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解读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12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123号](https://img.taocdn.com/s3/m/a4fcf5f2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5a.png)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12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职能,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动态巡查。
各地要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巡查方案,明确巡查区域、频率、责任和考核办法,依法履行巡查监管职责。
坚持全面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在开展全面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开发区、园区、产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省道、国道两侧等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区域进行巡查。
推进建立乡(镇)、村国土资源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员制度,通过聘请监察专员、协管员、信息员、青年志愿者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网络体系。
建立健全巡查制止、报告、通报制度,国土资源部门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同时通报违法行为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完善12336等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受理工作,重点强化市、县(市、区)12336举报功能,有效拓宽基层信访举报渠道。
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巡查中的作用,逐步装备车载国土遥感巡查监测平台,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率。
二、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各地要对违法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原则,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要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05.28•【字号】冀建综财〔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监管局:《河北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5月28日河北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2024年,更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处理设备46台,现有79座设施全部按河北省新标准达标排放;年内新购PPB级燃气激光检测车10辆以上,实现地市全覆盖,基本具备与管网规模相适应的巡检水平和检测能力;更新改造供水、排水、供热等老旧管网461公里,安排实施项目304个。
按照《全省城乡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对已摸排的1835公里存量燃气老旧管网,力争2024年底确保2025年上半年完成更新改造任务并实现动态清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冀建城[2012]611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冀建城[2012]6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85b7457b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e2.png)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冀建城〔2012〕61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庄、张家口市园林局: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十佳公园”、“星级公园”评选等活动,我省在公园绿地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有了明显提升,但部分公园绿地仍存在卫生环境差、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公园绿地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为落实省政府领导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园绿地设施、加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服务,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公园绿地及各类设施管理进行集中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公园绿地设施建设各市要按照公园设计规范(CJJ48-93)合理配置公园绿地内各类设施(包括种类和数量)。
结合游人量增设供市民休憩的场所和设施,如遮雨厅廊、长凳等,园椅设置符合最小服务半径16m的要求。
按照间隔合理、与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的要求,在座椅和餐厅、小卖店等附近配置果皮箱等卫生设施。
按照服务半径不超过250m的要求设置无障碍厕所,小型公园绿地内设置厕所数量不少于1组,大于80亩的不少于2组。
继续完善公园绿地导游图、指示牌等标识系统,确保为游客提供清晰明了的游览景点和游览路线。
增设供市民进行健身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如硬质铺地、草坪及健身活动设施等。
精心修建观景平台、休憩小站、假山水池等,完善服务功能。
同时,增设公园文化设施,如石雕、木雕、文化专栏等,体现地域特色。
二、加强设施维护积极做好公园绿地各类设施维护工作。
导游牌、指路标、说明牌、科普宣传栏字迹清晰,无破损;果皮箱、座椅,健身器械等维护完好;构筑物墙面无脱落破损,无碍整体景观;定期对公园绿地内各类水体进行疏浚、清淤,清理水草、藻类等,保证水体清洁,水质不低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厕所指向牌、标牌等标识规范,水冲、盥洗、通风、照明设备完好;路灯、射灯等各种灯饰及喷灌、喷泉、花池、道牙等其他设施无破损失修且使用正常;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等。
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

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的意见
1、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
(一)积极引导京津冀六省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强对区域优势产
业的支持,挖掘和激发六省以内的消费空间,在全国推动转型升级,
实施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
(二)在深化产业结构调整的前提下,京津冀六省将创新、技术、资源、服务和市场有机融合,大力推动新能源、新技术、绿色发展等新
产业在京津冀六省的蓬勃发展,实现紧密联系、协同作用、深度融合、全方位发展。
(三)实施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大力支持新
兴产业的发展,抑制高污染产业的发展,推动高端制造业和实用服务
业发展,以提高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四)完善政策制度,鼓励企业创新技术,发展新产业,提供资金投资、税收优惠政策、技术支持、环境改造等政策,促进承接企业逐步
实现规范化发展。
(五)构建便捷管理体系,完善精准财税政策,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建立绿色供应链,建立创新孵化和产业承接体系,为京津冀六省的发
展提供强有力的承接支撑。
(六)发挥政府承担的责任,强化产业转移承接重点平台建设,加强
技术创新支持,完善新能源应用评估机制,完善环境监管,建立绩效
考核机制,推动六省制定和建立上市条件等向企业开放的支持政策,
给企业有效支持,营造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
京津冀协同发展:现状问题及方向

京津冀协同发展:现状问题及方向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中国政府近年来提出的一个区域发展战略,旨在通过加强三地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协同作用,提高整个区域的综合竞争力。
然而,目前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解决。
首先,经济协同程度有待提高。
京津冀三地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科技创新等方面存在差异,河北等地的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较落后。
在加强协同发展的同时,要加快推进河北等地的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其竞争力,让其与北京、天津等地形成协调发展的态势。
其次,环境污染问题亟需解决。
京津冀区域是全国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空气、水质等环境指标均处于严重污染状态,这对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
目前,各地正在加强环保治理,加强协同行动,共同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型经济模式,努力实现京津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交通和交通设施存在不足。
尽管京津冀三地被称为华北交通中心,但三地之间的交通瓶颈问题仍需解决,以便更好地实现协同发展。
另外,地铁、轻轨等现代交通设施在河北等地的普及率不高,这影响了当地的商业环境和发展潜力。
要加强对交通建设的投入,优化交通布局,形成良好的交通运营机制。
第四,社会服务平衡有待调整。
不同地区的社会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都存在差异,例如教育、医疗、社保等。
为了更好地实现协同发展,需进行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合作,并通过共享资源,实现三地之间的优势互补。
最后,文化交流和融合也需要加强。
京津冀三地有着不同的人文历史和文化传承,需要进行深度适应和融合,促进社会共识和共同发展。
这需要加强文化交流、教育交流、青年交流等各方面的合作。
总体来说,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问题和挑战依然存在,需要各级政府、企业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来解决。
未来,在逐步推进区域合作的过程中,需要加强沟通协调,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制度建设和规划设计,推动经济社会的并进。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冀政字〔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张政呈〔2023〕3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张家口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世界冰雪运动休闲胜地,发展成为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
到2035年,张家口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41.0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8.9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9.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9.24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7]2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7]2号](https://img.taocdn.com/s3/m/e154317a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ba.png)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7]2号2007年2月14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健全法律机制,完善责任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采用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体系。
新的指标体系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和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三项组成。
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改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家下达给我省的计划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当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留出一定的比例统一掌握,用于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和不可预见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其余指标下达各设区市和扩权县(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用地,优先保障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统筹考虑县域经济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需要。
改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办法。
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
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
二、适当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的项目建设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按项目进行调整。
城市建设、村庄建设及独立工矿区建设需要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集中连片调整。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主城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主城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05•【字号】保政发〔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主城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意见保政发〔2016〕28号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主城区土地出让工作,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一)强化土地储备管理,严格实行“净地”出让。
坚持市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主城区土地一级开发必须由市政府主导。
根据城市规划,凡用途为经营性土地,除列入市政府集中清理的违建项目外,全部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破产、改制、搬迁等企业和单位签订土地征收、转让协议。
市、区两级政府是土地征收工作的主体。
棚户区(城中村)项目由辖区政府(管委会)主导完成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工作。
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成本由市棚改办(城改办)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成本测算审核,其中,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提供原始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区政府(管委会)对审计结果无异议后,该结果作为出让地块的拆迁征收成本,分别由市土地储备中心、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收储。
市土地储备中心要按照土地收储相关政策和程序,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土地储备资金。
拟储备土地要做到“三清”、“三公示”、“一到位”,达到“净地”条件后,纳入土地储备库。
“三清”是土地收储补偿清、收储地块权属清、收储地块场地封闭平整清;“三公示”是公示收储地块编号、公示收储地块面积和位置、公示收储地块的规划用途;“一到位”是对收储地块管护到位,真正做到“净地”收储、“净地”出让。
对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www.19baogao.com
1
《关于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解读
国土资源部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七部门联合制定发出《关于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
意见》,要求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的原则,统筹北京市和河北省毗邻区域规划
建设管理,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其中,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并实行特殊保护,强化交界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严控增量建设用地规模、开展城镇
低效用地再开发,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囤地炒地等涉及国土资源的政策被重
申并强调部署。
《意见》从强化协作、加强规划、保护生态、严格管控等方面提出16条措施。
《意见》要求,北京市、河北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北京市通州区与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约2000平方公里区域,北京市大兴区与河北省
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涿州市约3000平方公里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坚
持“一盘棋”谋划,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定式,建立跨区域规划建设管控新机制,更加
突出绿色、宜居、人文、智慧发展,框定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严控新增
和扩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严防房地产过度开发,科学确定各县市区人口规模和城镇开
发边界。
就加强规划管理,《意见》提出,创新规划管理体制,三河、大厂、香河、广阳、固安、
永清和涿州等有关县(市、区)的总体规划及土地、城乡、环保等规划由河北省政府统筹编
制,并加强与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衔接,探索建立由京冀两省市政
府和相关部门参加的交界地区规划联合审查机制;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划定河湖保护线、
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明确
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开发边界,防止城镇“摊大饼”式扩张,严禁环首都围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www.19baogao.com
2
城式发展。
就大力保护生态环境,《意见》要求,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严格落
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推动零星耕地整合归并、提质改造;加
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责任,强化全面监测监管。建设环首都生态保护绿带,防止环首都城镇连绵发展,建设成
片森林,恢复连片湿地,为首都戴上“绿色项链”。拓展城乡绿色生态空间,改变城市建设
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推进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
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同时,完善跨区域生态环保联防联治机制。
在严格管控措施方面,《意见》明确,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强化交界地区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管控,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控增量建设用地规模;
统筹国土开发、保护和综合整治,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鼓励盘活用地存量,开
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加强动态监测与监管。
严控房地产开发建设,依据城乡规划确定的人口及用地规模,严控房地产开发总量;坚决摒
弃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发展方式,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
发以及在城镇、铁路公路干线和主要街道、滨水地区及城市边界地带建设高层住宅;强化房
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合理确定住房供地数量、布局和时序,增加住房供需矛盾紧张区域的
中小户型商品住房供应套数;交界地区县(市、区)及重点乡镇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超过
2.0。加强交界地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联动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在交界地区囤地炒地。
《意见》还就产业准入、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和建设保障水平等作出统筹安排,以
促进京冀交界地区融合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由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