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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可以托运吗

锂电池可以托运吗

锂电池可以托运吗锂电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和交通工具中的高性能电池。

然而,由于其具有一定的安全风险,托运锂电池时需要遵守一些特定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锂电池的托运规定。

首先,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运输协会(IATA)的规定,托运的锂电池需要遵守一系列限制条件。

对于锂金属电池来说,乘客只可以携带一块额定能量不超过2克的备用锂金属电池或安装在个人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

备用电池或设备的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欧洲国际民航组织(ECAC)还对其有额外的限制,要求备用电池或安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的额定能量不超过2克,且只能携带2块备用电池。

对于锂离子电池来说,乘客可以携带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设备,或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

备用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60Wh。

这意味着,如果需要携带超过这个额定能量的锂离子电池,乘客需要取得航空公司的许可,并且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如相关文件、申请等。

如果需要托运的锂电池的额定能量低于100Wh(对于锂金属电池)或160Wh(对于锂离子电池),那么乘客可以将其放入随身携带的行李中。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需要携带高额定能量的锂电池,乘客可能需要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

航空公司会根据锂电池的类型、额定能量、数量等因素审查申请,并制定相应的托运规定。

在托运锂电池时,乘客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锂电池必须被正确包装,以防止短路或损坏。

包装应符合国际运输标准,并能够承受航空运输的条件。

2. 锂电池应尽量放在防火盒或防火袋中,以减少发生火灾的风险。

在包装中应放入足够的吸收剂,以吸收任何可能泄漏的电解液。

3. 在托运时,应在包装上标明锂电池的类型、额定能量和数量。

这有助于航空公司员工了解包裹中的物品,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4. 如果需要携带大量的锂电池,比如超过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所需数量,那么建议提前与所乘航空公司联系,了解其政策和要求。

总之,锂电池可以托运,但需要遵守特定的规定和要求。

锂电池空运电量要求

锂电池空运电量要求

锂电池空运电量要求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便捷生活的追求,锂电池作为一种高效、可靠的能源存储装置,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然而,由于锂电池的特殊性质,其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对于锂电池的空运电量有着严格的要求。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国际货运航协会(IATA)的规定,锂电池的运输必须遵守特定的标准。

针对可充电锂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其空运电量要求如下:对于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每个设备中的电池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每个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对于备用电池,其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

此外,对于大于100Wh 但不超过160Wh的锂电池,需要获得航空公司的特殊许可。

虽然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但是通过采取合适的措施和技术手段,可以有效降低风险。

例如,锂电池应该在运输前进行充分的包装和标识,以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或误用。

此外,航空公司还应加强对锂电池运输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尽管锂电池的空运电量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对于锂电池的陆运和海运,其电量要求相对较宽松。

陆运和海运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分散储存、避免物理损坏等,来确保锂电池的安全运输。

同时,陆运和海运还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运输工具,来减少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总结起来,锂电池的空运电量要求在国际民航组织和国际货运航协会的规定下,符合特定的标准。

为了确保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航空公司需要加强对锂电池运输的监管,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风险。

此外,在陆运和海运方面,锂电池的电量要求相对较宽松,但仍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锂电池空运电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并需要符合国际标准。

航空公司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锂电池运输的监管,确保其安全性。

同时,在陆运和海运方面,也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锂电池的安全运输。

只有在严格遵守规定和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锂电池的运输才能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加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加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关于加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加强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近年来,民航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不断激发通用航空发展活力,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

为确保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持续、安全发展,现就做好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锂电池属第9类杂项危险品。

短途运输旅客乘机携带的手机、充电宝、电脑、相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中均含有锂电池,在飞行过程遇到碰撞、挤压、高温等情况时极易发生因锂电池内部短路导致的冒烟、起火,如处置不当,可导致通用航空器失去配载平衡等重大安全风险,对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安全运营带来严重威胁。

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要高度重视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的安全风险,加强风险隐患管理,制定相应管控措施,认真开展自查,确保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持续安全运营。

二、加强宣传告知,提高短途运输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意识开展短途运输业务的通航企业要加强对短途运输旅客购票、办理乘机手续、安全检查、起飞前机组告知等环节的宣传告知工作,通过购票网站、微信、短信等方式,告知旅客严格遵守携带锂电池乘机的相关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销售代理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售票环节加强对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相关规定的信息告知工作。

航空电池规定

航空电池规定

航空电池规定
航空电池规定是对航空业中使用电池的安全性和规范性的要求。

航空电池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航空电池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以及航空公司
的规定。

ICAO是一个专门负责制定国际民航标准的组织,其
对航空电池的使用和装载有详细的规定,航空公司必须遵守这些规定。

其次,航空电池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相关标准。

IEC是一个国际组织,负责制定电气、电子和相关技术领
域的国际标准,航空电池必须符合IEC制定的标准,以确保
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航空电池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和认证。

航空电池制造商必须对其产品进行各种严格的测试,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此外,航空电池还需要获得国家航空局或相应机构的认证,证明其在航空环境中的安全性。

第四,航空电池的放置和存储也有规定。

航空电池在飞行器上的放置和存储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以避免可能的火灾和其他安全问题。

航空公司必须确保电池储存区域的防火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并且电池的放置位置没有可能导致任何不安全情况的因素。

最后,航空电池的运输也有规定。

航空电池在运输过程中需要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进行包装和标记,以确保其在运输过
程中的安全性。

航空公司需要对电池进行合适的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相关的警告和注意事项。

总的来说,航空电池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航空电池在航空环境中的安全使用。

航空电池作为航空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符合相关的工业标准和安全要求,以保证航空业的安全运营。

航空公司需要密切遵守航空电池规定,并加强对航空电池的管理和监督,以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170/2011-00058 主题分类:运输管理
办文单位:运输司发文日期: 2011年07月28日
名称: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文号:无有效性:有效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近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1888号),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民航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锂电池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锂电池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锂电池行业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锂电池生产、研发、销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遵循安全生产、质量第一、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的原则,确保锂电池行业的安全、质量、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六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条企业应选用优质的原材料和配件,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追溯,便于追溯责任。

第四章节能与环保第十三条企业应采用节能环保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绿化建设,提高厂区绿化覆盖率,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第五章技术创新与研发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技术进步。

第十七条企业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产品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企业应鼓励员工参与技术创新,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锂电池运输安全说明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常识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以下规定执行: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可携带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

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限制携带的锂电池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

民航移动电源规定

民航移动电源规定民航移动电源规定在现代社会中,移动电源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之一。

在民航旅行中,移动电源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

为了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民航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移动电源规定。

以下是对民航移动电源规定的介绍。

首先,民航移动电源的输出功率应在合理范围内。

根据相关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移动电源的输出功率不得超过100W。

这是为了避免因功率过大而引发的过载、短路等安全隐患。

其次,民航移动电源应符合电池容量的限制。

根据规定,移动电源的电池容量不得超过100Wh。

这是为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因为过大的电池容量可能会导致电池过热、过充电等风险。

同时,民航移动电源的输入电流也有所限制。

一般规定移动电源的输入电流不得大于2A,以确保其在充电时不会过热或过载。

此外,移动电源的充电时间也应符合乘客在航班中的停留时间,以免乘客误判充电时间而导致延误航班。

在携带移动电源时,也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

首先,乘客在检票和安检时应主动向民航人员报告携带移动电源的情况,并将其放入透明塑料袋中携带。

这是为了保障安检人员能够清楚地看到移动电源的外观以及电池容量等信息,以便判断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此外,在机舱内使用移动电源时,乘客应遵守以下规定。

首先,应注意不在飞行过程中使用移动电源,以避免干扰飞机的导航设备和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

其次,移动电源使用时不得与飞机的电源系统连接。

对于航空公司来说,也有一些对移动电源的要求。

首先,航空公司应为乘客提供充电插座,以方便其在航班中使用移动电源。

其次,为了确保移动电源的安全,航空公司应定期对充电插座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工作正常。

总体而言,民航移动电源规定旨在确保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并避免因电源不符合规定而引发的事故。

乘客在携带和使用移动电源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航空公司也应加强对移动电源的管理和维护,为乘客提供更加安全和便捷的航行服务。

【锂电池新规】关于锂电池交运的要求更新通知

【锂电池新规】关于锂电池交运的要求更新通知锂电池及相关产品客户: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5-2016版)第四号修订》文件精神及为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即日起更新锂电池货物运输政策。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UN3480,PI965-IA、IB和II)4月1日起仅限货机运输。

1.自2016年3月30日零点起,东航物流站操作的客机航班停止收运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自2016年3月31日零点起,东航物流站操作的客机航班停止配载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2. 通过货机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包装件可正常收运,运输时应符合最新《危险品规则》的要求。

3. PI965-IA、IB和II除粘贴原有要求的标签外,还必须同时粘贴仅限货机标签。

PI965-IB及PI965-II货物所需的标签必须粘贴在同一面上。

(除经营人及东航物流批准除外,以上要求同样适用于PI968)二、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UN3480, PI965-IA、IB和II)荷电量要求:托运人交运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所处的荷电量不得超过其标称容量的30%。

1.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运单独运输的锂离子电池必须在货运单handling information栏申明“运输的电池荷电状态不超过额定容量30%”或“The lithium ion batteries/cells are at 30% SoC or less”。

注:华航(CI)差异- CI仅可运输PI965 IA和IB,并要求托运人声明在申报单(DGD)的additional handling information栏内。

2.如托运人或其代理人交运的PI965-IA或IB荷电量超过30%,需提交民航局和承运人的书面批准方可运输。

三、PI965-II或PI968-II包装最新要求:每一票货物最多只能允许交运一件含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且OVERPACK中仅允许放置一件含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每个含有PI965-II或PI968-II的包装件或集合包装必须单独交运(与普货分开),不允许组装于集装器中交运。

南航锂电池携带标准(一)

南航锂电池携带标准(一)南航锂电池携带标准1. 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电子设备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这些电子设备离不开电池的支持,特别是锂电池,因为其安全性及稳定性较好,逐渐成为各种电子设备的首选电池。

然而,在出行的过程中,携带锂电池也需要注意相关的安全标准。

南航制定了一系列的锂电池携带标准,以保障乘客的安全及航空公司的运营。

2. 锂电池分类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将锂电池分为两类:•锂离子电池(Lithium-ion battery,简称Li-ion battery)•金属锂电池(Lithium metal battery,简称Li-metal battery)两种类型的电池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安全有序,但如果使用不当,其内部化学反应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严重后果。

3. 锂电池携带标准南航针对两种不同类型的锂电池制定了不同的携带标准:3.1 锂离子电池对于携带锂离子电池的乘客,需要遵循以下规定:1.个人携带的电池数量不得超过两节;2.禁止携带已损坏、漏液或者变形的电池;3.携带锂离子电池的应用设备必须关闭或锁屏状态。

3.2 金属锂电池对于携带金属锂电池的乘客,需要遵循以下规定:1.个人携带的电池数量不得超过两节;2.禁止携带已损坏、漏液或者变形的电池;3.携带金属锂电池的应用设备必须关闭或锁屏状态;4.集装箱内运输的锂金属电池必须事先申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

4. 注意事项除了需要遵守上述规定之外,携带锂电池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有效容量小于100Wh的电池,可以随身携带或者托运;•有效容量大于100Wh且小于160Wh的电池,需要向南航提前申报;•单个电池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160Wh;•携带电池的应用设备必须随身携带或者放在托运行李里,且必须关闭或锁屏状态;•如需将电池放在托运行李里,请在电池上标注“锂电池/警告”等字样;•携带电池的应用设备需要放在透气性好的包装袋里。

5. 结束语携带电池需要遵守相关的标准,以确保乘客和航空公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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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锂电池管理规定
民航锂电池管理规定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一.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锂电池移动电源、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飞行过程中装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当确保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不得使用移动电源为消费电子设备充电或作为外部电源使用;不得开启移动电源的其他功能。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一、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

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二、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

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

三、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四、备用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五、锂电池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锂电池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锂电池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 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电池上。

2. 如果电池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锂电池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其额定瓦特小时数为:760 mAh / 1000 = 0.76Ah;?3.7Vx0.76Ah=2.9Wh
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
充电宝是指主要功能用于给手机等电子设备提供外部电源的锂电池移动电源。

根据现行有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

二、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三、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四、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

五、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上述规定同时适用于机组人员。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充电宝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充电宝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x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

2、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

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其额定能量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二.?禁止携带危险品乘机
携带具有隐含危险性的相关物品,请向航空公司或机场客服人员咨询。

酒类、液态日用品和自用含锂电池便携设备及其备用锂电池等物品应按民航相关规定携带。

携带具有隐含危险性的相关物品,?请向航空公司或机场客服人员咨询。

酒类、液态日用品和自用含锂电池便携设备及其备用锂电池等物品应按民航相关规定携带。

?
携带具有隐含危险性的相关物品,请向航空公司或机场客服人员咨询。

关于明确旅客携带小型锂电池动力车运输规定的通知:
鉴于电动平衡车采用的锂电池有火灾隐患,为确保飞行安全,禁止旅客携
带或托运以锂电池为动力的电动平衡车乘机。

电动平衡车是指以锂电池为动力,可载人的,单轮或多轮的移动辅助工具,包括但不仅限于:独轮车、电动滑板、风火轮、智能代步车、体感车、思维车、摄位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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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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