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8―2010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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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08]33号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08]33号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二○○八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08]3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现将《二○○八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2008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2008年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污染减排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业务素质,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全省环境安全。

(一)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积极开展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化工、造纸、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环保后督察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五个一批”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即挂牌督办一批,上收一批环保监管权,向有关部门通报一批违法企业,行政监察部门处理一批环境违纪人员,媒体曝光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好环境执法偏软、查处不到位等问题。

(二)着力推进排污收费新制度的实施。

统一使用全省配发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申报登记,并按时报送信息;严格执行《湖北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0号),建立规范的排污核定、收费公示、信息通报和检查考核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排污费稽查,以此规范和促进排污费征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4.09.10•【文号】高检发[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09.1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高检发[2004]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已经第十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七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00四年九月十日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一)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

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注意发挥人才在检察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颁布实施以后,检察人才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推进人才工作的改革,克服阻碍人才成长的不利因素,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管人才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措施,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使大批有知识、能力强、业绩好的优秀检察人才脱颖而出。

目前,检察机关的人才总量稳步增长,素质结构不断改善,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检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现状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两转两抓”活动工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两转两抓”活动工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两转两抓”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法规类别】检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检发办字[2014]1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14.02.25【实施日期】2014.0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北省检察机关“两转两抓”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鄂检发办字〔2014〕1号)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领导指示要求,现将《湖北省检察机关“两转两抓”活动工作总结》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两转两抓”活动整改提高的后续工作,做到思想不疲、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切实巩固和运用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附:湖北省检察机关“两转两抓”活动工作总结湖北省人民检察院2014年2月25日湖北省检察机关“两转两抓”活动工作总结按照“十三检”会议的部署安排,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转变执法观念、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检察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活动(以下简称“两转两抓”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现将活动总结如下:一、“两转两抓”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2013年1月“两转两抓”活动启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传达省“十三检”会议精神和省院“两转两抓”活动实施意见,坚持全省统一部署,各地结合实际推进,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强化工作措施,活动开展有序、成效显著。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省院注重加强领导和组织实施。

专题召开党组会,反复斟酌活动的开展方式和工作要求,成立了以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在全省检察机关“学创”活动暨推进“两转两抓”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敬大力检察长深刻阐述了开展“两转两抓”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和分析前一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任务。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2010年度年鉴工作先进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2010年度年鉴工作先进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2010年度年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建文[2010]164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0.09.03
【实施日期】2010.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2010年度年鉴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
(鄂建文[2010]16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湖北建设年鉴》自2008年创刊以来,在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下,广大年鉴工作者坚持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奋力作为,为编纂《湖北建设年鉴》付出了艰辛努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经研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0个先进单位和谈华初等16个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广大年鉴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年鉴工作,充分发挥年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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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湖北省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2008年工作报告——2008年1月25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代省长李鸿忠各位代表:本届省政府2003年1月就职,任期即将结束。

现在,我代表本届省政府,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对今后五年及今年的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过去五年,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发展最好最快、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

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团结拼搏,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机遇,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加快、结构改善、效益提高、活力和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对外开放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初步核算,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9150亿元,比2002年增长77.2%,年均增长12.1%;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 5万元,比2002年增加8000元以上,提前两年实现了11950元的预期目标;财政总收入1115亿元,比2002年增长1.56倍,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90亿元,扣除农业税等因素比2002年增长1.78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85元,比2002年增加4696元,年均增长11.1%;农民人均纯收入3997元,比2002年增加1553元,年均增长10.3%。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全面超额完成。

──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面貌发生深刻变化。

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全省用于“三农”的财政支出累计达到384亿元,其中2007年比2002年增长2.19倍。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粮食生产从2004年开始扭转下滑局面,连续4年增产,2007年达到2287万吨,比2002年增产240万吨。

湖北省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湖北省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湖北省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1月26日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省长李鸿忠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我们逆势奋进、经受严峻考验的一年。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同心协力,迎难而上,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全省经济呈现平稳回升、蓄势上行的良好局面,增长基础进一步巩固,积极因素进一步累积,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初步统计,全年生产总值12831.5亿元,增长13.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742.2亿元,增长2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211.8亿元,增长4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28.4亿元,增长19.0%;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14.8亿元,增长14.7%,税收收入比重为75.6%;出口总额99.8亿美元,下降14.8%;实际利用外商投资46.9亿美元,增长13.9%;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7元,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5035.3元,增长8.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8.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0.4个百分点。

除外贸出口外,本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已完成。

这些成就标志着我们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标志着我们在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中迈出了坚实步伐,为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谋划“十二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我们坚持应急与谋远结合,做了以下主要工作:(一)始终把坚定发展信心作为应对危机的动力之源。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

湖北省环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08.10.27•【字号】鄂环发[2008]52号•【施行日期】2008.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湖北省环保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鄂环发[2008]52号)各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开展,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加强我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拟对我省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和2008年省级挂牌督办企业整治情况及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情况组织进行交叉抽查和督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国家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对基层政府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的集中整治等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多形式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政府落实各项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拟对以下企业进行抽查:1.存在问题的城市污水处理厂2.存在问题的垃圾填埋场3.三峡库区和丹江口库区污染企业4.未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的国控企业5.2008年省级挂牌督办企业二、检查内容1.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地方政府专项整治情况(1)查清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

建立环境监管档案,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

实施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量、水质和污泥处置的动态管理。

(2)对县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至今不能正常运行的,要由上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综合整治,限期解决;对建成一年以上运行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60%,造成污水直排外环境的,要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批评。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检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检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检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07.01.05•【字号】鄂检发[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1.05•【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我省检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检发[2007]2号)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我省检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院检察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把贯彻落实好《方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抓好。

要组织广大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深化检察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紧迫感。

对于检察改革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院检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二○○七年一月五日关于深化我省检察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2007年1月5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总结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的规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现对深化我省检察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确定了未来一段时期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了深化检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我省检察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适应形势发展,进一步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客观需要。

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部署,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各项检察改革任务抓紧抓好,力争各项检察改革在近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检察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不断深化改革,重点解决当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努力做到检察体制更加合理,检察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检察工作保障更加有力,检察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全面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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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8―2010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检察机关【发文字号】鄂检发[2008]25号【发布部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日期】2008.06.10【实施日期】2008.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2008-2010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鄂检发[2008]25号)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现将《2008-2010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项目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级院根据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科技强检”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推进科技强检项目建设规划的落实。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二○○八年六月十日2008-2010年湖北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项目建设规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立足促进检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高检院、省院党组关于科技强检的部署和要求,以“有利于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有利于提高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水平,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为宗旨,以解决检察办案、法律监督和检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为检察科技的主要任务,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科技装备切实运用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观念更新、机制创新和资源合理配置,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在推进科技强检实际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原则: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检察机关工作需求、发展需要和经费保障实际,全省科技强检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

按照各级院所处的不同地域、经济发展状况和科技基础实际,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建立以省院为中心,武汉、宜昌、襄樊市院为副中心,其他市级院为重点,基层院为基础的全省检察科技格局,分层建设,合理配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按照省、市、县级院不同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由易到难、以点带面,分项分步实施,循序渐进。

2、突出重点,兼顾整体。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科技发展的重要趋势,是我国加快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检察机关要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重点,同时根据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加大侦查技术、检察技术、管理科学等的建设和应用,进一步加快科技强检步伐。

3、应用主导,效能优先。

以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检察科技在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各方面的应用,以应用促发展,以应用促建设,建用并举,增强实效。

在推进检察科技的建设和应用中,要始终坚持以提高效能为前提,以提高质量为根本,以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充分调动每个干警参与科技强检活动的积极性,使科技强检的应用体现在全系统,特别是办案工作第一线,惠及每个单位和干警。

4、政策支助,提高绩效。

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争取政策,协调解决好科技强检资金保障。

各级院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将国家政法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强检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将科技强检建设纳入当地发展计划,保证科技强检资金足额到位。

在科技强检建设中,还要注意既保证着眼长远,具有前瞻性,又立足当前工作实际和科技现状,防止不切实际,造成浪费;既保证发挥一切积极因素,尽力而为,又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经费保障实际,量力而行,避免贪大求洋,脱离实际,确保科技强检建设资金能够发挥最大效益,用有限的资金解决更多的问题。

5、自主研发,借助外力。

检察科技工作中要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队伍,开展自主研发,保持检察科技的生命力,创出特色。

同时,又要借助社会高科技力量和资源,为我所用,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科技研究成果,与世界科技发展同步。

三、总体目标和任务(一)总体目标全省科技强检工作的总体目标为:在国家和高检院的科技发展战略总体格局下,结合我省检察工作实际,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项目设施为平台,以政策支撑为动力,以资金保障为基础,以“建、管、用”为途径,以战斗力提升为目标,全面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执法办案、综合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等各项检察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装备精良、技术先进、应用全面、素质优良、管理科学、创新突出、保障有力的全省检察科技体系。

把科技强检的战略充分体现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促进我省检察机关的战斗力和执法水平普遍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实现办案现代化、办公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决策科学化,检察科技工作达到中部领先,力争跨入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二)建设任务全面、高层次地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建立以省院为龙头、各市州分院为重点、基层院为基础的全省检察科技管理体系。

科技强检项目建设省院为龙头,规划、领导和协调全省检察科技工作,面向全省检察机关提供服务,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项目为突破口,全面建立支撑全省检察业务、办公、管理和检务保障的科技平台;市州分院为重点,全面建成基础科技项目,并根据整体布局和区域优势布置重点高精尖项目;县市区院为基础,完成必须的基础项目,并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相关突出项目建设。

为了实现我省科技强检工作的总体目标,根据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重点完成以下项目任务:1、检察业务科技建设应用检察科技提升检察业务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和公正执法水平,增加侦查办案手段的科技含量,增强发现、收集、提取、固定、鉴别、审查证据的能力和突破疑难案件的能力。

(1)完善配齐检察业务专用基本装备。

加大对现代化办案设备的资金投入,大力推广具有时代发展特点,能够满足我省检察机关工作需要,与先进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技术、通讯技术和检验鉴定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先进科技装备的配备和应用,加速实现办案现代化。

(2)建设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侦查指挥中心和办案区。

完善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发挥同步录音录像监控对证据的固定与展示作用,加强对讯问、预审等办案活动的规范与监督,逐步实现讯问、监控和指挥一体化;实现省院、市州分院、基层院三级侦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形成职务犯罪侦查指挥网络。

(3)大力推进侦查装备和侦查技术的应用。

普及使用侦查取证专用装备和侦查技术、数码技术进行证据的发现、提取、固定,加强对侦查中获取证据资料的编辑、分析和演示能力。

(4)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建立案件线索管理和案件情报分析系统;开发应用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和社会公共管理信息的共享查询系统;建立网络和终端侦查职务犯罪应用系统,开展网上侦查、网上取证;推行网上侦查指挥、案件讨论、请示汇报等应用;实现讯问、询问笔录和证据资料的数字化录入,建立电子卷宗。

(5)大力推进交通通讯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配备通讯设备,应用现代化通讯技术,保持各级院、办案部门、办案人员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建立远程移动的异地实时侦查指挥系统;跟踪科技的最新发展,及时应用3G通信技术、手机信号定位技术、GPS卫星定位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增强侦查办案能力;配备必须的业务专用车辆,建成完善的办案交通保障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6)大力推进检察技术在侦查中的应用。

职务犯罪侦查和其他办案工作中,充分利用法医检验、文件检验、痕迹检验、司法会计检验、电子证据检验、视听技术等检察技术手段进行现场勘查,发现、提取、固定、鉴别证据,为侦查提供方向和依据;逐步加强自侦和其他业务办案中心理测试等新技术手段的运用,辅助侦查,辨析和补强证据,为突破案件提供技术支撑。

(7)深化信息技术在业务办案中的应用。

开发应用全省统一的检察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检察业务网上办案和上下级检察院之间业务工作信息网上流转、交换和共享;开发应用图文数据传输和视频交流平台,实现各级院之间的网上案件指导、案件讨论;开发应用数字化检委会系统;通过业务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办案活动的动态管理、跟踪监督、质量评估和预警,逐步实现案件的网上全流程管理。

(8)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应用系统。

在广泛实现办公、办案等业务软件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建立检察业务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数据挖掘和信息分析,为领导决策、办理案件提供科学依据。

(9)促进信息技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的应用。

建设检察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信息系统联网平台,开展司法和执法信息交换与共享应用,实现检察业务工作与其他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动态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督能力;建立与监管场所信息系统联网的监所检察监督平台,实现对监管场所的实时动态监督。

(10)促进检察技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的应用。

加强运用检察技术对诉讼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等检察办案环节中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力度,将检察技术的文证审查纳入检察业务办案流程。

(11)大力推行多媒体出庭示证系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多媒体听证系统、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等专项应用。

(12)建立业务办案辅助支持系统。

组建信息资料查询和检务咨询台;推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查询应用,为办案人员查询提供快捷的方式。

2、检验鉴定科技建设(13)建立完整的检察技术体系。

整合鉴定技术资源,以省院为中心,市州分院为主体设立鉴定机构,开展法医检验、物证检验、司法会计检验和视听技术等业务门类的检验鉴定;逐步进行心理测试、电子证据技术和声像资料检验等新技术门类的研究与应用,达到技术门类齐全、水平先进、鉴定权威;加速建设重点鉴定门类的检测实验室,力争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

(14)完善配齐鉴定技术门类所需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检察技术装备水平,提升检验鉴定能力;开展检察技术工作和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相结合的研究,更好地依托检察网络平台,将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到检察技术检验鉴定、文证审查、技术协助等工作中,不断提高检察技术工作的高科技含量和效率质量。

(15)深化检察技术在业务办案中的应用。

根据检察业务办案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和扩展传统物证技术检验鉴定项目,加大检验鉴定和技术协助等检察技术手段在各项业务办案中的实际运用力度,强化检察技术的作用。

3、综合办公科技建设应用科技手段提高检察机关综合部门工作的效率质量,提升检察办公的现代化水平,增强队伍管理效能,实现管理科学化。

(16)完善配齐办公通用装备。

加大对现代化办公设备的资金投入,大力推广具有时代发展特点,能够满足我省检察机关工作需要,与先进计算机技术、信息管理技术、通讯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先进科技装备的配备和应用,加速实现办公自动化。

(17)提高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使用效率。

整合办公自动化设备,建立文印中心或调配中心,进行综合管理,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率,节约资源和办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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