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浅析
浅析中国网络诈骗:从被害人角度分析

浅析中国网络诈骗:从被害人角度分析作者:胡旖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13期摘要网络诈骗作为网络犯罪中的首要犯罪手段之一,无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害。
为提高中国公众对于网络犯罪手段的认知、提升公众网络犯罪的防范意识、为监督者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本文以被害人视角,对网络诈骗中被害人的受害原因进行了信息搜集,总结了近期中国较为常见的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受害原因。
最后,本文通过数据信息的分析结果,提出了对防范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网络诈骗被害人受害原因作者简介:胡旖旎,澳门大学社会科学院犯罪学系。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186-02自90年代世界跨入信息时代以来,互联网的足迹已经遍布了世界各个角落,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互联网也走进了中国的千家万户,为公众的生活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2015)显示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6.49亿。
然而互联网的发展也衍生出了日渐猖獗的互联网犯罪现象,相关报道显示2015年我国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7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8万人。
且根据腾讯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网络生态安全报告》(2015)报告显示在中国网络犯罪案件中,网络诈骗更是以19.2%的比率高居首位。
网络诈骗是以何种形式实现,网络诈骗的被害人是为什么会轻易陷入这些网络骗局,社会各界又应该以何种手段对网络诈骗进行防范?目前国内对于网络诈骗的研究数量较为有限,而以网络诈骗中被害人视角进行分析的文章就更为稀少,并且缺乏一定有效的数据、信息对研究结论进行有力的支撑。
为使得公众加深对于网络犯罪的认知,且对网络网络管理部门提出具有可靠数据依据的政策建议,本文对近期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例以被害人角度进行,总结了当下较为常见的使得被害人陷入网络诈骗的原因,并且对被害人受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一、文献回顾网络诈骗被定义为犯罪人通过一种或一种以上与网络技术相关的手法,使用具有误导性的虚假信息或具有隐藏性的技术手段去骗取受害人财物、权利的一种犯罪。
浅析高校校园诈骗原因及预防建议

浅析高校校园诈骗原因及预防建议孙斯嘉(江苏大学江苏·镇江212013)摘要目前高校校园诈骗案件在大学校园中已成为仅次于盗窃案件的第二大多发案件。
千万高校学子联系的是全国千万个家庭。
通过对高校校园诈骗的研究,构建一套完善有效的高校校园诈骗防范体系既可以有助于加强高校校园治安管理,提升学生防范意识,防止学生上当受骗,阻止不法分子对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侵害,更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关键词高校诈骗预防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1选题背景学生们与外界的交流中,无论是在学术交流层面还是与外界沟通处理事务方面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但是,由于校园的对外开放性大大提高,校园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极大的隐患。
许多发生在高校校园中的问题不再是纯粹的校园管理问题,而成为整个社会的问题。
高校校园诈骗就是其中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这使得研究如何提高高校学生辨别高校校园诈骗的能力,如何防范高校校园诈骗犯罪的发生以及如何应对校园诈骗犯罪便具有了重要意义。
2现状分析国内许多专家学者研究过关于高校校园诈骗的发案原因。
江西省赣南师范学院的钟玉彬教授从当前大学校园内诈骗案件的类型、特点以及预防对策三个方面,阐述对于高校诈骗案件的理解和建议。
上饶师范学院的张逸老师通过几起校园诈骗案实例从案件危害的严重性;作案的流窜性;动机的复杂性;作案的反复性。
上海交通大学的欧阳世泉和王健研究指出,根据对近年来高校校园内犯罪案件数据的统计,公共场所贵重物品遗失、钱财诈骗、非机动车被盗这三类案件已成为现今高校校园内发案率最高的三类案件。
他们认为,高校校园诈骗案件的常见类型主要有短信诈骗、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现场诈骗,传销诈骗四种。
国内对于高校校园安全管理的研究也已经逐渐成熟,本篇文章立足于学生和学校管理的角度,分析校园诈骗的原因并提出面对校园诈骗我们该如何应对并解决相关问题。
3高校诈骗频发的原因3.1大学生思想单纯,警惕性差现在我们大学生处于一个特殊的时期,即年龄上成年,但思想上距离成熟还有很大的差距。
浅析网络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浅析网络犯罪的原因及对策作者:孙志生孟庆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35期摘要网络犯罪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来实施盗窃、诈骗、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本文针对这一现象试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网络犯罪网络安全犯罪预防作者简介:孙志生,河北省宁晋县人民法院;孟庆华,河北大学刑法系主任。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2-090-01目前在我国,网络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社会,它既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便利和丰富多彩的享受,同时也存在着一定隐患和不安全的因素。
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它同时还具有跨地域性、非实体性、交互性等特点,更由于它普及的速度、深度和广度,它强烈冲击着人类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
很多不法分子更是利用网络这个平台作为掩护,实施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犯罪形式有:网络黑客、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网络行贿、网络洗黑钱、网络色情犯罪、网络贩卖毒品等等,严重扰乱了人们正常的社会秩序,干扰了百姓的正常生活。
由于网络犯罪的主体隐蔽,形式不一,案情错综复杂,罪行猖獗,一时间百姓怨声载道,深恶痛绝,欲除之而后快。
一、网络犯罪的类型及特点1.一些黑客利用电脑技术,移植计算机病毒,使得用户的系统产生严重故障,重要数据大量丢失,服务器甚至瘫痪,还有的利用木马程序窃取他人密码登录并进入他人系统盗取银行账户网络账号,给用户带来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
2.有不法之徒采用欺骗的手段,骗取网络用户的信任,实施网络诈骗,使得很多无辜的用户轻信上当而倾家荡产,钱财两空,本来幸福和谐的家庭陷入危机,甚至造成种种人间悲剧。
3.由于网络的传播速度和广度,有不良用心的人利用网络传播淫秽图片、色情电影,甚至提供网络色情服务,使得很多涉世未深、自制力差的青少年走上歧途,越陷越深,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社会影响极坏。
4.由于网络侵权的出现和盗版现象的频繁,使得某些原创作品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力保障,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与对策

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与对策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
而随之而来的网络犯罪现象也在不断增加。
网络诈骗犯罪是其中的重要一部分,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心理损失。
因此,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和对策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网络诈骗犯罪的概述网络诈骗犯罪是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的诈骗活动,主要通过伪造虚假信息、欺骗等手段,非法获取受害人的财产,以达到自己不法目的的行为。
网络诈骗犯罪犯罪的主要手段包括网络钓鱼、假冒网站、虚假交易等,而最常见的诈骗手法则是冒充公检法、银行、快递等企业或机构进行虚假通知、诈骗信息的发送。
网络诈骗犯罪的受害者包括个人、企业、全社会等。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影响网络诈骗犯罪的影响不仅仅是经济层面上的损失,同时还会在心理上对受害者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数据显示,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威胁,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达到数十亿以上,同时也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影响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对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针对网络诈骗犯罪的不断增加,相关部门和学者也开始着手研究,以及制定相应的对策进行应对。
目前,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1.诈骗手法研究:此类研究主要是对网络诈骗犯罪的诈骗手法进行整理、分类、统计等,然后进行过程模拟、分析、探讨,为相关部门提供精准对策。
2.预防机制研究:此类研究主要是探讨如何提高受害人的预防意识,对网络诈骗的手法和常见操作技巧进行剖析,以减少诈骗事件的发生。
3.技术手段研究:此类研究主要是基于当前的网络技术,研究如何通过技术手段防范网络诈骗犯罪。
例如网络安全防范、加强网络监管等。
四、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1.加强社会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
2.加强部门间合作,形成多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模式,提高打击效果和防范效果。
3.加强网络监管,对一些存在潜在风险的网络行为给予监控和严格处罚,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分析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通过互联网技术对用户进行欺骗,从而获得财物或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化生活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断增加,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些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难以辨别真伪,尤其是对老年人和网络素质较低的群体更易受骗。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往往以各种理由诱骗受害人点击链接、提供个人信息或转账汇款,从而非法获取财物。
他们往往采用虚假的身份、假冒的机构和高科技手段,使得受害人难以察觉真相。
对于这些犯罪分子,法律应该给予严惩,以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本文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犯罪形式、危害、常见手段以及案例进行分析,同时提出应对措施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以期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共同防范和打击这种犯罪行为。
1.2 问题提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一个严重的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损失。
面对这一现象,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其中的问题,找出其根源所在,以便有效地加以应对和解决。
在当今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背景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经呈现出愈发复杂和隐蔽的趋势。
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手机等通信设备,通过各种手段对公民、企业进行欺骗和诈骗,造成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扰乱和人们财产的损失。
问题的提出就是要解决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带来的各种困扰和损失。
如何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如何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如何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通过认真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犯罪形式、危害和常见手段,分析其案例并探讨应对措施的有效性,才能更好地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字数:244】2. 正文2.1 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电信网络诈骗是指利用电信网络手段,以虚假信息、诱骗等手段,欺骗受害人进行财产转移的犯罪行为。
通常情况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会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联系,虚构各种理由诱使受害人将个人账户信息、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泄露出去,从而实施诈骗。
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及防范措施探析

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及防范措施探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诈骗犯罪也越来越猖獗。
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使得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受到影响。
本文将探讨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1.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网络诈骗犯罪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伤害是严重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
1.1 购物诈骗网络购物中,有很多的假货和假网站。
诈骗分子利用网站伪造的真实性,欺骗消费者。
可以使用钓鱼网站,在某个网站上设置伪造链接,来获得用户的个人信息,以此来骗上消费者。
1.2 财务诈骗网络诈骗最常见的就是以各种造假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
诈骗分子通过各种方式,比如通过钓鱼邮件、短信、电话和垃圾邮件等,来骗取他人的账号密码和其他的个人信息。
有时候,他们通过伪造网站,让受害者上钩,从而侵犯他们的权益。
1.3 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一种新型的网络犯罪行为。
其手段就是对其他人的隐私、人身安全进行侵犯和骚扰。
愤怒、恐惧和压力可能导致受害者出现抑郁、紧张和焦虑等心理异常。
2.防范措施面对网络诈骗犯罪,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积极采取防范措施。
2.1 提高识别能力首先,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在购物时,要认证网站和产品信息,不要轻信一些垃圾邮件或者不知名的链接。
既能保护我们自身,也能提高我们自身的质量。
2.2 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我们应该尽快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网络诈骗主要来源于互联网,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是保护自己的首要条件。
要学会快速响应和检查网络安全。
2.3 认真备份数据在备份数据时,要注意备份不同的数据以防止出现问题。
同时,还应该添加安全保护措施,以便更好地保护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2.4 保持警惕心尤其是在进行金融交易时,要保持警惕心,特别是对于非正规渠道,应该非常重视,不要轻易相信。
结论在这个充满诱惑的互联网时代,网络诈骗犯罪的形式也日益复杂。
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维护互联网的正常秩序。
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防范水平。
浅析网络诈骗特点及对策

浅析网络诈骗特点及对策作者:周泽琳来源:《数字化用户》2013年第12期【摘要】面对网络犯罪的高增长和蔓延趋势,加强对网络诈骗犯罪的研究,不断强化和完善各种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的手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网络诈骗手段特点对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深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网络在带给人类数字化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形形色色的网络犯罪。
其中,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尤为突出,严重扰乱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笔者就其犯罪手段、特点对策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网络诈骗的概念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一)虚假中奖诈骗。
犯罪行为人通过电子邮件、QQ、论坛短信、网络游戏等方式发送中奖信息,诱骗网民以支付邮费、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骗取网民钱财。
(二)冒充亲友诈骗。
犯罪行为人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了受害人亲友的QQ号码、邮箱等网上联络方式,冒充受害人亲友向其借钱,骗取网民钱财。
(三)征婚交友诈骗。
犯罪行为人通过网络婚姻媒介,编造虚假身份,与受害人进行网络交流,在骗取对方信任、确立交往关系后,选择时机提出借钱周转、急需医疗、家庭遭遇变故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后便销声匿迹。
(四)网络购物诈骗。
犯罪行为人在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办网店等,以打折、优惠等方式声称低价出售数码产品、化妆品、装饰品等价格较高的商品。
网购者轻易汇出钱款,而收到的货物往往未达到期望。
(五)名人评选类诈骗。
犯罪行为人以评选委员会的名义设立虚假网站,向书法家、艺术家等特定人群发出邀请函,声称其已获得某项奖项或荣誉称号,邀请其参加活动,以索要手续费、成本费、出版费等为名实施诈骗。
(六)就业招聘诈骗。
犯罪行为人在各大网站论坛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设立虚假的某大型企业招聘网站,以索要手续费、介绍费、押金等为名实施诈骗。
浅析网络团购“消费欺诈”及对策

二 、团购 网站 “ 消费欺诈 ”的形式呈
多样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化
网络 闭! 在 中国 发展迅 猛 , 2 1年 底 ! j { J 到 00 已经有 』 万 家的规 模 , 速 发展 的 同 时也 带 一 飞 来 团购 市 场 良莠 小齐 , 龙 混杂 。消 费欺 诈 鱼 事 件频 繁 发生 。大 致 表现 如 下 : 1 利用 1 、 元钱 的特 价优 惠犏 取消 费 者 钱 财。利用 1 钱的特 价优 惠骗 取 消费 者钱 元 财, 然后以团购人数不够为由取消团购 , 退款 难。i 元钱 , 对于消费者来说 , 考虑到时间成 本和 耗 费的精 力 , 家 懒得 再追 究 , 大 可是 , 对 于 团购 网来说 ,人 l , 百人 就是 儿百 元 , 1 元 几 多组织几次团购, 多来几次失I , J 那攒 F j 殳 的钱 可不 是小 数 日。 2、 “ 品 尾 单” 产 品质 量 无 法 保 证 。 正 , 21年 3 l 01 月 1日, 大连 市 小宋在 一个 叫 “ 饰 品 团” 的 团购 网上 看 到 了一 款 耐克 运动 鞋 。 网上介绍 : 这款鞋是耐克晴侣新款, 死亡之吻 增高休闲运动鞋, 具有超强的弹力及缓震功 能 。 饰 品 团保 证 所 出 售 的 商 品描 述 绝 对 真 实 , 虚假 介绍 , 汪让 消 费者购 买到 的商 小做 保 品和描述一致 。 最诱 人的还是价格 , 原价9 8 8 元 , 折后 需 要 25 , 宋 动心 了 。买后 打 0元 小 发现 是双 假 的耐 克 鞋 。不 是正 品 是昆 单 , 不 支持 专卖店 验 货 。 而耐 克 中国_ T作人 员说 他 们公司 目前没有跟团购 刚有合作来销 售产 品, 只通过官方 站和代理商在专门店销售 产 品 , 品耐克鞋 不 会出现 很低 的折 扣 , 少 正 至 是八 折 以上 。 3 授权销售”制造假象。2 1 年4月 、“ 01 l 日, 海 的小 潘在 5 团购 网上 看 到一 款让 1 上 8 她 非 常心 仪的 产 品。上 面打 出来的一・ “ 个 美 即面膜”平常我们买, , 大概都是十块钱一片, 它 那地 儿 商家 报 出来 的是三 块八 一 片 。 8 5 团 购网上 宣 传 : 家直 销 、 证正 品 , 面还 有 厂 保 后 广州美即化妆品有限公司授权上海哲宸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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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犯罪浅析 作者:李轩 [内容提要]: 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而形形色色的 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仅仅针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 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 有用于刑法理论的研究,有用于司法实践。
[关键字]: 网络诈骗诈骗罪网络犯罪
[正文]: 计算机网络无疑是当今世界最为激动人心的高新技术之一。它的出现和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国际互 联网的日益推进和迅猛发展,为全人类建构起一个快捷、便利的虚拟世界。在这个空间里也有它的 黑暗的一面,网络诈骗犯罪正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形形色色的网络诈骗犯罪 网络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拟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 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正是由于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 网络诈骗犯罪。 1.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 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今日公布的《扫荡网络诈骗》报告中,调查数千宗网络投诉案件中,其中网 上[拍卖名列榜首,占总数的78%之多。受害人大多中付款后或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 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者干脆一文不值。 2.利用Modem拨叫国际长途的诈骗犯罪 犯罪行为人诱使上网者下载一个“浏览工具”或者“拨号器”,以便免费登陆成人网站。而所谓 “拨号器”就会悄悄切断Modem的当前连接,转而通过拨通一个国际长途号码连接上互联网。这 样,用户会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大笔电话费。 3.利用互联网骗取信用卡的诈骗犯罪 有的网站允许你免费在线浏览成人图片,不过你必须提供信用卡号码以证明你已经满18岁。然而, 当你打开它却有一大堆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套收费的。《环球时报》XXXX年3月20日报道了美国新 月出版社集团利用旗下的网站,以免费浏览做幌子,骗去网民1.88亿美元。而主要用的行为就是 骗取网民的信用卡号进行诈骗。 4.利用互联网提供特许权的诈骗犯罪 犯罪行为人在向投资者提供经营特许权时,有意隐瞒相关情况进行诈骗。通常以其中商业机会和特 许产品展览做诱饵。譬如说,有的提出低价出售数以百万计的电子邮件地址名单,而有的则提供收 信人的代理服务器号码,但实际中:提供代理服务器的号码是违反网络规定的,而所谓的电子邮件 地址不是失效的就是错误的。 5.利用互联网进行多层次销售和传销的诈骗犯罪 种类诈骗花样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利用网络电话兜售一些非法或欺骗性的投资产品;有的则把定价 过高的为房地产提供保证底风险债券作为风险普通的一般债券来推销;也有的在网络上刊登启事要 求应征者花大笔的钱买回某种生产资料,生产出商品后,公司负责回收,却又以“质量不达标”等 这样那样的理由拒绝回收,从而使许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而所谓的多层次销售一般宣称“你可以通过自己以及你所发展的下线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来赚 钱”。其实商品或服务不过买给了和你一样的销售者。那么,你通过什么来赚钱呢? 6.利用互联网提供的旅游休假以及医疗保健商品及服务的诈骗犯罪 犯罪行为人宣称“你可以参加一次豪华旅游,并提供许多打折的附加服务”。实际上这全是谎言, 就算成行的话,你也得因为那些“附加服务”损失不少钱。 而所谓“一般药店没有的东西,可以包治百病”的医疗保健商品。你相信吗?不过对于那些身患绝 症,生命垂危的人就不一样,他们可能会相信的,哪怕一点点希望。但这不过是一个骗钱的老把戏 而已。 除以上几种网络诈骗犯罪外,还有里用互联网进行的中大奖诈骗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提供商业机 会,投资的诈骗活动。针对网络诈骗的种种方法,类型,网络诈骗就有了自己的一些新的特点。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 网络诈骗罪和其他类型的诈骗罪取的财物的方式不同,一般的诈骗活动,行为人与一定自然人 之间有一定的意思沟通,即“人——人对话”,而网络诈骗罪则不然,行为人更多通过“人——机 对话”的方式,达到初步目的。正是由于人机对话的技术特点,决定了网络诈骗罪具有一些独特的 特点: 1.犯罪方法简单,容易进行 网络用于诈骗犯罪使犯罪行为人虚构的事实更加逼近事实,或者能够更加隐瞒地掩盖事实真相,从 而使被害人易于上当受骗,给出钱物。 2.犯罪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 犯罪行为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制作形式极为精美的电子信息,诈骗他人的财物,并 不需要投入很大的资金,人力和物力。着手犯罪的物质条件容易达到。 3.渗透性强,网络化形式复杂,不定性强 网络发展形成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即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的界限,使得行为人在进 行诈骗他人财物时有极高的渗透性。网络诈骗的网络化形式发展,使得受害人从理论上而言是所有 上网的人。 4.社会危害性极强,极其广泛,增长迅速 目前,世界各国的网络用户数以千万计,仅中国网络用户2250万人,通过互联网进要比以传统方 法进行诈骗大的多。而且,由于这些犯罪的受害者分布广泛,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并且, 网络诈骗犯罪发展特别迅速,日本XXXX年计算机与网络犯罪的检举状况中,利用互联网诈骗的 1999年为33件,而XXXX年为198件,到了XXXX年巨增到671件。是所有网络犯罪中增长最快的一 个。 三.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得到体现,就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一般客体而言,自然是为 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但是应当看到互联网是靠电脑的连 接关系而形成的一个虚拟空间,它实际并不存在。就互联网来说,这种联接关系是靠两个支柱来维 系的,一个是技术上的TCP/IP,另一个是用户方面资源共享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才使得国 界,洲界全都烟消云散,才使得虚拟空间得以形成。笔者认为,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复杂 的客体,网络诈骗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是网络上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而 其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应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骗情骗色不属于本罪。 2.客观方面 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利用互联网实施了诈骗行为。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是 本罪行为的两种并列选择形式,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便可构成本罪。至于采取什么方法虚构事 实或隐瞒真相,法律未作限定。因此,利用互联网技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同样可 以构成本罪。 XXXX年2月15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中国网上诈骗第一案”。犯罪行为人 叫刘剑,该犯从XXXX年4月以来,在“雅宝”拍卖网站上有假名字发布虚假信息,自称有便宜的 “摩托罗拉”、“诺基亚”二手手机出售,其价不到新手机的一半。而在收到货款后,刘剑却不给 求购者发货。他利用这种方法从山东、江苏、福建、山西、内蒙古共骗得13350元,用于个人消 费。 本案事实虽然清楚,案情简单,但是由于涉及对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中特殊的商业运营方式的 认识和判断,法院在首次开庭时,并没有当庭宣判。 本案中,客观方面有两个特征:一是工具特征,犯罪行为人利用了互联网这一“虚拟空间”。二是 行为特征,犯罪行为人刻意用里假名字隐瞒真相,发布虚假信息来虚构事实。这样的目的就是为了 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使其“自愿地”交出财物。表面上看,被害人交出财物是“自愿的”。其实这 是由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所引起的。如果被害人了解事实的真相,决不会将财物交给对方的,所 以“自愿地”交出财物并非被害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网络诈骗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大 多为14岁至40岁左右的年轻人,并且具有一定的网络知识。但是不能认为具有网络知识的人就是 特殊的主体。按照我国刑法学界通行的主张,所谓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 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的资格,地位或者状态。通常将具有特定职务,特定业务,具有特定法 律地位以及具有特定人身关系的人视为特殊主体。我国虽然给一定拥有网络专业水平的人发放网络 工程师证或给其相应的职称,但从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例来看,一部分只有简单的网络知识。同时, 在网络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网络知识。网络诈骗犯罪越来越多,用具有专业知识的标准 是不确切的。 《法制日报》评出XXXX年的世界是十大案件中第三个是,纽约破获网络诈骗大案。报道说。这名 叫亚柏拉撼阿布拉达的32岁男子,他精通计算机,年轻时多次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被判过 几年刑。他诈骗的目标是金融,企业界巨头,阿布拉达利用当地图书馆的几部电脑,成功“克隆” 了那些富人的身份,然后成功破译了他们的信用卡号和他们在几家投资或经纪业公司以及银行的账 号。在长大6个月的时间里,阿布拉达几乎如出一辙地进行诈骗活动。警方估计,阿布拉达至少诈 骗了千万美元!由于涉及数额巨大,影响范围广泛,此案成为高科技领域里一起突出罪案。 在本案中,犯罪主体阿布拉达现实意思上只是个自然人,虽然他拥有精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但是 这不非所有网络诈骗犯罪的共性。而且犯罪主体的年轻化是显而易见的。 4.犯罪的主观方面 网络诈骗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 不构成本罪。在本罪中,犯罪行为人具有明显的“非要侵占不可”的念头。这表明犯罪主体具有明 显的犯罪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常常是直接的。并显示了极强的主观故意。 四.网络诈骗犯罪未完成的形态 1.关于实行行为的着手 犯罪的着手是区别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界限,它是指“犯罪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 罪的实行行为”。那么在网络照片罪领域,实行行为何时或何环节开始呢?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将 现实性环节行为排除在外。原因在于:第一,现实性环节行为不具有实行行为的特点。实行行为的 着手,也就是开始实施刑法分则的具体构成要件行为。判断它时,既要考虑法律规定的具体罪状, 还要考虑实行行为的内容及形式。这个阶段的行为,通常是为虚拟性环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