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版环境影响评价全本eiafans临沧海棠国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环评公众参与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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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由临沧星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临沧海棠国际建设项目,其规划设计做到景观与建筑相融合,统一协调整个片区的环境规划,打造区域特色居住景观文化环境,做到建筑与环境的统一协调。

临沧海棠国际建设项目位于临沧城东南部,北面和西面紧邻海棠佳园;南面约100米为南信桥村;东面临滨河西路,约50米为南汀河,约210米为在建的茶马古镇项目。项目总投资30亿元,分为D、F、G和公共绿地四个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3974.2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为147152.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559.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185059.23平方米(住宅57378平方米;酒店25000平方米;购物中心54547平方米;商业街47193.95平方米;公共卫生间40平方米;办公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500平方米。绿地率34.60%,净容积率1.26,净建筑密度42%,住宅总户数200户。地上停车位269个,地下停车位662个。

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对该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进行实地踏勘;与该公司技术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就环评工作的开展进行了交流;收集了当地与环评相关的资料及工程技术资料。在上述大量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

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处置情况;施工期废水收集与处置及对周围地表水体的影响。

营运期生活污水的收集、排放情况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生活垃圾、中水处理站污泥等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情况;停车场汽车尾气、厨房油烟等废气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及控制措施;水泵、风机、人群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位于临沧城东南部,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临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及总量控制的原则。施工废水沉淀后,尽量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道路场地洒水降尘等,剩余部分办理临时排污许可证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界无组织排放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mg/m3);经采取措施后已将施工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固废100%合理处置,

不乱堆乱放,施工期影响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为短暂影响。项目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符合区域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处置,处置率100%;通过设置设备间,加强商业区管理后,项目区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项目运营过程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因此,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及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总则

1.1评价目的和原则

1.1.1评价目的

(1)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施工期与营运期各环节的污染源特征、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

(2)通过现状调查和监测,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特征和土壤、空气、噪声、地表水等主要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分析周边地区环境制约因素及其对拟建项目的影响,必要时提出防范措施;

(3)对项目施工期与营运期进行污染物预测分析,明确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可能产生的影响;

(4)提出控制污染的对策及建议,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

(5)从环保角度明确工程的可行性,为工程设计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1.2评价原则

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和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特点,评价力求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并遵从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原则:项目的建设应符合临沧市相关规划。

3、符合达标排放原则: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确保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符合总量控制的原则: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严格控制。

5、符合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的原则: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影响不能导致当地环境功能的降低。

6、符合公众参与的原则。

1.2编制依据

1.2.1政策法规、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990.06);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11.29) ;

11、《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2006.03.01);

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02.12.01);

1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08.03);

14、《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号(2002.9);

15、《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2002.01.31);

16、《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2006.02.14);

17、《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

18、《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修整);

19、《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05号令);

20、《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2007年1月);

21、《云南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适用区划分》(云南省环保局2007年3月);

22、《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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