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银行与中国式金融创新
中美“影子银行”风险与监管辨析

代理”问题 。评级机构的利益和业务模式
限制 了其 独立 性和 公 正性 ,而 不用 承 担评
级偏差造成的相应代价又降低了评级行业
的规 范性 。第 四 ,场 外市 场交 易 的信息 不
积。影子银行体系的f 不对称问题存在多 息 个方面,且随着运作环节增多,信息不对称 程度加深,风险隐蔽程度越来越高 ,最终 导致风险的蔓延和累积。主要表现在 :第
一
银行不需要持有 贷款 至到期, 而是可把 利率风险及信用风险等转移 出去 , 也无
需 履 行 贷 后 管 理 职 责 。这 自然 会 激励 贷 款 人 盲 目信 贷 扩 张 的 行 为 , 有 大 量 不 良
个 自我强化的资产价格下跌循环 ,放大风 险进而造成系统的极度脆弱 ,最终在无外 力拯救的状态下导致整个系统的坍塌。 5 、脱离实体经济——泡沫化风 险。
影子银行体系设 计出的众多衍生 品和交易方
2 、期限错配—— 流动性风 险。影子 银行体系尤其是结构化投资载体 ( I s V)
迫转 表” 。
企业用银行贷款在民间借贷市场放贷;三 是部分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参与其中而给银 行带来潜在的声誉风险 ,四是部分银行资 金或明或暗地 流入民间借贷市场。银行资 金的参与进一步拉长了资金链条,一旦 出
现偿付 危 机 ,银行 势必受 到冲 击 。
为 了出售 ,道德 风险小 ;二是转移链条 短 ,信息不对称情况轻;三是通常选作信
托 贷款 项 目的为 银行 相对 高等 级贷 款 ,信
用风险本身就低。 ()监管风险。目前商业银行在货币 2 政策偏紧时会面I 临信贷额度管制、贷存比考
影子银行体系与金融监管改革

D 们建立起信用关系,由影子银行联系起来的资金的融资 形成不 同级别的C O再批 发卖给承销 的投资者,而传
者包括住房贷款 的借款者、需要通过证券化获得资金的 统的银行信贷模式是信贷机构一对~地发放信贷给借
企业等,投资者包括共同基金 、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款人 。由于在影子银行体系中,利用分档技术形成不
第l 2卷 第 5 期 21 年 1 00 0月
衡水 学 院学 报
J r a ng hu ou n l He s iUni r iy of ve st
VO1 2. .1 NO.5 0c . t 201 0
影子银行体系与金融监管改革
闫 超 ,赵 毓 芙
(. 1 河北大学 金融系 ,河北 保定 0 1 0 :2保 定市交通局 材料设备供应 处,河北 保 定 0 10 ) 70 2 . 7 0 0
的一种体系。与传统的银行体系相比,影子银行体系的 精确 的风险评估 。影子银行体系在传统银行体系的背
信贷关系更为隐蔽 ,它的信贷关系被 隐藏在了证券化之 后,实质上也发挥着发放信贷调节资金余缺 的功能, 中,而且影子银行没有传统银行体系的组织机构【,这 它也是一种信贷扩张 的方式 。不 同于传统银行 的零售 l j
又使它的存在不是那么明显,更像是躲在传统银行体系 贷款经 营模式 ,影子银行体系首先要能够创造 出 自己
后面的一个 “ 影子”,但是影子银行体系 的存在对整个 能够经营 的产 品,它需要传统银行为其提供基础 资产
信用体系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 来进行证券化 ,创造 出证券化产品然后再批发给投资
高杠杆率 ,引发 高风 险。传 统的银行体系 由于有 会抵 消一部分货 币政策 的效力 ;其 次,影子银行体系
中美两国影子银行系统比较与建议

模 式 。 即政 府 制定 专 门的监 管 美 两 国影 子 银 行 跟商 业 银 行 的 影 子银行 体系监管 评述提 出 : 监
法 律 , 设 立 全 国性 的 监 管 机 类 似度不 同 。美 国的投资 银行 、 管 评 述 主 张赋 予 融 资渠 道 狭 窄 并 构 。二是 监 管 机构 设 置 状况 类 对 冲 基金 等 非 银行 金 融 机 构所 银 行特许 专营权 , 门从 事投 资 专 似 。美 国监 管 机构 包 括 美 国 国 发 挥 的融 资 中介作 用 跟 一 般 意 银 行业务 ; 监管评 述提 出通过对 会和证券 交易 委员会 , 日常 监管 义上 的银行极 为类 似 , 只是 监管 融 资 渠道 狭 窄 银行 开 放 中 央银
( ) 一 中美 两 国影 子 银行 体 律来 规范投 资银行 ; 而我 国只有 大 部 分来 自股 票 承销 发 行 以及 系 的共 同点 。一是 监 管 模式 类 《 券法》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证 和《 ,
似 。我 国对 投 资银 行 的监 管模 还 需 要 出 台相 关 的法 律 来 填补 美 国投行 。 四是 中美 两 国影子
量 的金融 风险 , 终 引发 全球金 理 办法》 最 。 占 1%左右 , 0 且收 益与金 融衍 生
融 危 机 。本 文 比较 了 中美 两 国
( ) 二 中美 两 国影 子 银 行 体 品有着 紧密的联 系。20 年 , 0 7 只
的影 子银行 体系 , 出了强化我 系 的不 同点 。一是 中美 两 国监 有 高盛 的杠 杆 率 ( 提 总负 债/ 资 净
田静 冯立 我国影子银行发展业务模式与风险探究

一、引言2007年影子银行的概念在美国被正式提出,意指开展银行业务的非银行机构,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影子银行的监管不足被推定为此次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影子银行业务以其高杠杆的经营方式及信用中介功能成为加剧金融波动,传递金融风险的“元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影子银行”具有特殊的主体构成与业务模式。
周小川(2011)认为我国的影子银行发展同发达国家不同,发达国家影子银行业务发展主要是通过非银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而我国影子银行业务则依托于商业银行而存在,实为“银行影子”。
我国影子银行的发展依赖于银行信用、从事银行业务、但同时又没接受严格的银行业监管(李文喆,2019),基于不同的时代背景、发展阶段及金融创新的活跃度,可以将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模式分为四大类:银信合作影子银行业务、银证合作影子银行业务、银行同业影子银行业务及其他通道类业务。
影子银行业务的不断创新与规模扩张是以银行规避监管,进行监管套利为背景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利用不同的业务模式通过资产出表,绕过金融监管从而变相进行一系列信贷投放活动。
影子银行在金融创新与监管博弈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各类产品不断涌现,并通过结构复杂、逐层嵌套的通道,将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等几乎所有金融机构联系在一起,使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遭遇巨大挑战。
不同的业务模式下隐藏着不同的风险,业务模式的不断演变也是一次次金融规制的结果,我国影子银行发展业务模式与风险探究田静 冯立(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财金所,天津市 300071;天津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天津市 300222)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增速放缓以及银行信贷资产不良率的攀升,商业银行的同业、理财、委托投资等影子银行业务规模迅速扩大,积聚了较大风险。
而我国影子银行业务发展的“银行中心”特征明显,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其在信用创造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表明影子银行一旦发生风险,往往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影子银行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及国内现状研究

1 0 0 2 0 1 3 年第 3 期
总第 2 2 5 期
对外馈贸
8 %, 这就要 求银 行持 有 的资产 风险越 高 , 所对应 的资本
金 比例 也就越高 , 其 目的是限制商业银行过 度 冒险 , 保 护
满足对资本充足率 的要求 , 开 始大量的资产 证券化 , 将业
务转变为表外业 务。在典 型的证 券化 过程 中, 银行 以某
金组织在 同年 1 0月 的全 球金 融稳 定报告 中也 有 相似 的
概念提 出。2 0 1 0年 9月 2日, 美联储 主席 伯南 克 在 国会 作证 时将 影子 银行 定 义为 : “ 除接 受 监管 的存 款 机 构 以 外, 充当储蓄转投 资中介的金融机构” 。
作为新 兴的概念 , 影子银行有三个主要 的基本 特征 : 首先 , 影子银行有 着商业银行的大部分基本 功能 , 如期 限
统市场 获得 足够 的资本 , 于是 开始寻找其他融 资途 径 , 如 商业票 据 、 欧洲债券 以及 垃圾 债券。在这个 时期 , 虽然 商 业银行 和保 险公 司仍然 占据美 国金融 市场 的主导 地位 , 但是影 子银行得 到 了很大 的发展 。8 0 —9 O年代 , 资产 证
联储 年度会议上提 出。2 0 0 8年 , 纽约联 邦储备 银行 行 长 盖特 纳提 出了与 此类 似的 概念 : 平行 银行 。国 际货 币基
储户利益 , 维持金 融体 系稳 定 。在 美 国严 苛 的监 管体 系 下, 商业银行需要严格 执行 《 巴塞 尔协议 》 中的资本充 足 率条款 。但 是 , 《 巴塞 尔协 议》 虽 然 可 以控 制 风险 敞 口, 却相对增 加了传统商业 银 行 的经营成 本 , 使得传 统商业
影子银行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是 主要针 对大型企 业贷款 ,而经常 以中小企业贷款成本 监管借款人的经营活动以及资金偿债能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保贷款的按
监控成 本高 ,不愿意对 中小企业贷款 。据统计我 国还有 期足额偿还 ,这样可 以避免借款人逃债甚至更严重 的问题 6 0 0 万户的中小企业处于融 资难的困境 中 ,这与其对 国家 发生。借款人与贷款人保持频繁 的接触 ,从而解决 了借贷 做 出的贡献显然是不相称 的。中小企业 由于其注册 资金 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第二 ,减少交易成本 ,即交易成
一
个企业兴旺发达 的不竭动力 ,创新 为石 油企业 注入 了 业 文 化建 设 ,充 分 调 动 各 方 面 的积 极 性 ,进 一 步 发 挥 基
一 线 ” 作 用 ,促 进 石 油 企 业 的改 革 、 发 展 和 稳 定 。 勃勃生机和 巨大动力 。改革开放 以来 ,石油企业 文化建 层 “
券
资料 来 源 : 中 国 产 业 竞 争情 报 网
从表 中数据 可以了解到我国 中小企业融资 主要依靠 的是企业所有者 投资以及 日常经营累积进行融 资 ,外 部 融 资量相 对较少。银行类融资近年来有所增长 ,但 涨幅
业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
一
、
我 国 中小企 业 融 资现 状
少 ,规 模较小 ,管理模式落后等诸多原 因,融资难 已经 本优势 。影子银行工作方式灵活 ,对企业贷款要求 的担保
成 为制 约其 继 续 发展 壮 大 的一 个 关键 性 问题 。
条件相对较宽松 ,有时还可 以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制
影子银行对我国金融稳定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游离于传统银行体系之外 的信用中介组织和信用中介业务 , 其期限/ 流动性转换 、 有缺陷的信用风险转移和杠
杆 化特 征增 加 了系 统性 金融 风 险和监 管套 利风 险 。狭义 的“ 影 子银 行 ” 定义 为 “ 在 正规 银行 体 系 之外 运 行 的 ,
包括实体和业务活动在 内的信用 中介 体系” , 是指可 能引起 系统性 风险和监 管套利 的非银行 信用 中介机 构 ] 。根据 已有文献可 以把影子银行分为以下 四类 : ( 1 ) 非银行金融机构 , 如信托投资公 司、 金融租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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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稿 日期 : 2 0 1 3—1 0一 O 8
作者简介 : 刘太琳 , 男, 山东济南人 , 博士 , 山东财 经大学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教授 , 研究 方向 : 数量经 济与模型 ; 董 中印, 男, 山东菏泽人 , 山东财经大学数学与数量 经济 学院 , 研究方 向
引 言
在 经 济全球 化 的今 天 , 伴 随着 证 券产 品 的发展 和金 融衍 生 品 的不 断创 新 , 影 子 银行 在 近些 年来 得 到 了迅 速发展 , 规 模 出现 了爆炸 式 的增 长 。金融稳 定 委员会 ( F S B) 的研 究显 示 , 截至 2 0 1 2年 年底 全 球影 子 银 行规 模
小额贷款公司等 ; ( 2 ) 传统银行的套利活动( 包括部分表外业务) , 如银信合作、 信托贷款以及证券化等 ; ( 3 ) 民
间借 贷 , 如地 下钱 庄等 ; ( 4 ) 其 他 金融 创新 , 如私 募基 金 、 投资 银行 等 。
近期我国多家银行和信托投资公 司爆出理财产品方面的问题 , 关于影子银行的风险问题再次被推向舆论
理性看待中国的影子银行

国 内 学 术 界 乃 至 监 管 机 构 对 中 国 影 子 银 行 体 系 的定 义 和 范 围存 在 不 同 的理 解 和认 识 。 国 内 著 名 学 者 易 宪 容 将 中 国影 子 银 行 体 系定 义 为 一 种 “ 信 贷融资体 系” , 通 过银行贷款证券化 , 从 证 券 市 场 获 得信 贷 资 金 、 实 现 信 贷 扩 张 ,把 传 统 银 行 信 贷 关 系 演 变 为 隐 藏 在 证 券 化 中 的 信 贷 关 系 ,“ 这 种 信 贷 关 系看 上 去 像 传 统 银 行 但 仅 行 使 传 统 银 行 的 功 能 而 没 有 传 统 银 行 的组 织 机 构” 。文 维虎 等 ( 2 0 1 0)认 为 影 子 银 行 体 系 不 仅 包 括 无 银 行 之 名 而 有 银 行 或 类 似 银 行 功 能 之 实 的机 构 ,还
中圈分类号 :F 8 3 2 . 1 文献标识号 :A 文章编号:1 0 0 7 - 9 0 4 1 - 2 0 1 3 ( 0 6 ) 一 0 0 4 1 — 0 5
一
、
关 于 中 国 影 子 银 行 体 系 定 义 的 争论 “ 影 子 银 行 ” 的
构 ( 秦 岭 ,2 0 0 9;何 德 旭 、郑 联 盛 ,2 0 0 9;徐 橙 、周
基 于 影 子 银 行 体 系 的 创 新 性 以及 对 传 统 银 行 信 贷 供 给 模 式 的替 代 功 能 ,笔 者 认 为 ,影 子 银 行 体 系应 定 义为传统银行信贷 融资模式之外 的一种具有金融创新 特 征 ,并 替 代 银 行 信 贷 融 资 功 能 的金 融 体 系 ; 同 时 , 由于 狭 义 说 无 法 反 映 中 国影 子 银 行 体 系 的全 貌 ,也 不 能 深 刻 揭 示 影 子 银 行 体 系 的风 险 ,故 本 文 采 用 广 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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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 Banking and Chinese Financial Innovation影子银行与中国式金融创新■王婕王雅娟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Paul McCully)在2007年提出,他定义影子银行为游离于传统商业银行体系之外的、从事与银行类似的金融活动却不受监管或几乎不受监管的金融实体与金融活动。
影子银行被提出后,因为其在金融危机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而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吸引了世界金融监管部门和学术界的目光。
与此同时,中国金融业中以银行理财、信托计划、民间金融等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业务自2009年也迎来了发展高潮。
受此影响,新增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快速从2009年的75.7%下降到2012年的57.9%。
一时间引起国内外同业及媒体对中国影子银行快速膨胀的激烈讨论,国外众多金融机构甚至以此为由唱衰中国。
然而,中国的金融创新业务是否就一定等同于国外金融机构所指的影子银行呢?这是我们需要搞清楚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有的放矢地探究其背后的影响、机遇和挑战。
影子银行的界定及特点何谓影子银行由于各国金融发展阶段、市场结构、监管环境等的不同,对影子银行的界定还未统一。
国际上比较权威的是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研究报告《影子银行:范围界定》中的解释。
该报告将影子银行界定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广义的定义,即游离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具有信用中介职能的金融实体和活动。
另一个是狭义定义,在广义定义的基础上,狭义影子银行体系还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通过期限或流动性转换、不完善的信用风险转移和高杠杆等方式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进行监管套利,损害金融监管有效性。
影子银行的特点综合来看,影子银行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一是不受监管或仅受弱监管,与传统银行业受到资本充足率、存款准备金等限制不同,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套利规避或减小监管成本。
二是杠杆率高,利用财务杠杆举债经营,以少量的资金撬动大额的资金。
三是期限错配,大多通过短期融资获取资金,投资于证券化、期限较长的资产或项目。
四是不透明性,产品设计一般较为复杂,隐含的信用担保链条较长,存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难以披露、难以监管等问题。
影子银行与中国式金融创新根据业务特征和所受监管强度的不同,本文将银行理财、小额贷款公司、银信合作、银证合作等当前市场上热议的主要非传统银行业务划分为地下金融、中国式影子银行和创新型银行业务三个层面(见表1)。
我们将这三个层面非传统银行业务统称为“中国式金融创新”。
在“中国式金融创新”的三个层面中,以民间借贷等为代表的地下层面和第二层面中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等部分经营实体或业务确实存在监管不足、透明度低、期限错配和杠杆率较高等问题,具备较明显的影子银行特征。
而以理财为代表的第三层面则不应划入影子银行。
一是因为这些业务或受到严格监管,或受到一定程度监管;二是因为它们中大部分的资金投向并未溢出国家金融统计和监管范围;三是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主要品种较少使用杠杆操作,风险程度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中国式金融创新”的第一和第二层面是我国影子银行存在的主要领域,而第三个层面明显不属于影子银行范畴。
表1 中国式金融创新的三个层次中国式金融创新的发展现状中国式金融创新发展的宏观背景是近几年中国货币信用供应的相对收缩,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速,是金融机构应对监管强化、竞争加剧的战略选择。
2009年以来,中国式金融创新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虽然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会滋生出新的风险,但不可否认它们的存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的金融深化。
基于前述三个层次的中国式金融创新类别划分,我们估测了截至2012年底三个层次金融创新的主要业务类别的体量,并剔除主要的重复计算项目后,加总求得中国式金融创新的大体规模约为24.67万亿元,其中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规模大约为6.63万亿元。
地下层面和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规模大约为6.1万亿元。
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3.38万亿元。
2011年和2012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1%,假设民间融资总量的增速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期贷款增速基本一致,则2012年末上述两个层面的资产规模大约为6.1万亿元(不包括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
创业投资与私募股权基金(VC和PE)已投资存量约5300亿元人民币。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的统计,2001—2012年中国VC和PE的投资交易额累计达1438亿美元。
目前中国VC/PE的平均投资年限大约为3年,以此估算,2012年末国内VC/PE的存量投资规模大约为5300亿元。
截至2012年底,中国的VC/PE 市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数量已达到7511家,披露可投资总额共计8073.36亿美元。
非保本类银行理财规模大致为4.7万亿元。
银行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两大类,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属银行自营业务,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此处不予考虑,而只计算占理财产品总量约70%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截至2012年末,银行存续理财产品3.1万只,资金余额6.7万亿元。
照此估算,2012年末我国非保本类银行理财资金规模约为4.7万亿元。
委托贷款余额约为5.75万亿元。
2002~2012年新增委托贷款的总额共计为5.75万亿元。
由于无法获得委托贷款的直接存量数据,本文借助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比与委托贷款较为接近的外币贷款数据来大致估算委托贷款的存量情况。
2012年年末,金融机构外币贷款余额为6836亿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42968亿元。
而2002~2012年累计新增外币贷款总额为42077亿元。
也就是说,当前外币贷款余额与过去十年新增总量基本一致。
所以,我们认为2012年末的委托贷款余额也应与其过去十年的新增总量基本一致,即大约为5.75万亿元。
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总量约为1万亿元。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一年,所以2012年以前的银行承兑汇票都已到期。
即使考虑到2012年仍存在一定规模的影子票据,社会融资总量中所覆盖的当年新增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也基本可以反映银行承兑汇票所创造的信贷规模,即截至2012年末,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总量大致为1万亿元。
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约为7.47万亿元,扣除掉与银行理财重复计算部分大约为6.02万亿元。
2012年底,信托行业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和实现利润分别为7.47万亿元和441.4亿元,分别比2011年底增加了55.30%和47.84%。
由于信托计划是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投向之一,在计算金融创新总体规模时需要剔除掉银行理财与信托计划重合的部分。
根据央行数据,2012年6月底,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中信托计划所占比例约为29%,假设该占比在此后6个月保持不变,那么2012年底时二者重合的资产规模约为1.45万亿元,则剔除重合后的资产管理规模约为6.02万亿元。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共计1.89万亿元,扣除掉与银行理财的重叠部分后,余额约为567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2年末,证券公司全行业受托管理的资金本金总额达到1.89万亿元,较2011年同比增长671%。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可分为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三类,其中以银证合作形式的定向资产管理约占证券公司资管总规模的七成左右。
这部分也会在银行理财产品统计中有所体现,扣除掉此类重复计算后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余额大致为5670亿元。
截至2012年底,中国式金融创新业务的总体规模大约为24.67万亿元。
上述业务类别虽然没有涵盖中国式金融创新的全部内容,但应该占据了绝对主体地位,加之计算中我们仅剔除了最主要的重复计算部分,其他一些难以辨识的重复计算并未予考虑。
因此,我们认为24.67万亿元应该是目前中国式金融创新的上限存量规模,其中具有一定影子银行特征的第一和第二层面的规模大约为 6.63万亿元(见表2)。
表2 中国式金融创新总体规模(单位:万亿元人民币)中国式金融创新总规模24.67中国式金融创新的监管现状由于中国目前实施的仍然是分业监管模式,除了地下钱庄等非法存在以外,前述三个层次业务根据所受监管不同,大致可划分为五类:其一,受银监会监管的银行业务,如银行理财、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二,受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比如信托、财务公司等;其三,受其他监管机构监管的创新业务,比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等;其四,缺乏统一监管的类金融机构,如VC /PE、小额贷款公司等;其五,基本没有监管的网络金融,民间融资和集资行为等。
银行理财监管。
从2005年银行理财业务开展以来,监管部门一直陆续出台专门针对理财产品的监管性文件。
2005年发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2年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构成了银行理财业务的基本监管框架。
2013年3月25日,银监会又下发了“关于下发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8号文”),目标直指银行理财资金投向,全面规范了理财资金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过去八年中,针对理财业务不断创新发展,围绕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审查、投资管理等,以及存款监管套利、信贷监管套利、资产池模式等核心风险点,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近30项监管文件,已形成一套严格而动态发展的监管体系。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除传统商业银行之外,银监会还承担对其他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
这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以及消费金融公司等。
银监会对这些机构普遍采取了类银行的监管方式。
以信托公司为例,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和2007年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构成了信托行业的监管基础。
2010年颁布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了信托公司资本监管。
此外,对于其他五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银监会通过颁布实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已建立起一整套面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体系。
有关中国式金融创新的监管真空应引起高度重视。
影子银行引起国际金融界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即在于这些机构在缺乏监管下的风险不可控。
具体到中国式金融创新,我们认为最大的风险点埋藏于那些监管真空下的创新业务。
特别是在当前分业监管模式下,监管真空的存在为不同类别金融创新借助市场割裂从事监管套利提供了沃土,推动了风险隐藏和积累。
这里所说的监管真空主要指两方面,一是基本没有监管的创新业务,二是缺乏统一监管的创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