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合集下载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布局(9分)
生产区内种猪区、保育 及生长区分开,出猪台 及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 状态,出猪台未严格隔 离扣2分,任一项未区分 扣1分
相距50米以上
有隔离带或围墙
生活区废弃物及生产区废弃 物分开
第三十七页,共69页。
布局 (9分)
生产区内种猪区、保育及生长 区分开,出猪台及生产区保持 严格隔离状态,出猪台未严格 隔离扣2分,任一项未区分扣1 分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技术规范
第一页,共69页。
第二页,共69页。
提纲
生猪养殖模式
生猪标准化养殖关键技术 生猪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第三页,共69页。
生猪养殖模式
第四页,共69页。
我国不同生猪养殖模式
分类
后院式养殖
中小型规模养殖
标准化养殖
定义
农户以其可利用的房舍、 专门从事养猪生产 院落和村内闲散空隙地 经营,或从事以养猪 为资源条件或场地,建 为主的猪渔果菜结 造简易的猪栏,利用家 合的综合经营,具 庭生活澡水、糟糠,在 有一定规模、效益 从事种植业或手工业的 的农户或乡镇劳动 同时,从事的养殖活动。 者。
第五页,共69页。
后院式养殖
后院式养殖引起诸多问题
人畜混居 猪舍潮湿、低矮 留种方式混乱 生产力水平低
第六页,共69页。
后院式养殖
后院式养殖引起诸多问题
疫病防控困难
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潲水应用普遍存在
第七页,共69页。
中小型规模养殖
有一定的规模,可雇佣一定的劳动力,经营性,以盈利为目的
每周分娩母猪数 每周断奶母猪数 每周应配种母猪数 每周淘汰母猪数
12 12 13 2
第三十一页,共69页。

奶牛评分标准

奶牛评分标准

附件2: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精神,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我部决定启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为确保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在全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含农场)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通过创建活动的示范带动,力争到2015年,全国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1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占规模养殖场总量的50%,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排泄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010年创建500个生猪标准化示范场、400个奶牛标准化示范场(小区)、300个蛋鸡标准化示范场、200个肉鸡标准化示范场、50个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和50个肉羊标准化示范场(小区)。

三、创建内容(一)基本要求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种畜禽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1、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育肥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含5000头,下同)。

2、奶牛:存栏奶牛200头以上。

配套挤奶站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运送生鲜乳车辆有《生鲜乳准运证明》。

3、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4、肉鸡:年出栏量不低于10万只,单栋饲养量不低于5000只。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认定标准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认定标准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认定标准
养殖业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
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养殖业的发展水平,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认定标准。

首先,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应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符
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要求。

其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记录、动物防疫、饲料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同时,养殖场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围栏、饮水设施、通风设备、粪污处理设施等,保障养殖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此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应具备良好的养殖条件,包括场地选址、土地肥力、
水源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养殖场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保护区,土地肥力应符合养殖动物的生长需求,水源应保证充足清洁。

同时,养殖场应具备科学合理的规模,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

另外,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应具备完善的防疫措施,包括定期进行动物疫病监测、建立动物防疫档案、定期进行兽医检查等。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动物防疫制度,保障养殖动物的健康和安全。

最后,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相关证照,包括养殖许可证、环评批复、动物防疫证书等。

养殖场的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认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养殖
场的生产水平、保障养殖动物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养殖场应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养殖场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益,推动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标杆养猪基地评选方案

标杆养猪基地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为促进养猪业的发展,提高养猪基地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为其他养猪基地提供一个学习和借鉴的平台,特制定本标杆养猪基地评选方案。

二、评选标准1. 养殖规模:圈舍朝向、规格合乎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年存栏规模达到一定数量(例如:120头母猪,年出栏300头以上),畜舍之间距离符合要求(例如:5米以上)。

2. 附属设施:有食糟、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施设备。

3. 门口设施:大门口有车辆消毒池(灯)、警示牌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配备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4. 粪污处理设施:采用干清粪方式、有暗沟排放污水道、粪便堆放场棚(能遮雨),雨水污水能够分离,有集污化粪池、发酯厌氧池、储存池(三级池)。

5. 技术先进,效益较好:养猪场饲养的品种先进,开展杂交利用,应用目前先进的技术试验示范,经济效益较高。

猪场至少有1名专科或畜牧兽医师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有一整套设计科学的防疫程序,经常开展疫情监测,场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三、评选流程1. 申报:养猪基地自主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养猪基地。

3. 现场考察:评审委员会对筛选出的养猪基地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其实际运营情况和设施设备情况。

4. 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养猪基地进行评分,并选出标杆养猪基地。

5. 公示与发布: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满后发布标杆养猪基地名单。

四、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专家、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现场考察和评选工作。

五、评选结果应用1. 对于评选出的标杆养猪基地,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发挥示范作用。

2. 标杆养猪基地将成为其他养猪基地学习和借鉴的对象,通过交流合作,推动整个养猪行业的发展。

生猪养殖零排放验收标准

生猪养殖零排放验收标准

零排放验收标准
1、生物发酵床面积,每只猪不少于0.6平方米。

2、厂界空气指标达到二级上标准。

3、发酵床10公分处温度不低于40度。

4、建立了发酵床管理制度,并且上墙。

5、养殖场没有污水排放,周边水质没有污染.
6、厂内进行雨污分离,所有污水(含生活污水、猪饮水流水)最终进入氧化塘(调节池),养化塘(调节池)排水不得超过GB18918-2002二级排放标准
7、猪的排泄物,变成有机肥者,必需说明最终去出,需要提供使用证明、有机肥的检测证明(氮、磷、钾、有机质、重金属等含量)
8、猪肉必须符合绿色猪肉标准和无公害食品标准。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2

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2

附件1:陕西省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以下简称示范场)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根据《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场指以规模养殖为基础,以标准化生产为核心,在场址布局、畜禽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良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由省畜牧兽医局正式公布的养殖场。

第三条示范场创建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畜牧业为核心,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环保、工商和质检等部门的支持,切实抓好示范场建设工作。

第五条各级相关扶持政策向示范场倾斜。

鼓励畜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示范场创建,带动广大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生产。

第二章示范场条件及建设要求第六条示范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场址不得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令禁止区域,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二)达到陕西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所规定的饲养规模;(三)按照畜牧法规定进行备案;养殖档案符合《农业部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四)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违禁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以及停用、禁用或者淘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五)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六)从事奶牛养殖的,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符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GB16568-2006)。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标准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标准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标准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场地要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一般需要有足够的土地面积,通常要求场地平整、无污染源,并且能提供适当的防风、防晒和排水设施。

2. 猪舍要求:猪舍是生猪养殖的主要场所,一般要求猪舍具备良好的通风、保温和隔离能力,以确保猪只的舒适和健康。

3. 猪圈布局:猪圈的布局要合理,充分利用场地,方便养殖管理和疫病防控。

一般会设有猪舍、料库、处理间、仓库、办公室等功能区域。

4. 设备设施:规模化养殖场需要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包括饲料设备、饮水设备、环境控制设备、疫病防治设备等,以提高养殖效益和管理水平。

5. 卫生与环境保护: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要求加强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猪只的卫生健康,同时要做好粪便和废弃物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 养殖管理:养殖场要建立健全的养殖管理制度,包括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屠宰管理等,确保猪只的健康生长和产品质量安全。

以上是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的一般标准,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调整和补充。

江西省种畜禽场现场验收评分细则

江西省种畜禽场现场验收评分细则

江西省种畜禽场现场验收评分细则
江西省种畜禽场现场验收评分细则
申请单位:
验收部门:
验收组长:
验收时间:
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制
现场验收基本要求
1、验收组成员本着对主管部门、生产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江西省种畜禽场分级与现场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和《江西省种畜禽场现场验收评分细则》要求,开展验收工作。

2、要求全面听取申请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介绍,并提出质询。

3、要认真核查种畜禽基础群数量及种群结构等。

4、要深入养殖现场,检查工艺流程、配套设施和仪器设备等;检查污染治理设施、兽医防疫设施等运行情况。

5、要仔细查阅有关育种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其它证明材料。

6、要做好质询、检查等原始记录,并认真填写评分表。

7、3个以上成员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得分85分以上为通过,75—85分为基本通过,75分以下为不通过。

现场验收完成,应在三天内将现场验收评分表提交主管部门。

8、验收组成员要遵守生产单位防疫制度,保守场家商业秘密。

9、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行为将追究有关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范我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快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步伐,结合当前生猪养殖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验收评分标准。

一、必备条件
(一)土地使用符合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要求备案,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养殖场备案表》,
养殖档案完整。

(三)未发生违法规定使用农业部“禁止使用药物品种目录”中的禁用药物和三聚氰胺等禁用物质。

(四)符合《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三年内无重大疫病发生纪录。

(五)能繁母猪年均(往前推1年)存栏300头以上(含300头),每头母猪年提供上市猪数18头以上(含18头)。

二、选址与布局
(一)选址
1、水源、通风良好,供电稳定。

2、防疫条件良好,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1㎞以上。

3、占地面积符合生猪养殖需要,每头能繁母猪占是40㎡以上。

(二)布局:猪场总体布局参照GB/T17824。

1-2008《规模猪场建设》,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生产区内母猪区、保育与生长区相对独立,净道、污道分开,高有污水处理区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区。

三、设施与设备
(一)栏舍:按每头能繁母猪配套建设8㎡(销售猪苗)、12㎡(销售活大猪)的栏舍面积进行核算,其中母猪区每头能繁母猪配套建设5.5㎡栏舍。

并建有后备猪隔离舍。

(二)生产设备:配备足够、高效的生产设备。

300头母猪至少配备70个产床。

分娩舍、保育舍应采用高床式栏舍设计。

种猪舍与保育舍应配备必要的通风换气、温度调节等设备。

(三)防疫条件:养殖场有防疫隔离带,防疫标志明显,场区入口应配备车辆、人员消毒池,生产区入口有更衣消毒室,对外销售的出猪台与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状态。

四、管理及防疫
(一)制度建设:根据NY/T1596-2007《畜禽养殖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通则》的要求进行制度建设。

建立了投入品(含饲料、药物、疫苗)使用管
理、卫生防疫等各项管理制度;制订了不同阶段生猪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各项管理制度要求挂墙。

(二)档案管理
按照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养殖档案,并保留2年以上,载明以下内容:
1.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5.畜禽养殖代码。

(三)人员素质: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或有明确的技术服务机构。

养殖场生产管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畜牧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养猪业三年以上。

(四)引种来源:种猪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五)生产与防疫:按照GB/T17824。

2-2008《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管理,建立完善生物安全评价体系,有明确的预防鼠害、鸟害及外来疫病侵袭措施。

五、环保要求
(一)环保设施。

储粪场所位置合理,并具有防雨、防渗设施;配备了焚烧炉或化尸池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

(二)废弃物管理。

根据“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与“节能减排”的原则对猪场废弃物进行集中管理,参照NY/T1168-2006《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设计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宜采用沼气工程,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粪污的地区,按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

具备可利用粪污的地区宜采用农物结合等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粪污利用时应达到NY/T1334-2007《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的要求。

(三)无害化处理。

病死猪采取深埋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环境卫生。

场区内垃圾集中堆放,位置合理,无杂物堆放。

六、示范效应
具有区域示范效应,带动区域内养殖户100户以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产地)认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先。

附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表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
申请验收单位: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续表)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验收评分标准(续表)
说明:1.必备项为关鍵项,必须达到;2.总分须达到70分(西南与东北各省)、80分(西南
与东北以外各省)视为合格;3.同等条件下加分项得分高者优先。

验收专家签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