门槛较高,实际从上述渠道中获得融资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不多。

二、商业银行信贷
目前,银行信贷仍然是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的主要渠道。

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通过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后获得利润,所以信贷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赢利手段。

为支持节能减排,国内商业银行中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利用转贷项目进入节能领域;北京银行参与世界银行二期节能融资担保机制;兴业银行加入国际金融公司的风险分担机制项目;民生银行参加了世界银行的节能转贷项目等。

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模式中,金融机构在融资模式上做了有益的探索与创新,主要有:结合节能服务产业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贷款信用担保期限可延长至三年。

鼓励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参与节能服务机构的融资担保工作。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等措施。

未来收益权质押是指银行按照一定的贴现比例提前将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以贴现贷款的形式一次货分次发放给企业,贷款期限视项目的收款期限而定,以该项目的未来收益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

目前,浦发银行针对节能环保企业已验收完成并进入收款期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配套未来收益权质押模式为其提供项目贷款。

贷款期限:1~3年
贷款利率:央行基准利率上浮5%~15%不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投融资比例:3:7
发放时间:一个月(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融资租赁
在全球范围内,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此于银行信贷的融资渠道,在发达国家,80%的节能减排项目是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来实现的。

随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大批融资租赁专业公司,不论内资还是外资,都纷纷看好节能服务行业。

目前,越来越多的客户通过对节能设备/资产(租赁网)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融资。

银行信贷需要企业向银行提供抵押,并且对抵押物实行较低的折扣率。

与银行信贷相比,融资租赁具有完全融资的优势,承租人一般可以实现较高比例的融资。

对融资需求较大的企业而言,资信状况非常重要,以为贷款一般体现为企业的负债,从而会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而融资租赁可以根据结构设计和安排实现表外融资。

融资租赁在实践中可采取的方式有:
直接租赁:由出租人用在资本市场上筹借到的资金,向制造厂商支付贷款,购进设备后直接出租给用户(承租人)。

回租租赁:又称售后租赁,指设备物主将自己拥有的部分财产(如设备、房屋等)卖给租赁公司,然后再从该租赁公司租回来的做法。

这是当企业缺乏资金时,为保留资产使用权的前提下获得所需的资金,改善财务状况而采取的对企业非常有利的一种做法。

杠杆租赁:杠杆租赁又称为平衡租赁,所涉及的都是比较大的资本项目,它是指一项采用“财务杠杆”方式组成的融资性节税租赁,出租人一般只需要支付全部设备金额的20%~40%,即可在经济上(也仅仅在经济上)拥有设备的所有权,享受如同对设备百分之百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

设备成本中大部分资金则通过一出租的设备为抵押,由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贷款人提供信贷时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其资金偿还的保障在于设备本身及租赁费,同时需要出租人一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对该项贷款的担保。

委托租赁: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并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和条件(用途、
金额、期限、利率)所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节能服务公司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模式开拓资金来源,有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时机成熟是也可以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内部整合,实现节能客户、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节能设备厂商等多方合作的一体化模式。

四、股权融资
对于处于成长期的节能服务公司来说,银行信贷的门槛相对较高,股权融资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渠道。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交易
在融资渠道及模式尚不完善成熟的阶段,各方都在积极努力探索实践。

除去上述几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渠道与模式外,实践中,将节能服务公司未来的服务收益进行转让,以获得流动资金,开展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交易方式,节能服务公司间以控股或参股的方式,通过整合和合作,分享市场资源、解决资金需求及技术的融资方式等都有所运用。

来源: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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