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什么 (1)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

二、法的特征
(1)权威性 (2)强制性 (3)权义性 (4)普遍性 (5)事前性
三、法的作用
(一)法的社会作用 1、维护统治 2、维护公共事物 (二)法的规范作用
其表现: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指引、预测; 对合法行为的保护、奖励,对违法行为的谴责、 警戒、预防、制裁;对观念、品德的教育影响作 用。
第三节 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一、法律关系 (一)概念 法律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其他的法律概
念(如法、法律规范、法律行为、法律责任和法 律制裁等),大多都直接或间接地同此概念相关 联。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指引人们的社会行为、调 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复习思考题
1、法的概念、特征、调整对象和作用是 什么?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是什么? 3、用一个案例说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4、经济责任是独立的法律责任么?为什
么?
二、法的渊源和效力
(一)法的渊源 我国法律的渊源重要包括: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军事法 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基本的 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是其他法律渊源的基础, 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分类:违宪责任、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本章小结
本章的内容共分三节:法的概念、特征与 作用,法律规范及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与 法律责任。本章简明扼要地阐述了法的概 念、特征与作用,从理论和实例上阐述了 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法的渊源和效力、 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责 任等内容。
道法-一感受生活中的法律1-01

年级
六
科目
道法
主备人
复核人
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盛
使用人
课型
新授
课时安排
1
课题
感受生活中的法律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法律是什么,生活与法律的关系;
2、了解法律的作用有什么。
能力目标
了解《刑法》和《民法》的作用,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对应什么法律。
情感目标
知道人人依法享有权利,人人依法履行义务。
导学过程
二次备课
(1)如何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正当权利?
(2)说说我们在家中、在学校、在社会中所享有的一些权利?
(3)为什么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
(4)有哪些保护未成年人正当权利的专门法律?
课堂小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有什么收获?回到课前,我们每天的生活和哪些法律有关?
采访家人或亲戚,了解他们的工作中都涉及哪些法律,下次课上交流。
课前导入
一、情境引入
请生说说我们每天要做的事,同学相互交流,你每天干什么,父母干些什么。思考:这些事和法律有关系吗?引入新课:我们日常的这些活动都要受法律的约束,也要受法律的保护。
自主学习
二、新课教学
1、说说法律是什么?
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课堂板书
教学反思
2、法律规定的内容。
在法律的规定下,我们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权利;法律规定了我们的义务,比如交通规则要遵守,要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借人东西要还,要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合作交流
说说法律和学校纪律的异同。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一章法的概念一、法的定义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这说明法的阶级性。
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2)法只能属于统治阶级的。
法只能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即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3)法是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国家政权,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不是统治阶级中个人意志的体现,也不应是统治阶级个别或部分(阶级、阶层)意志的体现。
(4)法是统治阶级的基本意志的体现。
不是全部意志的体现。
统治阶级的意志要靠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去体现、去贯彻。
法不可能包罗万象。
它只规定和调整有关统治阶级基本利益的和社会基本制度和主要的社会关系。
(5)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的决定,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统治阶级所代表的、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二)法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1、法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但统治阶级意志本身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
由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成为法。
2、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之所以采取国家形态是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1、一切行为规则、社会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法所具有的强制性是最强的——即不执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不执行——轻者剥夺权利、重者剥夺生命。
2、国家强制力的物质形态:即一系列国家执法组织:法院、监狱、军队、警察等保证实施。
(四)法的社会性1、法的基本属性--阶级性。
2、法的社会性。
法学概论_第一章_法

法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法及其本质 第二节 法的职能和作用 第三节 法与经济、政治和道 德的关系
第一节 法及其本质
一、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的行为规范 (3)法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 义务的规范 (4)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行为规范
封 建 制 法
唐律残片 钦定大清律
封建制法。封建制法是指封建制国 家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封建制法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重 要工具,是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和意志 的表现,其内容由封建地主阶级的物 质生活条件决定。
资 本 主 义 法
具《 有中 资华 本民 主国 义临 法时 的约 性法 质 》
(3)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 上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 益或行为自由。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 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 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 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任何社会规范都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 证自己的实施,但方式有所不同。法作为 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权力的 力量即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而且这 种强制力具有普遍性。
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 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也将受到 法律的制裁。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的强 制力只是法区别于其他行为规范的特 点之一,但不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方 式。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解析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
一、法律的基本特征
二、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一、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练习)
要点: (1)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
(1)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主要方式
(2)我国最高立法机关 2、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1)法律的阶级性质
(2)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 (2)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主要表现 二、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1、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第一,表现形式不同。 第二,实现方式不同。 第三,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2、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有着密切的联系 ⑴法律的实施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 ⑵人们道德水准提高了,不但能自觉地遵纪守法,还能护法。 ⑶社会主义道德补充着我国法律的不足。
二、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1、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2、法律和道德的联系
1、法律和道德的区别
第一,表现形式不同
第二,实现方式不同
第三,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1、法律和道德的区别(练习)
⑴选择 ①道德规范大多是不成文的,道德通常存在于人们的认识和_____之中。 A 中学生守则 C 社会舆论 ⑵判断 ① 道德一方面依靠公民的自觉维护和遵守,另一方面主要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 ② 违反道德的行为一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违反法律的行为不一定是违反道 德的行为。 ③ 法律可以严禁遗弃老人的行为,却无法使人们自觉地孝敬老人。说明法律 可以详尽地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 ④ 小张近几天在脑子里盘算着将窗外的路灯打掉,他的这种想法要受 到法 律制裁。 B 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D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部编版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1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教案

以具体的情景作为材料,让学生正确区分道德、法律和纪律,并从具体的视频案例中去思考,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加深理解。
课堂小结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协调着人们之间的关系,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所有社会成员都要遵守的行为规范。
2.广泛收集在生活中人们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事例。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我们常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那么国法指的是什么呢? (国家的法律)那么法律是什么?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法律是什么》。
1.理解“国法”与家规的区别。
2.齐读学习目标,并体会学习目标。
用学生熟悉的常用语导入,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又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对本节课学习目标有所了解。
讲授新课
环节一法律如同指南针
1.出示课本第9页下面的两幅插图,学生看一看,了解插图的内容,并说说这两幅图中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有什么作用?
2.引导:除了书上提到的两种情况外,法律还在什么地方发挥“指南针”作用呢?同学们联系生活实际举例子并说一说。
3.小结:法律如同指南针,告诉我们行为的方向,让我们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法律保障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法律还督促我们积极承担起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责任。
3.认识法律是我们的坚强后盾,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重点
体会法律的巨大作用。
难点
懂得法律保护了我们的哪些权益。
课前准备
1.多媒体课件、法律案例、课本插图等。
第1讲 什么是法
(*-*)
心意。最后,他的眼睛变得模糊不清了,他不知 道周围的世界真的变黑暗了,还是自己的眼睛在 欺骗他。但是在黑暗中,他现在能够看到一束光 线不断地从法的大门里射出来。 现在乡下人的生命正接近终点,弥留之际,他 将整个等待过程中的所有体会凝聚成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他还从未向守门人提出过。他招呼守门 人到跟前来,因为他已经不能抬起自己正在僵硬 的身体。守门人不得不把身子俯得很低才能听清 他的话,因为他们之间的身高差别增加了很多,
葛洪义教授对“关于法律的思考”与“根据法律 的思 考”的区分,较好地说明了从外在的视角研究法律 与 从内在的视角研究法律之间的差异。 19世纪中叶是一个关键时期,奥斯丁创立的分析 法学和萨维尼创立的历史法学使得从法学内部的立 场来研究法学成为法学研究的主流。 但事实上,这两个传统并非是泾渭分明的,而是 相互有交叉。
因此需要法庭的建议;而如果根据全部事实,法 庭的意见是,构成重罪和谋杀,则陪审团成员们 一致认为,达德利和斯蒂芬斯都构成被指控的重 罪和谋杀。
一、法学方法概述
“方法”(method)一词源于希腊语“沿着” (μ ε τ α )和“道路”(ο δ ο ξ ),即meta和 odos的合成,其本意是沿着某一道路或按照某种 途径,后来即意指达到某种目标或做某事的程序 或过程。 方法:是指人类如何了解事物,是一种认识事 物的一种手段或方式。方法与科学联系。 法学研究也得遵循一定的方法。
一只小海龟,靠了它有坚持了许多天,直到20日 即案发日,这只小海龟是他们仅有的食物。第12 日,海龟的残余被彻底吃光了,以后8天他们没有 任何东西可吃了。他们没有淡水,只是偶尔用油 布斗篷接一点雨水喝。小船在海上漂流,离海岸 大约1,000多英里。第18日,他们已经7天没有 进食,5天没有喝水。 达德利对布鲁克斯说道,如果救援未到该怎么 办,并建议某个人应当作出牺牲以拯救其他人等
教案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单元 第一课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单元第一课《法律基础知识》教案设计教学目的和要求:法律基础”课是中职学生“两课”中的思想品德课之一,学习“法律基础”课是新形势下国家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观念。
讲授“法律基础”课的目的与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讲授我国法律的基本知识,使当代中职生了解我国法律的基本内容,能够学法、用法,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从而增强中职生整体综合素质。
教学重点和难点:1、法律是什么2、法律与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的关系3、“法律基础”课的性质与特点4、学习“法律基础”课应注意的问题教学过程一、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板书)(一)法的概念(板书)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二)法的特征(板书)1、社会规范性;2、效力的普遍性;3、权利义务的认可性;4、强制约束性。
(三)学习“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板书)1、是新形势下国家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2.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树立法律观念;3、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社会主义道德素质;4、有助于完善大学生知识结构,提高综合能力、整体素质。
"法"是什么?千百年来,中外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展开了广泛的思考和研究,但从未形成一致的观点。
这使得"法"这种社会现象,在人们的头脑中,显得更加扑朔迷离,错综复杂。
大多数西方学者认为,"法"有"自然法"和"实在法"(又称"人为法"、"制定法"、"人定法"、"人类法")之别;一些学者还认为,"神法"也是"法"的一种。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2、法律权利的表现形式:
A 权利享有者有权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 B 有权要求他人作出或抑制一定的行为; C 当其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请 求有关国家机关给予保护。
二、法律义务
1、法律义务的概念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法律关 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2、法律义务的表现形式 A有作为的义务,即按权利主体的要求为 一定的行为; B有不作为的义务,即不为一定的行为。
法与道德的关系
周某
2000年6月1日
2000元人民币 “清新”牌空调机
某商场
商场收款后开好发票,并将空调送到周某家中 为其免费安装好,承诺保修一年。
2000年6月8日,空调不能启动
检查后称未发现 问题,答应为周 某联系厂方的维 修人员为其上门 检查
后周某被公司派到外地工作,将维修空 调之事忘记,厂方也未派人来维修。 2003年1月,周某回家,想起空调尚未 维修,于是再度联系商场,商场却以保 修期已过为由拒绝再次上门维修,也拒 绝为其联系厂方。周某多次找商场协商 未果,将该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商场为 其免费维修空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限制行为能力人
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 分行为能力的公民。
民法通则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 病人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刑法
无行为能力人
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 履行义务的公民。
民法通则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完全的精神病人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 病人
CD
ABD
错
5.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是()。 A、经济法律规范 B、经济法主体 A C、经济法律行为 D、经济法律事件 6.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经济法律规范 ABC B、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C、经济法律事实 D、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14.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以上材料说明了法律具有什么特征?
材料一: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依法判决了一批 民事赔偿案件,但有部分单位和个人赖着不履行判 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财产 不受侵害,该市法院执行庭根据法院的统一部署, 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强制执行。 材料二:某日,公民张某在骑自行车穿越人行横道 线时被急驶而来的吉普车撞倒,司机肇事后逃跑。 张某虽生还,但花去医疗费八万多元,并被法医鉴 定为五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查实,肇事吉普车属 县司法局所有。经法院判决,司法局和肇事司机一 次性赔偿张某共十六万多元。但判决书生效日期过 后,司法局和肇事司机仍不履行判决,由法院强制 执行。
以上三则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 谈谈你的理解。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结合以下材料(图片)说说“法律对全体社会成 员具有普遍约束力”表现在哪些方面?
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
法律要求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自觉遵守 的,以上材料中对于违法犯罪行为 是通过什么进行制裁的? 除此以外你还知道哪些?
p41知识链接
●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立法程序
材料一:原北京市委书记、市长陈希同因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 被判有期刑16年。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犯行贿罪,受贿罪、 贪污罪被处死刑。 材料二:山西省文水县农民王青华、王瑞等人制造出售假酒, 导致数百人中毒,26人死亡。王等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材料三:某中学三中学生放假后,擅自将施工路段挂有红灯的危险 标志移开,致使一人骑自行车摔伤,三名学生被公安机关各罚款五 十元.
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体现全体公民意志 C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9.关于法律基本特征的观点不正确 的是( BD ) 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体现全体公民意志 C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只对被统治阶级具有普遍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