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城市供水和排水设计规范

城市供水和排水设计规范引言: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良好设计和规范运行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的设计规范展开论述,包括设计原则、设计概念、材料选用、管网布局等方面的内容,以期为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的设计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设计原则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可持续性:设计应考虑未来城市发展的需求和负荷,采用可持续的技术和策略,确保系统的长期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2.安全性:设计应充分考虑供水和排水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水质安全、供水稳定、排水畅通,并防止水源污染和防洪灾害。
3.经济性:设计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系统结构和运行方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率。
4.环境友好性:设计应采用环保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5.适应性:设计应考虑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的可扩展性和适应性,以适应城市发展和变化的需求。
二、设计概念1.供水系统设计概念供水系统的设计应基于以下概念:(1)源头保护:确保供水源的水质安全和可持续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2)输水安全:采用合适的管道材料、管道布局和水压控制,确保供水系统的输水安全。
(3)供水稳定:设计合理的供水网络布局,确保供水系统能够满足日常和峰值需求,保障供水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供水节水: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控制供水系统的漏损和浪费,提高供水系统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2.排水系统设计概念排水系统的设计应基于以下概念:(1)排水安全:设计合理的排水网络布局,确保排水系统能够有效排除污水和雨水,防止水浸和涝灾害。
(2)污水处理:设计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和设施,确保市区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3)降雨管理:采用合适的雨水收集和利用技术,减少城市雨水径流,缓解城市排水压力,并实现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4)管道维护:设计应考虑排水管道的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持久使用。
给排水工程技术要求

给排水工程技术要求1、标准及规范给排水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施工安装,除满足设计施工图纸和本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不限于)下列相关标准和规范(如与现行规范不一致,按现行最新版本执行):(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2)《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3)《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5)《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8)《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50336--2018(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10)《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2007(11)《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12)《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13)《给水衬塑复合钢管》CJ/T136--2007(14)《埋地用聚乙烯(PE)结构壁管道系统第1部分: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GB/T19472.1--2019(1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16)《潜水电泵试验方法》GB/T12785--2014(17)《潜油电泵机组》GB/T16750--2015(18)《潜油电泵装置的安装》GB/T17388--2010(19)《潜水电泵振动试验方法》GB/T18051--2010(20)《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1)《工业阀门标志》GB/T12220--2015(22)《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T12221--2005(23)《通用阀门球墨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2227--2005(24)《通用阀门不锈钢铸铁件技术条件》GB/T12230--2005(25)《整体铸铁法兰》第1号修改单GB/T17241.6--2008(26)《工业阀门压力试验》GB/T13927--2008(27)《工业阀门供货要求》JB/T7928--2014(28)《通用阀门法兰连接件铁制闸阀》GB/T12232--2005(29)《法兰和对夹连接弹性密封蝶阀》GB12238--2008(30)《阀门的试验与检验》JB/T9092--1999(31)《铁制和铜制螺纹连接阀门》GB/T8464--2008(32)《双止回阀倒流防止器》CJ/T160--2010(33)《建筑排水柔性接口铸铁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8:2004(34)《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管件及附件》GB/T12772--2016(35)《建筑排水用卡箍式铸铁管及管件》CJ/T177--2002(36)《建筑排水用柔性接口承插式铸铁管及管件》CJ/T178--2013(37)《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12771--2019(38)《环压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305:2011(39)《供水用不锈钢焊接钢管》YB/T4204--2020(40)《薄壁不锈钢卡压式和沟槽式管件》CJ/T152--2016(41)《建筑给水排水薄壁不锈钢管件连接技术规程》CECS277--2010(42)《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2018(43)《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GB/T13295--2019(44)《给水用丙烯酸共聚聚氯乙烯管材及管件》CJ/T218--2010(45)《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14(46)《柔性泡沫橡胶绝热制品》GB/T17794--2021(4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GB4706.1--2005(4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开水器和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4706.36--2014(49)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其它地方设计规范及标准2、技术要求应依据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本项目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技术要求所叙述的内容和规定,完成生活给水系统,生活热水及开水系统,重力流雨水排放系统,污、废水排放系统、人防给排水系统等的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检测、调试、验收等工作。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是为了保障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和污水排放问题,确保城镇水环境的卫生与安全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范的制定旨在提供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以便城镇能够有效地解决供水供气和污水排放问题,提供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
一、总则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统一城镇给水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标准,保障城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环境卫生。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建设城镇给水排水系统,并加强对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二、供水系统技术规范1. 水源地选择和保护在选择水源地时,应考虑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综合利用,并对水源地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以确保供水的水质安全。
2. 取水和净水处理供水系统应设有合理的取水和净水处理设施,确保供水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并应定期进行运行检测和维护保养。
3. 输水管道建设输水管道的材质和设计要满足承受压力和耐久性要求,管道的敷设要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减少水质污染和管道泄漏的风险。
4. 水厂和泵站建设与管理水厂和泵站的设计和建设要符合国家标准,并具备合适的运行和管理机制,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 应急供水系统建设城镇给水系统应设有应急供水系统,以备不时之需,保障居民在紧急情况下的生活用水需求。
三、排水系统技术规范1. 污水收集与输送城镇排水系统应确保污水的有效收集和安全输送。
在排水管道的设计和敷设中,应采取合适的技术和材料,避免污水外泄和管道堵塞等问题的发生。
2. 污水处理与排放城镇排水系统应设有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排放标准对污水进行处理。
同时,对于特定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工业污水,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标准。
3. 雨水排放与治理雨水排水系统应与污水排水系统分开设置。
同时,应在城镇内设有合适的雨水集蓄设施,以减少城市内涝和雨水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4. 排水管道维护与管理城镇排水系统的管道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和修复管道堵塞和漏损的问题,以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O.1 为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提高经济效益.特翩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
变更设计应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1.O.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管材、管道附件等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不得污染水质。
1.0.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O.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施工准备2.0.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挺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2.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旌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t2.O.2.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臂线和其他设施的慵阮2.O.2.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2.O.2.3气象资料}2.O.2.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2.O.2.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2.O.2.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2.0.2.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
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漉冰的资料;2.0.2.0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2.O.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
对主要施工方法,尚应分别编制施工设计。
2.0.4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t2.0.4.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2.O.4.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给排水工程规范要求之给水系统管道布局标准

给排水工程规范要求之给水系统管道布局标准在给排水工程中,给水系统管道的布局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合理规范的给水系统管道布局,不仅可以确保正常供水,还可以提高水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以及保障用户的使用需求。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给水系统管道布局标准,以帮助工程师更好地设计和建设给水系统。
一、总体原则在设计给水系统的管道布局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总体原则:1. 确定管道的起始点和终点:给水系统的起始点通常为水源,终点为用户的终端设备(如水龙头、水箱等)。
确定起始点和终点后,可以更好地规划中途所需的支线和分支。
2. 确定管道的走向和路径:管道的走向应尽量直线,避免过多的弯曲和拐角,以减少水流的阻力和压力损失。
同时,管道的路径应尽量避开其他建筑物、电线、地下管线等物体,以免影响施工和日后的维护。
3. 确定管道的布置高度:管道的布置高度应适当,既要考虑施工和维护的便利性,又要充分利用地形和环境条件,以确保水能够自然流动,减少使用泵的数量和功率。
二、主干管道布局主干管道是指从给水系统的起点到终点的主要管道。
在布置主干管道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标准:1. 直线布置:主干管道应尽量采用直线布置,以减少水流的阻力和压力损失。
2. 分段设置阀门:主干管道的长度较长,为了方便维修和控制水流,应合理设置阀门,并根据管道的长度合理分段。
3. 考虑安全和美观:主干管道应远离易受损的区域(如可能发生地震的地带),同时应避免经过居民的起居区域,以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和城市的美观。
三、支线和分支布局支线和分支是将主干管道连接到用户终端设备的重要部分。
在支线和分支的布局上,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标准:1. 最短路径原则:支线和分支应采用最短路径,以减少管道的长度和压力损失。
2. 坡度要求:支线和分支的坡度应符合水流的要求,以保证水能够自由流动。
一般来说,支线的坡度应为1/100,分支的坡度应为1/50。
3. 分支的数量和长度:分支的数量和长度应合理控制,不宜过多和过长,以减少水压的损失。
《供水排水管道项目建设与验收规范》GB50268-2023
《供水排水管道项目建设与验收规范》GB50268-2023第一章综述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范旨在规定供水排水管道项目的建设和验收程序以确保其质量和性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供水排水管道工程的建设与验收。
1.2 参考标准本规范建设和验收程序在制定过程中引用了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工程建设规范2.1 工程前期工作在工程建设前,应进行详细的设计评审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进行沟通,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施工要求。
2.2 施工过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标准进行。
对于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工程质量。
2.3 施工后期工作施工后期,应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工程验收规范3.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并整理相关的施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
3.2 验收过程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查,包括管道的安装质量、系统的稳定性、设备的运行性能等。
3.3 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应根据工程的实际质量和性能,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进行评定。
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出具验收合格证书;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第四章附则4.1 解释权对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国家建设部所有。
4.2 有效期本规范自2023年起施行,如有修订,以国家最新的发布版本为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pipelinesGB 50268-9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 9 9 8 年 5 月 1 日1997-10-05 发布1998-05-01 实施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79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5日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外,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土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给排水工程技术标准
一、给排水工程技术标准(一)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工程1、通用要求(1)在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时,应严格遵守本技术规格书的有关规定,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2)室外管道及其附件、构筑物以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的现有情况进行选择,同时应满足设计部门所规定的规格、型号等要求。
(3)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成品与半成品,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有效版本),并应具备技术质量鉴定文件或产品合格证。
(4)工程施工应按设计图纸施工,修改设计必需具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文件。
(5)施工中应与其它有关专业工种密切配合。
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质量检验评定,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2、给水管道及其管件要求埋地生活给水管道、市政中水管道、市政原水管道、消防给水管道、中压除尘给水管道、高压除尘给水管道等给水管道及压力流埋地排水管道均采用内外壁涂塑复合钢管(CJ/T120-2016),基管采用冷轧无缝钢管(GB/T8163-2018),用钢牌号20#钢,基管外径应符合GB/T12459-2017系列 I要求。
除阀门、橡胶伸缩节等处采用法兰连接外,其余管道均采用焊接连接。
管道防腐要求详见“堆场区埋地钢制管道(钢套管)防腐技术要求”,生活给水管外壁颜色为绿色,市政中水管外壁颜色为灰色,市政原水管外壁颜色为白色,消防给水管外壁颜色为红色,中压除尘给水管外壁颜色为黄色,高压除尘给水管外壁颜色为蓝色。
钢制管道壁厚按照下图执行:3、阀门及附件要求埋地消防给水管道采用带启闭刻度的暗杆闸阀,其他管道采用不锈钢球阀+三偏心金属蝶阀。
除消防系统外,其他给水系统中当管径≤DN100的手动阀门均采用不锈钢球阀,不锈钢牌号为S30403;当管径为大于DN100时的采用三偏心金属蝶阀,不锈钢牌号为S30403。
所有阀门工作最大压差为1.6MPa ,试验压力均不下于2.0MPa 。
阀门制造商应配套提供阀门与管道连接的垫片、螺栓、螺母、垫圈等紧固件(均为S30403不锈钢材质),所有紧固件必须按相应压力等级配套,与阀门一起运至工程现场。
国标给水管道规范
国标给水管道规范篇一:管道常用标准尺寸对照水管气管管道常用标准尺寸对照:把1英寸分成8等分;1/8 1/4 3/8 1/2 5/8 3/4 7/8 英寸。
相当于通常说的1分管到7分管,更小的尺寸用1/16、1/32、1/64来表示,单位还是英寸。
如果分母和分子能够约分(如分子是2、4、8、16、32)就应该约分。
英寸的表示是在右上角打上两撇,如1/2"如DN25(25mm,下同)的水管就是英制1"的水管,也是解放前的8分水管。
DN15的水管就是英制1/2"的水管,也是解放前的4分水管。
如DN20的水管就是英制3/4"的水管,也是解放前的6分水管。
一、尺寸:DN15(4分管)、DN20(6分管)、DN25(1寸管)、DN32(1寸2管)、DN40(1寸半管)、DN50(2寸管)、DN65(2寸半管)、DN80(3寸管)、DN100(4寸管)、DN125(5寸管)、DN150(6寸管)、DN200(8寸管)、DN250(10寸管)等。
二、标准:有英制标准和国际标准两种。
三、材质:材质就有很多,根据不同的需要。
1、塑料管:有PVC、UPVC、PPR、PPR稳态塑铝合金、铝塑管、玻纹管、PE 管等。
2、金属管:镀锌管、不锈钢管、不锈钢衬塑管、薄壁不锈钢管、镀锌衬塑管、铜管、铸铁管等。
我国水管的规格均采用我国法定单位的公称直径来标称的。
如DN20,就是表示公称直径20毫米的镀锌水管。
镀锌水管的系列有:DN15、DN20、DN25、DN32、DN4O、DN50、DN65、DN80、DN100、......等。
你说的几分几分的名称,是解放前我国落后,没有自己的规格和单位,就沿用了英国的单位。
英国的单位是:1英尺(ft)=12英寸 1英寸(in)=1000英丝(mil)。
其中水管的规格是英寸的分数,刚好是把一英寸分成了八份就好表示水管的规格,就创造了一个英分的单位。
其实没有英分这个单位,而是用分数带上英寸来表示1英寸以下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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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施工技术要求一、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的要求。 (二)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1.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情况; 2.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3.气象资料 ; 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及排水条件; 5.施工供水供电条件; 6.工程材料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7.在地表水水体中或岸边施工时,应掌握地表水的水文和航运资料。在寒冷地区施工时,尚应掌握地表水的冻结及流冰的资料; 8.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他情况和资料。 (三)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材料、主要机械设备的供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以及保护周围环境的措施等。对主要施工方法,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四)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 2.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 3.临明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 4.已建管道构筑物等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应校测。 二、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图: 熟悉图低和有关技术资料
施工测量放线 沟槽开挖及管道基础制作 管道敷设及安装 试压及清(吹)洗 检查井制作及防腐 试运行 交工验收 三、给排水管道安装施工的方法及要求: (一)沟槽开挖、支撑与回填的施工方法及要求 1 沟槽开挖 1.1放线:根据工管部门技术交底的管道管沟开挖宽度,在测量人员测放的管沟中线两侧测放开挖边线,并用白灰作出标识; 1.2设置高程及中线控制点:在管线的拐点处、以及直线段每5-10米(压力管道不大于15米),作一高程及中线控制桩。 1.2.1控制桩可用方木制作,截面宜为4*4cm,长50cm,打入土层后,地面露出长度为10-15cm。 1.2.2控制桩必须稳固,不被扰动,最好有保护措施。控制桩中心1.0米范围内的土方应在沟槽验收完或控制桩已转移至沟底后方可集中铲除; 1.3确定开挖深度:根据测量员交底的测量结果,对照施工图,计算出每个桩点处沟槽相对桩基线下降深度,将其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并用红色漆标记在控制桩上; 1.4沟槽人工开挖 1.4.1根据土质的性质,由作业人员自行选择合适的开挖工具; 1.4.2随时用钢卷尺检测沟槽的开挖深度和沟底宽度。 1.4.3开挖的土方,可堆置在沟槽两侧,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同时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井盖,并不得防碍其正常使用; 1.4.5当开挖深度接近设计深度(一般应高于设计高程10cm以上)时,应在沟壁内设置与设计沟底高程平行的高程控制桩(如20cm或50 cm高程控制桩); 1.4.6在两控制桩上绑一线绳,并保证绳两端与桩上的标志线重合,再用钢卷尺沿线绳向下测量,进行沟底修整。 1.4.7在雨季或冬季作业时,若沟槽开挖好后不能马上铺设管道或进行管基施工,应先留出10cm厚左右暂不挖去,待安装施工前再清理至设计高程。 1.5沟槽机械开挖 1.5.1沟槽开挖机械一般为反铲和挖沟机。 1.5.2沟槽开挖宽度及深度的控制方法同人工开挖。 1.5.3沟底应留有20-30cm厚的土层暂不挖去,待铺管前用人工清理至设计高程。 1.6沟槽开挖的质量要求: 1.6.1不得扰动天然地基或地基处理符合设计要求。若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土壤填补,并须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或应用砂土分层仔细夯实。 1.6.2槽壁平整,边坡坡度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 1.6.3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 1.6.4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1.6.5沟底不得有突出的块石,若埋有不易清除的大块石时,应将其上部铲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15mm的砂土或当地软土整平夯实。 1.7沟槽开挖的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7.1挖土机械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应符合下表规定:
挖掘机与架空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表1-1 输电导线电压 (KV)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向 最近距离(m)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向 最近距离(m) <1 1.5 1.0 1-15 3.0 1.5 20-40 4.0 2.0 60-110 5.0 4.0 220 6.0 6.0 注:1. 遇有大风、雷雨、大雾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附近施工; 2. 因施工条件所限不能满足表中要求时,应与有关部门研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1.7.2距电览1.0米处严禁机械开挖; 1.7.3在街道、居民区开挖,应在沟槽两端设立警告标志,沟槽侧边设护栏,悬挂红灯(间距30 米/对); 1.7.4开挖过程中遇有文物,应妥善保护,并向主管部门通报;遇有已建管道,或发现已建管道破裂时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1.8沟槽验收:沟槽开挖完后,应进行自检,并填写自检记录表,然后通知质检部门验收。 2 沟槽支撑 2.1支撑的安装 2.1.1沟槽壁是否需要支撑应根据施工设计要求进行; 2.1.2根据支撑设计的要求,领用材料并清点验收; 2.1.3撑板支撑应随挖土的加深及时安装,开始支撑的深度应根据不同的土质情况按下表1-2选用: 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米。 不同土质沟槽开始支撑的深度 表1-2 土 质 情 况 开始支撑深度(米) 软土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及其它不稳定土层 ≤1.0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粘土 ≤1.25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粘性土) ≤1.5 坚硬的粘土 ≤2.0 2.1.4撑板的安装应与沟槽槽壁紧贴,当有空隙时,应填实。横排撑板应水平,立排撑板应顺直,密排撑板的对接应严密; 2.1.5横梁、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与撑板同时进行,保证横平坚直,横撑应与横梁或纵梁垂直。横梁或纵梁与撑板间、横撑与横梁或纵梁间应密贴、支紧,若有缝隙应采用木板填实,保证联接牢固; 2.1.6采用横排撑板支撑,当遇有地下钢管道或铸铁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 2.1.7若用钢板桩支撑时,应在沟槽开挖前,用打桩机按设计深度将板桩一次性打入土中; 2.1.8所有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当因原支撑妨碍下一工序时,或支撑不稳时,或其它原因必须重新支撑时,应在工程师指定的位置将新的立柱和撑杠安装好后,再拆除原支撑; 2.2支撑的质量要求: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设计的规定,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大于50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2.3支撑施工的安全措施 2.3.1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以支撑代梯,攀登支撑; 2.3.2支撑应经常检查,特别是雨季及春季解冻时期。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 2.4支撑的拆除 2.4.1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若出现不安全迹象,应及时通知工程师,由工程师制定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2.4.2支撑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应在拆除后及时回填,即边拆边填;若为钢板桩支撑应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2.4.3采用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岭向两端延伸拆除; 2.4.4多层支撑的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上层槽的支撑; 2.4.5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 2.4.6若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即先在适当位置安装临时支撑,再拆除该支撑; 3 沟槽回填 3.1沟槽回填前应征得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3.2沟槽的回填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槽底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不得含有机物、冻土以及大于50mm的砖、石等硬物;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周围,应采用细粒土回填; 3.2.2冬季回填时管顶50cm范围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大于填土总体积的15%,其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00mm; 3.2.3回填土的含水量,宜按土类和采用的压实工具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最好由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合适的土源; 3.3回填土的每层虚铺厚度,应按采用的压实工具和要求的压实度由工程师确定。对一般压实工具,铺土厚度可按表1-3选用: 回填土每层虚铺厚度 表1-3 压实工具 虚铺厚度(cm) 木夯、铁夯 ≤20 蛙式夯机、火力夯 20~25 压路机 20~30 振动压路机 ≤40 3.4回填土每层的压实遍数,应按工程师交底要求进行; 3.5回填前的基本要求 3.5.1沟槽内的砖、石、木块等杂物应清除干净; 3.5.2采用明沟排水时,应保持排水沟畅通,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3.5.3采用井点降低地下水位时,其动水位应保持在槽底以下不小于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