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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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仪征市人民医院

尸检告知书

患者家属:

由于你方对的死亡原因提出异议,为了明确患者的死亡原因,依法处理医患纠纷。现我单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告知你方,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申请权威机构进行尸检,具备冻存条件的,可延长至7日。如你方拒绝或拖延尸检,并因此而超过法定时间,影响对患者死因的判断,则由你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送殡仪馆保存。如家属拒绝将尸体移送殡仪馆时,由治安管理大队按照规定处理尸体。

特此告知

告知单位:江苏省仪征市人民医院

年月日时分

见证方:(第三方可以是公安部门或律师)

(医患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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