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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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知识问答
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背景
2014年11月13日,国务院在福建召开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汪洋副总理到会并亲自宣布启动创建活动。
2014年7月,国务院提出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将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和陕西省纳入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2014年10月底,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我省“一主两副”的战略格局,将武汉市、襄阳市和宜昌市等三个城市纳入我省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
2、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的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创建为主要手段,督促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促进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各级各层面食品安全工作,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3、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对城市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肯定和认可,要代表一定区域食品安全整体工作的最高水平,对周边地区、一个省(区、市)乃至全国范围的食品安全工作能够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应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应在本省食品安全办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高。(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应在70%以上)。
4、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1)食物多样、谷类为主
(2)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
(3)常吃奶类、豆类或其制品
(4)经常吃鱼、禽、蛋、瘦肉,少吃肥肉和荤油
(5)食量与体力活动要平衡,保持适宜体重
(6)吃清淡少盐的膳食
(7)如饮酒应适量
(8)吃清洁卫生、不变质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