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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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担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担任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担任辅导员(中队长)、班主任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006年第24号令)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中队长)、班主任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二)教书与育人相结合;(三)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建立教师担任辅导员(中队长)和班主任制度,有利于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促进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培养和锻炼教师,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辅导员(中队长)是指具有教师职务的专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班主任是指在教师岗位上的兼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范围和条件第五条辅导员(中队长)和班主任从学校在编在岗50周岁以下的教师中选拔,辅导员(中队长)任期为两年,班主任任期为一年。

新录用应届毕业研究生原则上应当先担任辅导员(中队长)两年。

第六条担任辅导员(中队长)、班主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师德。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三)有较好的专业素质,理论功底扎实,业务能力强。

热爱学生工作,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四)担任研究生班主任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位,担任本(专)科班主任应当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学位。

(五)参加以学生管理、警务化管理、大学生心理及如何做好公安院校教师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

(六)身体健康。

第三章职责与要求第七条辅导员(中队长)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是:(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形势政策学习,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校发〔2013〕20号为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辅导员包括在学院从事学生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含一线专职辅导员、党委副书记)和兼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职辅导员可以在管理岗位上晋职,也可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晋级。

三、学校坚持定期从优秀应届毕业生中选聘一定数量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公开选聘的程序和辅导员的选聘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一线专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

四、从应届毕业生中选聘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满4年后方可申请转岗,具体按照《湖南师范大学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校行发人字〔2010〕8号)办理。

五、各学院不得擅自调整一线专职辅导员的工作岗位,也不得擅自调配其他岗位人员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工作。

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异动,相关学院须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组织部或人事处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对未经批准的岗位异动人员,组织部、人事处根据相应权限责令学院限期恢复其原岗原职,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六、坚持以学年度为单位对一线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

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晋级、奖惩、职称评聘、攻读学位、进修培训等挂钩。

对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学生工作部(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由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院应科学合理计算受聘兼职辅导员的工作量,落实相关待遇。

工作业绩突出的兼职辅导员在职称评聘、业务进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健全优秀辅导员评比制度,树立辅导员先进典型,优秀辅导员表彰纳入学校表彰体系。

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报告

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报告

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报告第一篇: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学校关于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及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环资学院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学生工作队伍,坚持狠抓优良教学学风,全面促进人才培养工作,具体如下:一、辅导员配备与聘任环资学院现有本科生2388人,研究生274人;按照1:200师生比配备辅导员,目前辅导员共计12人(不含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

其中,专职辅导员10人(含彭熙在读博士,未聘岗位,但从2023年开始暂代休产假辅导员王娇工作),兼职辅导员2人(含2023年学校公招分配的新近人员王岩,暂代休产假辅导员尹春燕工作,实际上是7月正式到岗,现提前上岗工作);向香源新聘三类兼职辅导员,本院研二1+3学生,接手转岗辅导员王琳琬工作);12名辅导员中担任本科生的辅导员11人,研究生辅导员1人(其中事业编制1人,人事代理7人,合同制4人;具有副高职称1人,讲师职称3人,其余助教及以下;聘辅导员专业技术岗6级(副高级)1人,专业技术岗9级(中级)2人)。

目前辅导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但随着李春林(大四辅导员,借调到学校党校办兼职2年)将在6月份带完毕业生后调入党校办,王婧怡带完一届后现带大一拟调入图书馆,如果同意2人调离,就面临着下半年还得补充1-2名辅导员接任工作(彭熙下半年博士毕业回教研室的话,就缺2人),如果没有补充得再聘任1-2名三类兼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工作条件、待遇学院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院中心工作来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学院近年来积极改善辅导员工作条件与待遇。

第一,改善美化辅导员工作环境。

基于教育部43号令谈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新要求

基于教育部43号令谈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 郑显亮 , 论网络时代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J]. 阜阳师 范学院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05. [2] 牟艳娟 . 高校学生网络行为与心理研究———广州大学学 生网络心理健康调查报告 [J].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 ,2003. [3] 任杰 , 网络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及其教育对策 [J]. 广 州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03.
教师·学生
课程教育研究 Course Education Ressearch 2018 年第 12 期
生获得的信息量增大的同时信息的质量好坏掺杂,这会严重损害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一系列的心理健康问题,像价值观金钱 至上,人际交往利益大于感情等问题。新媒体时代大学生心理健 康教育面临一系列难题的亟待解决,高校的心理健康教师应该提 高自己,提高自身的教育开解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培养大学生处 理信息的能力,树立健康积极的心理观念,利用好新媒体这个工 具,改进教学模式,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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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到位。同时规定了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 三分之一核定。同时还强调,要坚持“同工同酬”原则,保证高 校辅导员人事聘用要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
5. 更加明确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培训要求 43 号令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把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队伍和干 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要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三级辅导员 培训体系,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 16 个学时的校 级培训,每 5 年参加 1 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6. 更加明确了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发展通道 43 号令对制定辅导员队伍激励保障机制,实现专职辅导员 职务职称“双线”晋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高校专职辅导员 职务(职称)晋升要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要注重考 查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的方向,要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专职 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三、教育部 43 号令对辅导员队伍提出的新要求 1. 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是核心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8 日,全国思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 教育教学全过程,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培养人才。 在 43 号令中,总则里的第一条便提出要贯彻落实全国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第二条明确了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的骨干量,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 康生活的知心朋友;总则里的第三条提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 环节。而在对辅导员工作的要求中,明确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 思政会上提出的 " 四个正确认识 " 写进辅导员的工作要求,把引 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 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为辅导员价值引领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同 时要求辅导员要帮助学生坚定 " 四个自信 ",引导学生正确认识 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成为又红又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 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这就要求每一位新时代辅导员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勇挑重 担,明确教育部 43 号令在与时俱进中对辅导员提出新的历史使 命,明确辅导员在对大学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过程中 的重要作用。 2.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新舞台 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已经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 青年大学生,一直是网络新媒体用户的中坚力量,新媒体以其速 度快、内容新、传播及时的特点深受广大青年喜爱。 在 43 号令 中,特别提出辅导员要注重新媒体与传统思政工作优势相结合, 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在第十一条中,明确提出将优秀网络文 化成果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评聘范围。网络新 媒体不是洪水猛兽,不能堵、只能疏导。辅导员一定要深刻认识 到网络思政教育的重要性,将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及时融入 日常的教育管理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 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 理咨询等。网络新媒体已然成为新时代思政工作者建功立业的大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及职业能力标准考试试题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及职业能力标准考试试题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及职业能力标准考试试题《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一、单选题1.《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公布,自()起施行。

A.2017年9月1日B.2017年9月10日C.2017年10月1日D.2017年10月10日2.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A.不高于B.等于C.不少于D.不低于3.辅导员的职业等级包括初级、中级和()A. 副高级B. 高级C. 特级D.特高级4.辅导员需要具备的职业知识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及知识包括:毛泽东思想相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史和()A.共产党宣言B.资本论C.资治通鉴D.中国共产党党史5.高级辅导员一般工作()A.6-8年B.8-10年C.10-15年D.8年以上6.高级辅导员职业功能学业指导的工作内容不包括()A.组织学生参与专业课教师的实验或研究项目,培养学生学术爱好和研究能力B.深入研究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创造性人格C.研究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研究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D.研究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改进学习方法的措施【答案】1C 2D 3B 4D 5D 6D二、多选题1.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

A.组织者B.引领者C.实施者D.指导者2.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

A.工作有条件B.干事有平台C.职业有方向D.待遇有保障E.发展有空间3.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A.思想认识B.价值取向C.学习生活D.择业交友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出,辅导员要()A.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B.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C.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D.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E.充分发挥党团班级学生干部骨干作用5.《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出,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A.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B.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C.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D.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6.省级教育部门应当根据区域内现有高等学校辅导员规模数量设立辅导员培训专项经费,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江大委〔2009〕49号)全校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辅导员的队伍建设(一)认真领会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要求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二)正确认识辅导员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主要承担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道德法纪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承担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素质拓展、资助帮扶等辅导服务工作,承担对学生进行学风建设、社区管理、安全教育等管理工作。

(三)准确把握辅导员双重身份的深刻内涵。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三条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工作有着独立的地位和专门的服务职责,以及内含特定的职业属性。

要按照双重身份的要求给予辅导员“双线晋升”优惠待遇,既可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又可根据工作年限和实际表现,晋升相应的行政职务。

(四)充分理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深远意义。

辅导员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高校辅导员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校辅导员工作,提升辅导员队伍水平,对辅导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校辅导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注重育人导向,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胸怀学生、关爱学生,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并且维护辅导员队伍的团结和形象。

第四条高校辅导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促进辅导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五条高校辅导员应当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等工作,并不抄袭、篡改他人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乱收费、散布违禁消息、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六条高校辅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完成德育工作,关心学生思想、学业、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工作。

第七条高校辅导员应当积极组织各类学生活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八条高校辅导员有权利对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和评估,并根据测试结果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咨询和辅导服务。

第九条高校辅导员有权利参与学生处罚决策和学生奖励申请,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报告学校。

第十条高校辅导员有权利参与学生课程安排和选课指导,为学生提供学业上的指导和建议。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十一条高校辅导员应当按照学校要求,参与岗前培训和定期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第十二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定期汇报工作,并接受学校的评估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高校辅导员应当加强自身发展,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四条高校辅导员应当与学生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保障学生隐私权,严禁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辅导员管理机制,设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保障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高校辅导员如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校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参加培训:(一)索要、收受学生财物;(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涉学生评奖评优等事项;(三)故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四)违法犯罪行为;(五)其他不履行职责的行为。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以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学校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指在学校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部分。

第三条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合理配置、规范管理、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标准、坚持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与服务育人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与水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提高理论修养,强化政治意识;关心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发展;注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

(二)勤奋敬业,努力进取,热爱学生,恪尽职守;热爱学生工作,工作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做好学校、院的学生工作,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工作计划明确,有比较完整、清晰、连贯的工作思路;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运用各种新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形成一套比较科学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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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二)敬业爱生。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在职责范围内,不得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三)育人为本。

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个人隐私,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四)终身学习。

坚持终身学习,勇于开拓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五)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尚,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

不得有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综合运用教育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研究宣传等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形成高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准则,使高校学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筛查,对学生进行初步心理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四)积极学习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围绕学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有效舆论引导,丰富网上宣传内容,努力把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敏锐把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五)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六)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好学生军训工作,有效开展助、贷、勤、减、补工作,做好学生奖励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为学生日常事务提供基本咨询,指导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七)积极开展学业指导,组织开展学风建设、课外学术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开展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主题党、团日等活动,参与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建设,讲授党课、团课;(九)组织、协调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十)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运用理论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第六条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全校专职辅导员数不得少于辅导员总数的70%。

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首要责任人职责。

第八条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三)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四)注重在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青年人才中选拔辅导员。

第九条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和实际岗位需要,确定辅导员选拔条件,通过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经过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选拔。

第十条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应该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并与专业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相关考核挂钩。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培养与发展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

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的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专门的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单列指标,单独评审,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

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建立国家、省级和高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

教育部继续依托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单位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辅导员培训专项经费,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确保每一名专职辅导员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校级培训,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

加强辅导员培训专业化建设,积极吸收国内外研究最新成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益经验,建设贴近辅导员工作实际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全国性辅导员培训专家师资库。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

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立足本职岗位,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学校党政干部队伍的后备人才库,加强辅导员政治培养和基层实践锻炼,在保证学生工作队伍相对稳定、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优秀辅导员。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

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导员的招录、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同时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

院(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高等学校要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

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织人事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

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二十三条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中对高校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其他类型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工作队伍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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