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评选方案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
特级教师评选细则是根据教师资格评价标准和要求,结合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实际而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的一般内容:
1. 申请条件: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特级教师评选:
a. 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中级教师;
b. 在一中连续工作满10年;
c. 在教学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取得突出成绩;
d. 具备高尚的师德,言行举止符合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2. 评审程序:
a. 提交申请: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特级教师评选申请材料;
b. 审核材料: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评选条件;
c. 现场评审:通过面试、课堂教学考察等形式,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实践成果;
d. 综合评定:根据教师的申请材料和现场评审结果,综合评定教师的水平,确定是否评选为特级教师;
e. 公示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
3. 评估标准:
a. 教学成绩:教师所带班级的学业成绩、学生评价等;
b. 教学能力:教师掌握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技巧;
c. 教育教学实践成果:教师在课题研究、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成果;
d. 师德师风:教师的师德行为、社会影响力等。
4. 奖励和待遇:
a. 特级教师聘期:评选成功的教师获得特级教师聘期,聘期为终身;
b. 奖励待遇:特级教师享有与职称相应的薪资待遇,并可享受相关荣誉称号及职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只是一般的特级教师评选细则,具体的评审流程和标准可能根据不同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特级教师评审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023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

2023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一、总则中学特级教师评审是对我国中学教师专业技能、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创新能力的一次全面评价,旨在提高中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教师的创造力和敬业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工作方案制定的目的是规范特级教师评审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合理、准确。
二、评审对象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对象为全国中学任教的教师,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职称的中学教师均可参加评审。
三、评审标准1. 教育教学成果:特级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具有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的获奖情况,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2. 教学能力:特级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技巧,能够有效地组织教学活动,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3. 教育教学改革:特级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基础,能够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能够在多样化的教育教学环境中灵活应对,能够在全校教师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4. 师德师风:特级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四、评审程序1. 个人申报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分为个人申报和组织评审两个阶段。
中学教师可以根据评审标准,主动申报特级教师评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表。
2. 学校初审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并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3. 评审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改革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材料和证据,进行评审评定,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初评阶段:评委会根据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初步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和教学能力,选定一部分教师进入复评阶段。
复评阶段:评委会会通过观察课堂、听取同行评议和学生评议等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进行全面评估,评选出一部分教师进入终评阶段。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一、背景介绍特级教师评选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目的是激励和表彰在教育教学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
为了确保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制定本细则。
二、评选条件1. 本校在职教师,担任正式教学岗位,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2. 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3.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做出杰出贡献,表现突出;4. 推荐工作饱满,材料完整。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各科室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荐候选教师名单和个人情况材料,材料包括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教研成果、教师培训等方面的资料;(2)推荐名单由学校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审查,并公示于学校内部。
2. 审查阶段(1)由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教师进行审核,对材料进行详细评审;(2)评审结果由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开会讨论,确定初评入围名单,并通知入围教师进行面试准备工作;(3)面试采取专家问答形式,评委会根据面试结果评定综合表现,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于学校内部,接受公众监督。
3. 决定阶段(1)学校进行公示后,接受教师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2)特级教师推评委员会根据面试结果和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制定评审意见;(3)学校院长对评审意见进行最终审核,并做出最终决定;(4)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特级教师证书。
四、评分标准特级教师评选主要考核教师在教学、教研和师德方面的综合能力。
1. 教学方面: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方面;2. 教研方面:包括科研成果、教材编写、教学论文等方面;3. 师德方面:包括教育教学态度、工作积极性、团队合作等方面。
五、奖励措施特级教师享受以下权益:1. 获得现金奖励,数量级根据年度预算确定;2.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发表重要讲话,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等;3. 获得特级教师证书,作为学术和职业资历的认可。
六、保密要求特级教师推评工作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请参与评审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严守保密,不得泄露评选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本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本一、教师资格评定的重要性教师资格评定作为选拔优秀教师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特级教师评定更是选拔出了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为学校和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
因此,特级教师评定细则的制定至关重要,必须科学合理、公正公平,能够真实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特级教师评定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特级教师评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2.职业能力为核心原则特级教师评定应以教师的职业能力和业绩为核心,能力的综合评价应能真实反映教师的专业素养。
3.综合评价原则特级教师评定要充分综合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等方面的贡献。
4.激励与示范作用原则特级教师评定应以激励优秀教师为目标,借助特级教师的示范力量,推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进步和提高。
三、特级教师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1.个人信息评定细则中应包含教师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教育教学经历等,以确保评定的对象清晰明确。
2.教育教学业绩特级教师评定细则要详细规定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评价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证明材料要求。
3.教育教学能力特级教师评定细则应规定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价标准,包括教学设计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能力等,要求教师提供相关教学案例和教学设计作品等证明材料。
4.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贡献评定细则还应考虑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方面的贡献,如参与教材编写、教研成果、教学方法改进等,评价教师的学科创新能力。
5.师德师风评价特级教师评定细则要求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包括教师的职业操守、教育教学态度、教育教学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评价,并提供相应的评价方法和证明材料要求。
四、特级教师评定的程序1.评定申请特级教师评定程序应规定教师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方式和要求,确保评定材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2023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

2023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中小学教育水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也得到了快速壮大。
为了鼓励和表彰优秀中学教师,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二、评审目的通过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既是对教师专业水平的一次全面评价,也是对教师工作的一次褒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自我提升和进取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学教育的质量。
三、评审标准特级教师评审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教师的能力和表现:1.教育思想和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理论有较高的理解和把握,有独立的教育思想与观点;2.教学能力:能够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带领学生进行深入学习和独立思考;3.科研和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有重要的科研成果和教育改革实践经验;4.师德师风: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和师德,有杰出的师范师德榜样形象;5.学科带头人:在自己所教学科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高的学科教学水平。
四、评审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中学教师可向学校申报特级教师评审;2.材料审核:学校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资格和材料真实可靠;3.初评:学校教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步评审,初评合格者进入终评环节;4.终评:终评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组成终评委员会进行,评审包括教育教学理论考核、现场教学观摩、个人陈述等环节;5.公示和备案: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后,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评审奖励评选出的特级教师可享受以下奖励:1.绩效工资加点:特级教师可享受绩效工资加点的待遇,使其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2.职称晋升:特级教师评审合格后,可根据规定晋升为高级职称;3.荣誉称号:特级教师将获得学校颁发的特级教师荣誉证书和奖章,树立榜样形象。
六、工作推进1.宣传动员:学校应加强对特级教师评审工作的宣传,引导教师积极参与;2.业务培训:学校应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3.评审程序优化:学校应不断优化评审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评审结果运用:评审结果应及时运用到教师发展和激励机制中,提高评审工作的实际效果。
特级教师评选方案

山东省昌乐二中关于推荐第四批昌乐县特级教师和第五批潍坊市特级教师人选方案一、组织领导组长:张申副组长:徐凯林成员:赵庆华、刘金明、李宝森、王建磊、宫方洪、滕丽红二、评选范围县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全县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教学研究机构中在教学岗位上的广大教师,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上的广大教师。
第五批市特级教师参评人选将从县特级教师中择优推荐,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市特级教师人选。
三、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学历达标,具有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系统的文化业务知识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门学科及学术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
3、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能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善于培养学生正确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全县范围内举行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示范课。
4、正确运用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或突出的专长,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教学成绩。
5、在教育科学研究尤其在教学方法研究和教材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显著,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以上刊物上正式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业文章两篇以上;在教育、教学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形成对全县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
6、具有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教师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上,取得显著成绩和一定经验。
7、在全县范围内有较高声望,在教育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称号。
温州市区域内的特级教师评选制度
温州市区域内的特级教师评选制度温州市作为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城市,一直致力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特级教师评选制度作为激励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手段,在温州地区具有完善的评选标准和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温州市区域内的特级教师评选制度。
一、评选目的特级教师评选制度旨在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温州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对象评选对象为在温州市区域内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且满足以下条件: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2.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标准特级教师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2.业务能力: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学术水平: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教育教学研究、教材编写、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4.师德表现: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好评;5.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为学校和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流程特级教师评选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2.学校推荐:学校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3.县级评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县级特级教师候选人;4.市级评选:温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县级特级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市级特级教师人选;5.公示和审批:对市级特级教师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温州市政府审批;6.表彰和奖励:对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措施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将享受以下待遇:1.由温州市政府颁发特级教师证书;2.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3.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4.优先安排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5.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
一中特级教师推评细则范文教师资格评定是对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一种系统性评价,对于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要求,提高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特制定了以下细则:1. 特级教师申请条件严格。
申报特级教师的教师必须拥有正式的教师资格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教育工作岗位上有5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此外,申请者还必须要求具备师德高尚、才艺出众、教学成绩优秀等基本条件。
2. 评审组成成员多元化。
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应组成多元化、专业化的评审组,包括教育行政部门的代表、学科专家、资深教师和专业评审员等。
评审组成员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具备公正公平的评价能力,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 评审程序公开透明。
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报材料审核、教学述职报告、教学授课观摩、学科竞赛(或教学比赛)、实际教学检验和面试等环节。
评审过程中,应公开透明,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4. 评审标准科学明确。
特级教师评审工作应根据教师的教学实际和教书育人的成就进行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成果、教学改革、教育实践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评审标准应科学明确,不断与教学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5. 评审结果终身有效。
特级教师评审工作的结果一经评定,将终身有效。
评审结果应及时向申报者和社会公开,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地方媒体进行公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6. 特级教师评审结果有利于提高教师待遇。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地方政府应及时将特级教师评审结果纳入薪酬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的考核体系,给予特级教师相应的荣誉和待遇,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发展。
特级教师评审是对教师个人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种体现,同时也是对学校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的一种推动。
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人才优先的原则,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
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教育事业不断进步,中学教师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和提升。
为了鼓励和表彰中学特级教师的优秀教学成果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突出表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至关重要。
二、评审目的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旨在激励和鼓励中学教师追求卓越,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指导教师发展,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不断进步。
三、评审标准1. 教学成果:特级教师的教学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际效果,并且在教师群体中具有示范作用。
2. 教育教学评价:特级教师的教育教学评价结果应为优秀,并且在多个评价维度上具备突出表现和显著优势。
3. 教育教学研究:特级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以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4. 教育教学经验分享:特级教师应积极与教师群体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和方法,为其他教师提供借鉴和指导。
四、评审流程1. 提交申请:教师申请评审特级教师,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交个人履历和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2. 评审材料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查申请者的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工作年限等基本条件。
3. 教育教学评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教学观摩和课程评估,对申请者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4. 学术论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学术论文进行评审,评估其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
5. 经验分享评估:评审委员会邀请申请者参加经验分享活动,与其他教师交流和分享教学经验。
6. 综合评价:评审委员会根据教育教学评估、学术论文评审和经验分享评估等结果,综合评价申请者的教师水平和潜质。
7. 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符合特级教师评审标准的申请者进行公示,有异议的申请者可以申请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8. 最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期的情况和申请者的申诉情况,最终决定评定哪些教师为中学特级教师,并发布评定结果。
五、评审工作指导1. 评审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公开、客观、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价和评定。
2023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
2023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____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中学特级教师评审是一项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对于提升中学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工作热情,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明确____年中学特级教师评审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方案,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1. 突出党的中心工作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中学特级教师队伍建设;2. 激励和表彰优秀中学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3. 提高教师的敬业精神、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4. 促进中学特级教师的经验共享,提升整体教师队伍的发展水平。
三、工作内容1. 组织评审(1)确定评审条件:根据中学特级教师评审的相关规定,明确评审条件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2)成立评审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评审组,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评审材料审核:组织教师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要求教师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
2. 评审流程(1)材料评审:评审组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达到评审条件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
(2)现场评审:对入围名单的教师组织现场评审,重点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观念等方面的表现。
评审组可采用课堂观摩、教学设计评审、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
(3)群众评议: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对入围的教师进行评议,全面了解教师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
3. 表彰奖励根据评审结果,对评审合格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特级教师的评选结果应该公示,并向社会宣传,以激励更多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四、实施方案1. 加强宣传(1)制定宣传计划:明确宣传重点和对象,制定宣传时间表和任务分工。
(2)多种宣传手段: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形式,宣传中学特级教师评审的目的、意义和评审流程。
2. 完善申报材料(1)明确要求:制定详细的申报材料目录和填写指南,提供模板和示范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和准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昌乐二中
关于推荐第四批昌乐县特级教师和第五批潍坊市特级教师人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申
副组长:徐凯林
成员:赵庆华、刘金明、李宝森、王建磊、宫方洪、滕丽红
二、评选范围
县特级教师的评选范围包括全县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教学研究机构中在教学岗位上的广大教师,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上的广大教师。
第五批市特级教师参评人选将从县特级教师中择优推荐,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市特级教师人选。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2、学历达标,具有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系统的文化业务知识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门学科及学术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
3、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质量高,效果显著;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能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善于培养学生正确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全县范围内举行过较高水平的公开课或示范课。
4、正确运用教育教学规律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或突出的专长,有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并取得显著教学成绩。
5、在教育科学研究尤其在教学方法研究和教材建设工作中刻苦钻研,成绩显著,出版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以上刊物上正式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专业文章两篇以上;在教育、
教学改革活动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效果显著,形成对全县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经验。
6、具有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帮助教师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上,取得显著成绩和一定经验。
7、在全县范围内有较高声望,在教育界有一定的知名度,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称号。
校、园长(含副职)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担任一线学科教师5年及以上。
担任领导职务后,仍然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每学期须担任1门及以上课程,每学年教学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在所教学科仍保持较高水平。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1.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
2.县级及以上名师;
3.参加援藏、援疆支教、“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和城区(含县城驻地)学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且工作一年以上,成绩突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师德被学生、家长投诉查处者;
2.廉洁自律发生问题被查处者;
3.从事有偿补习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谋利者;
4.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5.违规办学被查处者。
申报市特级教师除符合县特级教师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祖国,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学校领导、同行认可度高,深受学生爱戴,在家长中享有较高威望。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45岁以下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在职且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被聘任为中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被聘任为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
知识的发展动态,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在县(区)域内、本学科教师中具有骨干带头作用。
4、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教学水平高,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轻负担、高质量”的风格、特色鲜明。
所任教学科的教学改革经验在校级及以上层面公开推广过,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与之相当的荣誉。
5、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连续担任班主任在5年及以上,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表彰。
6、推荐教师所在学校近3个学期(2012至2013学年度两个学期,2013至2014学年度上学期)的办学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均在90%及以上,并且个人的师德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推荐人选在2012、2013、2014三个年度(学年度)中应至少有2次考核优秀。
7、在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面起示范作用,具有指导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培训教师的能力,在“传帮带”培养年轻教师工作中作用显著。
中小学教学研究机构中教学研究人员申报特级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必须有在教学第一线任教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任教研员后,仍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活动,教育教学改革思路清晰;对所负责指导学科教学改革起到重要作用,基层教师认可、钦佩;近3年来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的学术论著(或编写过国家和地方课程教材)或在市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或教育领域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对实际工作有较高指导作用。
要对论文论著进行学术性审查,习题集、练习册等教辅资料,随笔、散文、短评等文学作品,简单的知识点介绍、习题解答类文章等,均不属于论文论著范围。
四、推荐及评审办法
县特级教师推荐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单位)推荐、专家评委会评审的办法进行。
各学校(单位)按照县里统一规定的推荐条件要求,制定具体推荐方案,经学校(单位)全体教师(人员)85%及以上赞成率通过后,本着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产生人选,并在学校(单位)内公告栏、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学校(单位)推荐人选报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前置审核后,再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推荐,确定人选,在县教育局网站上
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县特级教师报县政府审批。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县特级教师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昌乐县特级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1,内容正反面打印);
2、本人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的教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和获奖证书各5件(原件,请按重要性排序);
4、县级以上优质课或公开课证书3件(原件);
5、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证书3件(原件);
6、班主任工作经历证明;
7、本人述职报告1份(3000字以内,同时报电子版)。
各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报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报告和《昌乐县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请于于7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clrsk@。
申报市特级教师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潍坊市特级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内容正反面打印)。
校、园长(含副职)申报,须同时提交《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2、本人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能够体现本人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的教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和获奖证书各5件(原件,请按重要性排序);
4、县级以上优质课或公开课证书3件(原件);
5、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学能手证书3件(原件);
6、班主任工作经历及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证明;
7、近3个学期师德考核等次和近三年学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8、所在学校近3个学期办学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证明;
9、其他证明符合市特级教师条件的实证材料。
10、本人述职报告(典型事迹)1份(3000字以内,同时报电子版)。
各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报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报告和《潍坊市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各一式两份。
以上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与推荐县特级教师相同。
山东省昌乐二中
201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