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检验检疫通关放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18页
预先检验:预检。为方便对外贸易,依据需要,对一 些经常出口商品进行预先检验。
受理预先检验范围:
还未成交出口商品 已签协议,但还未接到信用证 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检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VETERINARY) 9.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PACKING)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8页
10.测温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TEMPERATURE)
11.船舱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HOLD/TANK)
为100% 没有质量异议。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4页
不能免检: 粮油食品、玩具、化装品、电器等 列入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管理商品 品质易发生改变商品或散装货物 协议要求按照商检证书所列成份、含量计价结汇
商品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5页
二、出口商品签证与放行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
第27页
5.货载衡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N CARGO WEIGHT &MEASUREMENT)
6.熏蒸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FUMIGATION)
7.价值证书(CERTIFACATE OF VALUE) 8.兽医证书(INSPECTION CERTIFACATE OF
第8页
4. 出境人员应向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国际旅行健 康证实书及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时应提供的单据及提交要求

一、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是指法定检验检疫进口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报关地海关申请对进境货物进行检验检疫以获得进境通关放行凭证,并取得进境货物销售、使用合法凭证的申报。
对进境申报业务而言,对货物的检验检疫由口岸海关和(或)目的地海关完成,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通关手续后,应主动与目的地海关联系落实检验检疫工作。
对进境货物,应在进境前或进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二、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时应提供的单据及提交要求(一)单据要求进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时,应以电子形式提供贸易合同、发票、提(运)单、装箱单等必要的凭证及其他海关要求提供的特殊单证,并根据海关需要提供相关纸质单证。
下列情况在申报时还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1.国家实施许可制度管理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2.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检疫证书、产地证书。
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3.因科研等特殊需要,输入禁止进境物的,必须办理海关总署签发的特许检疫审批手续;4.进境特殊物品的,应提供有关的批件或规定的文件。
(二)提交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便利,提升口岸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公布了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相关事宜。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向海关办理检验检疫手续,可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单证电子化信息,无须在申报时提交纸质单证:(1)国内外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单证,实现联网核查或可互联网查询的,只需录入单证编号。
尚未实现联网核查且不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的,需上传单证扫描件。
(2)海关出具的资质证明及其他单证,只需录入相关资质证明或单证编号。
(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向海关提交的其他证明、声明类材料,只需依法申明持有相关材料。
2.申请人应保证电子化单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上传单证扫描件格式应符合海关要求,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纸质单证。
中国海关通关流程及改革

通关无纸化成效
通关读秒时代
多家新闻媒体对海关的 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大 量宣传报道,对改革给 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给 予充分肯定
——2014年上半年全国进口无纸化通关报关单货物 平均通关时间为16.78小时;出口无纸化通关报关 单货物平均通关时间为1.97小时。
通关无纸化成效
从企业效应来看,通关成本明显降低
通关无纸化推进进程
2012年8月1日,正式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 点。
2014年4月,继续深入推进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工 作,逐步实现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的全覆盖。
(一)扩大试点范围; (二)试点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
2014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共计办理无纸通关报关 2517.51单万份,占同期报关单总数的75.39%。
谢谢! THANK YOU!
通关基本流程-申报-报关单证
进口货物
出口货物
1. 进口报关单
1.
2. 进口合同
2.
3. 进口货物的发票、装箱单 3.
4. 进口货物的提/运单
4.
5. 代理报关授权委托协议 5.
6. 进口货物属于国家限制或 6. 控制进口的,应交验进口 货物许可证件
7. 对应实施商品检验、文物 7. 鉴定、动植物检疫、食品 卫生检验或其他受管制的 进口货物还应交验有关主 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货主
海关
码头办单提货
检验检疫
卡口放行指令
海关卡口
关检合作“三个一”开展情况
§ 2012年5月24 日,广州南沙 率先启动“三 个一”试点
§ 2014年8月起, 全面推行到全 国所有直属海 关和检验检疫 部门、所有通 关现场、所有 依法需要报关 报检的货物和 物品
关检合作“三个一”主要内容
报检题

(一) 单选1.1864年,英国劳合氏公司代理人在上海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办理商检业务的机构。
A、仁记洋行B、保险公司C、张记洋行D、上海洋行2.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起施行。
A、2007年12月29日B、2009年2月28日C、2005年12月1日D、2009年6月1日3.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放行。
A、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B、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C、检验检疫证书D、以上答案都不对4.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某商品的检验检疫类别为“L/M”,这种商品入境时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其实施()。
A.商品检验B.动植物检疫C.食品卫生监督检验D.民用商品入境验证5. 某种商品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的“检验检疫类别”为“M.P/N.Q",该商品入境时应实施()A.商品检验和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B.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C.商品检验和民用商品入境验证D.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民用商品入境验证6. 办理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手续的一般程序是()。
A、报检—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联系检验检疫B、报检—联系检验检疫—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C、联系检验检疫—报检—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D、联系检验检疫—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报检7. 某商品的“检验检疫类别”为“M.P/Q”,该商品入境时应实施()。
A、商品检验和动植物检疫B、食品卫生监督检验C、商品检验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D、动植物检疫多选8. 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从根本上确定了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地位。
A.《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9.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对(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边贸进口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边贸进口是指通过边境口岸进行的商品进出口贸易活动。
随着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不断加深,边贸进口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丰富国内市场供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边贸进口的流程,包括前期准备、通关、检验检疫、报关、纳税、结汇等环节。
二、前期准备1. 市场调研:了解进口商品的市场需求、价格、品质等信息,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2. 供应商选择:根据市场调研结果,选择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供应商。
3.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支付方式等条款。
4. 货源组织:与供应商协商确定货物发运方式,如公路、铁路、航空或海运。
5. 保险办理:根据货物价值和运输方式,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6. 货款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给供应商。
三、通关1. 准备单证:收集、整理、核对相关单证,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商检证明、关税证明等。
2. 报关:将准备好的单证提交给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 海关查验: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查验,确认货物与单证相符。
4. 缴纳税费:根据海关核定的税费,向海关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5. 放行:海关对缴纳税费后的货物进行放行。
四、检验检疫1. 申请检验检疫:在货物到达口岸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
2. 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确保货物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出具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证明。
五、报关1. 持检验检疫证明,向海关提交报关单、报关单证等材料。
2. 海关审核报关单证,确认无误后,进行报关。
3. 海关放行:海关对报关单证审核无误,并对货物进行查验后,放行货物。
六、纳税1. 计算税费:根据海关核定的税费,计算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2. 缴纳税费:向海关缴纳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费。
3. 海关出具完税证明:海关在收到税费后,出具完税证明。
检验检疫促进口岸物流发展的措施及对策

CHI NA IN S PE CTI ON A ND QUARANTI NE中国检验检疫2013第9期近年来,广西口岸物流规模迅速扩大,2012年广西口岸进出口货运量近亿吨,同比增长15%。
广西检验检疫局作为履行国门安全职能、服务对外贸易和口岸物流便利化的管理部门,在广西口岸、开放开发区域的规划建设,以及通关物流设计中,通过与口岸联检部门、口岸建设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在口岸物流建设与检验检疫信息服务等多个领域开展了全方位的协作,通过对进出境物流作业流程和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及相关信息流转过程的分析、梳理和优化,探索建立物流与检验检疫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口岸验放效率,提升口岸物流服务水平,在“对接东盟、服务泛珠、促外贸、保增长”方面充分发挥了积极的桥梁作用。
一、检验检疫部门促进口岸物流发展的主要措施1.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共促口岸物流便利化。
与交通、海事、港务部门、机场管理、商务等口岸相关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通过定期协商、签署合作备忘录等方式,建立合作机制。
一是与海事局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境船舶货物监管,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合作备忘录》,构建“依法把关、运转有效、资源共享、协同执法”的口岸监管体系和便捷运输服务体系;与交通厅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口监管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广西口岸监管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建设。
二是广西检验检疫局与交通、海事和港务部门四方合作,以钦州保税港区口岸作为建设现代口岸物流的试点和突破口,利用港区的信息资源初步建立了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实现了电子舱单(提单信息)的实时共享,检验检疫吊柜查验和放行指令的实时传输,各种回执信息的交换和反馈信息服务平台。
2.以地方电子口岸建设为契机,推动口岸物流信息。
在广西检验检疫局倡导和积极参与下,将口岸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融入地方电子口岸建设,以此推进口岸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
探索建立了广西电子口岸运行机制,完成友谊关电子口岸和广西海运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提出西江物流服务电子信息平台和边贸信息管理系统检验检疫建设要求,逐步实现广西沿海、沿边口岸与保税物流通关信息化,促进陆路和海港口岸报关报检电子化、金融电子化、贸易电子化,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物流贸易成本。
【DOC】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介绍1.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全国质量、计量、进出口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物检疫和认证认可和标准化等工作的行政执法机构。
该局是2001年4月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成立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仍分别设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受总局的垂直管理。
1.2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对象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对象包括进出境的商品(包括动植物产品)、运载商品、动植物和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出入境人员等。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目录》),于2005年1月进行了重新调整,并根据外贸形势作定期调整。
《目录》包含了必须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绝大部分商品和交通工具、运输设备。
对于某些不在目录之内,临时出现问题的商品,在一定时间内也必须接受法定检验检疫。
对外贸易合同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商品,也在法定检验检疫之列。
1.3 出入境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中国自2000年1月1日起建立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实行「先报检,后报关」的通关模式。
对实施进出境检验检疫的货物,使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
然后,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供企业或有关方面对外索赔。
对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作为海关核放货物的依据;同时,国外要求签发有关检验检疫证书的,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
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对列入《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简述进出口通关的基本程序
简述进出口通关的基本程序
进出口通关是指货物在进出一国海关时,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应当履行的手续。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进出口通关的基本程序:
1. 准备文件:进出口商需要准备相关的商业文件,如发票、合同、提单、装箱单等。
这些文件用于描述货物的信息和交易细节。
2. 报关:报关是进出口通关的核心环节。
报关员或代理人需要向海关提交报关单,并提供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报关单上需要填写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原产国等重要信息。
3. 查验:海关可能会对货物进行查验,以确保货物与报关单上的信息相符,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查验可以通过实物检查、文件审核或其他方式进行。
4. 纳税:根据货物的类别和价值,进出口商可能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如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纳税的金额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率计算。
5. 放行:如果货物通过查验并缴纳了相关税费,海关将给予放行许可。
放行后,货物可以正式进出境。
6. 后续手续:在货物放行后,还可能需要进行一些后续手续,如办理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进出口通关程序可能因国家、地区、货物种类和通关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此外,还可能涉及到特殊的许可证、配额、贸易限制等要求。
因此,在进行进出口业务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报关行或物流服务提供商,以确保顺利完成通关手续。
报关实务关务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概述报关实务关务操作规程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货物申报、查验、放行到核销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规程旨在规范报关实务操作,提高报关效率,确保进出口贸易合规。
二、操作流程1. 申报(1)企业根据进出口货物情况,选择合适的报关单证,填写相关信息,并附上必要的单证材料。
(2)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给海关,并接受海关审核。
(3)海关审核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出具通关证明。
2. 查验(1)海关根据申报信息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对货物进行查验。
(2)查验时,企业应配合海关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3)查验结束后,海关出具查验报告。
3. 放行(1)海关根据查验结果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放行货物。
(2)放行时,企业需缴纳相关税费,并领取放行单。
4. 核销(1)企业根据放行单,办理货物出/入境手续。
(2)海关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和实际货物情况,进行核销。
(3)核销结束后,海关出具核销证明。
三、注意事项1. 申报材料齐全、准确。
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通关延误。
2. 配合海关查验。
企业应积极配合海关查验,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不得隐瞒、伪造、变造。
3. 按时缴纳税费。
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税费,避免因欠税导致货物滞留。
4. 严格执行海关规定。
企业应遵守海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确保进出口贸易合规。
5. 保管好相关单证。
企业应妥善保管好报关单、放行单、核销证明等单证,以备查验。
6. 及时了解海关政策。
企业应关注海关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确保进出口贸易顺利进行。
四、总结报关实务关务操作规程是企业进出口贸易的必备指南。
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提高通关效率,确保进出口贸易合规。
同时,海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共同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
第2篇一、前言报关实务关务操作规程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在进出境过程中,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报关、报检、通关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商检,哪些产品必须做商检?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商检,哪些产品必须做商检?来源:物贸在线1.需要商检的货物:可以分为几类:1)客户需要商检的。
客户为保证自己受到的货和合同订立的一致,会要求你办理商检并出具商检单。
2)中国需要法检货物。
出口货物有些国家规定必须在出口前作商检。
3)进口国需要法检的货物。
进口国可能对某些中国出口的货物规定必须检验。
检验可能可以在中国进行,也可能要在进口地进行。
1)和3)的情况请事先与客户了解好。
如果是2)的话,到当地商检局用营业执照复印件备一个案,以后就可以直接在商检局申请商检。
2.什么机构可以做商检?实行商检的机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我国国内最权威、最大的检验机构。
一般中国产品出口都由此处进行商品检验。
国际著名的商检机构有瑞士的SGS,在中国主要城市也设有办事处。
3.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法检?1)《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规定要求做法检的货物2) 美,日,韩及欧盟的货物3) 特定减免税证明的货物4) 其他需要法检的货物注:仅列出常用到的几种。
4.进口法检1)进口商检施行“先放行通关,后检验检疫”原则。
首先判定是否是法检(法定检验)的货物。
(即看报关单是否有A)若不是,报关的时候不需要出入境通关单。
就是说该货不是法检(法定检验)货物。
倘若是,那么需要先提供资料到商检局去做商检,商检人员对所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书面资料对货物描述,来判定是否需要对货物进行场地查验。
场地查验的项目通常为动植检疫,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就是所谓的三检(也有人叫动卫检)。
并出具入境通关单,凭此通关单向海关报关。
如果商检人员对货物开出“场地商检”的话,那么在海关放行之后,还需要将货物托运到商检局指定的场地做场地商检,即三检(动卫检)。
之后货物才被允许运到目的地。
2)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十六.检验检疫通关放行
- 1 -
进口直通放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实施检验检疫,货物到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
1.直通放行 检疫
出境直通放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企业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
办理放行
2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Al 类企业
2.企业年出口在USD150万以上
HACCP 或ISO9000,并获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评审合格证书
出口 99%,1年内未发生由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理赔或其他事故
3.出口直通放行:
(1)在《直通放行目录内》,但下列情况,不实施出口直通放行:
①散装货物
②出口援外物资和市场采购品
③在口岸更换包装、分批出运或重新包装
④双边规定、进口国或地区要求须在口岸出具检验检疫证书
⑤不适宜实施直通放行的情况
4.进口直通放行:
(1)申请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应符合的条件:
①未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
②来自非疫区
③用远集装箱直接运输至目的地
④不属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须在口岸进行查验或处理
5.停止直通放行的企业,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直通放行
6.绿色通道:
(1)事实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在口岸对有关申报内容进行更改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按绿色通道制度的规定予以放行
(2)散装货物、品质波动大、易变质、需在口岸换发检验检疫证书的货物,不实施绿色通道制度
(3)对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查电子转单数据中的信息,审查无误讹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