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蓝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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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银党办综[2016]11号
【发布部门】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4
【实施日期】201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
员的通知
(银党办综〔2016〕11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确保我市蓝天工程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银川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徐广国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
副组长:白尚成市委副书记、市长
杨有贤副市长(常务副组长)
徐庆副市长
成员:朱海滨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鑫市政府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